〔簡繁切換〕 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 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瑪拉基書第4章,今天我們讀第1-6節。 這是瑪拉基書的最後一章,也是整本舊約聖經的最後一章。在希伯來文本來的舊約裡沒有第4章,這6節經文都是在第3章中,尤其4:1-3節是緊接著3:16-18節的。那一段經文說到,敬畏耶和華、思念耶和華名的人,他們的名字是被神記在神的紀念冊上;在神所定的日子,就是基督再來的時候,他們要成為神特別的產業。神要憐恤他們如同父親憐恤兒子,因為他們事奉神如同兒子事奉父親一樣。 那時候他們要分別善人和惡人,就是事奉神的人和不事奉神的人。很明顯的,這裡所講的善人和惡人,其實都是指以色列人。因為早在神使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,當時就已經命定他們「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」在出埃及記19:6節,他們要成為一個事奉神的國度。 因此,在以色列中不事奉神的人其實就是惡人,也就是瑪拉基書3:15節那裡所講的狂傲的人、行惡的人,他們是試探神的人。這些惡人在耶穌再來的日子,要被分別出來。 1節: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那日臨近,勢如燒著的火爐,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稭,在那日必被燒盡,根本枝條一無存留。」 那日當然就是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,而耶穌來好像一個燒著的火爐,那些狂傲的、行惡的,他們要像草木禾稭,在那一天完全被燒盡。包括根部,包括枝條,到後來一無存留。而基督再來那一天,對於不相信耶穌的猶太人,就是彌賽亞的到臨,他們沒有看到耶穌基督會來兩次。祂第一次來是羔羊基督,犧牲自己完成救贖,帶來救恩,讓人能夠藉著相信就被神稱義,成為神的兒女。而耶穌第二次來會是獅子基督,祂要來按著神的公義施行審判。 對於相信耶穌基督的,我們知道祂有兩次的來臨,但是對於不相信的猶太人,祂成為一個合一的事件。夾在這兩次來臨中間的這段時期是恩典時期,或叫教會時期,對於猶太人是個奧秘。在這段時間,外邦人能夠藉著相信而被帶入神的救贖計劃中,並且產生教會,也就是神在新約的選民。在教會中不再有猶太人、外邦人的分別,都是神宇宙身體中的肢體,要彼此相愛、相互幫補。 耶穌的第一次來,就是3:1節所說的那個立約的使者,祂要用自己的血立下新約。而這新約的期間就夾在祂第一次來和第二次來中間的這段時期。祂要像煉金人的火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