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:26-34
〔簡繁切換〕 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 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第27章,今天我們讀26-34節。 整本利未記,是神對摩西的說話,表面上充滿了神給以色列人的誡命、律例、和典章。從深處來看,這正是在神的恩典中,為以色列人鋪了一條能夠來到神面前的道路。而這些律法都是指向耶穌基督,基督來了,就成全了律法。在律法的要求下,人做不到的,基督的恩典替人補足了。因為基督就是那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贖罪祭、和贖愆祭。基督不僅是討神喜悅的祭物,更是替我們獻祭的大祭司。 祂肩負著我們,進入了聖所,穿過了幔子,來到至聖所的施恩座前,讓我們能夠與神相會,與神交通,並且得憐恤、得恩惠,做我們應時的幫助。藉著耶穌基督的恩典,我們被洗淨,並且被分別為聖,歸給神。祂又帶領我們在安息中,經歷每週一次的安息日,每年的七個節期,每七年一次的安息年,並且一同盼望基督再來時,帶來的禧年,那時候萬物都要得著復興。 因此,利未記的每一章,每一節,在字裡行間,神對人的心意都是充滿了恩典。我們看到了,經歷了,享受了這麼豐富的恩典,我們可以有的唯一反應,就是在感恩的心中向神許願,把自己和自己所有的奉獻給神,成為聖潔。 在這一章中,我們已經讀過了許願的條例,照著這些條例能夠把人、牲畜、房屋、和地業都分別出來獻給神。今天我們就來到這一章的最後一段,就是說到那些不能夠許願歸給神的有三類:第一類是頭生的牲畜,在26節到27節;第二類是永獻的或是當滅的物或人,這在28節到29節;第三類就是十一之物,在30節到33節。 這三類不能夠許願歸給神的原因,是這些本來就是神的,人怎麼能夠拿本來就是神之物,再許願歸給神呢?這章的1節到25節,講到人為了向神感恩,而心甘樂意的向神許願奉獻,這是討神喜悅的;是人在自動、自發、主動向神擺上的。26節到33節就說到,那些不能夠許願奉獻給神的人,還是有這些當納之物,必須納給神,因為這些本來就是神的;若不納,就是虧欠神的。有了這樣的認識之後,我們來讀這一章的最後一段。 26節:「惟獨牲畜中頭生的,無論是牛是羊,既歸耶和華,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,因為這是耶和華的。」 牲畜中頭生的,都當歸給耶和華,在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,神就已經定規。在出埃及記13:1-2節,「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以色列中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