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得前書 4:5-8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,我們要繼續來讀彼得前書第4章,今天我們讀第5節到8節。
彼得鼓勵在患難中的聖徒,要有基督受苦的心志,不從人的情慾,只從神的旨意,這樣人就可以遠離罪。一個追求聖潔生活的聖徒,不再與得救前的朋友同流合污,就會被以為怪,並且遭受誹謗和迫害,對於這些迫害聖徒的人,神不會轉眼不看。
5節:「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。」
有一天,這些迫害者要向主交帳。一般來說,在受苦中的聖徒,他們向神禱告,都希望迫害能夠及時停止,多盼望神能夠及時搭救。但是彼得沒有說,神應許我們不受傷害,反而要聖徒用受苦的心志,裝備自己,並且預備好為主受苦。而對於那些迫害的人,神有祂的時間,並且已經設立基督為公義的審判者,基督將來要審判活人和死人;也就是基督再來的時候,要對那些還活著的萬民施行審判,而審判的根據就是他們如何對待基督徒。而在千年國之後,基督還要審判死人,所有不相信的人雖然死了,還要復活,他們的復活是歸於審判的復活,他們要按著他們所行的向基督交帳,並且接受基督公義的審判。
在彼得的書信中,他很強調神的主權,以及在神權柄中的行政對付,這些彼得都稱為是審判。第5節是說到對不信者的審判,至於對基督徒的審判,在彼得的觀念中,就包括了今生的管教,和基督再來時的審判。近代教會經常強調神的愛,卻忽略了神的公義與聖潔的屬性,以至於給聖徒一個錯覺,好像神是一個好好先生,除了愛之外,什麼事都不做。其實聖經的真理正好相反,因為神所愛的,祂必管教。而神的本意是要每一個屬祂的人,都要成為聖潔,因為人若不聖潔就不能見主。因此到第6節,彼得就說到被迫害的聖徒。
6節:「為此,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,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,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。」
中文的文法結構,因為沒有時態,讀經的人如果不仔細,會以為死人還能夠聽福音,還能夠得救,這樣的觀念是不合乎聖經中救恩的真理。因為彼得沒有清楚的指出,這一節的死人是誰?因此這個經節,也曾引起許多的爭論,我個人以為照著彼得的思緒,第5節處理不信者的審判,而第6節應該是指相信的人。
這些人現在死了,但在過去曾經有福音傳給他們,他們也相信了。或許他們正是因為信仰而遭受迫害,以至於死。這就是彼得說的,他們在身體中按著人受審判,人的審判經常是不公義不公平的。他們果真是受了冤屈,但是在神主宰的權柄中神允許了,我相信很多聖徒在這裡都會有難處,都會認為神不是應該及時搭救嗎?彼得卻認為這是神行政對付的一部分,原因是什麼?我們或許不清楚,但是神很清楚,在這一點上,彼得的確學了功課。
還記得在馬太福音16章,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,有一個偉大的承認,承認「耶穌是基督,是永生神的兒子」,那個承認也的確得到耶穌的稱讚,並且還應許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。就在這樣的背景下,耶穌覺得門徒們預備好了,可以承擔更重的責任了,耶穌就向門徒啟示,祂必須上耶路撒冷,並且在那裡受苦,甚至於被殺。當時彼得的觀念和我們多數人一樣,壞事怎麼會臨到神所揀選的人?因此彼得就勸耶穌說:「萬不可如此,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」結果在馬太福音16:23,「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撒但退我後邊去吧,你是絆我腳的,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」彼得因為不體貼神的旨意,成為耶穌的絆腳石,而耶穌甚至稱它為撒但,彼得認識了神是有主宰權柄的神,神做事不需要向我們解釋,反而是我們要學習認識神的旨意,體貼神的旨意。
因此在第6節,彼得說到聖徒被迫害而死,就是他們在肉體中被人審判,但是他們在靈裡卻是靠神活著。彼得很清楚,我們蒙恩得救之後就重生了,就是在人的生命之外,接受了一個從神而來,屬於神的永遠生命。雖然肉身死了,而這個屬於神的生命,卻是永遠活著,一直等到基督再來的時候,他就要復活,並且取得一個屬靈的身體。
到了這裡,為義無辜受苦也告了一段落,接著從第7節到11節,是前面這一大段,關於如何度在世寄居的日子,這一大段的結語,也是對那些分散在本都、加拉太、多帕多家、亞細亞、庇推尼,這5個區域中,所有教會中的聖徒的勉勵,當如何在患難的日子過教會生活,這對在世代末了的我們,也是很好的提醒。
7節:「萬物的結局近了,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,警醒禱告。」
一開始彼得就是說,「萬物的結局近了。」新約聖經中的使徒們都有一樣的感觸,都說主來的日子近了,主就要來施行審判了。因此,「萬物的結局近了。」幾乎是每一個等待主來的聖徒,都會有的一樣的感觸,這樣的感觸和時間無關,反而是和我們愛主,渴慕與主同在的程度,息息相關。倪柝聲弟兄是一個等候主來的人,他也寫了許多關於等候主來的美麗詩歌,有時候我們會覺得詫異,初代教會到現在,過了快2000年主都還沒有來,那為什麼初代教會的使徒會說:「萬物的結局近了。」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讀經一定要進入作者的情境,揣摩作者的感覺和情懷,對當時的彼得而言,他已經60多歲了,在當時是個老人了,而凱撒尼祿的迫害,是越來越猛烈,他應該知道自己殉道的日子近了。而對彼得而言,殉道之後身體死了,靈魂還是活著,靈魂就不再受時間約束。也就是說,對靈魂而言,時間是靜止的,一直要到基督再來,他就要復活,並且與基督面對面,因此對他而言,就不過再幾年,所以他說:「萬物的結局近了。」對於保羅、約翰何嘗不是如此呢?就是對於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每一個人等待主來的時間,也一定不會超過120年,因為那是在洪水過後,神給人定的年歲的日子,這要到千年國來的時候才會改變。
因此,主再來的日子的遠近,決定於你對主同在的渴慕,一個不愛主,不關心主再來的聖徒,就會覺得日子還是很遙遠,他還是可以暫時放鬆一下;但是對於愛主的聖徒,他就會覺得主再來的日子很近,而自己還有很多不完全的地方,他必須竭力追求聖潔。
而對於那些盼望主再來的聖徒,彼得就說:「要謹慎自守,警醒禱告。」謹慎一般翻成 sober-minded,自守翻成 self-controlled,也就是說你要有清明的心思,並且節制自己,過一個聖潔的生活。並且要經常提醒自己要來禱告,禱告就是來到神面前與神交通,不一定是要求事情,而是簡簡單單的來到神面前,等候神。一個生活節制的人,每天都會有固定的時間,到神面前來,藉著禱告、唱詩、讀經,一方面對神傾心吐意,另外一方面也求問神的心意,看神是不是有特別的吩咐。有這樣固定每天與神約會的聖徒,就會慢慢成為一個盼望主來的人;而他每天與神約會的時間,也要成為他生活中的錨,不讓他迷失在虛幻的世界洪流中。
8節:「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,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」
聖徒們必須來在一起過教會生活,一方面向神獻上教會的敬拜和讚美的祭,而另外一方面維持聖徒之間,美好的交通與團契的生活,因此,彼得就強調最重要的事,就是聖徒之間「彼此切實相愛。」在1:22,彼得已經提過,如果聖徒能夠潔淨自己的魂,就能夠愛弟兄沒有虛假,就能夠真正地從心裡「彼此切實相愛。」在這裡彼得用彼此相愛,作為魂是否潔淨的驗證,一個潔淨的魂,能夠完全被聖靈引導,自然能夠愛那些有相同屬靈生命的聖徒。
約翰也在約翰福音13:34-35這麼記載,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在這裡耶穌賜給教會一個新的命令,就是要彼此相愛,彼此相愛是教會的旗幟,是有基督同在的證明。
你怎樣才能夠彼此相愛呢?彼此相愛是什麼樣的一個表現呢?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:4-8就給我們關於愛最好的定義: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。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」彼得的發表不像約翰滿了權柄,是耶穌的命令;也不像保羅那麼完備,那麼周全,那麼嚴謹。彼得的發表完全是他自己生命中的經歷,於教會生活是非常實用。
彼得說:「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」首先我們一定要認識,愛不能除罪。我們犯罪了,第一個得罪的是神。照著約翰一書1:9,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所以我們犯罪了,就必須藉著認罪,藉著取用耶穌基督的寶血,讓我們的罪得著赦免,這樣神就能夠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但我們不僅得罪神,很多時候我們還得罪了人,彼得在這裡說:「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」是從被得罪人的角度說的,如果你真正愛你身邊的弟兄,弟兄犯罪得罪了你,你就要願意饒恕弟兄,並且幫他遮蓋,讓他還能夠合適的在教會生活中盡職。並且你要嘗試挽回他,不再犯同樣的過犯。這是彼得說:「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」的意思。
在教會中饒恕是一件大事,在馬太福音18:21-22,彼得曾經來問耶穌說:「弟兄得罪我,我饒恕他7次夠不夠?」因為通常猶太人的拉比,教導人要饒恕別人3次,彼得覺得他能夠饒恕7次已經很好了,結果耶穌對彼得說,「你要饒恕70個7次」,也就是不再計算的意思。你如果真的愛弟兄,你就能饒恕,就根本不會去計算了。「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」,是從被得罪的人說的,而那得罪別人的人,不能根據這個來要求人的原諒,而是必須很謙卑地來求人饒恕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在末了的世代不法的事情增多,我們要有受苦的心志,當我們受到不合理的對待,我們把這種情形,交託仰望在恩主的手中,祂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,祂必會替我們伸冤。當我們看到「萬物的結局近了」,我們就更要謹慎自守,經常與神有親密的交通,持續地來到教會中,與聖徒一同來敬拜讚美,並且聖徒之間要彼此相愛,這是神給我們的命令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主啊,把我所在的教會交託仰望在你的恩手中,謝謝你在世代的末了,還為我們預備了一個屬靈的家,我們能夠在這家中與聖徒,一同向你獻上敬拜和讚美,也在家中學習怎麼樣彼此確實相愛,因為愛能夠遮掩許多罪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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