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3:28-35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!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馬可福音第3章,今天我們讀第28節到35節。

馬可筆下的耶穌像奴僕一樣勞苦服事,甚至連休息、吃飯都顧不上。耶穌的親屬看不過去,以為耶穌癲狂了,就出來要拉住耶穌。他們這出於血源關係,出於天然情感的舉動,雖然是出於好意,卻給那些要惡意中傷耶穌的人開了一扇門。一群從耶路撒冷來的文士們,就抓住這個機會說耶穌是被別西卜附身,又是靠著鬼王趕鬼:一個是質疑耶穌的身份,另一個是質疑耶穌的工作。

結果耶穌用幾句就指出他們的質疑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。耶穌是由馬利亞由聖靈懷孕而生,外面看起來雖然是個人,裡面卻真真實實是神的兒子,祂有權柄,祂靠著聖靈感鬼。在馬太福音的平行經文中12:28,特別加上了一句,「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,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。」這裡祂就直接的指出,耶穌趕鬼是靠著神的靈,神的靈臨到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。原來神的國就是聖靈能夠通行無阻,聖靈能夠有主權的地方。

其實今天的教會也是一樣,聖靈在教會中能夠自由運行,能夠做主掌權,這個教會就有神國的實際。相反的,教會中如果充滿了規條,充滿了人的意識,隨從世界的潮流,以至於聖靈沒有辦法自由運行,這教會就只剩下神國的外表,卻缺乏神國的內容或者神國的實際。我相信聖徒們如果誠實面對自己內心的感受,就會承認有許多教會都已經落入這種沒有神國實際的光景。真求主憐憫我們,賜給我們謙卑的心,願意悔改,願意讓聖靈在教會中能夠掌權。

而對於這些遠從耶路撒冷來的文士們,雖然他們是來找耶穌的麻煩,但耶穌還是滿了慈心憐恤,還是願意他們能夠悔改而蒙拯救。在這樣的心情下,耶穌就多說了幾句非常重要的話,這幾句話含義非常深遠。乍讀之下或許不容易理解,甚至於和我們天然人的觀念不一致。盼望我們都能夠謙卑,放下我們自以為是的天然觀念,讓聖靈幫助我們來理解這幾句話。

第28節-30節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。凡褻瀆聖靈的,卻永不得赦免,乃要擔當永遠的罪。這話是因為他們說:祂是被污鬼附著的。」

一開始耶穌就說,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是耶穌在新約常用的語氣。而實在這個字希臘文就是阿們,也就是通常我們禱告要結束的時候,所說的那個阿們;阿們的意思就是這實在是真的,我完完全全同意。這裡耶穌說我阿們的告訴你們,就是要強調下面祂所敘述的話的真實性和重要性,而耶穌要這麼鄭重的宣告,這些話一定很重要。什麼話呢?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,凡褻瀆聖靈的,卻永不得赦免,乃要永遠擔罪。這幾句話裡講出三個事實:第一個世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可得赦免,世人就是指世上的每一個人,包括你和我,我們所犯的一切罪都可以得著赦免;第二個就是世人所說一切褻瀆的話,也都可以得著赦免;而第三個唯獨褻瀆聖靈的永不得赦免,並且要永遠的擔罪。

現在我們展開來看,第一個,世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可以得著赦免。我們活在相對的世界裡,把什麼事情都相對化了,我們也把罪分為大罪和小罪,而大部分的聖徒都是大罪不犯、小罪不斷,犯了小罪,我們就很相信可以得到赦免,偶爾犯了大罪,就覺得好像不容易得著赦免。對於別人,我們更是這樣要求,尤其對那些殺人、放火、強暴的罪犯,犯了這些大罪的人,經常我們都會覺得他們是無可饒恕。但耶穌在這裡卻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一切罪,就是每一種罪都可以得到赦免。

我們自己犯的或是別人犯的,各式各樣的罪,都在十字架上被耶穌基督擔當了,因此神也都赦免了。當然我們犯罪,我們得罪了神,還得罪了那些被我們侵犯的人,從神那一面是赦免了,但是從人這一面,這些虧欠還是要償還的,甚至於這償還的代價也可以是非常大。比如說,如果你殺了人,或許你要用你人的生命來償還,但這不影響神對你的赦免,這也不影響神賜給你一個永遠的生命,也就是在你人的生命過去之後,在新天新地裡,你因為相信而得著的那個永遠的生命,仍然存留。所以這個我們一定要很清楚,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可得著赦免。

而第二個,就是世人所說的一切褻瀆的話,也都可以得到赦免。褻瀆這個字英文是 blasphemy,它的英文其實是從希臘文來的,希臘文 blasphemia 的意思是 switch right for wrong,把錯的變成對的,也就是中文常講的顛倒黑白,故意說謊,或是更直接地講,就是對著幹。在我們還不認識神,還不相信耶穌基督的時候,有多少人向我們傳福音,被我們拒絕,甚至有時候還拿神和耶穌來開玩笑,也就是那個時候我們是褻瀆神的,也是褻瀆耶穌基督的。因為我們和神和耶穌基督對著幹,但耶穌說,這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。如果你還有懷疑,馬太福音12:32就直接點出來,「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。」也就是說,這些文士們從耶路撒冷趕來,他們就是要來傷害耶穌的,但如果他們願意悔改,他們還是可以得著赦免。

第三個事實就是,唯獨褻瀆聖靈的永不得赦免。褻瀆聖靈是一個不得赦免的罪,這非常嚴重。有時候我們都會擔心,會不會我們不小心就犯了這個不得赦免的罪,那就慘了。為了讓你安心,我先直接告訴你答案,不會的,一旦你相信耶穌基督之後,你就不會不小心犯了這個不得赦免的罪,所以在這一點你儘管安心。

接下來我們就要看什麼叫做褻瀆聖靈,這是第一點,第二點呢,為什麼褻瀆聖靈就永遠不得赦免?我們先來看什麼是褻瀆聖靈,在這個事例中,耶穌是靠著聖靈趕鬼,而這些文士們卻說祂是被鬼附的,靠著鬼王趕鬼。這實在是不合邏輯,耶穌已經指出來的。其實耶穌所說的話,這些文士們他們心裡是知道的,卻為了逼迫耶穌,故意顛倒黑白,也就是他們明明看到聖靈的工作,卻硬說是魔鬼的工作,他們與聖靈對著幹,這就是褻瀆聖靈。那為什麼褻瀆聖靈的人永遠不得赦免呢?當一個人與聖靈對著幹,抵擋聖靈,這就使得聖靈沒有辦法在他身上做工,不是聖靈不願意,而是他阻斷了聖靈做工的路。

其實每一個人的蒙恩得救都是聖靈的工作,如果你回想當初決定相信的場景,一開始你或許以為是你決定相信了,但事實上是在你決定相信之前,聖靈已經先在你身上動工了,聖靈已經先柔軟你的心了,也許是藉著你身邊的環境,也許是藉著你認識的人,也許是藉著你正遭遇的事,這些環境、人、事物的運作,都在神主宰的權柄裡,結果就讓你的心有了一個空隙,能夠讓聖靈進來。這聖靈就幫助你敞開心門,讓你能夠看到福音的真實,讓你能夠感受到福音的美好,並且幫助你決定相信。

而一個褻瀆聖靈的人抵擋聖靈在他身上的工作,以至於讓他沒有辦法接受聖靈的幫助而來相信,因此他也就沒有辦法得到救恩。既然耶穌基督的死,不能應用在他身上,他的罪就不得赦免,他也就要永遠擔當自己的罪而沉淪,這就是為什麼褻瀆聖靈的永不得赦免。

另外還有一件事也很重要,這裡的褻瀆聖靈是應用在耶穌的身位和耶穌的工作上,也就是你不承認耶穌的救恩,你才犯上了不得赦免的罪。有一些比較偏向靈恩的教會團體,他們經常喜歡告訴人,聖靈要我為你禱告,聖靈要我為你按手,聖靈要我為你祝福,如果你不接受,你就是褻瀆聖靈,這是不對的。每一個真正相信的聖徒,只要是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之後,他們都已經有聖靈的內住,而已經有聖靈內住的人,是不可能褻瀆聖靈的。也許他對聖靈的感覺不敏銳,這讓他不知道聖靈的帶領,也許他知道聖靈的帶領,卻不能夠順服聖靈的帶領,也許他會消滅聖靈的感動,但這些只說出他的生命還不老練,他還必須在成聖的道路上繼續下功夫,但是他不會褻瀆聖靈。

褻瀆聖靈是在耶穌基督的身位和工作上,不願意接受聖靈的引導,來相信耶穌基督,一旦你接受了,一旦你相信了,你就不可能再褻瀆聖靈了。你也許還不是一個得勝的基督徒,但你相信耶穌基督之後,你就已經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了。處理了惡意反對耶穌等文士門之後,31節到35節又回到那善意的攔主耶穌的親屬們,一開始就是因為他們的舉動,才給惡意的反對者開了門,現在他們又找到了耶穌的母親和弟兄。

第31節:「當下,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,站在外邊,打發人去叫祂。」

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當然認識耶穌,她也知道耶穌本是神的兒子,但是這樣的認識抵不過她對耶穌那天然情感的關愛。聽到耶穌忙碌到一個地步,甚至不能休息,不能吃飯了,她就趕快趕過來。而耶穌的弟兄們在這個時候還不相信耶穌,耶穌的弟兄們都是等到耶穌死復活升天之後,他們才一個一個的先後相信耶穌。但在耶穌在地上盡職的這段時間,他們某些程度是反對耶穌的。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到彼得家的門外,並且打發人去叫耶穌,要把耶穌從這忙碌的工作中叫出來,讓祂可以休息,他們其實也是出於好意。

第32、33節「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,他們就告訴祂說:看哪,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。耶穌回答說:誰是我的母親?誰是我的弟兄?」

耶穌這樣的回答,乍聽之下,是有點不合情理,畢竟馬利亞是祂的母親,是長輩,並且她是出於親情和好意。耶穌會這樣回答,是為著祂身邊這十二個門徒,因為這是一個可以教導的機會。耶穌要他們認識在神家裡,聖徒之間的關係不是建立在血緣上,不是建立在親情上,也不是建立在人天然的情感上,那建立在什麼上呢?

第34、35節:「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,說:看哪,我的母親,我的弟兄。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。」

耶穌在這裡做了一個最好的示範,祂先四面觀看,觀看那坐在祂周圍的人,也許這十二個門徒祂一個一個地看過,不但如此,祂的目光還掃過許多願意跟隨而沒有提名的人。耶穌就邊看邊說,看哪,我的母親,看哪,我的弟兄,並且加上一句總結,凡願意遵循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。耶穌這個宣告實在開闊了我們的眼界和視野,耶穌在這裡不是輕看血緣和親情的關係,而是這種關係是連於時間的,是短暫的,是不牢靠的。哪一天我們閉上了眼睛,我們在地上的關係就要結束,因為這些關係都是在時間內,都是連於時間的,因此我們必須要在這地上的關係之外,要建立一個永遠的、更牢靠的關係。這關係是屬靈的,這關係是連於永遠生命的,是連於與神永遠的旨意的,而這個永遠的關係,要勝過地上所有短暫又不牢靠的各種關係。

親愛的弟兄姐妹,因此我們一定要寶愛在我們周圍的弟兄姐妹們,因為我們與他們的關係是要存到永遠的,不但如此,在永遠裡,耶穌還要親自稱我們為弟兄,為姐妹,這是何等的有福。在這裡,我要特別提一下馬利亞,因為天主教的關係,他們把馬利亞提到一個聖母的位置,好像給馬利亞加上一個特殊的光環,讓人覺得馬利亞一直都是那麼的聖潔,那麼的成熟,那麼的榮耀,其實根據福音書的記載,馬利亞也是經過一個成長的過程。

童女馬利亞的確很純潔,很勇敢,她願意單純的相信,成就神在她身上的旨意。在馬利亞生下耶穌之後,她第一次帶著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聖殿,在那裡碰到了先知西面,西面不僅為著耶穌稱頌神,西面還對馬利亞說了預言。在路加福音第2:34-35,就說「這孩子被立,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,許多人興起;又要作譭謗的話柄,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;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。」接著就是對馬利亞自己說的,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痛。

我相信在當時馬利亞並不明白西面的預言是什麼意思,後來在耶穌十二歲那年的逾越節,馬利亞帶著耶穌上耶路撒冷過節,然而耶穌並沒有在他們回去的行列中,而是留在聖殿與聖殿的教師談話。耶穌獨自多留了三天,後來馬利亞以為耶穌丟了,就急急忙忙地尋找,又回到了聖殿。在殿裡見到了耶穌就傷心地說,你為什麼做這事呢?而耶穌回答說,豈不知我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耶穌指的是祂在天上的父,而當時馬利亞並不明白耶穌所說的話。

後來耶穌三十歲了,開始盡職了,而耶穌盡職期間所行的第一個神蹟變水為酒,記載在約翰福音第2章,就是馬利亞帶著耶穌和門徒們去參加在迦拿的一個婚宴,馬利亞應該是熟識那婚禮的主人,當婚禮的酒用盡了,馬利亞就來找耶穌,叫耶穌幫忙解決這個難題。在約翰福音2:4,耶穌這麼回答。「婦人,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呢?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」馬利亞認識耶穌有能力,馬利亞在她自己親情的影響下勉強耶穌,耶穌也勉為其難地行了第一個神蹟。接著就到了馬可福音第3章的這個事例,到這個時候,馬利亞或多或少都還活在對耶穌的親情當中,也許這個情形一直持續,一直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。

在約翰福音19:26-27,當時耶穌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,馬利亞陪在耶穌身邊,與馬利亞同時在場的還有耶穌的門徒約翰。一直到那個時候,馬利亞看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那時候她的心真是像被刀刺痛,也是那時候她才真正明白當初西面的預言,原來親情的割捨是這麼的痛。可是就在那個時候,耶穌看著馬利亞,並且對馬利亞說,「母親,看,你的兒子」,同時耶穌右轉向約翰,對約翰說,「看,你的母親」,就在那個時刻,馬利亞的心被刀刺痛,她放下了屬地的親情。那時候耶穌用屬靈的關係取代了血緣的關係,耶穌用神的旨意取代了親情。

也就是從那一天起,約翰就接馬利亞到自己的家中,約翰一直服事馬利亞,直到馬利亞過世之後,約翰才開始出來盡職。馬利亞經過了刀刺透心的痛,馬利亞成熟了,馬利亞老練了,所以與其說約翰替耶穌盡孝順馬利亞的責任,不如說約翰承受了從馬利亞而來的祝福。在與一個成熟老練的馬利亞共同生活的這一段時間當中,約翰徹底改變了,他從一個脾氣暴躁的雷子,變成一個滿了生命,充滿了愛的使徒。而耶穌的兄弟也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,一個一個也都成為耶穌的門徒,其中雅各還寫了雅各書,猶大還寫了猶大書,耶穌的親屬們,最後都以屬靈的關係替代了血緣的關係,以神的旨意替代的親情。

在20節到35節這個事例中,我們看到有四班人,第一班人就是那十二個門徒,這是他們跟在耶穌身邊學習,他們認識了耶穌的身位,也認識了耶穌的工作,並且還學習了要以神的旨意來取代親情,在肉身的關係上還要加上屬靈的關係;第二班人就是眾人,他們藉著耶穌的趕鬼、醫病,他們也聽到了耶穌的傳道,當然中間有相信的,也有不相信的;而第三班人就是文士或者法利賽人,他們雖然是惡意來反對耶穌的,但耶穌也提醒他們不要褻瀆聖靈,犯那不得赦免的罪;而第四班人,就是耶穌的親人,他們在親情之外都要再加上永遠的關係。親愛的弟兄姐妹,今天在你身旁也有這四班人,你是屬於哪一班人呢?你能不能學習耶穌的榜樣,合適地面對或鼓勵這四班人呢?

我們一同來禱告:主啊,我們謝謝你,把這事例擺在我們面前。我們特地要為教會中的慕道友和教會中聖徒的親人們來向你禱告,每一個來到教會中的慕道友,我們相信都不是偶然,盼望藉著教會的聚集,他們不僅能夠聽到神的話,還能親眼看到教會中弟兄姐妹彼此相親相愛的關係,讓他們也羡慕,也願意加入這個屬靈的大家庭。我們特地為聖徒的親人們來向你禱告,賜給每一個聖徒有智慧,能夠在血源關係,在親情關係之外,再加上一個屬靈的、永遠的、生命的關係,讓他們與親人的關係能夠超越時間、超越地上的限制,在永遠裡能夠一同成為耶穌基督的弟兄和姐妹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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