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7:7-16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到了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馬可福音第7章,今天我們讀第7-16節.
有一群文士和法利賽人,從耶路撒冷來到了革尼撒勒,要抓耶穌的把柄,好除掉耶穌。因為耶穌在加利利地區的工作,非常興旺,已經威脅了他們的宗教地位,他們看到了耶穌的門徒,用俗手吃飯,就是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,就當面質問耶穌。耶穌就用先知以賽亞的話,直接指出他們的假冒為善,接著耶穌也指明了他們錯誤的地方。
第7-8節:「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,拘守人的遺傳」
一個敬拜神的人,一定會尊重神的話,也一定不會把人的規條,當作道理來教導人。神的誡命遠遠高過人的傳統,因此我們絕對不能用人的傳統,來廢棄神的誡命。誡命這個字的希臘文的意思,是滿了動作的,是要達到神最終的目的的。神是有生命,有次序的神,而神的誡命是要用生命的方式,有次序地達到神要的結果。
而人在生命的道路上,一步一步跟隨神的帶領,有秩序的,按部就班的,在生命中長出基督的品格,活出彰顯神榮耀的生活。這一個生命的過程是緩慢的,是逐漸成長的,這對人來說實在太難了。若有一些規條,人可以在外面遵守,這就容易多了。而這些規條的設立,一開始或許都是出於好意,起初也的確能夠幫助人,但遵循久了,讓人產生一種錯覺,以為只要守住這些規條,就能夠成為聖潔了,而忽略了真正的聖潔,是裡面的,是生命的,是組織在人身上的品格,是人在日常生活中活出來的見證。
第9節:「又說: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,要守自己的遺傳。」
耶穌再一次警告他們,為了遵守他們所教導的傳統,他們是在廢棄神的誡命。猶太人的傳統,大多是源自於摩西的律法,但加上了許多人的意思,到後來,神的誡命不見了,只剩下人的傳統,如果連猶太的傳統都有這樣的危險,其他民族的傳統就更不用提了。就是在新約的教會中,在過去的兩千年也累積了許多人的傳統,如果在我們的主日崇拜中,耶穌親自來參加,耶穌會不會像當年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,也來指責我們呢?我們的敬拜是否都發自內心的頌讚?還是只是外面的儀式?我們的證道是否真是神今天要對教會說的話?還是只是人思想的發表?我們來到餅杯的面前,我們是否真有憂傷懺悔的靈,求主赦免我們的過犯?還是只是例常的禮儀?求主鑒察我們的肺腑心腸,幫助我們有真正敬拜的實際,而不是外面的儀式。接著耶穌就用一個實際的例子,告訴這些來自耶路撒冷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們,他們是如何謹守他們的遺傳,而廢棄了神的誡命。
第10節:「摩西說:當孝敬父母;又說:咒罵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」
耶穌用的例子就是孝敬父母,孝敬父母來自十誡中的第五誡,記載在出埃及記20:12。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,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孝順父母也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,因為父母是我們生命的源頭,孝敬父母就是尊重你生命的源頭。一個會尊重源頭的人,是一個感恩的人,是一個能夠承接祝福的人,也是一個喜樂的人,因此他在地上的日子也一定會長久,這是神給的應許。積極的一面,在世的日子可以長久,而從消極的一面,在出埃及記21:15-17,也告訴我們「打父母的必要治死他、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」因此神的誡命是非常的清楚,完全沒有模糊的可能性。正面的有長壽之福,負面的有致死的懲罰,所以每一個人都要孝敬父母。在我們年幼的時候,父母照顧我們,撫養我們,到了父母年紀老邁的時候,兒女奉養父母,這也是天經地義的事。
第11-12節:「你們倒說:人若對父母說:我所當奉給你們的,已經作了各耳板(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),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。
兒女本來就應該奉養父母,這是兒女的責任,而有一些不孝的兒女,想要逃避他們的責任,在猶太人的傳統,他們就容許人對父母說,我本來要奉養父母的財物,已經做了各耳板,我就可以不需要奉養父母了。各耳板這個詞,是直接從希伯來文英譯出來的字。它原本的意思,英文就是 offering,也就是獻祭的意思,利未記前面幾章,有很多獻祭的事,用的都是各耳板這個字。後來這個字慢慢引發成為給神的禮物,到後來又稱為向神所許的願。也就是說,那份本來要奉養父母的財物,現在已經獻給神為祭,成為給神的禮物,因此這就像許願一樣,是不能拿回來的,因此我就不能再奉養父母了。
其實本來向神獻祭和奉養父母,是兩件不相抵觸的事,你可以獻東西給神為禮物,同時你也可以奉養父母,就是說,神當得的,要歸神,人當得的,也要歸給人,不能夠用奉獻的名義,來逃避奉養父母的責任。若是一個人的資源有限,他該先奉養父母呢?還是應該先奉獻給神?其實在這一點上,耶穌在新約的教導非常清楚,在馬太福音5:23-24,「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才來獻禮物。」因此當你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你有愧於人,你就必須先去和那個人和好,和好之後才能夠來獻禮物,這樣你所獻的禮物也才能夠蒙神的悅納。這裡先後的次序就非常清楚了,當我們不奉養父母,我們對父母,已經有了虧欠,在這樣虧欠的情形中,你要來獻禮物給神,是不蒙神悅納的。耶穌的教導是非常清楚明白的,更何況耶穌現在針對的問題,是那些要逃避奉養責任的猶太人,只要他們說他們把奉養父母的財物做了各耳板,在猶太的傳統就容許他不再奉養父母。
第13節:「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,廢了神的道。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。」
耶穌就直接指出來,他們這樣做其實就是承擔遺傳,廢棄了神的道。耶穌只不過指出一件來,他們還做了許多這樣的事。而猶太的拉比為了各耳板,發展出一套理論,而且都是引用聖經,因為他們看各耳板是他們向神所許的願,而這些禮物是許願的禮物。而根據民數記30:2,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啟示,就要約束自己不可食言,必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。他們就引用許願不能夠食言,不能夠收回,因此人可以不奉養父母或不孝敬父母,也就是他們用一個聖經的教訓,來廢棄另外一個聖經的教訓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是否也會經常選擇一些我們喜歡的經文,來規避另外一些我們不喜歡的經文?我們要求神賜給我們智慧,能夠真正認識神的話,因為神的話都是前後一致的,如果神的話,產生了矛盾,大概率是我們在人的傳統中,來讀神的話,來認識神的話,才會產生出矛盾。求神幫助我們放下人的傳統,簡簡單單地來到神話語面前,求神帶領我們能真正明白神的話,以及神話語今天對我們的應用。
第14節:「耶穌又叫眾人來,對他們說:你們都要聽我的話,也要明白。」
對於這些專門挑毛病的人,耶穌直接指出他們的錯處。說完祂該說的話,就不理他們了。但是在旁觀的眾人,或許也受了他們的影響,耶穌就再一次向這些人強調,你們要聽我的話,也要明白我的話。因為一開始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是質問耶穌的門徒,為什麼要用俗手吃飯?因此,耶穌要特地向這些人再一次解釋。
第15節:「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,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。」
耶穌的講解就非常清楚,沒有模糊的餘地。「從外面進去的不能夠污穢人。」所有的食物都是從外面進入我們的身體,就是說這些都不能夠污穢人,都不會讓我們成為不潔淨。藉著耶穌這樣的宣告,就表明了吃飯之前潔淨手的禮儀,是根本無關緊要的,因為不管你吃什麼東西進去,潔淨不潔淨都無關緊要,都不能夠污穢人;這裡的污穢當然講的是屬靈的污穢。
而今天我們站在衛生的角度,飯前還是要洗手,免的手不乾淨沾染了病菌,吃下了會讓我們身體不舒服,因此我們飯前洗手是為了不生病,而不是為了屬靈的潔淨禮儀。而耶穌這樣的宣告,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,其實對猶太人是一個很大膽地宣告,因為猶太人一直謹守著食物潔淨的條例,比如說豬是不潔淨的,他們就不吃豬肉。這是猶太人守了上千年的律法,但耶穌現在宣告,從外面進來的都不能污穢人。
保羅應該也是順從耶穌的宣告,而能夠在羅馬書14:14大膽的說「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,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」不潔淨了,是因為當他以為不潔淨,這個以為是從裡面出來的,而從裡面出來的能夠污穢人,如果他以為不潔淨,那就真的是不潔淨了。
耶穌很清楚地告訴人們,外面進來的不能污穢人,從裡面出來的才能夠污穢人。因此不潔淨的源頭是在人的裡面,不是在人的外面,也就是說,人真正的問題,是在人的心,不是在人的手。我們手所做的,不過是執行心裡面要做的事,因此清潔的心,必須在乾淨的手之前。我們要手潔,一定先要心清,如果心不乾淨,我們不能夠藉著外面的儀式來潔淨人的心,那完全不管用。我們該怎樣潔淨我們的心呢?我們要悔改,我們要認罪,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,才能夠洗淨我們的心。
第16節:「(有古卷加: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)」
耶穌說這句話,不只是當時對那些旁觀的群眾講的,也是對今天所有讀聖經的人講的,凡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。
我們來禱告:主啊,幫助我所在的教會,能夠脫離各式各樣的傳統,以及各種人意的作法,我們來到神的家中,我們都願意尊重神的話,照著神在聖經中的教導,我們一同來敬拜神,一同來服事神。賜給我們一個乾淨的心,能夠單單的要你,單單的敬拜你,幫助我認識教會中各樣的實行,都是要幫助我來到神面前,幫助我在每一次的聚會中,都能看見神,都能聽見神的說話!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主耶穌是教會的主,傳統規條都不能取代主耶穌基督的地位。祝福你的教會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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