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14:60-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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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!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馬可福音第14章,今天我們讀第60-72節。

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抓之後,先被帶到亞那家裡。亞那是現任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,是祭司體系中的大佬。亞那不正當的使用他的影響力,不合法的對耶穌進行了第一輪的審判。接著耶穌被帶往大祭司該亞法的家裡,馬可福音記載的,就是在該亞法那裡所受的審判。雖然猶太公會的成員包括祭司、文士和長老們都在場,但這不是合法的審判。猶太公會的審訊規則明明指出,審訊必須在白天公開的進行,因此在該亞法那裡,充其量不過是收集罪證的程序,而這個罪證收集的程序是完全的失敗,因為那些做假見證的,他們的證詞都不相合。

第60節:「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,問耶穌說:『你什麼都不回答嗎?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?』」

大祭司該亞法大概是忍耐不住了,他定意要定耶穌死罪,而到現在,一個有利的證詞都找不到,他就決定自己出手,這根本是不合程序的。大祭司是會議的主席,應該客觀中立的主持會議,不應該參加正反任何一方的辯論。他決定自己出馬,他就先問耶穌說,你什麼都不回答嗎?這些人作見證,告你的是什麼呢?耶穌代表真理,對於那些不攻自破的假見證,自然不需要辯解,但更重要的是,耶穌一言不答,是為了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,以賽亞書53:7,「祂被欺壓,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,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,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祂也是這樣不開口。」

第61節:「耶穌卻不言語,一句也不回答。大祭司又問祂說:『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?』」

耶穌仍然是不說話,不辯解,一句也不回答。這時候大祭司就直接來到問題的核心,「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」。猶太人都避免直接提到神的名字,以免犯了十誡中的第三誡,妄稱神的名。因此他們就用那當稱頌者這個詞,來代表神。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?基督就是希伯來文裡的彌賽亞,大祭司一定是聽到了耶穌就是彌賽亞的傳聞,也知道耶穌會為彌賽亞做見證,他就直接問耶穌說,你是基督嗎?記得在馬太福音16:16-17,當彼得認出耶穌是基督,是永生神的兒子,當時耶穌是何等的興奮。而現在是大祭司問祂,你是不是基督?對於這個問題,耶穌不能夠再緘默,祂就是為這個來的,因此祂必須為自己作見證。當然,耶穌也知道大祭司這麼問,是不安好心,要拿祂的話語做把柄,來控告祂,但這又何妨呢?

第62節:「耶穌說:『我是。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』」

對於耶穌是基督這個問題,耶穌一點都不逃避,祂直接回答「我是」。不僅如此,祂還進一步告訴大祭司,即將會發生的兩件事情:第一,你必看見人子,坐在那全能者的右邊,這等於告訴大祭司,他的計謀會成功,耶穌要被殺害,但是祂還要復活升天,坐在父神的右邊。而耶穌是用人子這個詞,強調耶穌的人性,經過死而復活之後被拔高了,並且要坐在父神的右邊。這很強烈的證明了,復活的基督還帶著拔高的人性。而第二件事,就是有一天基督還要再來,是駕著天上的雲,榮耀的降臨。這就和耶穌在橄欖山的預言中,對門徒所說的,記載在馬可福音13:26,「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,大榮耀,駕雲降臨」,對於各樣的假見證,耶穌根本置之不理,一句話也不辯白,但是對於祂是否是基督這個問題,耶穌一點都不退讓,清楚明白,並且強而有力的做見證。今天的基督徒應該也是一樣,要效法耶穌的榜樣,別人對我們的人身攻擊,都可以放下,但是對於基督與教會的見證,我們一定要剛強的站住,不惜任何代價。

第63-64節:「大祭司就撕開衣服,說:『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?你們已經聽見祂這僭妄的話了。你們的意見如何?』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。」

大祭司就在等耶穌這一句話,別人所做的各樣假見證,都不能夠給耶穌定罪,現在耶穌親口承認,祂是基督,大祭司馬上就撕裂衣服,裝出一份很悲憤哀慟的樣子,其實這根本是不合宜的。利未記第21:10,「在弟兄中作大祭司,頭上倒了膏油,又承接聖職,穿了聖衣的,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」大祭司必須隨時都注意到他的身份,他是承接聖職,穿著聖衣的,他不能夠撕裂他的衣服。正因為如此,在利未記第十章,亞倫的兒子,拿答和亞比戶,因為獻上凡火,被神擊殺。親人死亡是非常傷痛的事,就在那個事件,摩西對亞倫說,記載在利未記10:6,「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們死亡,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,只要為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,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。」在亞倫失掉兒子的事件中,不是為那兩個死的人哀哭,而是為他們得罪了神,惹得神生氣這件事情哀哭。因此大祭司撕裂衣服是不當的行為,而大祭司該亞法這麼做不過是在演戲,要突顯出耶穌這話的嚴重性。他說耶穌說了僭妄的話,不需要其他的見證人了,你們大家都聽見了,你們覺得該如何呢?結果眾人都定祂該死的罪,照著猶太公會的審訊規則,必須在第二天白天的時候,交由71議士投票才能夠定罪。

第65節:「就有人吐唾沫在祂臉上,又蒙著祂的臉,用拳頭打祂,對祂說:『你說預言吧!』差役接過祂來,用手掌打祂。」

我們看到一個不合法的定罪,就會帶下卑鄙、邪惡、下流的行為。他們當中就有人吐唾沫在耶穌臉上,表示對耶穌的厭棄和不齒;又有人蒙著耶穌的臉,用拳頭打祂,要祂說預言,猜是誰在打祂,甚至連差役也用手掌打祂,羞辱祂。耶穌是神的兒子,是神聖三一中的第二位,居然為了擔當人的罪,受盡了猶太宗教的羞辱,面對這些羞辱,耶穌默默地承受,一言不答,就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靜靜地被牽到宰殺之地。

親愛的弟兄姐妹,這提醒我們一定要在事奉中,建立和基督親密的關係,才能夠真實地事奉神,千萬不要在宗教中事奉。第一個迫害耶穌的,就是猶太的宗教人士,宗教情操和意識形態,會合理化許多不合理的事,讓人的良心像被烙過一樣,失去了應有的感覺和功用,最後居然能夠做出如此卑鄙、邪惡、下流的事。因為良心失去了功用,人的心思就會趨向邪惡。

不僅猶太公會的人如此,這種邪惡的心思會傳染,也影響了耶穌的門徒。馬可接著就聚焦在彼得身上,11個門徒當中,約翰的家族和大祭司有交往,約翰就能進到大祭司的家中,並且為這些事加入了許多細節,記載在約翰福音中。彼得本來跟著其他的九個門徒逃跑了,可是彼得後來又放心不下,又回來了,遠遠地跟著耶穌。

第66-67節:「彼得在下邊院子裡;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,見彼得烤火,就看著他說:『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。』」

彼得遠遠的跟隨在大祭司家,下邊的院子裡,隱隱約約的看到了,也聽到了猶太公會成員對耶穌的控告和羞辱。他的心中一定充滿了疑問,他的夫子不是大有能力,能夠趕鬼,能夠醫病,能夠叫死人復活嗎?為什麼現在會落入這般田地,任人羞辱?一時之間他沒有答案。耶穌曾經預告祂要受苦,甚至被殺,很顯然的,彼得一直沒有聽懂耶穌的話,而現在看到耶穌受到羞辱的場景,他一時實在無法接受。就在這個時候,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,她認出了正在烤火的彼得。就看著他說,你是與那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。這使女用輕視的眼光看著彼得,像看著犯人一樣,口氣好像耶穌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,又指認彼得是耶穌的同夥,都是從拿撒勒來的人。

第68節:「彼得卻不承認,說:『我不知道,也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。』於是出來,到了前院,雞就叫了。」

彼得他自己也是充滿了疑問,現在被指控,是和耶穌一夥的罪犯,出於肉體直接的反應,彼得就說,我不知道,也不明白,你說的是什麼。其實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要事先,三番兩次地告訴門徒,祂來耶路撒冷要受苦,甚至被殺。就是要預備門徒,當事情發生的時候,知道該如何應變,只可惜門徒們都不當真,沒有真正聽懂耶穌的話。彼得對使女的指認,口中否認,也隨即挪移位置,他就從下邊的院子,到了前院。就在這個時候,雞就叫了,而這第一聲的雞叫,還沒能夠喚醒彼得。

第69節:「那使女看見他,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:『這也是他們一黨的。』」

那個使女似乎不放過彼得,她也跟著彼得來到了前院。這時候彼得站到另外一群人當中,彼得仍然不想離開,他想知道耶穌的結局,到底會怎樣,他的心中還是愛著他的夫子的。這時候那使女就對站在彼得旁邊的人說,這人也是他們一黨的,她一定是一手指著彼得,並且告訴其他人,要好好防著彼得。

第70節:「彼得又不承認。過了不多的時候,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:『你真是他們一黨的!因為你是加利利人。』」

彼得第二次不承認,過了不多的時候,旁邊站的人也對彼得說,你真是那人一夥的,因為你是加利利人。馬太福音26:73就加上了細節,說是彼得的口音讓它暴露出來,原來他是加利利人。而約翰福音18:26,又加上了其它的細節,原來這個人,就是被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,他看見彼得也在客西馬園裡。現在似乎證據確鑿了,眾人的眼光都看著彼得,而這時候彼得急了。

第71節:「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:『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。』」

碰到事情,我們如果不能夠回到靈裡,我們的肉體就會及時反應,肉體的反應總是帶來更差的結果。這時候彼得急起來了,他就發咒起誓說,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。這一章的30-31節,當耶穌預告彼得,會在今夜雞叫兩遍以先,要三次不認耶穌,當時彼得還極力否認,說我就是和你一同死,也不會不認你。可是人就是這麼軟弱,我們不要懷疑彼得的愛心和忠心,他是愛耶穌的,也是忠於耶穌的,否則他就不會一路跟隨著。但是愛心和忠心也不能保證,人能夠一直勇敢,一直不失腳,一直不軟弱,而彼得軟弱到一個地步,甚至於發咒起誓說他不認得耶穌。

彼得發咒起誓這件事,只有馬可福音記載。而馬可福音是彼得親口說的,馬可記錄的。在馬太、路加、和約翰都沒有這麼記。說出其他人下筆,都還帶著恩典,而彼得卻願意把他自己最不堪的一面,記錄下來,讓後世的基督徒都看到他的軟弱。彼得真真實實的見證,他成了何等人,完全是神的恩典。因此他願意把他最軟弱,最不堪的一面,曝露在眾人面前。

第72節:「立時雞叫了第二遍。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:『雞叫兩遍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』思想起來,就哭了。」

「思想起來,就哭了」。彼得發咒起誓不認得耶穌之後,立即雞就叫了,這是雞第二次叫,第一遍的雞叫沒能夠喚醒彼得,現在雞叫了第二遍,彼得想起了耶穌對他所說的話,就是雞叫兩遍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,耶穌所說的話一點都不差,都完全應驗了。而在路加福音22:61,雞正叫的時候,耶穌轉過身來,看著彼得。而根據約翰福音18:24-27,應該是抓耶穌的人,把耶穌從亞那家裡,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,中間經過院子的時候,耶穌特意轉過身來,看了彼得一眼,而彼得的眼目,一直注視在耶穌身上,他雖然口中不敢承認,但他心中還是愛著主的。而現在與耶穌四目對望,又聽見了第二遍雞叫聲。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過的話,他心中愧疚萬分,就到外面痛哭。他對自己失望透頂,他怎麼還配稱為是耶穌的門徒,他想起了耶穌的話,他的心思就變得清明了,而他心思一清明,就對自己所做的懊悔萬分,而到外面去痛哭。

親愛的弟兄姐妹,其實我們都不比彼得強,只是沒有遇到,彼得遇到的環境,正因為彼得對自己失望透頂了,因此耶穌在復活之後,特別紀念彼得,並且刻意恢復彼得的信心。馬可寫馬可福音的時候,彼得不僅被恢復了,也照著神給他的託付,打開了外邦人福音的門。他成為一個滿了盼望的使徒,他特地要馬可記錄他的軟弱,來見證主恩典的完全,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:9所說的話,「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,所以,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」

我們一起來禱告:主啊,謝謝你,藉著彼得忠實地記錄了他軟弱的光景,幫助我們認識,你恩典的完全。其實我們眾人都和彼得一樣,經常落在肉體裡,甚至到一個地步,軟弱的不能認你。主啊,但是你有豐富的憐憫,你的恩典在我們的軟弱上,更顯得完全,幫助我不僅認識,還要經歷你那完全的愛。不管我在任何處境中,都能夠再一次回轉過來,來到你的面光中,尋求你的恩典。就在今天,幫助我從各樣失敗、軟弱、跌倒的光景中,能夠重新轉向你,重新支取你的恩典,讓我也能夠見證你的恩典,在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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