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15:15-24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,我們要繼續來讀馬可福音15章,今天我們讀15到24節。

耶穌經過了猶太宗教系統三次的審判,被定了死罪。而定死罪的罪證,就是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,基督。接著耶穌又被押解到羅馬法庭,在那裡也經過了三次的審判,卻找不出祂有什麼罪?在馬太福音27章24節,那裡記載著,彼拉多甚至在眾人面前洗手,說「流這義人的血,罪不在我,你們承當吧。」這正好也證明了,耶穌是神的兒子,卻要成為逾越節的羊羔,在祂身上找不到一點的瑕疵。因此祂夠資格,能夠擔當眾人的罪,完成神的救贖計畫。一方面,這是神既定的旨意;另外一方面,也是耶穌基督甘心情願,順服神的旨意。祂捨棄自己,把自己交在猶太宗教和羅馬政治的手中,而宗教和政治也露出他們醜陋的真面目:一個是用意識形態來達到自己的利益,而另一個是用討好眾人的方式,來維護自己的利益。宗教與政治的結合,就把耶穌害了。

第15節:「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,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將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」

猶太公會定了耶穌的死罪,但猶太人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,耶穌就被交到羅馬法庭;而巡撫彼拉多為了討好猶太人,就放了有罪的巴拉巴,卻將無罪的耶穌鞭打了。當時羅馬人的鞭子是用皮帶做成,而在皮帶上鑲著金屬片和釘子,一鞭打在身體上,馬上皮開肉綻,深可見骨,血流如注。讓被打的人疼痛萬分,皮鞭一鞭鞭的抽在耶穌身上,打的耶穌是遍體鱗傷。以賽亞書53章第5節後半:「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」表面上是猶太宗教的陷害,羅馬政治的妥協,使耶穌受到鞭打,而實際上呢?卻是耶穌心甘情願的犧牲自己;因著祂受的鞭傷,讓那些相信祂的人,都能得到醫治。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都得著了白白的恩典。恩典是白白地,卻不是廉價的,因為神是公義的,斷不會以有罪為無罪,是神把我們的罪,都歸在耶穌身上,並且在耶穌身上追討。那應該落在我們身上的鞭子,卻落在耶穌身上: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下個主日你領受餅杯的時候,請特別記念耶穌身上的鞭傷,我們犯的每一個的罪,都是要付代價的;不過不是我們付,而是耶穌替我們付。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我們得醫治之後,一面感恩,另外一面就更不應該,再一次落入過犯之中。彼拉多把耶穌鞭打了,之後就交給人去釘十字架。

第16-18節:「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裡;叫齊了全營的兵。他們給祂穿上紫袍,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祂戴上;就慶賀祂說:『恭喜猶太人的王阿。』」

在釘十字架之前,耶穌先受了鞭傷,那是身體上的刑罰,耶穌被打得遍體鱗傷,血肉模糊。接著就是精神上的傷害,兵丁們給耶穌穿上了紫色的袍子,紫色是君尊的顏色。兵丁以嘲弄的態度,給耶穌披上了皇袍,又用荊棘編成冠冕,戴在耶穌的頭上,作為皇冠。荊棘是神咒詛之後才產生的,而這咒詛的記號,就戴在耶穌的頭上。荊棘的長刺,直接刺入了耶穌的額頭,而鮮血流淌在耶穌的臉頰上。他們還叫了全營的兵,列在耶穌面前,充當祂的子民,大家高聲慶賀說,恭喜你呀,你是猶太人的王:一個渾身滿了傷痕,身披紫袍,頭戴荊棘冠冕的王。因為在羅馬法庭,耶穌被指控的罪名,就是自稱是猶太人的王,他們就把耶穌打扮成王的模樣,來嘲弄祂。

第19節:「又拿一根葦子,打祂的頭,吐唾沫在祂臉上屈膝拜祂。」

「葦子打祂的頭」,王的頭是尊貴的,他們卻用葦子打祂的頭,來羞辱祂。又「吐唾沫在祂的臉上」,臉是人的尊嚴,吐唾沫在祂臉上,讓祂丟盡顏面,喪失尊嚴,卻又假情假意地,屈膝來拜祂,他們嘲笑、戲弄耶穌。耶穌本有神的形像,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而現在卻在人的手中,受盡了侮辱和戲弄。

第20節:「戲弄完了,就給祂脫了紫袍,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,帶祂出去,要釘十字架。」

耶穌被鞭打,被嘲笑,被戲弄。這些兵丁盡興之後,就給耶穌脫了紫袍,又給祂穿上自己的衣服,帶祂出去,要釘十字架。釘十字架是一種十分殘忍的酷刑,在羅馬歷史上,也僅存在耶穌在世前後那一段時間,人被釘在十字架上,就像羊羔的四肢,被綁在十字的木架上,羊羔被殺流血,直到枯竭而死。這正好應驗了,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。在神選定的時候,在神選定的地方,耶穌要被殺,完成人類的救贖。

第21節:「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,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,從鄉下來,經過那地方;他們就勉強他同去,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。」

從耶穌被判刑的安東尼堡,到被釘十字架的各各他,這一條路被稱為苦路。苦路,在傳說中有3個不同的版本,如果你今天去訪問耶路撒冷,你看到的苦路,就是從安東尼堡到聖墓大教堂,這是一個最短的版本,長度約500公尺,中間標著14站。而當時受刑人,是要自己揹著十字架,走完苦路,到各各他被釘在十字架上。耶穌經過了徹夜的折磨,又剛剛被皮帶鞭打得血肉模糊,祂帶著孱弱的身軀,背負著十字架,根本走不完苦路,就是殘忍的羅馬兵丁也看不過去。

正好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,他是從鄉下來,經過那個地方,或許跟著別人一起看熱鬧,他就被徵召,替耶穌背十字架。西門本來不願意,卻被威嚇,在勉強之下,替耶穌背了十字架。我們不確定在這之前,西門是否見過耶穌,但現在卻因為勉強地,替耶穌背了十字架,就開啟了西門一家蒙福的道路。馬可特別記載,他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。當時馬可是在羅馬,很顯然的,亞歷山大和魯孚是羅馬教會中的聖徒,並且為眾人所認識,所以介紹西門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。保羅也在羅馬書16:13那裡說,「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;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。」很顯然,魯孚也是保羅的同工,且他們關係非常親密,因此保羅加上一句,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。可見西門這一家,都成為忠心服事主、愛主的基督徒,雖然一開始是勉強被徵召,來背十字架,而全家卻因此蒙福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多少時候我們也是被勉強,不情願地背著十字架,而那十字架卻成為化妝的祝福,幫助我們信心成長,生命成熟。

第22節:「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(各各他繙出來,就是髑髏地)」

各各他翻出來,就是髑髏地。各各他這個字是亞蘭文,直接翻出來,它的意思就是髑髏地,而英文的 Calvery,加略,是來自拉丁文,翻出來意思也是髑髏。原來加略山是個山丘,它的外形很像人的頭顱,耶穌就是在這裡被釘了十字架.

第23節:「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,祂卻不受。」

十字架的酷刑,給人的身體帶來極大的痛苦,因此在行刑之前,都會讓受刑者喝沒藥調和的酒。沒藥有麻醉的功效,而這沒藥調和的酒,可以讓人減輕痛苦的感覺;而耶穌嚐了一下,知道是麻醉劑,就不肯喝。耶穌是心甘情願的,被釘在十字架上,好完成救贖,解決人類罪的問題。因此祂願意親身經歷每一個痛苦,沒有麻醉,沒有包裝,完完整整地承受,罪所帶來的各樣苦味。

就好像希伯來書2:9節「因為受死的苦,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,叫祂因著神的恩,為人人嘗了死味。」罪所帶來的苦味,耶穌完完整整的嚐過了,祂心甘情願地為你我,嚐了死味。並且祂不願意喝沒藥調和的酒,說出耶穌的十字架,沒有一絲的勉強,沒有一點的抱怨,祂全心的擁抱十字架,並且細細品嚐十字架所帶來,各式各樣痛苦的感覺。祂把自己完全地傾倒出來,自己忍受各樣的痛苦,讓人能夠經由祂的十字架,而得著恩典,得著赦免,得著饒恕,得著祝福。耶穌給我們立了一個背十字架最好的榜樣:祂心中沒有苦毒,沒有怨恨,沒有自憐,祂還能夠為仇敵禱告,為仇敵祝福。就好像耶穌在登山寶訓,在馬太福音5:39-41那裡所說的話:「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有人要拿你的裡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,有人要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2里路。」 這才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。

我們如果誠實,就要承認我們根本做不到。正因為我們根本做不到,保羅才會在加拉太書2:20這麼說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,在我裡面活著。」原來真正的十字架,不是我們背,乃是基督替我們背,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。我們根本沒有背十字架的能力,我們要能夠放下老我,讓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裡面活出來,這樣我們才能夠走上十字架的道路。

第24節:「於是將祂釘在十字架上,拈鬮分祂的衣服,看是誰得什麼。」

耶穌基督在被判刑之後,被鞭打,被嘲笑,被戲弄,親自背著十字架,走上了苦路,受盡了折磨的祂,根本沒有辦法走完苦路。羅馬兵丁就勉強西門,幫耶穌背十字架。西門一家,卻因為他替耶穌背十字架,而全家蒙福。到了各各他,耶穌就要被釘在十字架上。十字架酷刑中,唯一一個人道的作法,就是讓受刑的人喝沒藥調和的酒,這酒有麻醉的功用,能夠減輕人的痛苦。但耶穌卻不肯喝,祂要親自嚐遍各樣的苦味,這樣才能夠在凡事上和我們表同情,祂完完全全知道人世間各樣的苦味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盼望我們都能夠看見,我們所領受白白的恩典,是耶穌基督付出極大的代價,替我們嚐遍了每一個罪債,我們才能夠被天父接納,成為祂的兒女,才能夠在教會中,就是神的家裡,一同來敬拜,一同來事奉。盼望我們都不輕看這樣的恩典,而願意帶著一個感恩的心,把自己擺在教會生活中,與聖徒們一同來事奉神,一同來服事人。

我們來禱告:親愛的主耶穌基督,當我們讀你受難的過程,我們深深知道,正是我們的罪,我們的悖逆,讓你不得不付出極大的代價,才能夠把我們買贖歸回。求你給我們一個知愛的心,享受你的恩典之後,願意將自己完全的獻上。因為你毫無保留傾倒你自己,幫助我們能夠不顧一切的來愛禰,還有你的教會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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