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 4:25-26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創世記第4章,今天我們要讀25-26節。

創世記第三章和第四章,講到人類第一次的墮落和第二次的墮落。人墮落,而神也在人墮落之後,啟示出我們蒙拯救的路。在第一次的墮落中,亞當和夏娃的反應,他們是逃避神,彼此推卸責任。而神在祂的審判中,也啟示了福音: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。蒙拯救的路就如亞當一樣,他相信了,就稱女人為夏娃,也就是活了。

第一次的墮落,讓人的靈死了,或者是說沒有功用了。蒙拯救的路,就是相信神所說的話,相信福音,靈就可以得著重生。而在第四章,人類第二次的墮落,產生出殺人、說謊、頂撞神,至終發展出一套向神獨立,或者是說沒有神的文化系統。

如果說第一次的墮落,人的靈死了;第二次的墮落就更深了,人的魂被破壞了。人不僅不承認自己所做的事,還藉著說謊、藉著頂撞神,而產生出最終遠離神的結果。那人如何在第二次墮落中蒙拯救呢?這就是第四章最後兩節的主題。聖經中一直啟示的,就是神的愛。人可以極端的墮落,而神不放棄人,神總是用各樣的方法,告訴人蒙拯救的路。

25節:「亞當又與妻子同房,她就生了一個兒子,起名叫塞特,意思說: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,因為該隱殺了他。」

亞伯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死的人,在他之前,神雖然告訴亞當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必定死,但畢竟亞當後來又活了九百多歲之後,他的身體才死。因此,當他看到亞伯被殺,身體就死了,不再有反應了,我相信這對他是一個非常大的震撼。原來人犯了罪之後,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後果,就如他第一次犯罪之後,神殺了羔羊,用羔羊的皮做衣服給他們遮蓋。

在人類第二代,犯了更嚴重的罪,他的兒子亞伯被殺了之後,神給了他另外一個兒子,他給他起名叫塞特。塞特的意思就是代替 substitute,或者是設立 established,塞特是神所設立,來代替亞伯的。這件事含義非常深刻,這是聖經中第一個死而復活的種子。

在亞伯身上,我們看見的,是一個在啟示中認識神的心意,而願意一生來跟隨神的人。他完全的倚靠神,他的名字叫作虛空,因為他認識沒有神,就是虛空。因此一生活著是為著獻祭,他是牧羊人,他把上好的羊羔和脂油獻給神。他甚至於在獻祭的事情上,成為第一個殉道的人。

神取走了亞伯,給了塞特作為代替,因此亞伯和塞特,我們可以看成是一個人的經歷。在亞伯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死,而在塞特身上,我們看到的是復活。從塞特身上,就產生出一條生命線的路。按照天然出生的秩序,塞特不是第一個孩子,但按著神的揀選,他卻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,而被神設立的。

塞特也說出,我們每一個跟隨主的人,應該有的經歷,有一天,當我們認識我們的人生真是虛空,過了就不再有人紀念。這時候,我們才會認識主的真實,主的寶貝,而願意一生,來跟隨祂。尤其在服事的道路上,在獻祭的道路上,我們願意照著神的方式,走神命定的道路,拒絕自己的私意,從人來的想法。

當我們走這一條純潔,跟隨主的道路,它是一條窄路。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會受迫害,我們會被輕視,我們會被嘲笑,甚至於我們可能會殉道。然而,神卻為我們預備了一條死而復活的道路。每一個真心跟隨主的人,神都要我們經歷死而復活。在復活中,我們被設立;也在復活中,我們產生後裔。

26節:「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,起名叫以挪士。那時候,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。」

如果,25節說出神為人預備了一條拯救的路,就是人經過死而復活,26節就告訴人,該如何逃避人類第二次的墮落。塞特是神所設立來代替亞伯,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,起名叫以挪士,以挪士就是脆弱的。藉著亞伯的死,讓他們看到人的生命實在是脆弱,因著犯罪的緣故,人終究會死。在第二代中,認識人的虛空,因此要有一個死而復活的生命來代替。到了第三代,就認識人真的是脆弱,當你有這樣的認識,你就會開始來求告耶和華的名。

原來,求告耶和華的名,就是人逃避第二次墮落,神所啟示的路。「求告耶和華的名」是非常重要的真理,而它的種子就在26節。整本聖經中充滿了求告耶和華的名,我們要花點時間來看這件事情。

首先,我們求告的對象,對象是耶和華。在創世記第一章講到神的創造,重在神的大能,那時候,神的名字是用以羅欣。從第二章開始,神跟人發生關係,神的名字就是用耶和華,那耶和華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在出埃及記第三章,摩西就直接問神,你叫什麼名字?神對摩西說,我是自有永有的。中文和合版翻成「自由永有」這個詞,英文的原文就是 I Am that I Am。原來耶和華的意思就是「我是那我是」,I Am that I Am。「那我是」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我們可以在「我是」後面有一個空格,譬如說,我們在哀傷的時候,我們需要安慰,耶和華就是我們的安慰。我們軟弱的時候需要力量,耶和華就是我們的力量。換句話說,在你認識你自己是脆弱,你知道你有需要了,而神正好就是你所需要的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相信,如果你有一些人生的經歷,你一定認識,人是脆弱的。當你覺得軟弱的時候,當你覺得有需要的時候,你要轉向耶和華。你需要什麼,祂就是什麼,因為,祂是自有永有的。耶和華的名字,說出祂的所是,祂的所做、和祂所完成的。我們的神是全有、全足、全豐,你所需要的,祂都能滿足。

看了我們求告的對象之後,接著,我們要來看用什麼方式來求告?求告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大部分的英文「求告」都翻成 call upon,有時候會翻成 cry out,也就是當你認識你自己的處境,有的時候是完全沒有盼望,因此你大聲地向神呼救。就好像一個要溺水的人,他知道他急需幫助,因此向岸上的人大喊救命一般。

耶利米哀歌3:55-57,是一個很好的例子,那邊說:「耶和華啊,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。」當你發覺你自己處在深牢當中,你完全沒有任何其他的盼望,你只好大聲地向神呼求,求神來幫助你。「你曾聽見我的聲音;我求你解救,你不要掩耳不聽。我求告你的日子,你臨近我,說:不要懼怕。」當一個人沒有任何其他的出路,他只好轉眼向著神呼求,求神來解救。就在我們求告的日子,神就來親近我們,並且告訴我們不要懼怕。

另外一種情形,是在你極端喜樂高昂中,你也高聲的向神求告,稱謝神。以賽亞書12:3-4是很好的例子:「所以,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。在那日,你們要說:當稱謝耶和華,求告祂的名;將祂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,提說他的名已被尊崇。」當我們在神的救恩中被高舉,飽得神的慈愛,我們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的時候,我們沒有辦法靜默,我們必須稱謝祂的名,必須求告祂的名,必須傳揚祂的名。

求告耶和華的名,說出我們這一個人的生活,不管是高是低,我們一直都連於神。有需要,向神求告;當需要被滿足了,我們也藉著求告神,稱謝祂的名,說出一個人,過一個完全聯於神的生活,不僅在舊約如此,在新約也是一樣。

當耶穌從死裡復活,升到諸天,坐在父神的右邊,而在五旬節的時候賜下聖靈,產生教會。第一代的教會生活,是滿了求告神的生活。當時有一個人名叫掃羅,就是後來的保羅,他為神的律法大發熱心,到處迫害基督徒,拿了祭司長的文書,要捉捕基督徒。他怎麼認識這些人是基督徒呢?在使徒行傳9:14,當掃羅往大馬色的路上,遇到大光之後,眼睛看不見,神差一個弟兄亞拿尼亞,要去給他按手,讓他能看見。亞拿尼亞就向神說,主啊,我聽見許多人說,這人在耶路撒冷,多多苦害你的聖徒。9:14,「並且他在這裡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,捆綁一切求告你名的人!」所以求告主的名,在初代教會中也是非常普遍的實行,以至於,掃羅可以從人在生活中,是不是求告主的名,就可以判別他是不是基督徒。因著掃羅自己有這樣的經歷,後來他蒙恩得救,成為偉大的使徒保羅,他在寫羅馬書的時候,他就這麼宣告,10:13,「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」

求告主名,是我們蒙恩、蒙拯救的路,從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開始,一直貫穿整本聖經。求神幫助我們,讓我們不僅有這樣的認識,也願意在我們生活中,成為一個求告主名的人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主啊,謝謝你,人雖然墮落了,你卻滿有恩典,在人墮落中告訴我們一條蒙拯救的路。幫助我,在我生活中成為一個求告你名的人。不管在環境中碰到任何事情都幫助我,讓我的眼目轉向你,知道我的幫助從你而來。在我喜樂高昂的時候,也提醒我,把一切的榮耀頌讚都歸給你。在我的生活中,讓別人看我是一個求告耶和華的人。祝福我的生活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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