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 15:9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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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創世記第15章,今天我們讀9-14節。

當神應許亞伯蘭要得地為業。這件事情亞伯蘭信不來,為了堅固亞伯蘭的信心,神就親自來與亞伯蘭立約。而當時立約的方式,就是把祭牲宰殺切成兩半,而立約的人從死的牲畜中間走過去,表示說如果不守約,就像這牲畜一樣,要被切成兩半。

9節:「他說: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,一隻三年的母山羊,一隻三年的公綿羊,一隻斑鳩,一隻雛鴿。」

神這裡的吩咐有點特別,三隻牲畜:牛、山羊、綿羊作為立約的需要把它切成兩半,這可以理解。但斑鳩和雛鴿呢? 這麼小的鳥怎麼樣切成兩半? 原來神在這裡埋了一個伏筆。創世記的作者摩西,經過400多年之後,他帶著以色列會眾出埃及,過紅海進入曠野,到了西乃山,神叫他到山上,並且啟示他,祭祀的條例,就記載在利未記。

而在創世記15章出現的牲畜、禽類,又同樣出現在利未記第一章,1:3「他的供物,若以牛為燔祭」,1:10「人的供物,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」,1:14「人奉獻給耶和華的供物,若以鳥為燔祭,就要獻斑鳩或者雛鴿為供物。」原來在創世記15章,神與亞伯蘭立約,但這立約就遙指幾百年之後,

當摩西在寫利未記獻祭的條例,裡面所用的祭牲或是禽類,正好就是神與亞伯蘭所立的約使用的。大部分的聖徒對利未記不太熟,但如果我們細讀利未記前面幾章,我們就會認識,在創世記15章,這裡所說的,母牛是為著平安祭的,母山羊是為著贖罪祭的,而公綿羊是為著燔祭的。而在利未記裡面的祭牲,都是指向有一天,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親自要來到地上,成為那被獻的祭牲,一次而永遠解決了人罪的問題。帶出人與神之間的平安的關係,只有祂是完全能夠讓神滿足的燔祭。

因此,對這新約的聖徒而言,就說出我們需要經歷,基督是我們的贖罪祭;我們需要經歷,基督成為我們和神之間的平安祭;至終我能夠把我所經歷,在我身上所產生出來的基督,獻上為燔祭,讓神得到滿足。這說出我們每一個基督徒,對耶穌基督的死、和他死的功效,產生了主觀的經歷,這些,最終都要來獻給神。

斑鳩和雛鴿不劈開,預表著耶穌基督的復活,以及復活的超越。說出我們不僅對耶穌基督的受死要有主觀的經歷,對於耶穌基督的復活,也需要有主觀的經歷:在如雛鴿的信心,如斑鳩的愛心上,都有了完美的享受。

10節:「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,每樣劈開,分成兩半,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,只有鳥沒有劈開。」

亞伯蘭果然是我們的信心之父,他照著神的吩咐就去做了。也說出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也必須照著耶穌基督為我們所預備的,我們就去實行。在實行中,我們經歷耶穌基督的受死,死的功效;也經歷耶穌基督的復活和祂復活的超越。不要忘記,神向亞伯蘭來立約,祂原來的目的,是因為亞伯蘭信不來,信不來得地為業的應許。

我們昨天也說過,對於新約聖徒而言,地,預表神量給我們的教會生活。我們一個人來跟隨主,在信心中得著神信和愛,並且被稱義和得著生命的成長,這相對的我們是容易相信。但對於神所量給我們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很多時候,我們真的跟亞伯蘭一樣,我們信不來。就是在我們信不來中,神要亞伯蘭立下一個美好的榜樣,照著神所吩咐的,我們去執行。從新約的角度而言,就是照著耶穌基督已經完成的,我們去經歷。

11節:「有鷙鳥下來,落在那死畜的肉上,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。」

這裡的鷙鳥,應該是指老鷹或者是大雕,那些吃肉的,滿了攻擊性的鳥。當死畜擺在地上,就把這些鷙鳥吸引過來,亞伯蘭就把他們嚇飛了,把他們趕走了。這也說出得地為業,或者是能夠完滿的享受,神為我們預備的教會生活,他的第一個難處就是有鷙鳥。

這鳥預表什麼呢? 在馬太福音13章,耶穌自己說了撒種的比喻,有撒種的出去撒種,13:4「撒的時候,有落在路旁的,飛鳥來吃盡了」。接著13:19,耶穌親自解釋祂所說的比喻,「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,那惡者就來,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;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。」原來那裡的飛鳥,是指那惡者,就是撒但。

一方面,在我們聽信福音的過程中,撒但過來把我們得到的生命之道奪去。就是有一些聽了福音之後,相信蒙恩得救的,因著你對耶穌基督救恩的感謝與讚美,你願意來獻祭,你願意把你自己奉獻。在這件事上,那惡者也要來打岔。亞伯蘭做得非常好,就把他們趕走了;這是教會生活的第一個打岔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回顧一下你自己的經歷,有多少時候,當我們個人蒙受主極大的恩典,我們蒙了從罪惡得以赦免;並且還帶領我們每天過美好的教會生活,滿了屬天食物的供應。你被感動,當你決心要委身於教會中,通常就在這個時候,那惡者要來打岔。在你願意奉獻委身的事上,他要來敗壞:或者讓你聽到,教會裡面的閒言閒語,或者讓你看到,教會裡面屬靈領袖的失敗,或者讓你看到,教會裡面一些軟弱的事,這些事,讓我們愛心冷淡。這些打岔我們奉獻的心願的,其實都是惡者的作為。

12節:「日頭正落的時候,亞伯蘭沉沉地睡了;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。」

在信不來,得地為業的事情上,第一個打岔是來自那惡者。而第二個打岔呢,就是出於我們自己。亞伯蘭忙了一天了,忙著立約的事,忙著宰殺祭牲,他也累了,在日頭正落的時候,他沉沉地睡了。我們知道我們的神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是那公義的日頭。當日頭正落的時候,說出我們的主,祂的同在不是那麼的強烈,祂的光照逐漸的被隱蔽,就在日落的時候,我們就沉沉地睡了。當我們沉沉睡的時候,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。亞伯蘭是我們的信心之父,發生在他身上的事,也是我們每一個,跟隨亞伯拉罕信心腳蹤而行的人,會經歷的事。

在我們跟隨主的過程中,什麼時候主的同在,不是那麼的明顯了,什麼時候我們沉沉地睡了。在跟隨主的道路上,我們經常是心裡願意,我們的肉身卻軟弱了,那時候就有驚人的大黑暗臨到我們。說出我們這人,走過屬靈的黑夜,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他的肉體還在,他還是一樣受世界的吸引,他還是一樣會軟弱、會失敗、會跌倒。在他身上,有時候還是會有驚人的大黑暗。這些,似乎神也允許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,也必須有的經歷。

就在這個時候,神親自來對亞伯蘭說話;這也說出,當我們落在黑暗中的時候,神的話是我們唯一的拯救。因此,親愛的聖徒,一定要好好維持每天讀經的習慣,不要小看每天你願意擺出10分鐘、15分鐘在神面前。你這每天的積累,在什麼時候,神讓你經過死陰的幽谷,讓你經過屬靈的黑暗時;在你裡面積存的神的話,就要重新一次來向你說話,要重新一次讓你得著加力。

13節: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你要的確知道,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,又服事那地的人;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。」

這時候神對亞伯蘭說,原來得地為業的事,是要等到你的後裔才能夠得著地。甚至於你的後裔在得地的事上,也需要經過許多的事。首先,他們要寄居別人的地,就說出他們要離開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;他們要到別的地方寄居,又服事那地的人。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400年,他的後裔不僅要到其他地方寄居,並且他們要成為奴隸,成為服事別人的人,並且要在這樣情形中400年。

400是40×10,40在聖經中是一個受煉的數字,而10是一個完整的一段時間,400年說出你的後裔要經過一個完整的試煉。神現在向亞伯蘭所說的,後來果然都發生了。在亞伯蘭的孫子,雅各的時候,因著美地饑荒,他們就搬到埃及去。一開始還被埃及的法老禮遇,因為雅各的兒子約瑟,在那裡作宰相。後來時間久了,有不認識約瑟的法老興起來了,以色列人就淪為奴隸,一待待了400年。

14節:「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,我要懲罰,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。」

400年是神所允許一段試煉的時間,時期到了,神就要懲罰那國。並且在以色列人中興起摩西,帶著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,同時要帶著許多的財物從那裡出來。摩西帶著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,記載在出埃及記12:35-36,「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,向埃及人要金器、銀器,和衣裳。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,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。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。」。

接著12:40-41,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。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,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。」在15章講了400年是一個大約的說法,因為要強調數字的含義。而出埃及記430年就是正當準確的數字。在亞伯蘭陷入大黑暗的時候,神在黑暗中向亞伯蘭應許,他的後裔雖然被苦待400年,時候到了,神要帶領他們回來,得著他所應許給亞伯蘭的地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也真的讓我們看出,在神主宰的權柄下,要得著地,要得到一個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,是需要付出的。因此,不要把教會生活視為理所當然,我們需要擺上我們的那一份,同時也需要謹守。尤其在試煉中,更要緊緊抓住神的應許,時候到了神的應許必定完成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主啊,照著你向亞伯蘭的應許,讓這應許的實際,今天又產生在我所在的教會生活中。幫助我們每一個人,對於你都有主觀的經歷,對於自己所在的教會,都願意委身。尤其在教會有試煉的時候,幫助我們能夠從你的話得著加力,能夠持守你的應許,至終教會成為你美好的見證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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