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 16:7-10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創世記第16章,今天我們就讀7-10節。

前面我們說到撒拉和夏甲,一個是預表在應許的原則,另外一個是預表在律法的原則。而神看重的是在應許的原則下,經由恩典而產生後裔。人們喜歡做的,經常是在律法的原則下,藉著肉體而生出以實瑪利。這件事在真理上或許我們能夠明白,但在實際生活的經歷上,和我們天然的觀念完全不一樣。因此很多時候我們不太明白,也不知道該怎麼做。

在應許的原則裡,神看重的是源頭的問題,而在律法的原則裡,人們看重的是好壞的問題。壞事不要做,好事就要去做,這是人們一般的觀念,而這好、壞的觀念,其實就是源於知識善惡樹。當然壞事不要做,大家都知道,那麼好事就該去做嗎?在律法的原則裡就說是,但是在應許的原則裡,又要再多問一個問題,到底是誰去做?

有太多的時候,我們認定一件事情是好事該去做,我們就用各樣的方法,用盡所有的力氣,要把那件好事完成。結果,在做這一件好事的過程中,你得罪了許多人,你傷害了和許多人的關係,最終事情是成就了,你也得到許多人的稱讚,但付上的代價是在這個過程中被你傷害的許多人、事、物。

在應許的原則不是這個樣子的,雖然是一件好事,必須要去做。神就來問我們到底是誰去做,是在我們老我裡面的自以為是,還是在恩典裡讓神藉著我來做?大家比較常有的共同經驗就是傳福音。傳福音當然是一件好事,也是神給祂的門徒的使命。但是在傳福音的事情上,你就要問,到底是你在傳,還是神藉著你來傳?如果是你在傳,就會根據你的經驗,用許多屬世的方法,迎合人的需要,講究效率。傳完之後,因著許多人決志而沾沾自喜,卻不知道生下來的,可能都是以實瑪利。你用世界的方法打動他,就吸引了一大堆喜歡世界的人,來到教會中。

如果你認識傳福音是神藉著你在傳,你就讓神的話藉著你而說出來,神的能力藉著你而彰顯出來,尤其是你已經有的一些屬靈經歷。讓人看到你也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,敗壞的人,卻因神的大能,在你的身上產出美好的見證,這樣人就因著你,被吸引到神面前。這樣的福音可能是緩慢,效果可能是不顯著,但卻紮紮實實,是聖靈的果子。

這時候的亞伯蘭到了迦南地已經十年,雖然有了很多得勝的經歷,但對神的認識還是不完全,尤其在產生後裔的事情上,它需要經過更多的試驗。我們來回顧一下,到目前他經過了哪些事情,通過了哪些試驗。他的第一個試驗是下埃及,當他住在伯特利和艾中間的時候,慢慢的移往南地,最終南地遭受饑荒,他就到埃及去了。在那個經歷中,他認識他自己老我的敗壞,為了保全自己,不惜犧牲他的妻子撒萊;他也認識了神在祂的主權下保護了撒萊。

他的第二個試驗是來自羅得。在羅得離開的事上,以及羅得被擄的事上,亞伯拉罕是剛強的,是得勝的。他也認識他所事奉的神,是至高的神,是天地的主。他在信心的道路上往前躍了一大步,勝過了財物的轄制,學會了在生活的需要中,仰賴神的供應。

接著就是在產生後裔的事上,一方面他認識以利以謝,不能夠成為他的後嗣,必須是出於他自己的,才能成為他的後嗣。他也相信神的話,神也因此稱他為義。但是到底怎麼樣產生這個後裔呢?這件事他還需要經過試驗。藉著他妻子撒萊的提議,讓夏甲給亞伯蘭做妾,結果夏甲懷孕後就小看撒萊。在亞伯蘭的允許下,撒萊苦待夏甲,夏甲就逃走了。夏甲這個字的意思就是 flight,就是逃離。在藉著夏甲產生後裔的事上,亞伯蘭還有功課要學。

7節:「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。」

夏甲離開之後就一路往南逃。她走到了曠野,想到書珥去。書珥的意思就是牆,她想逃到一個能夠被隔離的地方。中間需要經過曠野,而在曠野最重要的就是水。耶和華的使者,就在一個水泉旁遇見了夏甲,可以說這水泉是神為夏甲預備的,讓她可以存活。

8節:「對她說:撒萊的使女夏甲,你從哪裡來?要往哪裡去?夏甲說: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。」

在對話中,神的使者先提醒夏甲,要認識她自己的身份:她是撒萊的使女。我們知道夏甲是預表律法,撒萊是預表恩典,律法是要來服事恩典的,那是律法應該有的位置。那使者提醒夏甲應該有的身份之後,就問她說,你從哪裡來,要往哪裡去?你正確的位置是應該留在撒拉旁邊。夏甲的回答也很誠實。夏甲說: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。她知道她自己是逃出來的,她也知道撒萊是她的主母。

9節:「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:你回到你主母那裡,服在她手下;」

神的使者要夏甲回到撒萊的手下。是什麼意思呢?律法到底該怎麼樣服事恩典呢?答案在加拉太書3:23-24,「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」在創世記這裡,因信得救的道理被看成是以撒;以撒還沒有生出來之前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。我們生活行為有一定的準則,「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」在以撒還沒有出來之前,夏甲有她的功用。

接著24節,「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」。訓蒙的師傅,也就是兒童導師。換句話說,在亞伯蘭和撒萊,在信心的道路上,還沒有長大之前,就是說在以撒還沒有生出來之前,律法是他們的兒童導師。目的是要引他們到基督那裡,使他們因信稱義。因此神的使者要夏甲回到撒萊面前,並且服在撒萊的手下。因為撒萊預表在神應許的原則下,要為亞伯蘭產生後裔。

10節:「又說: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,甚至不可勝數。」

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,這個神的使者其實就是神自己,或者準確的說,是神聖三一中的第二位,在舊約取了人的形狀來和人說話。一方面告訴夏甲她應該有的位置,也就是說律法必須服事恩典;同時又預言說,藉著夏甲產生的後裔,會極其繁多,甚至不可勝數。

我們知道,後來夏甲生了一個兒子,名叫以實瑪利。以實瑪利的後代記載在創世記25:13-18,「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,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。」接著聖經就提出12個名字,接著16節,「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,照著他們的村莊、營寨,作了十二族的族長。」在以色列12個支派還沒有產生之前,以實瑪利已經先生了12個兒子,產生了12個族長。

接著18節,「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,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,正在亞述的道上。」書珥是靠近埃及了,在迦南地的西南邊。亞述是在迦南地的北邊,靠近兩河流域的地方。從埃及到亞述的這條道路上,住滿了以實瑪利的後裔,他們成了今天阿拉伯人的先祖。出於律法的總是先產生後裔,比出於應許的後裔來得早,夏甲的後裔果然極其繁多,不可勝數。這雖然不是神上好的旨意,卻是在神的許可中,目的是要亞伯蘭和撒萊學功課。

而從屬靈的角度,在今天的教會中,如果我們誠實的話,我們也要說充滿了許多的以實瑪利。這話怎麼說呢,夏甲預表律法,當神的律法一被擺出來,第一個響應的就是我們的肉體,律法藉著肉體懷了孕,就生出許多以實瑪利。這也就是為什麼教會裡面規條非常多,而喜歡守規條的人更多,那守得住規條的,就看不起那守不住規條的。以至於到後來,我有我的規條,你有你的規條,規條的本意都是好的,要幫助我們規範。但肉體一被激發之後,就產生出一大堆,以守規條為榮的以實瑪利們,這不是神要的,神的工作是十字架的工作。

當神的律法被擺出來的時候,神要用十字架治死我們的肉體,而不是在肉體中,我們非常努力、非常活躍的要去守律法,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。我們在十字架的原則下,認識自己根本不可能守全律法,以至於讓自己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。只有認識自己不能,才能夠讓神的能力在我們身上顯出來,這完完全全是恩典的工作。律法是來幫助我們,把我們引向恩典,恩典在我們身上完成,時候到了才能產生出以撒,是神所應許的後裔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是一件不容易學的功課,我們的信心之父亞伯蘭,花了14年的時間學會這個功課。求神幫助我們,讓我們認識律法真正的價值,不在於我們能夠守律法,而在於認識我們自己沒有能力守律法,而把我們引到恩典的道路上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主啊,謝謝你在十字架上完成極大的救恩,讓我們真正認識,靠著自己,我們真的不能做什麼。幫助我們學會安息在你的恩典中,知道唯有在恩典中,我們才能夠服事;唯有在恩典中,我們才能夠傳福音;唯有在恩典中,我們才能產生應許的後裔。幫助我和我所在的教會,能學會留在恩典的領域中,領受你給我們豐富的屬靈供應。讓我每天的生活都能夠討你的喜悅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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