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 38:20-26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創世記第38章,今天我們讀20-26節。

昨天我們讀到他瑪扮成妓女與猶大同房,並且拿了猶大的信物之後,他瑪懷孕了,她就又穿上寡婦的衣服,回到她父親的家裡。他瑪是一個外邦女子,嫁到了以色列人的家,她認識了以色列的神,並且知道神把迦南地應許給以色列人,她也知道在以色列家中的長子會得到雙份的產業。她也明白了,當長子死了,如果沒有後代,他的弟弟或是其他相近的親屬,必須為他留後,以至於他的名能夠被神紀念。

他瑪雖然是一個外邦女子,但她看重神應許的產業,她就想盡辦法要能夠為她死去的丈夫留後代。她果然是一個奇女子,她的做法雖然有點極端,甚至於不顧禮教。她這個不顧一切要產生後裔的做法,似乎也是為神所稱許的,因此她就懷了猶大的孩子。

用今天的話來說,基督徒的產業其實就是基督,一個基督徒為了經歷基督、得著基督、享受基督,用盡各樣的方法,甚至於一些不合傳統,不合禮教,甚至於不合道德的方法,為了要能夠產生出基督,這似乎也是為神所容許的。因為一旦基督能夠從我們身上被彰顯出來,這是永遠的福分。其他那些在時間裡面所犯下來,看起來是錯誤的行為,都能在耶穌基督永遠的救贖中,得著洗淨。

這是一個不太容易明白的觀念,但是,感謝主,在神主宰的權柄中,讓在猶大的家中,有了這麼一個特立獨行的兒媳婦,挽救了猶大這個家族的前途。因此他瑪看重神的應許,讓猶大能夠清楚認識自己的情形,以至於悔改而成為君王的支派。昨天我們看到了他瑪所做的事,今天我們就從猶大的角度來看這些事情。

20節:「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,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,卻找不著她,」

猶大高興了一個晚上,當然他不知道是被算計的。第二天起來之後,就請他那個亞杜蘭人的朋友,照著昨天所講好的代價,帶了一隻山羊羔,要去贖回他的信物。他自己大概不好意思去,也顯示出猶大知道自己做的事是錯的,因此他托他的朋友亞杜蘭人,帶著山羊羔要贖回他的信物。結果他的朋友照著猶大所描述的,到了那個地方卻找不到人。當然我們知道他瑪已經離開了,穿上寡婦的衣服,又回到她的父家。

21節:「就問那地方的人說: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?他們說:這裡並沒有妓女。」

他的朋友也算是負責,因為看不到人,就問住在當地的人說,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?很特別的,這裡所用妓女這個詞,他的希伯來文和15節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,那個詞是不同的字。在21節,這個妓女比較好的翻譯是 temple prostitute,或者是廟妓。因為迦南人拜他們的神,一些年輕女子獻身給迦南人的神都住在廟裡面,和那些來拜拜的人行淫,而那些來拜拜的人會奉獻更多的錢給那個廟,成為當時迦南人的風氣。因此在每個廟裡面有許多的廟妓,這些廟妓的地位比一般的妓女高,因為名義上說她們是奉獻給他們的神的。

猶大是以色列人,當然知道不應該與迦南人的廟妓行淫,這是為什麼他托他的朋友亞杜蘭人帶著羊羔去贖回他的信物,因為他心中知道這是不合宜的。結果他的朋友問了當地人,當地人告訴他們說,我們這裡根本沒有廟妓。

22-23節:「他回去見猶大說:我沒有找著她,並且那地方的人說:這裡沒有妓女。猶大說: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,你竟找不著她。任憑她拿去吧,免得我們被羞辱。」

猶大沒有拿回他的信物,也不好意思繼續的大張旗鼓,畢竟他幹的是一件羞恥的事,他只好說任憑她吧。我們看到,在這個時候的猶大放縱情慾、道德敗壞,並且還頭腦簡單。他應該能夠考慮到,如果是一個平常的妓女,人家要你的印,你的帶子,你手裡的杖,到底為什麼?這些東西根本不值錢。這時候的猶大完全不像一個將來會做王的人。

但猶大怎麼會成為君王的支派呢?其實我們看看我們自己,很多時候我們也不比猶大好到哪裡去。神能夠在猶大的身上動工,神工作的過程都被雅各看在眼裡,這時候的雅各或許就像一個沉默的觀察者。看著他的12個兒子,他們的言行舉止,他們的成長變化,以至於最終能夠預言君王要從猶大這個支派而出。其實這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福音,雖然我們不好,但只要我們願意,我們就能夠滿有盼望,有一天能夠與基督一同作王。

24節:「約過了三個月,有人告訴猶大說: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,且因行淫有了身孕。猶大說:拉出她來,把她燒了!」

對猶大而言,去剪羊毛做了一件荒唐事,不過是逢場作戲,過了之後他就忘了,他甚至忘了還有當頭在別人手中。事情過了三個月之後,他瑪懷孕的事情就被傳開了,有人來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做了妓女,現在已經有了身孕。猶大的反應好像是道貌岸然,家裡面出了這樣的醜事,一定要嚴格處理。在當時的方法,如果有人行淫被發現了,處罰就是把他燒死。猶大的假冒偽善,猶大的雙重標準,在這裡表現無遺。也沒有詳細詢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,馬上就下了判斷:把她拉出來,把她燒了。

25節:「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,對他說:這些東西是誰的,我就是從誰懷的孕。請你認一認,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?」

他瑪果然是一個奇女子,這些可能都在她的預計之中。當她被人拉出來的時候,她就差另外一個人拿著猶大當時留下來的信物,就是他的印章、掛印章的袋子以及他的手杖,拿著這些東西給猶大,請他認一認,並且告訴他說,這些東西是誰的,我就是從誰懷的孕。換句話說,我肚子裡面的孩子就是你的。

其實他瑪走的是一個險招,猶大氣急敗壞差人把他瑪拉出來,要把她燒了。結果就在眾人面前,要猶大承認這個孩子是他的,是一件不容易的事。猶大也有可能就一口咬定不認帳,他瑪連同她腹中的孩子就要喪命了。或許過去住在猶大家中的那一段時間,她對猶大還是有一些的認識,他是有底線的,尤其如果這孩子是他的,他應該不會不認。

26節:「猶大承認說:她比我更有義,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。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。」

猶大一看到這些信物,他應該馬上就恍然大悟,原來整個問題的癥結是他自己。是他差他瑪回到她的父親家,是他要他瑪等待他第三個兒子示拉長大之後,就會娶他瑪為妻,並且為他瑪的先夫立後。是猶大自己給的應許,卻沒有兌現。他瑪所用的方法雖然極端,但她要為她的先夫留下名字得著產業,這是他瑪的本分,在這件事情上,她是義的。

猶大承認自己是不義的,猶大和他兒婦荒唐的亂倫行為,並且讓他瑪懷了孕。這件事情公開在眾人面前,猶大能夠負責,並且當眾宣告他是錯的,他瑪是義的。這或許是猶大生命中的一個大的轉機,他公開的承認自己的錯,並且願意負責。

猶大知道錯了之後就不再犯同樣的錯誤。做王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要有承擔、能夠負責。王不是完全人,王也會犯錯,但他犯錯之後,他必須能夠認錯,能夠負責,並且不再犯同樣的錯誤。這一件事看起來簡單,其實並不容易,而這是做王必須有的本質。

幾百年後,猶大支派中果然出現一個偉大的王,就是大衛。在大衛身上,我們看到一模一樣的特質。大衛一生犯最嚴重的過錯,就是他貪圖烏利亞妻子的美貌,與她行淫,而且用計殺死了烏利亞。這件事情以後神就差先知拿單去見大衛,記載在撒母耳記下12:1-7節,先知拿單來見大衛,就先跟大衛講一個故事。說一個城中有兩個家庭,一個是富有的家庭,一個是窮人。富人家裡面有許多的牛羊,這窮人家中只有一隻小羊羔,這隻小羊羔甚至成為窮人兒女們的寵物,生活在一起。結果有一天,這個富人家裡面來了一個朋友,為了款待這個朋友,就奪取了那個窮人家的羊羔,殺了來款待他的客人。

拿單對大衛講這個故事的時候,大衛聽了就非常的生氣。在撒母記下12:5-6節,「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行這事的人該死!他必償還羊羔四倍;因為他行這事,沒有憐恤的心。」結果第7節,「拿單對大衛說:你就是那人!」神差先知拿單正面的對大衛指出他的錯誤,並且宣佈神對大衛的審判。大衛聽了拿單的宣告之後,他馬上對拿單說,我得罪了耶和華。

能夠做王,他最重要的特質不是他不會犯錯,王很容易犯錯,因為他手中有極大的權柄,他很容易變得驕傲自大。但是當他的錯誤被別人指出來的時候,一個有王特質的人一定要能夠認錯,能夠負責,能夠改過。在人的社會中,做王就是有行政權的,一個能夠合適使用行政權的人,必須是一個能夠認錯,能夠負責的人。

在以賽亞書33:22節那裡說,「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;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;耶和華是我們的王。」那裡很明顯的把司法、立法、行政,三個權責標明出來。當耶和華是我們的司法者,耶和華是我們的立法者,耶和華是我們的行政者、我們的管理者。只有在這個時候才有真正的和平,主耶穌基督再回來的時候,會帶下千年國。在千年國,基督是立法者,是司法者,是管理者。而在那之前,人類社會中,立法、司法和行政這三個權限是要分開,並且彼此制衡的。

今天我們在教會生活中,就是在一個學習作王的過程中。在神的家中,神把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,神是在我們中間的判斷者,而我們每一個人都學習能夠在神聖的生命中來掌權。我們的權柄來自生命的度量,當我們的生命慢慢的長大成熟,神對這些得勝者的應許在啟示錄3:21節,就是「得勝的,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,就如我得了勝,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。」

親愛的弟兄姊妹,神賜給我們那永遠的生命,本來就是一個作王的生命。如果我們讓生命成長,至終我們成為得勝者。基督再回來的時候,我們就要與祂一同坐在寶座上。而做王生命最重要的特質不是不犯錯,而是犯錯之後能夠認錯,能夠負責,與猶大所學習的一般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主啊,我們承認我們經常在我們的生活、思想、行為上與猶大一般,經常得罪你,經常得罪人。主,賜給我們一個謙卑的心、認錯的勇氣,以及赦罪的恩典;藉著在每天生活中學習操練,這神聖的生命能夠成長,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有得勝的見證。祝福我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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