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6:6-14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16章,今天我們讀6-14節。

贖罪日是整本利未記的中心。前面15章啟示了藉著獻祭和祭司體系的事奉,使神與人之間產生了和平,又啟示了潔淨的條例,幫助以色列百姓除去日常生活中的不潔。經過了15章的描述,神的子民預備好了,就在贖罪日這一天,大祭司能夠根據神啟示的禮儀,進入幔內,來到施恩座前與神相會。

贖罪日的禮儀十分繁複,有許多細節,每一個細節都是基督的預表。原來對新約聖徒的白白恩典,從基督那一面卻是經過那麼多手續,付出那麼多代價。對我們來說是白白的恩典,對基督來說卻一點也不便宜,一點也不方便。凡事都要照著父神的預定,都要合乎父神聖潔、公義、榮耀的要求。

昨天我們已經讀到,在贖罪日這一天,是大祭司亞倫,他要親自獻祭。因此他要脫下榮耀華美的外袍,以弗得胸牌,還有頭上的金牌,穿上細麻布的內袍,帶子和頭巾。這預表耶穌基督,脫下神子屬天的榮耀,道成肉身,在柔細純良的人性中,來服事人。

大祭司亞倫只能夠在職份上預表基督。亞倫他自己也是人,也是內有罪性,外有罪行。因此亞倫要先為自己和他的本家,就是所有的祭司們獻上贖罪祭,之後,他才能夠為以色列百姓獻上贖罪祭和燔祭。因為贖罪祭的禮儀非常繁複,在6-10節,神就先對贖罪祭做一個大概的描述,接著11-28節,再啟示整個獻祭的細節。

6節:「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」

亞倫是大祭司,亞倫的子孫們都是祭司。在平日,祭司們是幫助百姓們獻祭,並且打理會幕裡面各樣的屬靈事務。比如說祭壇上的火不可熄滅,祭司們每日早、晚要獻上燔祭,然而讓他們有地位,能夠在會幕中事奉,就是根據這一年一次在贖罪日這一天,徹底清理他們自己的罪以及以色列百姓們的罪。

在贖罪日,大祭司亞倫要先獻上公牛犢,為自己和他的本家贖罪。這一次的獻祭和平日獻的贖罪祭不太一樣,細節在11節到19節,等我們讀到相關經文的時候,我們再展開來看。

7節:「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」

大祭司亞倫為百姓獻的贖罪祭是兩隻公山羊,這也和平日為百姓獻的贖罪祭不一樣,在平日為官長和百姓獻贖罪祭,只需要一隻山羊。根據4:22-31,如果是官長犯罪,就要獻上一隻公山羊,如果是百姓犯罪,就要獻上一隻母山羊,這是他們平日的贖罪祭。然而在贖罪日這一天,亞倫要為所有的以色列百姓獻上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為什麼要兩隻呢?這很有講究。亞倫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,也就是安置在耶和華面前。

8節:「為那兩隻羊拈鬮,一鬮歸與耶和華,一鬮歸與阿撒瀉勒。」

亞倫要為這兩隻羊拈鬮。在舊約的時候,神的子民並沒有聖靈的內住,因此他們經常用拈鬮的方式,來顯明神的旨意。而對於新約的聖徒,已經有聖靈的內住,我們就不再用拈鬮,而是用禱告求問的方式,來明白神的旨意。

在聖經中用拈鬮或者抽籤的方式,來顯明神的旨意,最後一次的記載是在使徒行傳1:26,「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簽,搖出馬提亞來;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。」因為猶大賣主,失去了12個使徒的位份,在聖靈還沒有澆灌下來之前,使徒們還是用搖簽的方式選出馬提亞來,補上12個使徒的位份,但這是最後一次記載用搖簽的方式,來明白神的旨意。

新約的聖徒裡面有內住的聖靈,在生命中來引導,外面有能力的聖靈,為這特定的工作和目的,聖靈來帶領。因此,要明白神的旨意,必須經過聖靈,不再需要用拈鬮或抽籤的方式。

而在這裡,大祭司用拈鬮的方式選定兩隻山羊,一隻要歸給耶和華,另外一隻要歸給阿撒瀉勒。和合版翻成阿撒瀉勒,是希伯來文直接的音譯。這個字是由兩個希伯來字組成,az 和 azal 這兩個字合起來就是 azazal;az 的意思是 goat 山羊,azal 意思是 gone 或者是離開了。所以這兩個字連在一起本來的意思就是,離開了的羊,英文幾乎都翻成 scapegoat,或者說替罪羊。這兩隻山羊,一隻要歸給耶和華,另外一隻要成為替罪羊。

9節:「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,」

歸給耶和華的公山羊,亞倫要為百姓獻上贖罪祭。贖罪日獻上的贖罪祭,和平日獻上的也不一樣,細節在15節到19節,等我們讀到經文的時候再詳細來看。

10節:「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,用以贖罪,打發人送到曠野去,歸與阿撒瀉勒。」

歸給阿撒瀉勒的羊不能夠殺,要安置在耶和華面前,是用來贖罪。並且要在祭司獻完贖罪祭之後,打發人把這隻替罪羊送到曠野,歸給阿撒瀉勒。這樣的做法滿了屬靈的含義。

在這裡我們看到是用兩隻公山羊贖罪,一隻為著百姓的罪被殺在祭壇上。很明顯地,這是預表基督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。但是另外一隻,替罪羊要被放生在曠野,歸給阿撒瀉勒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聖經學者有兩種不同的看法。

第一種是照著阿撒瀉勒的字意,阿撒瀉勒本來的意思就是離開了,也就是說,罪隨著這隻羊到曠野去,完全離開了以色列人聚集的營內,不再被紀念了。這象徵十字架的工作,完全除去了罪,罪離開神的百姓。而第二種是照著句子的結構,一隻歸給耶和華,另外一隻歸給阿撒瀉勒。在這裡阿撒瀉勒是與神相對的,一隻歸給神,另外一隻就是歸給神的對頭撒但。有些學者經過考據,找出阿撒瀉勒這個詞也是偶像的名字,所以阿撒瀉勒就預表撒但,這隻替罪羊是歸給撒但。

我個人是比較傾向第二種解釋,因為撒但本來就是罪的源頭,這一隻替罪羊承擔著以色列人的罪,回歸到撒但那裡。神是聖潔公義的神,帶罪的羊來到神面前必須經過死;而撒但是罪的源頭,帶罪的羊就活著回到撒但那裡,一直要到了千年國的末了,撒但連同與罪有關的全部人,事,物都一同下到火湖裡,那是撒但和罪最終的歸宿。

這一種看法還有另一個支撐,就是在利未記17:7那裡說到,「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;」不可獻祭給鬼魔,鬼魔這個詞,希伯來原文就是山羊,那裡講到的,就是這一隻歸給撒但的替罪羊。接著從11節到14節,我們要來看亞倫和祭司們的贖罪祭。

11節:「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」

這裡我們看到亞倫要親自宰殺公牛犢,為他自己和他的本家獻上贖罪祭。因為亞倫要親自服事,因此他不是穿著華美的外袍,而是穿著能夠做工、事奉的內袍,就預表耶穌基督在地上盡職的時候,放下了神子尊貴的身份,穿上人子的美好人性來服事人,並且服事到一個地步,最終把自己獻在祭壇上,為人贖罪。

照著利未記4:1-12,為祭司獻上公牛犢為贖罪祭,宰殺之後,血要特別地處理,脂油和腰子要燒在祭壇上,剩下的整隻公牛犢,都要搬到營外焚燒。而在贖罪日這一天,獻為贖罪祭的公牛犢,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,並且在處理血之前,要先燒香。

12節:「拿香爐,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,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,都帶入幔子內,」

大祭司亞倫要拿著自己的香爐,在神面前從祭壇上,取火炭盛在香爐中。記得在利未記9:24,亞倫第一次獻祭的時候,就有火從神那裡出來,燒盡了祭壇上的燔祭和脂油,所以祭壇上的火,是從神而來的天火。從那個時候起,祭壇上的火,就不能夠熄滅。因此祭壇上的火,都是從天上來的火。

亞倫盛在香爐裡的火炭就不是凡火,而是從神而來的火。燒香不能夠使用凡火,這也是亞倫的兩個大兒子,拿答和亞比戶被火燒滅的原因,就是他們用了凡火。亞倫還要用手拿一捧搗細的香料。香爐和香料,要幫助亞倫能夠進入聖所的幔子內,就是進入至聖所。

13節:「在耶和華面前,把香放在火上,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;」

在幔子內有約櫃,耶和華要顯現在約櫃的蓋子上,就是在施恩座上。亞倫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把那一盆香料,放在香爐的火炭中,香料經過火就會香氣瀰漫,並且燒香的煙雲就遮掩了約櫃上的施恩座。

出埃及記30:34-38節,啟示香料的做法要加上四種成分:拿他弗、施喜列、喜利比拿和乳香。這四種成分就預表:基督的死,死帶來救贖的功效,死抵擋仇敵的功效,以及基督復活的馨香。要知道這些預表的細節,就要請聖徒們回去複習出埃及記的每日讀經。現在我們只要認識這些香料,就包括耶穌基督的死,以及耶穌基督的復活。

香料經過天火的焚燒,就發散出基督死與復活的香氣,這香氣討神喜悅,並且使神滿足。就在這香氣籠罩之下,亞倫能夠來到施恩座,來到神的面前不致死亡。

在聖經中,香都預表聖徒的禱告,比如說在啟示錄5:8節,「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,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;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。」聖徒們藉著禱告,能夠在至聖所的施恩座,與神有親密的交通。

在舊約,大祭司一年只有一次能夠來到神面前,這是大祭司的特權。而新約的聖徒,卻能夠隨時藉著禱告,就能夠來到神的面前,這是何等的特權。而大部分的聖徒,經常忽略這麼大的特權,實在是可惜。另外一個要注意的,就是來到神面前的禱告就是燒香,而燒香不能夠用凡火,必須用從天上來的火。也就是說,在我們的禱告中,不能夠根據我們凡俗的需要,而是要根據神在天上對我們的帶領,這樣的禱告才能夠摸著神的心意,才能夠得到神的答應。

在贖罪日,亞倫要先宰殺贖罪祭的公牛;這公牛犢是耶穌基督的預表,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消除了罪,所帶來的隔閡和攔阻,使人有地位回到神面前。接著亞倫要帶著香爐進入至聖所,在施恩座前燒香,耶穌基督死與復活的馨香之氣,討神喜悅並使神得到滿足。這樣就讓人,能夠站立在神面前,與神有親密的交通。

14節:「也要取些公牛的血,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,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。」

大祭司要從祭壇上取一些公牛的血,帶入至聖所。要先在施恩座的東面彈血,彈幾次,聖經沒有提,接著又要對著施恩座彈血七次。這裡我們看到有兩種的彈血,第一種是對著施恩座的東面。我們知道整個會幕是朝東的,大祭司進入會幕,進入帳幕,進入至聖所,是一路往西走。進入至聖所之後,裡面只有一個物件,就是約櫃。大祭司面對著約櫃,背後就是東面。所以朝著東面彈血,就是對著約櫃之前的幔子彈血。

在4:6記載平日為大祭司犯罪,必須獻上的贖罪祭,也是要把血帶進聖所,因為在平時不能夠進入至聖所,就在至聖所外對著幔子要彈血七次。而現在,在贖罪日這一天,大祭司可以進入至聖所,他還是要對著幔子彈血七次。七預表完全,對著同一個幔子,平日是在幔子前,贖罪日是在幔子後,彈血七次,這就預表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幔子要從上到下裂為兩半,除去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隔離。

耶穌基督的死,打通了人通往至聖所的路,所以在希伯來書10:19-20這麼說,「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。」這是對著幔子彈血七次,所帶來的屬靈預表。

接著還要對著施恩座彈血七次,說出這個血,滿足了神聖潔、公義、榮耀的要求,這時候人就可以坦然無懼地,來到施恩座面前與神相會面。這也就是希伯來書4:16所說的,「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,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做隨時的幫助。」 原來大祭司把血帶進至聖所,就是為我們打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讓我們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,求恩典,求憐恤,做我們隨時的幫助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,把贖罪日,贖罪的條例這麼清楚的擺在我們眼前。雖然在新約,我們不需要經過這麼繁複的禮儀,但這禮儀中的每一個細節,都代表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事。賜給我們屬靈的智慧,能夠欣賞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,幫助我們進入這樣的經歷中。讓我們對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,不只是有知識道理上的認識,更是有主觀的生命經歷,更能夠欣賞這救贖恩典的浩大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