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7:10-16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17章,今天我們讀10-16節。
17章中提醒獻祭的時候必須注意的三件事。第一,獻祭的地點要在會幕前;第二,獻祭的物件只能是耶和華神;第三,獻祭的憑藉是血。昨天我們已經讀過了前面兩項,今天我們就專注於獻祭的憑藉,以及有關於血的各種誡命。
10節: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什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」
在這一節,神直接宣告禁誡人吃血。在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者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什麼血,神要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並要把他從以色列的民中剪除,讓他不能再做神的子民。神先清楚地宣告這個誡命,也清楚地描述,違背這個誡命會帶來的嚴重後果。接著神才告訴人為什麼不能吃血。
這也說出了人對神的話應該有的態度。神的話來了,我們就要接受並且順服,而不是問為什麼,覺得合理的我們才順服。一般來說,只有在你順服神的話之後,你才能夠真正明白,神話語背後的屬靈含意。因為神對我們說話,最主要的用意不是要我們瞭解,而是要我們在生活中能夠經歷,並且能夠活出。
11節:「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」
這一節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為什麼不能吃血,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神是生命的源頭,也是生命的主宰。神把祭牲的血賜給我們,讓祭牲的血灑在祭壇上,是要為我們的生命贖罪,因為血裡有生命。贖罪的原則就是用生命來換生命。人犯了罪必須死,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。
然而在神的憐憫中,神願意犧牲祂自己的獨生愛子,來替人死,這是神在永遠就已經定下的旨意。在耶穌基督還沒有來之前,也就是在舊約的時候,神先用祭牲來代替。祭牲的生命是在血中,祭牲流出的血,就能夠暫時遮蓋人所犯的罪。因為祭牲的血,是為人贖罪的,所以人不能夠吃血。
我們已經讀過了獻祭的各種條例,其中記載關於祭牲的血該怎麼處理,非常地豐富。比如說祭牲的血要倒在祭壇前,要灑在祭壇上,要抹在祭壇的四個角上,要帶進聖所,要彈在幔子上,要抹血在金香壇的四個角上,還要帶進至聖所,彈在施恩座上。這麼豐富的運作,都是為了血,要在神面前做見證。人的罪已經被祭牲的血遮蓋,神暫時不向人追討,這是見證的血,因此人不能吃。
其實祭牲的血都是預表,是指向那真正能夠救贖的血,就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。如果我們有屬靈的眼光,我們就會看見,神在舊約不要人吃祭牲的血,還有一個積極的用意;就是當真正的救贖來到,那時候人都要吃耶穌基督的寶血。
在約翰福音6:53-56這麼記載,「耶穌說: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。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,我也常在他裡面。」耶穌這樣的話,聽在當時的猶太人耳中,簡直是不可思議。因為猶太人從小就被教導不能吃血,耶穌卻說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,喝人子血的,就能住在主裡面。
這種話不只是猶太人聽不下去,就是耶穌的門徒中,也有許多人退去了,因為他們聽不懂耶穌的話,而且耶穌的話是明顯地違背了舊約律法所記載,關於不能夠吃血的誡命。其實耶穌的話一點都不難理解,因為生命是在血中,喝主的血就有份於主的生命,有了主的生命,才能住在主裡面。而新約的實際就是,蒙恩的聖徒都能夠住在主的生命中,與主聯合。
因此,主耶穌基督不僅在約翰福音吩咐人要吃主的肉,喝主的血,在耶穌基督與門徒最後的晚餐上,耶穌基督還親自設立了主的桌子,記載在馬太福音26:26-28,「他們吃的時候,耶穌拿起餅來,祝福,就擘開,遞給門徒,說:你們拿著吃,這是我的身體;又拿起杯來,祝謝了,遞給他們,說:你們都喝這個;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」這是耶穌自己設立了主的桌子。直到今天,神的兒女們,每個主日在神面前聚集,還是一同要喝主立約的血,有份於主耶穌基督的新約,讓我們的罪得著赦免。
主的血除了讓我們罪得著赦免之外,還為我們做了許多事。比如說,藉著主的血,我們有份於主的生命;藉著主的血,我們可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來到父的面前;藉著主的血,我們能夠與神和好,成就了和平;藉著主的血,我們可以除去死刑,前來事奉神;藉著主的血,我們還可以勝過仇敵,因為弟兄們勝過他,是因為羔羊的血。主的血對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,實在是太寶貴了。
12節:「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」
神再一次鄭重地提醒以色列人不可吃血,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也不可吃血,因為血是為著贖罪的。接下來就把不可吃血的誡命擴張到其他的活物。
13節:「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」
以色列人出去打獵,若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像鴿子,斑鳩,野雞,這些都是潔淨的鳥類,或是獵到了羚羊,鹿,這些都是潔淨的走獸,這些是可以吃的。因此,他們剛獵殺的時候,就要在野地裡放出鳥獸的血來,再用土掩蓋;預表生命是出於塵土,終究要歸於塵土。因為血中有這鳥獸的生命,鳥獸剛死的時候,身體還是熱的,血還放得出來。如果不在野地裡放血,等到帶回家中,身體冷了,血也凝固了,血就留在屍體裡,雖然是潔淨的活物,但肉裡面有血,也就不能吃了。
14節: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什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」
一切活物的生命都在血中,因此所有活物的血都不可吃。凡吃了血的,要從以色列民中剪除。神一而再,再而三地重複不可吃血,神是何等看重祂在永遠裡定下來的救贖計劃,就是要藉著血,替墮落的人贖罪。不但如此,根據羅馬書8:19-21,「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。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,不是自己願意,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。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,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」這裡告訴我們,神還要藉著蒙救贖的聖徒,生命能夠長大成熟,顯出神的眾子的榮耀彰顯,這樣才能夠讓所有受造之物,都脫離敗壞的轄制,能夠一同享受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
因為人墮落了,不只是自己要面臨死亡,而且把神所造的萬物都拖累了,讓萬物都受到了敗壞的轄制。只有當神的兒女,能夠顯出神兒女的榮耀光景,這敗壞的萬物,才能夠恢復最初神創造時候那種榮耀的自由。這是每一個聖徒對於這被轄制的萬物該負的責任。因此,在這裡把不能吃血的誡命,也從祭牲開始擴張到所有的活物。
15-16節:「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
潔淨的活物如果是自己死亡的,沒有經過放血的過程,血就留在屍體中,是不能吃的。潔淨的活物,如果是被野獸撕裂的,也是一樣,沒有經過放血的過程,血還留在屍體中,也是不能吃。以色列人和寄居的外人若吃了,就要不潔凈到晚上,並且要用水洗衣服,用水洗身體,才能得到潔淨,如果不洗衣服,不洗身體的,他就不得潔淨,並且要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對於舊約的以色列人,神的吩咐很清楚,任何活物的血都不可吃。神也很清楚地告訴以色列人,凡吃血的,要從民中剪除。然而當神執行誡命的時候,神還是滿了恩典,神會衡量事情的前因後果,才做最後的處置。聖經中就記載著在舊約,人吃了血之後神怎麼處理。在撒母耳記上14章,那裡記載著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,掃羅王不憐惜以色列百姓,百姓起誓不吃任何東西,直到晚上打敗了非利士人。結果他的兒子約拿單,帶著百姓追趕非利士人,個個都非常地疲倦又饑餓,他們進入了樹林中,看見有蜂蜜,約拿單吃了一些,眼睛就明亮了。百姓因為起過誓,都不敢吃。
14:29-32節記載當時發生的事情,「約拿單說:我父親連累你們了。你看,我嘗了這一點蜜,眼睛就明亮了。今日百姓若任意吃了從仇敵所奪的物,擊殺的非利士人,豈不更多嗎?這日,以色列人擊殺非利士人,從密抹直到亞雅侖。百姓甚是疲乏,就急忙將所奪的牛、羊、和牛犢宰於地上,肉還帶血就吃了。」約拿單帶著以色列人攻打非利士人,當他們十分饑餓的時候,就宰殺所得的牛羊,並且吃了帶著血的肉。後來有人告訴掃羅,掃羅很生氣,並且要追究那些犯罪的人。表面上好像是掃羅在維護神的律法,整個事件的起因就是掃羅不憐惜百姓,因此在這一件事情上,神根本不追究。
到了新約,耶穌基督來了,帶來了真正的救贖,蒙恩得救的聖徒,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罪得著赦免。並且依照耶穌基督的吩咐,每個主日擘餅紀念主,並且喝主立約的血,享受與主親密的交通。這時候舊約禮儀的律法,包括什麼可以吃,什麼不可以吃,就都廢棄了。對於新約聖徒飲食的條例,保羅給了我們非常清楚的定義,在羅馬書14:14,「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;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」也就是凡物都可吃,只要你不覺得牠是不潔淨的,牠就是潔淨的。
雖然在吃的事情上這麼自由,在實行上反而要顧到別人的良心,要顧到對別人產生的影響。羅馬書14:20-21告訴我們,「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凈,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,就是他的罪了。無論是吃肉是喝酒,是什麼別的事,叫弟兄跌倒,一概不做才好。」在新約的聖徒飲食上是自由的,然而在我們的自由中,不要叫我們身邊的聖徒們,因著我們的自由而跌倒。
在這一章聖經神要我們注意獻祭的地點,獻祭的對象和獻祭的憑藉。對於新約的聖徒而言,獻祭的憑藉,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。耶穌基督這立約的血,我們卻是每一週來向主敬拜時,就要喝,就要有份於主的生命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主啊,謝謝你。做為新約的聖徒,我們是何等地有福。每個主日,我們可以來到神的家中,來向神獻祭。幫助我們放下,任何纏累我們的事物,讓我們能夠單單地來向主獻祭。謝謝主耶穌基督,在十字架上流出了寶血,完成了救贖,這血是我們敬拜的憑藉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能夠在每個主日,對主的紀念、敬拜、和讚美,都能夠討神的喜悅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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