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9:1-8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這個禮拜我們要讀利未記第19章。今天我們讀1-8節。

關於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中,維持聖潔的律例和典章,神最先處理的就是淫亂,尤其警告以色列人不能隨從迦南人的惡行。正是因為迦南人在亂倫的事上:在把兒女獻給摩洛,成為孌童和廟妓的事上;在同性戀的事上;和在與獸淫合的事上,玷污了自己,同時也玷污了迦南地。因此神要追討那地的罪孽,神才呼召摩西帶著以色列人要進迦南地,要趕出那地的居民。因為迦南地受到玷污,要把迦南人吐出去。神也警告以色列人,如果他們進了迦南地之後,也效法迦南人的惡行,那地也會把以色列人吐出去。

到了19章,神繼續吩咐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中,必須遵守的道德條例。這一章,可以看成是十誡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。十誡給的是大原則,這十誡都相對應於神的神聖屬性,很容易記住。這十誡擺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,就會衍生出許多律例。這些律例乍看之下似乎有點瑣碎,這裡一點,那裡一點;不過目的都是一致的,就是要以色列人過一個聖潔的生活。

在19章所記載的律例,1-2節是總綱,接下來的經文照著對象,可以分成五大段:3-8節是向著神的,9-18節是向著人的,19-25節是向著財務的,26-32節是向著自己的,33-37節就要人效法神的愛和公義。正好五大段,我們每天讀一段,今天我們就讀第1-8節。

1-2節: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: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耶和華—你們的神是聖潔的。」

這兩節是19章的總綱。以色列人要聖潔,因為耶和華神是聖潔的。在這一章中,「我是耶和華」這句話總共出現過16次,許多時候會再加上「你們的神」。這裡我們看到神反覆再三地提醒以色列人,要顧到神,並且顧到他們與神的關係。每當神說「我是耶和華,你們的神」,就是告訴以色列人必須知道,他們是神的子民,他們是屬神的人。神是聖潔的,神的子民也應該聖潔。

和合版翻成聖潔這個字,希伯來文是 qadosh,英文的翻譯都是 holly,這個希伯來文本來的意思:of God,set apart unto God,就是屬於神的,或者說分別出來歸給神的。所以這個詞比較好的翻譯其實就是聖,或者說神聖,不應該有潔這個字。因為聖潔,把聖的意思變窄了。聖潔讓人著重在道德的層面,因此也把整個聖的意思,局限在道德的層面。好像一個人不犯罪,不隨從肉體就是聖潔了,但是一個聖潔的人還搆不上聖的標準。

聖是說出這個人完全是屬於神的,是分別出來奉獻給神的,不只是在性質上他是潔凈的,在主權上他是完全順服神的。不過因為大家都習慣和合版的翻譯,還是用聖潔這個詞。但是要請聖徒們留意,聖經的意思不只是聖潔,更是要完全屬於神。

3節:「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神。」

孝敬父母是十誡中的第五誡,守安息日是十誡中的第四誡。這一節經文就把這兩誡擺在一起,這兩誡又是十誡中唯一的兩個正面的誡命。第四誡是當紀念安息日,第五誡是當孝敬父母。而其他的八誡,都是以不可開頭。比如說不可鑄造偶像,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等等。

神是正面積極的,神先把我們當做的事擺出來。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父母是每個人的源頭,尊敬父母就是尊重源頭。而神是萬物的源頭,因為萬物都是神造的,一個孝敬父母的人也是一個尊重神的人。因此孝敬父母是放在第五誡,與前面的四誡刻在同一塊石板上。前面四誡都是人與神的關係,而孝敬父母也就是尊重源頭,可以是連於神的。孝敬父母就是尊重神,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源頭。

出埃及記20:12節,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 ── 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這是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。孝敬父母的人,日子在神所賜的地上,得以長久。神何等盼望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,都能夠蒙福,平安康健。因此神先提這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。接著就是第四誡,要守神的安息日。

起初神用六天創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天神就安息了,並且定這一天為安息日。人是在第六天被造,人被造之後的第一天就是安息日。這說出神的心意,就是要人先享受安息。在安息日這一天,什麼工都不可做。神先提的兩件事就是:孝敬父母,使你能夠在世長壽;和守安息日,使人能夠享受安息。這是神對人的美好心意。接著神就為祂所說的話背書,加了一句我是耶和華,你們的神。

4節:「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,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。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神。」

這一節是十誡中的第一誡和第二誡的合併。第一誡除我之外不可有別的神。因此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。「虛無的神」這個詞本來的意思就是偶像,NIV 就翻成 do not turn to idols,不可轉向偶像。耶和華是唯一的真神,其他的都是虛無空幻,不實在的。我們必須把耶和華神放在第一位。任何人、事、物如果放在耶和華神的前面,那些人、事、物就要成為我們的偶像;神就要對我們說,不可轉向偶像。

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;在這裡就說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。約翰福音4:24節,「神是個靈,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。」神是靈,你看不見,摸不著,而神的彰顯就是耶穌基督。如果你要認識神,就要好好讀新約的四本福音書,就可以認識耶穌這個人,祂的生活,祂的行為舉止,以及祂為我們所做的事。聖經也告訴我們,耶穌沒有任何佳形美容,如根出於乾地,耶穌的外貌沒有什麼可供觀賞的。這裡神說不能為自己鑄造神像,就是耶穌的像也不可,更不要說馬利亞的像。因為神是靈,所以神要我們在靈裡面紀念,不可鑄造神像。

尤其今天聖靈住在聖徒的裡面,我們在靈裡就能夠與神交通,就能夠跟隨神,不需要有一個物質的憑藉。在這一節,神又一次地強調,「我是耶和華,你們的神。」 神這麼強調有很多的用意。首先,這話是我對你們說;其次,你們要順服我所說的話;再其次,如果你們沒有辦法順服,來到神面前,神可以供應你們能力,讓你們可以順服。所以神不厭其煩地再三地說,「我是耶和華,你們的神。」

5節:「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」

神在這裡突然轉向了平安祭,實在很發人深思。前面才說過,不能夠轉向偶像,也不能為自己鑄造偶像。因為神知道人需要神,需要與神連結,需要與神有交通;因為當初神造人的時候,神就把這個需要放在人的裡面。傳道書3:11節,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。」永生這個詞也可以翻譯成永遠,所以當初神造人的時候,就已經把永遠放在人的心裡,而這個永遠其實就是人的靈。只有永遠的事物能夠滿足人靈的需要。因此,只要是人,就會有尋求神的渴望。

而在尋求的過程中,如果不能去除人的私慾,就很容易被那些鍍過金又閃閃發亮的偶像欺騙。拒絕偶像最好的方式就是向神獻平安祭。因為平安祭是人發起的,可以向神感恩,可以向神還願,或者沒有任何其他緣由,只是單單純純的、甘心樂意的擺上。平安祭是人,祭司和神同享的祭,是一個團體喜慶的場合,讓人能夠留在與神交通的平安光景中。

這裡神說,即使是獻平安祭,神也要我們留意,要獻的蒙神悅納,就是願意向神擺上,也要按著神的吩咐,這樣的擺上,才能夠蒙神悅納。神在這裡是提醒,我們一定要順服神的權柄,照著神的方式來獻祭。當初該隱就是按照他自己的方式來獻祭,而不蒙神悅納。他的弟弟亞伯,照著神的啟示獻祭,蒙神悅納。該隱嫉妒亞伯,結果就把亞伯殺了。這裡我們看到獻祭不討神喜悅,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。

6-7節:「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燒。第三天若再吃,這就為可憎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」

講到平安祭的條例,在利未記第7:15-17節,「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獻的日子吃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若所獻的是為還願,或是甘心獻的,必在獻祭的日子吃,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。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。」這是神的吩咐。本來我們根本不應該問為什麼,順服神的主權就對了,不過為了加深我們對神的吩咐的印象,我們可以揣測一下神的心意。

祭牲本來是凡俗的,你要怎麼吃,神並不在意,只需要符合飲食的條例就可以了。但是若獻為平安祭,這祭牲就成為聖的,必須照著神的定規:血要灑在祭壇的周圍;脂油要燒在祭壇上,歸給神;搖的胸和舉的腿要歸給祭司;而剩下的祭肉,就歸給獻祭的人和他所邀請的親朋好友,大家一同喜樂的吃。

這獻祭者的屬靈情形,就反映在他們為什麼獻祭。這平安祭如果是為著感恩而獻的,獻祭者的屬靈度量只能夠維持一天的交通,因此吃不完就要用火焚燒,不能留到明天。也就是說明天要經歷神新的恩典,神必定會有豐富的供應。如果獻祭者是為著還願或者是甘心獻上的,他的屬靈度量豐富些,因此到了第二天還可以吃,但是吃不完就要用火焚燒,絕不可留到第三天。到了第三天再吃的,就是可憎的,必不蒙神悅納。也就是說,到了第三天,我們一定要經歷神新的恩典。三是死而復活的數字;到了第三天,就要經歷復活,不能再留在老舊的光景中。

8節:「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;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

凡在第三天再吃平安祭的,要擔當他自己的罪孽,因為他不遵守神的律例,他褻瀆了神的聖物;結局就是要把那人從民中趕出去。這裡加上了罰責,這就變成典章了。我們看到神的罰責十分嚴重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吃平安祭不能留到第三天。新約的聖徒該如何應用呢?我們會不會因為享受成就的恩典,就被趕出教會呢? 平安祭是講到聖徒之間,並且與主一起有一個喜樂的交通,因為主豐富的供應,帶來喜樂平安的光景。

在新約的應用,最好的例子應該是在約翰福音1:19–2:11節,這一段是耶穌的門徒約翰,記載耶穌開始盡職的時候,如何開始尋找那批最早跟隨的幾個門徒。一開始,約翰他是跟著施洗約翰的。我們詳細來看這一段記載中關於日子的計算。有一天,施洗約翰向人們介紹耶穌就是要來的彌賽亞,在1:29節就記著,次日,耶穌來到他們當中,施洗約翰就公開地為耶穌做見證;1:35節,再次日,約翰和安德列本來是跟著施洗約翰的,他們看見了耶穌,就跟隨了耶穌,並且與耶穌同住。安得烈還找了他的哥哥西門來見耶穌,耶穌就把西門改名為彼得,幾個門徒與耶穌之間有著非常喜樂的交通。接著1:43節那裡,又次日,耶穌遇見了腓力,腓力又找了他的朋友拿但業,他們就跟從耶穌,耶穌還向他們啟示,祂自己就是把地連於天的梯子。這裡我們看到了第一天,看到了次日,看到了再次日,又看到了又次日,就是說有許多的第二天,只沒有到第三天。

而2:1節,第三天出現了。第三日,耶穌就帶著門徒們,赴迦拿的婚宴。並且在門徒面前行了第一個神蹟,就是變水為酒,也就是變死亡為生命,就是一個復活的見證。這裡記載的都是非常喜樂的情形。我們來在一起,與主有很親密的交通,根本就是平安祭的光景。所以新約的聖徒們,我們遇見了耶穌,經歷了基督的恩典,其實我們一直都留在第二天,也是次日、在次日、又次日;一直到有一天,第三天,我們經歷了變水為酒。這完全是一個新的恩典,就在這一個婚宴中享受更大、更喜樂的平安祭的筵席。所以我們不必擔心享受老舊的恩典而被趕出教會。但是我們的確要渴慕,第三日享受那變水為酒的平安祭筵席。更盼望我們每個主日,都是一個變水為酒的聚集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藉著給以色列人日常生活的道德條例,幫助我們認識神的主權。賜給我們恩典和能力,能夠順服神的主權,尤其在享受平安祭的事情上,一方面賜給我們感恩的心,能夠經常向神獻平安祭,另外一方面,就是到了第三日,要求神賜下變水為酒的恩典。幫助我們有一個更新,更豐富,更超越的經歷,讓我們的生命能夠一直成長,能夠長出基督美好的身量。祝福我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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