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9:9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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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,今天我們讀19章9-18節。

19章講到十誡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,也就是把十誡發展成為律例和典章。第一段是從第3節到第8節,是向著神的,特別著重人為了感恩、還願或者是甘心地向神獻上平安祭。雖然平安祭是由人發起的,並且是蒙神悅納的,但是在獻祭的過程中,還必須照著神的方式來獻祭,尤其是在享受祭物的事上。到了第二天如果吃不完,就要用火焚燒,不能到了第三天還吃祭物,否則就是褻瀆聖物,這人要從民中剪除。這裡我們看到向著神的部分,最重要的就是要順服神的權柄,按照神的吩咐來獻祭。

第二段是從第9節到18節,是向著人的。馬太福音22:35-40,記載一個律法師要試探耶穌,就問耶穌說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?耶穌的回答在22:37-40,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—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原來律法的總綱就是要愛神和愛人如己。在這一段向著人的律例和典章,就是從各個角度來告訴我們,怎麼樣是愛人如己。

我們要認識,律法不只是一條條剛硬冷酷的命令,要人來遵守。律法的背後,真正屬靈的含義,是神熱切地盼望每一個人都能夠愛人如己。在今天這末後的世代,國攻打國,民攻打民,就是在同一個國家,每次到了選舉期間,造謠,抹黑,毀謗,把對手看成是敵人,用盡各種手段打壓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記得耶穌在登山寶訓對我們的諄諄教訓嗎?你們是世上的鹽,你們是世上的光。神盼望我們每個人都成為愛人如己的榜樣。對我們身邊的眾人,不管認識還是不認識,多一份關愛,多一份包容,讓國家因為有著基督徒的存在,變得更祥和,更美好。現在我們來讀神對以色列人的吩咐,其實也是今天對教會的吩咐。

9-10節:「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。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,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;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神。」

神告訴以色列人,將來進入了應許的美地,他們會擁有田地,果園。一方面他們要辛苦的工作,另外一方面,神也會降下甘霖。這樣他們的田地就會長滿莊稼,果園也會結實累累,到了收成的時候,那是一個充滿了喜樂的氛圍。就在這時候,他們要特別紀念神的吩咐,就是愛人如己;尤其要愛他們當中的貧窮人和寄居者。因此,神設立的律例告訴以色列人,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;享受葡萄園的出產,也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,也不可拾取掉落的果子,因為這些是神留給貧窮人和寄居者的份。

這裡我們看到神的慷慨,神也要祂的子民慷慨,這樣才能使他們中間,那些不幸的人也能夠存活。神給人豐富的祝福,也要人能夠慷慨地給予,給那些需要的人。因此,收割田地的時候,角落不能夠收割,掉落到地上的莊稼也不能夠拾取,要把這些留給窮人和寄居者。

神要人認識,光是靠人的努力是不夠的,人還需要神的祝福,賜下甘霖,賜下風調雨順。既然是神的祝福,怎能把所有的收成,都據為己有呢?中國人一向勤儉,人、我的界限也看得比較重,這樣容易使人變得小氣,刻薄。因此,我們要特別操練慷慨,願意在我們享受,我們收穫的時候,特別顧到那些有需要的人。

這裡我們不僅看到神的慷慨,我們還看到神的細緻。因為神在這裡不僅是盼望以色列人能夠慷慨,神還把收穫的事定成了律例,就是不能割盡田角,不能摘盡葡萄園的果子。凡是掉在地上的,不能拾取。這些律例,以色列人必須遵守。同時,這也給那些窮人和寄居者,他們有權利可以到別人的田地和葡萄園拾取屬於他們的,這是神給他們的份,他們不需要像乞丐一樣地乞討,仰望別人的施恩;他們能夠有尊嚴地拾取神留給他們的份。

神如果沒有定這樣的律例,摩押女子路得,跟隨著她的婆婆拿俄米回到伯利恆,她們孤苦伶仃,如何能夠存活呢?路得又怎麼能夠以摩押女子的身份,大膽地到波阿斯的田裡拾取麥穗呢?正因為神有這麼慷慨的律例,路得才能夠到波阿斯的田地裡拾取麥穗,而碰到波阿斯,最終路得成為大衛的曾祖母。而大衛是以色列中最偉大的君王,以色列人也因為遵守這一個慷慨的律例,而使整個以色列民族蒙福。

11節:「你們不可偷盜,不可欺騙,也不可彼此說謊。」

這是第8誡不可偷盜;就是以不正當的手段,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。這些東西可以是物質的,像錢財、貨物,也可以是非物質的,像民生、權利。別人的東西不能夠以不正當的手段據為己有,這不正當的手段可以是偷竊,可以是欺騙,或者是說謊。前面兩節說到我們擁有的東西,要能夠慷慨地與有需要的人分享,這一節就反過來了,直接告訴我們不能以各種不正當的手段,奪取不屬於我們的東西。

12節:「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,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這是第3誡不可妄稱神的名。把這一誡應用到日常生活中,這一節是緊接著上一節不可欺騙,不可說謊。有的時候當欺騙或說謊露餡了,被別人看出端倪而前來質問的時候,為了不被拆穿,就指著神的名起假誓。通常我們會以為這是權宜之計,隨口說出,不把它當回事。但是神很慎重地告訴我們,這是褻瀆神的名。神在這裡特別加了一句我是耶和華;也就是說,在神面前沒有戲言。就像耶穌在登山寶訓所說的,記在馬太福音5:37,「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。」

13節:「不可欺壓你的鄰舍,也不可搶奪他的物。雇工人的工價,不可在你那裡過夜,留到早晨。」

這裡是第10誡的發展,不可貪婪,要愛你的鄰舍。在日常生活中,經常和鄰舍會有近距離的接觸,而鄰舍所擁有的,特別容易成為我們的誘惑,因此這裡第10誡特別提醒,不能夠貪戀鄰舍所擁有的東西,不能夠搶奪鄰舍的物:或許是挪移地界,或許是摘取樹上的果實,或許是使用鄰舍的工具等等。如果僱人幫你做事,不能夠扣留他的工價,做完事就應該馬上付工價,不能把工價留到明日,因為每個人都要應付他生活中的需要,拖欠工錢會影響別人的生計。

14節:「不可咒罵聾子,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,只要敬畏你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耶和華神是孤兒寡婦的神。對於弱勢的族群,神有特別的憐憫和恩典。因此神特別警告以色列人,不可咒罵聾子,雖然他聽不到你的咒罵,但是神聽得到。人墮落之後,人的本性隨著撒但,因此就會看不起那些不如我們的人,也會欺負那些身體有缺陷的人。但是神不允許以色列人這麼做,也不可把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。瞎子雖然看不見,但是神看得見。你若使瞎子絆跌,這帳就要記在你的身上。

在教會歷史上,照顧弱勢的族群這件事上,教會曾經做過非常美好的見證。許多宣教士到不同的國家去做工,經常都是從照顧弱勢族群著手。穆勒 George Muller 他本是德國人,卻在英國以辦孤兒院出名;賈艾梅 Amy Carmichael 她是愛爾蘭人,到了印度幫助女孩脫離廟妓的生活。在臺灣,也有西方宣教士早期來建立的痲瘋村,小兒痲痹之家,或者到落後的山地辦醫院,辦學校等等,這些都是教會做過美好的見證。

而今天到了世代的末了,卻有教會以神之名,歧視甚至於欺負弱勢的族群,其實這已經不是神的教會了。因此神在這裡特別加了一句,要敬畏你的神,我是耶和華。敬畏神,你就會照著神的心意照顧弱勢的族群。

15節: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;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,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。」

這是對以色列的官長們說的,當他們實行審判時,一定要按照公義,不能做出不公義的判決。不需要偏護窮人,也不能重看有錢有勢的人,因為這些人都是你的鄰舍。因此,只需要按著公義審判,這是官長的職責。

在新約的應用,教會裡面,聖徒之間如果起了爭執,教會的長老們要為雙方排解,原則也是一樣。要照著神的公義,不能夠偏袒,並且這樣的爭執必須在教會中解決,不要鬧到世上的法庭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:1-8就有非常清楚的教導,「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,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,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?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若世界為你們所審,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?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?何況今生的事呢?既是這樣,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,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?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?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?你們倒是欺壓人、虧負人,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。」保羅的措辭非常強硬,盼望我們都要引以為戒。

16節:「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,也不可與鄰舍為敵,置之於死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。我們都是和平的使者,盡使人和睦的職事,因此千萬不能搬弄是非,造成紛爭。教會中的閒言閒語,最容易破壞教會的和諧,因此閒言閒語不僅不能夠說出口,就是聽到了也要立即制止。這能夠免去許多不必要的難處。至於那些在教會中喜歡張家長,李家短的聖徒,教會也要有合適的勸誡。

接下來不可與鄰舍為敵,置之於死。這是指故意陷害鄰舍,甚至於流他的血置他於死地。這是講到你作假見證,把鄰舍置於死地,或者是說你知道實情卻保持緘默,不肯為鄰捨作見證,最終讓他置於死地,這些都是不討神喜悅的事。因此神這裡特別加了一句,我是耶和華。神一直在看顧祂的百姓,也在鑒察祂的百姓。

17節:「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;總要指摘你的鄰舍,免得因他擔罪。」

這裡說到不能夠對你的弟兄懷恨在心,要愛你的弟兄。這一節把弟兄和鄰舍交互使用,如果有弟兄或者鄰舍,他們做錯的地方你知道了,就要率直地指出來,讓他們知道可以及時改正。因為他們是你的弟兄,是你的鄰舍。你真正愛他們,就要幫助他們,及時糾正他們的錯誤,免得他們落入罪中。那時候,你也要承擔你沒有及時糾正的責任。

18節:「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不可報仇是說當別人得罪我們了,我們不能夠以惡報惡,我們不能夠報仇,甚至於我們連申冤都不可以。在羅馬書12:19-21,「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;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所以,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」我們不僅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本國的子民,因為大家都是神的子民。當別人對不起你,不能夠懷恨在心,不能夠埋怨,反而要愛人如己。對今天的教會也是一樣,如果連教會中的弟兄姊妹,你都不能夠愛人如己,那你如何在世上為神做見證呢?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在以色列人當中,向著人的律例,很清楚地擺在利未記當中,這也是教會生活中弟兄姊妹相處,應該有的法則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生活,是一個弟兄姊妹彼此相愛的生活。讓我所在的教會成為一個美好的見證,吸引我們周圍的鄰居來到教會中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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