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1:1-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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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!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第21章,今天我們讀1-9節。

利未記18到20章是以色列百姓過聖潔生活的律例和典章。耶和華神是聖潔的,因此神的子民也必須是聖潔的。違反聖潔生活律例的,神也定下了處罰的細則。這三章的律例和典章,都是以色列百姓需要謹守遵行的。到了21章,就把焦點放在亞倫的家族。亞倫是大祭司,亞倫家族中的男丁都是祭司,祭司們是分別出來,為以色列百姓辦理獻祭的事,他們是在神的會幕中事奉。大祭司還一年一次進到至聖所,在施恩座與神相會。因此對於祭師的家族,神有特別的吩咐,因為祭司們與神的關係,比以色列百姓更親近,因此神對祭師們的要求也就更高。

在利未記18到20章的律例和典章,祭司們都必須遵守,並且在這些之上又另外加了一些條例。21章的第1節到第9節,就是祭司們必須遵守的條例。神對於大祭司的要求,又比祭司更高;21章的10節到15節,就是大祭司必須遵守的條例。這裡我們看到一個原則,就是與神越親近的,對於聖潔的要求就越高。

神是滿有慈愛與恩典的神,與神關係更親近的,自然就經歷了,享受了更多的恩典。因此,在路加福音12:48節那裡說,「因為多給誰,就向誰多取;多託誰,就向誰多要。」這裡我們看到一個多給誰就向誰多取的原則。祭司們承受了更多的恩典,自然聖潔的要求就更高。

在舊約中,生在亞倫家族中的男丁就是祭司,不是因為他們能力強,悟性高,而完全是神在恩典中的揀選。到了新約也是一樣,作為祭司的條件不是根據你的能力,你的知識,你的閱歷,而是根據你的出生。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都是從聖靈得了重生,裡面都有神的生命,成為神的兒女。彼得前書2:5節,「你們來到主面前,也就像活石,被建造成為靈宮,作聖潔的祭司,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。」這裡我們看到,我們都是聖潔的祭司,我們都要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。

因此,在利未記21:1-9節,對祭司們的要求,其實也是對每一個新約聖徒的要求。我們常有一種錯誤的認知,以為在教會中,恩賜顯明的才是祭司,而大多數的聖徒是來被服事,是來接受餵養的。因為有這錯誤的觀念,以至於一般教會在主日崇拜的時候,大概有20%恩賜顯明的聖徒,他們包辦了所有的事奉,80%大多數的聖徒,是盼望能夠空空的來,飽飽的回去。這不是聖經的教導,這樣的教會也沒有辦法得著建造。

以弗所書是一本講到教會建造的書。以弗所書4:11-13節,「祂所賜的,有使徒,有先知,有傳福音的,有牧師和教師,為要成全聖徒,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,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,認識神的兒子,得以長大成人,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。」這一段經文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神賜給教會恩賜的目的,是要他們來成全每一個聖徒,使得每一個聖徒都能夠盡功用。都能夠因為參與服事,而能夠在主觀的經歷中,認識神的兒子而長大成人。每一個聖徒都要一同來建造教會。更實際地說,每一個聖徒生命的成長,就是教會的建造。

彼得的認識與保羅是完全一樣的。因此,在彼得後書1:4-7節,彼得就鼓勵每一個聖徒,光有神的生命還不夠,還必須有份於神的性情,就是每一個人都要在信心的基礎上,加上德行,再加上知識,再加上節制,再加上忍耐,再加上虔敬,再加上弟兄相愛,最後再加上愛眾人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都已經得了重生,都有了神的生命。我們還要再繼續往前,照著彼得的吩咐,要在我們的身上長出神的性情;並且照著神的性情,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。如何知道我們的生活是討神喜悅的?我們就要照著祭司的條例,就是21:1-9節,這裡所記載的經文,作為衡量的標準,這幫助我們明白,自己靈命能夠長成的度量,幫助我們認識自己在哪裡。因此,我們讀經文的時候,我們先讀出舊約的事實,再帶出新約的應用。

1-3節: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: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;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、兒女、弟兄;和未曾出嫁、作處女的姊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」

一開始就很確定地對我們說,這是對亞倫的子孫中做祭司說的。做祭司的人必須遠離死亡;我們都知道,罪是污穢的,而罪的工價就是死。也就是說,罪一直累積,累積到最後的結果就是死亡,因此死亡是比罪更污穢。祭司們不能夠沾染污穢,因此祭司們不能夠接觸百姓中的死人,否則他們沾染了污穢,就不能夠在會幕中供職。

這裡經文告訴我們,只有在直系的血親過世,祭司們才能夠接觸死人。且聖經在這裡也很清楚地定義出七種直系血親的關係,包括妻子,父親,母親,兒子,女兒,兄弟,還有就是未出嫁的姊妹,因為姊妹如果出嫁了,她就是屬於夫家,不在這七種關係之內。

這裡提到的都是直系的血親,其他的如旁系的血親,或者姻親的關係所產生的親屬,當中如果有人死亡,做祭司的都不能沾染污穢。這裡我們看到,在舊約做祭司的條件,就是他們天然的感情要受規範。除了直系血親的死亡,能夠影響祭司供職之外,其他的關係都必須放下。就是親人的死亡,也不能夠影響他們祭司的事奉,其實是非常嚴苛的。而當初利未支派會被選出來事奉神,記載在出埃及記32:25-28節,就是利未的子孫能夠與神站在一起,甚至於拔刀殺自己的弟兄,他們天然的情感都被對付過。這些是對舊約亞倫的家族中,作祭司的說的。

新約應該如何應用呢?對於新約的聖徒,因為接受了耶穌基督寶血的功效,我們的罪都得到了赦免,又藉著聖靈的重生,我們都有了神永遠的生命。我們是已經出死入生了,我們不會再因為肉身的死亡而被玷污,因此我們要遠離的,是屬靈的死亡。

什麼是屬靈的死亡呢?我們已經得著了神永遠的生命,這個生命不會消失,不會死亡,永遠都在;但是永遠的生命會停滯,也可能被遮蓋,而失去應該有的表顯。有一些聖徒勝不過世界的試探,他們跌倒了,又回到世界中,甚至於外表看起來和不信的人沒有兩樣,他們就在經歷屬靈的死亡,他們身上沒有屬靈生命的表顯。

作為新約的祭司,我們必須遠離屬靈的死亡。每當我們覺得生命不新鮮了,對屬靈的事不感興趣了,或者失去屬靈的胃口了,這時候我們就需要被提醒,我們離屬靈的死亡不遠了,我們要馬上找出背後的原因:或許是被得罪了沒有辦法饒恕,或許是有一些沒有辦法放下的私慾,或許是沾染了其他聖徒的屬靈死亡,或許是在長久的試煉中,覺得灰心喪志了,不管是在哪一種情形,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第1:6-7節,他鼓勵他的同工提摩太,「為此我提醒你,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。因為神賜給我們,不是膽怯的靈,乃是剛強、仁愛、謹守的靈。」

當我們落入屬靈生命停滯的時候,就一定要把我們身上的恩賜,再如火挑旺起來。在我們的靈中,接受聖靈的更新,藉著我們更新的事奉,就能夠幫助我們重新活過來,而遠離屬靈的死亡。

4-6節:「祭司既在民中為首,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。不可使頭光禿;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,也不可用刀劃身。要歸神為聖,不可褻瀆神的名;因為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們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」

祭司是在以色列百姓中帶頭的,他們要做百姓的榜樣,不能夠隨從外邦人的風俗,而沾染了自己。因為祭司是帶領百姓向神獻祭,祭司們尤其要禁戒隨從外邦人向偶像獻祭的方式。外邦人居喪向神獻祭的時候,有的會剃光頭髮,有的會剃除鬍鬚的周圍,有的甚至會用刀劃傷自己,來表示他們的虔誠,這些都是外邦人的習俗。祭司必須禁戒,必須要歸給耶和華成為聖,不能效仿外邦人來褻瀆神的名。當祭司們向耶和華獻上馨香的火祭,他們所獻的是神的食物,因此他們的手不能夠沾染世俗,否則就會玷污了神的食物。

到了新約,我們都是神的祭司,一起向神獻上靈祭,討神的喜悅。這靈祭絕對不能有世俗的摻雜,神從始至終唯一喜悅的,就是祂的獨生愛子,耶穌基督。我們能夠獻上蒙神悅納的靈祭,就是我們對基督的認識,我們對基督的經歷,我們對基督的頌讚,以及基督在我們身上的組成和表顯。我們不能夠隨從世界的潮流和方法,來獻上靈祭,那是褻瀆神,那也玷污了神的食物。

這裡特別提出了三點,不能夠使頭光禿,說出每一個事奉神的人,要順服耶穌基督做我們的頭,基督是我們的權柄。第二,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,就說出在我們事奉的事上,要完全接受神的安排。第三,不可用刀劃身,說出在我事奉的事上,不能夠用人工來顯揚自己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能夠獻給神的,唯有基督。福音的擴展和教會的建造,都必須是以基督的福音開始,而過程中必須完全合乎基督的公義和聖潔,最終的結果,必須是讓基督得到榮耀。從始到終,只有基督,不能夠沾染一點世俗,這樣才能夠完全分別出來,成為聖潔,歸給神。

7-9節:「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。所以你要使他成聖,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;你要以他為聖,因為我—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—是聖的。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,就辱沒了父親,必用火將她焚燒。」

這裡我們看到祭司的婚姻必須是聖潔的,祭司不能娶妓女或者被玷污的女人為妻。這裡妓女和被污的女人是同位語,講的是同一種人,就是不能夠娶妓女為妻,也不能夠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這個婦人已經與另外一個男人聯合了。我們知道,婚姻的定義就是夫妻二人成為一體。妻子如果是被玷污的,在婚姻關係中會使得丈夫也被玷污,他就不能夠分別為聖歸給神了,因此對於祭司的婚姻有特別聖潔的要求。

祭司的職責是要獻馨香的火祭給神作為食物。神是使人成聖的神,神是聖潔的。因此獻給神作為馨香的火祭,是神的食物,整個過程中都必須是聖潔的。因此神要求祭司在婚姻關係中,不能夠被玷污。這種聖潔的關係延伸到祭司的女兒,祭司的女兒如果行淫,原文的意思她變成了妓女,她就辱沒了自己,也辱沒了她的父親,這樣的女兒要用火焚燒。這是非常嚴厲的處罰。

那婚姻的純潔在新約該怎麼樣應用呢?對於新約的聖徒,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祭司,神要我們維持向神屬靈的純潔,不能夠摻雜。至於婚姻的對象,似乎不像舊約那麼嚴格,比如說在提摩太前書3:2節告訴我們,在教會中做長老的資格,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。接著在3:4節告訴我們,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。

在這裡,我們看到神似乎更在意目前的光景,也就是做長老的,他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,並且能夠管好自己的家庭和兒女。至於妻子的背景,聖經完全沒有著墨,這和舊約不同。我們承認,在蒙恩得救之前,我們也都是隨著今世的風俗,放縱肉體的私慾,本來都是可怒之子,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。我們得救是與基督一同活過來,而有了一個全新的開始。神更在意我們如何根據這新生命,活出一個聖潔的新生活。

這一段關於祭司聖潔的條例,對於今天新約聖徒的應用,我們可以歸納成三個點,第一個點就是要禁戒屬靈的死亡;第二個點就是要完全從世俗中分別出來;而第三個點就是要極力追求屬靈的純潔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拯救了我們,不僅赦免我們的罪,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,讓我們有一個新的開始;你還賜給我們祭司的身份。幫助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,都能夠禁戒屬靈的死亡,願意從各樣的世俗中,把自己分別出來,在屬靈的事上能夠完全純潔。讓我們能夠成為新約的祭司,能夠獻上屬靈的祭物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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