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2:17-23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第22章,今天我們讀17-23節。

22章是關於祭司處理聖物的條例,這一章的第1節到第9節,我們看到祭司沾染了污穢,就成為不潔淨,不能吃聖物。10節到15節,就看到只有祭司的家人可以吃聖物;接下來從17節到30節就轉向祭牲。在利未記第1章到第7章,講到獻五個基本祭的條例,在那一段經文中,我們一再的讀到,必須獻上沒有殘疾的牛或羊,才蒙神悅納。

沒有殘疾,是一個原則性的說法,在實際操作的時候,怎麼樣定義沒有殘疾呢?在這一段經文中,就更確定的定義作為祭牲必須符合的條件。到了新約,聖徒們不需要再獻上牛或羊為祭牲,因為祭牲是基督的預表,基督既然已經來了,我們就不需要再獻上牛、羊為祭物。而我們要獻上的祭物,就是對耶穌基督的經歷和享受。基督是那麼的完全,毫無瑕疵,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也必須平衡,完全沒有缺陷,才能夠成為獻給神的祭物,蒙神悅納。我們讀下面經文的時候,就一面看舊約的條例,另外一面我們要看新約的應用。

17-19節: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,並以色列眾人說: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,凡獻供物,無論是所許的願,是甘心獻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。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,或是綿羊,或是山羊獻上,如此方蒙悅納。」

神要摩西曉諭所有的以色列人,就包括了大祭司亞倫,以及亞倫的子孫,就是那些做祭司的以色列眾百姓,還有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。基本上就是所有跟隨摩西離開埃及,來到西乃山的每一個人。在這裡我們看到每一個人都有地位和權力來向神獻祭,千萬不要以為人來向神獻祭,是人給神好處,其實正好相反;因為千山的牛,萬山的羊,本來都是神的。神把各樣的美物,豐富的賞賜給人,讓人享受,這是神給人普遍的恩典,不論善惡都能夠得著。就好像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,這是神給人的。

但是人要給神,就必須有資格的限制,只有屬神的人才有資格向神獻祭,並且獻祭的時候不能隨便,只能獻上沒有殘疾的牛,綿羊或山羊,才能夠蒙悅納。這裡講到沒有殘疾,是一個原則性的說法,下面的經文就會更仔細討論,什麼是殘疾。

而在18節後半說到凡獻供物,無論是所許的願,是甘心獻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,這一句話不好懂,KJV 和 ASV 的翻譯和和合版一樣,所以和合版這樣的翻譯,應該是原文的意思,不過讀過之後似乎不太明白。

NIV 為了讓人讀得懂,把它翻成,獻給耶和華的燔祭,是為了還願或者是甘心獻的。似乎他是告訴人,獻燔祭有兩種,一種是為著還願,另外一種是甘心獻上的。整本聖經除了這裡之外,沒有說過獻燔祭是為著還願。利未記第1章講到燔祭,似乎都是甘心獻的,在以西結書46:12節那裡,特別就點出來了「王預備甘心獻的燔祭」,因此我不採用 NIV 的翻譯,而嘗試來瞭解和合本這麼翻到底是什麼意思。

在獻平安祭,在利未記7:15-16節,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獻平安祭可以有三個原因。第一種原因,人為這感謝,就是人經歷了神的恩典,心中對神充滿了感謝,因而向神獻平安祭。第二種是為了還願,就是人先向神許願,尋求某種恩典,當恩典來了,應驗了,人為了還願,就要獻上平安祭。第三種原因就是甘心獻的,就是與經歷恩典沒有任何對價的關係,人單單是為了愛神的緣故,而甘心獻上平安祭。因此,在這裡講到為了還願或甘心獻的,似乎是指著人向神獻這兩種平安祭。

根據利未記7:16-18節,這兩種平安祭,可以在獻的日子吃,也可以留到第二日,第二日如果吃不完,就要用火焚燒,不能留到第三日。這和第一種為了感謝獻的平安祭不一樣,為了感謝而獻的平安祭,一定要在獻的當日吃完,吃不完的就要用火焚燒,不能留到第二日。如果人是為了還願或者是甘心而獻上平安祭,在獻平安祭的條例中,在利未記3:1節和3:6節,那裡我們看到可獻上牛和羊,並且可以獻上公的,也可以獻上母的。

而在利未記1章3節和10節那裡,講到人向神獻燔祭,也是可以獻牛和羊,但一定是要公的。有了這樣的背景認識之後,我們嘗試來瞭解這裡的經文。這裡主要是講到為了還願或者甘心而獻平安祭給神。若是要讓這平安祭成為燔祭,就必須獻上公牛,公綿羊或者公山羊,還必須是沒有殘疾的。這裡提出一個觀念,就是把還願或者是甘心獻的平安祭要轉變成為燔祭,因此獻上的是公牛或公羊。

平安祭是人與神共享的祭物,祭牲的脂油、腰子、和肥尾巴,都要燒在祭壇上,成為馨香的火祭歸給神,而其餘的部分都由人來享受。當然中間搖的胸和舉的腿要歸祭司,其它的就歸給獻祭的人,他可以和他的家人,朋友一同享受。所以這是一個神和人一同享受的祭物。也就是說,人在奉獻的時候,顧到神的需要,也顧到人的需要。用嚴格的眼光來看,也就是在獻平安祭的時候,人對神的奉獻是不完全的,若是要有更完全的奉獻,就是要把獻上的整個祭牲,全部擺在臺上,完全焚燒,化成馨香之氣,讓神得著滿足。

所以獻燔祭必須獻公的祭牲,並且完全燒在壇上,完完全全是為著神的。所以在這裡提出來的觀念就是,當我們獻平安祭給神,是為了還願,或者為了甘心獻的,這樣的經歷能夠領我們向前,達到獻燔祭的經歷,對於新約的聖徒,其實是更容易應用的。

每一個主日,我們來參加擘餅聚會紀念主,其實就是我們向神獻的平安祭,可以因為感恩,可以為著還願,也可以單單是為著愛主而甘心獻上。為了還願和甘心獻上的這兩種情形,說出我們這個人是主動的與神接觸,並且與神有一些交互的運作,有一些反復的交通。如果我們與神的關係要再往前推一步,就是要帶出我們全人的奉獻,就是燔祭。因此,每個主日崇拜,神最喜愛的敬拜,就是一個個聖徒都願意從平安祭提升到燔祭,都願意把全人奉獻給主,讓主在人身上可以做主掌權。獻給神的祭物中,平安祭應該是要求最少的,而燔祭是要求最嚴格的。這一節把平安祭和燔祭都列出來,意思就講到所有獻給神的祭牲。

20-21節:「凡有殘疾的,你們不可獻上,因為這不蒙悅納。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為要還特許的願,或是作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。」

獻給神的祭牲,必須是沒有殘疾的,才能夠蒙神悅納。向神獻平安祭是為了還願或者為這甘心獻上的,就可以從牛群中或羊群中取一隻純全沒有殘疾的祭牲,這樣才能夠蒙神悅納。從新約的應用,還願或者甘心獻上的平安祭,都說出我們與神之間有過交通,並且照著我們所經歷、所享受的基督,在我們身上產生的果子可以獻給神,但是這樣的經歷和享受也要平衡,完全不偏差,否則也不蒙神悅納。接下來的經文就告訴我們什麼是殘疾。

22節:「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

這裡提出了六種殘疾,就是包括瞎眼的,折傷的,殘廢的,長瘤的,長癬的,長疥的。有這些殘疾的祭牲,不能夠獻給神做平安祭,也不能獻給神做燔祭。所以這裡沒有殘疾的定義,就比利未記1章到7章要清楚多了。而新約的應用,就是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必須正確、平衡和完全。

瞎眼的就說出我們對基督的認識不清楚,神不要我們盲目的敬拜,因此我們要用心讀神的話,認識基督的身位和工作,這樣我們獻上的平安祭和燔祭,才蒙神悅納。折傷的說出我們對基督的經歷不完全,以至於人還留在傷害失敗之中。基督自己已經勝過那掌死權的,在一切的事上是已經得勝有餘了。如果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是完全的,我們一樣也是得勝有餘,然而如果對基督的經歷不完全,以至於沒有辦法勝過,還留在傷害失敗之中,這樣你就不能向神獻上平安祭和燔祭。

有些聖徒因為工作不順利,就想要放下工作來事奉神,這不討神喜悅,這就是折傷的。你必須在環境中得勝有餘,才能夠來向神獻燔祭。殘廢的,因著人天然的限制,以至於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殘缺不全,殘缺不全的經歷不能夠獻給神為平安祭或燔祭。

接下來三個,長瘤子的,長癬的和長疥的,都是在人的外觀上有不正常的彰顯。說出人對基督錯誤的認識,而產生了偏差的經歷,以至於在他的日常生活中,產生了不正常的見證。長瘤子是某些部分畸形的發展;長癬子是讓自己覺得不舒服;長疥是讓別人看得不舒服。這些都是基於對基督不正確的認識,以至於在生活中產生出不好的見證。這些都不能夠獻給神為平安祭或燔祭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每個主日我們來到主日崇拜,向神敬拜和讚美,其實就是獻上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,盼望每個主日我們獻上的,都能夠蒙神悅納。

23節:「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用以還願,卻不蒙悅納。」

這裡講到牛和羊中肢體有餘或者是缺少的,這句話本來的意思不是很確定,應該是介於正常和殘疾之間。Darby 的翻譯是肢體太長或者太短,也就是說,人可以看出來有點不太正常,卻又夠不到殘疾的範圍。這樣的祭牲可以作為甘心獻的平安祭,卻不能作為還願的平安祭。明顯的,這裡告訴我們,作為還願祭牲的要求,是比甘心獻的祭牲要高。

為什麼會這樣呢?我們嘗試來理解,從新約的應用來說,肢體有餘或者是有缺,說出我們對基督經歷的不平衡,在某方面超過了我們能夠接受的度量,而在另外一方面卻又不夠,以至於和我們的身量不配。在這種情形下,如果你是甘心獻給神,那是可以獻的,如果你是為了還願要獻給神,那就不能獻。

還願一般來說是向神求恩典,恩典如果實現了,我們就要向神還願而獻上平安祭。肢體有餘或者不足,說出我們對神的恩典,在這恩典的經歷上不平衡了,因此還不能獻祭。如果你對所求的恩典有了完全的經歷,就不會不平衡。也就是說,或許你獻祭太早了一點,對基督恩典的完全經歷,就不會肢體太長或太短。

如果是甘心獻上的,並沒有向神求什麼特別的事,只是心中覺得愛主,就要向神獻平安祭。在這種情形下,雖然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或許不平衡,或許有短缺,但神看重的,是我們甘心樂意,願意獻祭的心,神也願意接受我們經歷上的多餘或短缺。

彼得前書4:8節,「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」,如果我們愛主,神也願意接納我們,就是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是不平衡的,是有短缺的,神不在意,神都接納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每天的靈修、讀經、禱告,其實都是在經歷基督,在享受基督。到了主日崇拜的時候,我們就能夠把我們所經歷,所享受的擺在祭壇上獻給神,這是新約聖徒對神的獻祭。

神是何等的盼望,我們向神的獻祭能夠從感恩提升到還願,再提升到甘心獻上,最終把平安祭轉成燔祭,整個人完全的獻給神,讓神在我們身上做主掌權。就像保羅在羅馬書12:1節,「所以,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那裡的當作活祭,應該就是燔祭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我們蒙恩得救之後,你就把我們擺在教會中,和許多清心愛主的聖徒,一同學習事奉。我們是何等的感謝你,在教會中,屬靈的糧食不曾缺乏,身邊又有屬靈的同伴,我們能夠一起經歷、一同享受。每個主日,一同向神獻祭,這是何等甜美的教會生活。幫助我,拔高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,到一個地步,能夠獻上討神喜悅的燔祭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