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2:23-33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今天我們要讀利未記22章,23-33節。
祭司們的職責,是幫助以色列百姓向神獻祭,因此他們需要處理聖物。神特別使用了一章的聖經,頒賜處理聖物的條例。獻在壇上的祭牲都是聖物,在這之前,神啟示被獻上的祭牲,包括牛、綿羊、山羊等等,都必須是沒有殘疾。而在這一章的17節到30節,就加入了許多細節,就更清楚地定義了什麼是祭牲的殘疾。在獻祭之前,祭司們都必須仔細檢驗祭牲,必須符合這一段經文中,沒有殘疾的定義,這樣的祭牲才夠資格被獻為祭。
到了新約,聖徒們不再需要獻上牛羊為祭,耶穌基督已經一次永遠的,獻上自己為祭,滿足了神聖潔、公義、榮耀的要求。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完成了救贖,我們才能夠藉著相信耶穌基督,而承受救恩。因此,新約聖徒的獻祭,不再是獻上牛、羊,而是獻上他們所經歷、所享受的耶穌基督為祭。耶穌基督祂自己是那完全、完美、毫無瑕疵的祭物,然而,我們對耶穌基督的經歷和享受,卻因為人的狹隘和限制,可能會有偏差。這裡列出的祭牲的殘疾,就代表著聖徒們,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上的偏差,這些偏差的經歷和享受不討神喜悅,因此,不能獻給神為平安祭和燔祭。
昨天我們已經讀過六種很明顯的殘疾,包括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和長疥的。有這六種殘疾的祭牲,都不能獻為祭。第七種較特別,叫做「肢體有餘或缺少的」,這樣的祭牲可以作甘心獻上的平安祭,卻不能作還願的平安祭,這一個不容易理解,尤其在新約的應用上。雖然我們昨天已經講了很多,今天我還是有一些負擔,加上例子或許能幫助聖徒們,明白獻上還願的平安祭,和獻上甘心的平安祭,到底有什麼不同。
23節:「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,用以還願,卻不蒙悅納。」
「肢體有餘或者缺少」,Darby的翻譯是翻成肢體太長或者太短,也就是說,看起來不太正常,卻不一定是殘疾。屬靈的應用就是,我們對耶穌基督的經歷不平衡,有些地方超過了自己的度量,有些地方又是明顯的不足。我相信聖徒們如果比對自己的屬靈經歷,應該就能夠明白,有的人強調生命的成長,每天閱讀各樣的屬靈書籍,可是卻不願意參加事奉,不願意傳福音,結果把自己養成一個屬靈的胖子,那就是對基督經歷和享受的不平衡。
有的人在另外一個極端,強調工作的果效,把所有的時間都放在做工上,完全沒有自己靈修的時間,結果自己的生命夠不上所傳講的,以至於沒有生活的見證,他所做的工,很可能就因為一個失敗的見證,而完全垮台歸於無有。
生命和工作必須平衡,我想這一點相當容易明白,難懂的是,為什麼這樣的經歷不能夠獻為還願的平安祭,卻能夠獻作甘心的平安祭。這需要有一些例子,比較容易明白。我們就用創世記中的雅各作為例子,雅各一生的記載,在創世記中記得非常詳細;他從創世記25章出現,一直到創世記50章他才過世。中間有26章的聖經,告訢我們關於雅各生活的細節,包括了雅各的生命怎麼樣成長、怎麼樣被變化。雅各的一生提供一個非常好的教材,讓我們明白什麼是還願的獻祭,什麼是甘心的獻祭。
在創世記28章,他第一次離開家,往巴旦亞蘭去,到了伯特利,他枕著石頭睡在曠野,他做了一個夢,就是那個天梯的夢,這是他第一次遇見主。因為他對前途充滿未知,他就向神許願,記載在創世記28:20-22節,「神若與我同在,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,又給我食物吃、衣服穿,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的家,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,我所立的柱子,也必作神的殿,凡你所賜給我的,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。」之後我們看到,神果然看顧雅各。
20多年後,他從巴旦亞蘭回來,重新又回到了伯特利,他再一次向神築壇獻祭,這就是他還願的祭,在32:28節,神對他說:「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,要叫以色列。」這樣他就改名叫以色列,雖然神是這麼對雅各說話,但這不是神第一次,把雅各的名字改為以色列,而是提醒他不要忘記,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經歷,就是在創世記32:22-32節。那裡講到雅各在毘努伊勒與神摔跤,在那個時候,他的肉體還是很強,與神摔跤了一整個晚上,連神都勝不過他。因此,在黎明的時候,神就摸了他的大腿窩,從此雅各就瘸了,同時神就對雅各說,記載在創世記32:28節,「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,要叫以色列,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,都得了勝。」從那時候開始,雅各就從一個伸手抓奪的雅各,變成了神的王子,以色列,伸手給人祝福。
還沒有經過毘努伊勒的雅各,他對神的經歷不平衡,還沒有被神製作,因此,不能獻上還願的平安祭;只有當他變成以色列,他才有資格獻上還願的平安祭。雅各一生立了四根柱子,作為他屬靈生命成長的里程碑,而他的第四根柱子,就是拉結的墓碑。拉結一直是雅各最愛的妻子,而利亞才是神應許給雅各的妻子。在拉結死後,雅各立了第四根柱子,宣告他不再有天然的揀選了,從那時候開始,雅各的一生無所求,他把一切都擺在神的手中,從那之後,他向神所獻的平安祭,都是甘心獻的平安祭,因為他對神不再有所求。在創世記45:26-28節,當雅各知道「約瑟還活著,並且做了全埃及地的宰相」,那裡我們看到雅各的反應很特別,不是興奮、不是喜悅,「而是心裡冰涼,無法相信。」
後來,他決定帶全家到埃及投奔約瑟,這時候的雅各,他不敢直接去,在46:1節,「以色列帶著一切所有的,起身來到別是巴,就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神。」他到了別是巴,再一次向神獻祭,有了神的印證,他才敢去埃及。這時候的雅各,屬靈的高度已經遠遠超過是不是平衡了,他把自己完全託付在神的手中。因此,甘心獻上祭的,就是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情形如何,神都悅納。盼望藉著雅各生命成長的經歷,能夠幫助我們理解,還願的獻祭和甘心的獻祭。
24節:「腎子損傷的,或是壓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騸了的,不可獻給耶和華,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。」
和合版翻成腎子,這個字在 NIV 翻成 testicles,是指著生育的功能。祭牲的生育功能受損的,不能夠獻給神,不論是被擠傷了、被壓碎了、破裂了、或者被閹割了,這樣的祭牲不能夠獻給神為祭物。我們知道畜牧業工業化之後,公的牲畜生下來就閹割了,母的牲畜也都是以人工受精的方式,以便產生最優質的下一代。這是人為了利益,使用非自然方式而建立的工業。在這些工業體系下,那些失去生育功能的牲畜,牠們不能獻祭給神。從新約的應用來看,對基督正常的經歷和享受,很自然的就會產生出屬靈的下一代。
在約翰福音15:5節,耶穌這麼說:「我是葡萄樹,你們是枝子,常在我裡面的,我也常在他裡面,這人就多結果子。」不但結果子,在15:16節還告訴我們,「基督分派我們去結果子,叫我們的果子長存。」因此,正常的基督徒一定會傳福音,一定會結果子。同樣的,健康的教會也應該每年都有人受洗,這是生命的本能。健康的生命都有生育的功能,而聖徒們如果失去了生育的功能,他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一定不健康。這樣他就不能獻上,討神喜悅的平安祭或燔祭。
25節:「這類的物,你們從外人的手,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,因為這些都有損壞,有殘疾,不蒙悅納。」
和合版的翻譯似乎是,不能夠從外人那裡買那些有殘疾、受損害的牲畜為祭牲,這樣的翻譯和原文有一些出入,KJV 的翻譯比較接近原文,就是不能夠從外邦人的手裡買任何牲畜,作為獻給耶和華的食物。必須是以色列人自己養殖的,因為外邦人敗壞的生活方式,他們向偶像獻祭,這在神的眼中是敗壞的、是有殘疾的,這些敗壞和殘疾也顯在他們的牲畜中。因此,不能從外邦人手中買任何牲畜,因為神不喜悅這樣的食物,因此,不能夠獻祭給神。
新約的應用就非常直接,就是你不能使用世界的方式和手段,來經歷享受基督。世界講究效率,通常使用一些人工的方法,或者要尋找捷徑,以達到用最短的時間,收到預期的果效。然而,聖徒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,完全是生命上的事。生命的成長是生機的,甚至於是無法預測的,尤其要越過一個緊要的關頭,往往是一個屬靈的領悟,與投進去的資源和時間關係不大。一個合神心意的獻祭,必須來自我們在神面前的生活和勞苦,以及在生命上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,不能用世界的方法和手段,那是不討神喜悅的。
26-27節: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才生的公牛,或是綿羊或是山羊,七天當跟著母,從第八天以後,可以當供物蒙悅納,作為耶和華的火祭。」
才生的牛、綿羊或者山羊,必須讓牠們跟著母親七天,到了第八天才能夠當作供物獻給神,作為馨香的火祭。這就像以色列的男丁生下來之後,過完七天,第八天就要受割禮。八是一個復活的數字,而割禮,就是割除天然的肉體,在復活裡開始過新人的生活。新約的應用就是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,要達到復活的程度,才能夠蒙神悅納。也就是說,我們對基督的認識都開始於我們的天然,因此,我們所經歷的也有天然的成分,直到有一天,我們在靈裡,對基督有了更新的認識,超越了我們天然的光景,這時候我們才開始經歷復活的基督。
我相信聖徒們如果誠實的話,回想你剛開始讀經的時候,是不是經常有些地方你覺得聖經不對,因為它所說的不符合你的看法、你的期待。其實這就是你在天然裡來認識基督。如果你願意謙卑的尋求,神一定會賜下屬靈的亮光,幫助你越過天然的限制。最怕的就是你緊持自己天然的看法,覺得聖經不合理,結果在那一點上,你就沒有復活的經歷。我們對於耶穌基督的經歷和享受,一定要進入第八天,也就是在復活的新樣中,來經歷基督、享受基督。這樣,我們的獻祭才能夠蒙神悅納。
28節:「無論是母牛是母羊,不可同日宰母和子。」
母牛和母羊都可以被獻為祭,而牛犢和羊羔過了第八天也可以獻祭。神就在這裡定規,不能夠在同一天宰母和子來獻祭。這裡我們看到神的憐憫,神的憐憫高過神的律法,雖然就著律法而言,母和子都夠資格可以被獻為祭,但是,在神的憐憫中,不能在同一天宰殺母和子向神獻祭。神在這裡就提醒我們,在處理任何事,雖然是於法有據,但是,在執行的時候,還是要加上憐憫的考慮。尤其在教會中,聖徒們的相處就像家人一樣,有事情發生了,事情本身當然有對錯,但是,在執行的時候還是要帶著憐憫。就是在向神獻祭的事上也是一樣。獻祭當然要照著神的條例,然而,在執行的時候還是要滿了憐憫。神一再強調,「神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」
29-30節:「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,要獻得可蒙悅納,要當天吃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,我是耶和華。」
我們知道獻平安祭有三種原因:可以為著還願,可以為著甘心獻上,這兩種平安祭,前面的經文都已經討論過。而現在討論第三種平安祭,就是因為感謝,而獻的平安祭。這樣的平安祭,祭司和百姓的祭肉,必須在當天吃,若吃不完就要用火焚燒,一點不能夠留到第二天,這樣才能夠蒙神悅納。
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,是神先做了事情,當人知道了,向神感謝而獻上的平安祭。在這個過程中,神是主動的,人是被動的;也就是說,在這種情形下,人生命的度量還是有限的,不能夠主動地來尋求神。因此,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,祭肉不能留到第二日,因為在這個階段,神很盼望人能夠成長。因此,神會經常施恩,人也能夠根據他所經歷的新鮮的恩典,經常向神獻上感謝的平安祭。
在這樣的情形中,神不喜悅人享用陳舊的恩典,我相信剛蒙恩得救的聖徒,都會有這樣的經歷:神的恩典特別豐富,在這種情形下,要經常向神獻上感謝的禱告,這是新約聖徒的平安祭。作為一個感恩的人,基督徒的生命一開始就會有的經歷。到了這裡,聖物處理的條例算是結束了,神特別加上了一句:「我是耶和華」,作為結束,當然,背後的含義就是:「我是聖潔的,你們也要聖潔。」所以,接下來的3節,就是17章到22章,關於聖潔條例的總結。也就是從16章贖罪日之後,那時候已經除去了所有的不潔,神要神的百姓過分別為聖的生活,因此,給了許多聖潔的條例,31節到33節,就是這幾章經文的總結,我們先把它讀過一次。
31-33節: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,我是耶和華。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,我在以色列人中,卻要被尊為聖,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。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神,我是耶和華。」
「你們要遵行我的誡命,我是耶和華。」說出誡命是神設立的,神的百姓必須遵守神的誡命,神也在背後察看百姓們,是否遵守神的誡命。神說:「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。」神的名就是神的所是和所做,這些都是為著神的百姓。因此,百姓們不能夠褻瀆神的名。
神要在以色列人中被尊為聖,當人尊神為聖,神就有地位來使人成聖。因此,神說:「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。」神賜下了誡命,神也知道人守不住,但是,在神有豐富的憐憫與恩典,神能夠使人成聖,只要人不斷地轉向神,只要人的心中願意尊神為聖,神就能夠在人身上作工,使人成聖。
「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。」以色列人本來都在埃及為奴,完全沒有盼望。是神差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,而現在來到了西乃山,領受了神的誡命。神要以色列人遵守,這樣,神就能夠成為以色列人的神,最後神加了一句:「我是耶和華。」到了新約,神照樣是使聖徒成聖的神,而舊約所有獻祭的條例,到了新約,都要成為我們對耶穌基督的經歷和享受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把我們生在新約。耶穌基督已經完成了救贖,我們藉著簡單的相信,就能夠成為神的兒女。並且在生活中,接受耶穌基督的供備,我們可以經歷、享受,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。幫助我們在這樣的經歷和享受中,能夠做一個平衡的基督徒,以至於我們所獻上的,能夠蒙神悅納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目錄
主啊,謝謝你!把我們生在新約。耶穌基督已經完成了救贖,我們藉著簡單的相信,就能夠成為神的兒女。並且在生活中,接受耶穌基督的供備,我們可以經歷、享受,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。幫助我們在這樣的經歷和享受中,能夠做一個平衡的基督徒,以至於我們所獻上的,能夠蒙神悅納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