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4:10-16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24章,今天我們讀10-16節。
人的安息是從裡往外,當人的魂裡點燃了生命的燈,並且經常經理這燈,就能驅除魂裡的黑暗,以及伴隨而來的,恐懼與不安。下一步,就是要在魂中享受基督是那生命的糧。每一周都有豐富的供應,並且產生出更新的見證;這樣人的裡面就完全得享安息。
裡面安息了,外面的環境也必須合適的管理,免得干擾人的安息。今天這個世界還是握在那惡者的手下,因此充滿了不公、不義的情形,很難讓人能夠安息。然而神為祂的子民,預備了一個合適的環境;在這個環境中,神的子民可以安息。在摩西的時代,就是以色列的營,這個營圍繞著神的會幕;到了大衛的時代,就擴展成聖城耶路撒冷,這個城圍繞著神的聖殿;到了今天新約的時候,就是教會,教會圍繞著基督的見證。
在舊約,神是以律法來維繫以色列人居住的環境,產生出一個公義、公平、公正的氛圍,讓以色列人的安息不受攪擾。到了新約,就要以基督的命令,維繫教會的運作,產生出一個弟兄姊妹彼此相愛的氛圍,讓新約的聖徒,能夠在教會中享受安息。今天我們要來讀一個事件,這個事件破壞了神子民的安息。我們來看神要摩西如何處置,並且一同學習,在新約的教會中該如何應用。
10節:「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他父親是埃及人,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。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裡爭鬥。」
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他的父親是埃及人。所以按照出身來說,這個兒子是埃及人。或許是以色列民還在埃及的時候,就已經生下的兒子。本段經文中沒有提到他的父親,也許他的父親已經死了,或許很早就離開家了。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,出埃及的時候,他就跟著母親,也混在以色列人的行列中。在出埃及記12:37-38就告訴我們,當時離開埃及的以色列男丁有60萬人,其他還有許多的閒雜人;這個孩子也許就是其中的一個。
這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和另外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裡爭鬥。爭鬥,這個字希伯來的原文是指 physical struggle,wrestling 就是打架,摔跤,有著強烈的肢體衝突。兩個成年的男子,在以色列人居住的營中鬥毆,一定引起很多人的圍觀。當時的以色列人,是圍著神的會幕安營,而營中就是有神同在的範圍。
11節:「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,並且咒詛,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。(他母親名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 」
在這裡並沒有告訴我們,他們是為了什麼事情而爭鬥,所以我們也就沒有辦法去判斷,誰對誰錯。但這個事件最多就是個民事案件,他們可以到以色列官長那裡接受公平的審判。錯的一方就該賠償,另外一方接受賠償之後,也就息事寧人。這本來是一件很容易處理的小事。不料在爭鬥的過程中,這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他不僅褻瀆了神的名,並且還咒詛神的名,這就成了大事了。犯了摩西十誡中的第三誡,記載在出埃及記20:7,「不可妄稱耶和華-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」當人違背了神所頒佈的十誡,就不再是以色列官長能夠處理的民事了。他違反了神的律法,他得罪了神。因此這些圍觀的人,就把他帶到摩西那裡。
經文中在這裡特別加上了他母親的名字,叫做示羅密。示羅密的意思就是peaceful是和平的。這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底伯利的意思是the word,說出這個人是善於言辭的。特別把名字標出來,就說明這是一個真實發生的事件。另外一方面又非常的諷刺,但支派的底伯利,是一個善於言辭的人;他生了一個女兒,是一個與人和平的人;結果卻因為示羅密嫁了埃及人,生了個兒子,兒子不和平,與人發生了爭鬥,並且還口出惡言,褻瀆神、咒詛神,以至於他被送到摩西那裡。
這裡我們看到一個以色列的婦人與埃及人聯姻了,就生出了一個兒子,干犯神的律法。屬神的人,本來是應該要與世界分別出來的;如果與世界聯合,就很容易產生不敬虔的後代。但這不是一個種族的問題,而是一個信仰的問題。新約使徒保羅就有一個年輕的同工,名叫提摩太,他的母親也是個猶太人,父親是希臘人。因為母親是個敬虔的婦人,從小就把提摩太帶到神面前,並且教導他關於神的話語,讓提摩太成為保羅重要的同工。所以父母都應該竭力給孩子們,從小就有合適的屬靈教導和培養,這樣才能夠產生出敬虔的後代。
12節:「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裡,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。」
很顯然,這個人被送到摩西那裡,摩西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置。如果他是以色列人,就可以照神的律法來辦他,因為神已經把律法頒佈給以色列人,並且要以色列人遵守。守律法的,就可以送到摩西那裡,摩西就可以照著神的律法來定案。但這個人不是以色列人,是埃及人。如果這事情是發生在營外,不是神的子民居住的地方,這也好辦,因為事情發生不在神律法可以運作的範圍,也不會影響到以色列人的安息。這事情摩西就不需要管,神直接處理就可以。而問題就在於,一個外邦人在神百姓居住的營中,褻瀆了神的名,咒詛了神的名,而使得神的子民也都沾染了污穢,該怎麼辦呢?摩西也不知道。摩西就等候耶和華的指示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摩西的「不知道」實在是很有智慧。他知道神的律法是神給以色列百姓的,不應該應用到外邦人身上。以今天的話來說,基督的教訓是神給教會的,也不需要延伸到不屬於教會的範圍;這樣才會使教會和世界,很清楚地分別出來。但是在另外一方面,這個外邦人進到了以色列人居住的營中,並且在營中褻瀆了神的名,這確實影響了以色列人。該怎麼樣處理這個外邦人呢? 神以前沒有吩咐過,摩西也就不敢自作主張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也提醒我們,在教會中,如果有不信的外邦人經常出入,這也會成為教會的難處。現代教會為了吸引人來到教會中,因此經常刻意模糊了教會與世界的分別,免得讓人覺得不舒服而不願意再來。其實這是不合宜的,教會存在的目的,就是要為耶穌基督做見證。
我們應該遵照著耶穌基督的吩咐,過教會生活。來到我們當中的外人如果不明白,我們可以解釋,並且藉著這個機會傳福音,說明教會與世界的分別。這樣,如果人願意繼續來,說出神的恩典已經在他身上做工。教會本來就不應該與世界一樣,堅持教會與世界的分別,只能夠讓來參加的慕道友,經由這樣的分別而來認識基督,並且明白福音在基督徒身上所做的工。
13-14: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。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;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。」
摩西向神求問,並且等候。時候到了,神就曉諭摩西,要把那咒詛聖名的外人帶到營外,也就是要離開神同在的範圍。然後叫聽見的人,都放手在他頭上。這有兩重的意思,一方面是在眾人面前做見證,這個人的確褻瀆了神的名。第二層意思,就是這些聽見的人都被污穢了,藉著放手在他頭上,把這咒詛神的罪,歸回到他身上。接下來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。
這裡我們看到神執行審判的三個步驟,第一,帶離開神同在的範圍;第二,見證並把罪歸在他頭上;第三,是執行的方法,眾人用石頭打死他。我們看到神對這件事情沒有容讓,雖然他不是以色列人,但是他來到了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;這是有神同在的地方,他就需要謹守,他不能夠玷污神的聖潔。神實在是愛祂的子民:神不僅要維持神子民之間的聖潔,就是連神子民所居住的地方,也需要維持聖潔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今天的教會也是一樣,我們都要竭力維持教會的聖潔。不合宜的話不要說,不合宜的事不能做,當有人刻意違反了教會的聖潔,要馬上請他離開。
神的家確實是滿了愛和憐憫,那只是針對願意認罪悔改,接受恩典的人。至於那些刻意把污穢帶到教會中來的人,我們一定要警醒,把教會分別出來。因為教會是神的家,是神的兒女向神敬拜、讚美的地方。教會不容許有污穢的事,這就違背了神的聖潔。
15-16節:「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凡咒詛神的,必擔當他的罪。那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被治死;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。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,必被治死。」
有了這樣一個案例之後,神接著就要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凡咒詛神的,都要擔罪。那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要被治死;並且治死的方法,就是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。無論他是以色列人,還是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邦人,都要被治死。就是當他在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,就要被治死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盼望我們都能夠看重神的家;這是一個聖潔的地方,是一個不能藏汙納垢的地方。因為神的兒女們,每周都要來到神的家,一同敬拜,讚美。神的家中如果有一些不合宜的事,就會絆倒神的兒女。耶穌在馬太福音18:6這麼說,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」因此,我們要照著基督的吩咐,竭力讓神的家成為聖潔,讓在這裡敬拜的每一個人,都沒有被絆倒的原由。這樣,神的兒女們才能夠在教會中得到安息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你不僅要我們裡面得到安息,你還要為我們預備一個安息的環境,讓我們在其中生活、行動不被攪擾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是一個與世界分別出來的教會。在這裡神的名得到高舉,神的兒女們能夠安息在神的同在中。這樣的禱告,是奉靠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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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啊,謝謝你。你不僅要我們裡面得到安息,你還要為我們預備一個安息的環境,讓我們在其中生活、行動不被攪擾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是一個與世界分別出來的教會。在這裡神的名得到高舉,神的兒女們能夠安息在神的同在中。這樣的禱告,是奉靠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