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5:23-30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利未記25章,今天我們讀23-30節。
安息年是為了地能夠得著安息,而第七個安息年之後的下一年就是禧年。這每50年一次的禧年,不僅是安息年,還是遍地居民都得到自由,歸回本家,並且得回產業的一年。耶穌基督第一次來到地上,就來宣告禧年的大好消息,並且帶來了禧年的屬靈應驗。凡是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聖徒們,來在一起形成教會,在教會生活中就可以經歷禧年的預嘗。
因為教會有許多不同的形態,這預嘗的程度也會有不同。我個人覺得以非拉鐵非為榜樣的教會,會有更豐富的禧年經歷。不過這樣的教會大概都不大,也不出名,因此知道的人也不多。只有當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的時候,這些教會就要彰顯基督豐滿的見證。
禧年的實質應驗,就是基督再來的時候,在地上建立的千年國。那時候以色列要成為祭司的國度,帶領列國萬民來敬拜神。而這一章經文所描述的,就是在千年國時候的社會制度。到了禧年,一切重新開始,這樣就能夠產生一個均平的社會。我們已經讀過了,買賣地的定價,是根據地每年的產值乘上離禧年的年數。那時候萬民都要遵守神的律例和典章,神也要豐富的祝福。到了第六年,地要生產三倍的產值,使得百姓們在安息中能夠守安息年和禧年。今天我們要來讀地和房屋的買賣和贖回的條例。
23節:「地不可永賣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」
地不可永賣,因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神的;人的產權是使用地的權利,人並沒有擁有地,因為地是耶和華神的。我們眾人在神面前都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盼望我們都能有這樣的看見,我們一生,在地上的生活是客旅和寄居的。我們從來沒有真正的擁有過地,反而是出於塵土,有一天都要歸於塵土。
在舊約,神帶領亞伯拉罕來到了迦南美地,並且應許他的後裔要得那地為業。亞伯拉罕自己沒有得著,亞伯拉罕死後就葬在希伯崙的麥比拉洞裡。但是在希伯來書11:16節告訴我們,亞伯拉罕羨慕的是那更美的家鄉,是在天上的。我們也是一樣,要認識在地上的日子都是寄居的,我們真正的家鄉是在天上。而地上的豐富是讓我們使用的,一方面維持我們在地上的生活,另外一方面,我們能夠按照神的旨意,使用地上的資源來完成神給我們的託付。
24節:「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也要准人將地贖回。」
既然地的所有權不屬於我們,因此地不能買斷,也不能賣斷,總要容許人能夠將地贖回。地就代表著天然的資源,如果天然的資源被壟斷了,人們再聰明,再勤奮,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。因此,在神的計劃中,地是屬於神的,不能夠被壟斷,就是地的使用權每50年也要重新開始。一旦地有了買賣,下面的經文,就告訴我們三種贖回地的情形。
25節:「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,賣了幾分地業,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。」
人會賣地,都是碰到了難處,變得窮乏了,無以為生,只好賣掉幾分地業。第一種贖回的情形,就是他至近的親屬可以幫他贖回的。這至近的親屬,可以包括是他的兄弟,叔伯,或者是遠一點的堂兄弟和表兄弟。這些至近的親屬有責任幫他贖回產業。
舊約的路得記,就記載了一個美麗的故事,描述至近的親屬來贖回產業。當美地遭遇了饑荒,猶大支派中的以利米勒就賣了他的地業,帶著全家搬到了摩押地去。結果他自己死在摩押地,他的兩個兒子也死在摩押地,他們沒有任何的後代,以至於在摩押地也完全沒有盼望。後來他的遺孀,拿俄米,聽見了神又眷顧以色列百姓,美地不再缺糧了。她就帶著她的媳婦摩押人,路得,回到了她的本家,伯利恆城。
拿俄米知道摩西的律法,就教導路得,請大財主波阿斯幫忙贖回以利米勒的產業,並且為以利米勒留名。因為波阿斯是他們一個至近的親屬,波阿斯雖然願意,但他不是最近的。波阿斯就先找了那個比他更近的親屬,並且確定公開見證那個人不願意娶路得為妻,不願意為死人留名。波阿斯就成為了最近的親屬,他就娶了路得,並且為以利米勒留名。慷慨的波阿斯蒙神祝福,他和路得所生的兒子就是俄備得,俄備得生耶西,耶西生大衛,他們就成為了大衛王的先祖。這是在以色列人中至近的親屬贖回產業的例子。
對於新約教會的聖徒們,我們共同的經歷就更直接,更動人了。我們都是亞當的後代,生下來裡面就有罪性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我們的生活也是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了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因此滿了敗壞,完全失去了當初人被造的完美形像,一點盼望都沒有。然而我們藉著相信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恩,裡面有了神的生命,成為基督的弟兄了,祂就是我們至近的親屬。我們在亞當裡失去的產業,基督就要替我們贖回。我們就要重新得到產業,並且經歷神為祂的兒女們所預備各樣屬天的福分。感謝主,基督是我們至近的親屬,贖回了我們做人的價值和榮耀。
26-27節:「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,他自己漸漸富足,能夠贖回,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,把剩餘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」
這種情形是自己贖回,他沒有至近的親屬來幫他贖回。他就要等到自己漸漸富足了,有能力了,就能夠為自己贖回。而價值的計算和以前一樣,還是以禧年為基準,以禧年的年數乘上每年地的產值,就是他該付的贖價。表面上看來,這種情形似乎很好,人能夠自立自強,能夠自己贖回所失去的。但是在實際上,這是人不認識恩典,也不認識自己的敗壞,這樣的人就一直沒有辦法贖回產業。今天的以色列人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耶穌來到地上盡職的時候,就是先到神迷失的羊那裡去,然而以色列人不接納祂,還把祂釘在十字架上;一直到今天還是一樣。救恩的門是一直敞開的,然而以色列人一直硬著心,仍然想靠著自己的能力,要奪回失去的地業。他們經過了許多的戰爭,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,仍然無法得到神應許給他們的美地。
28節:「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,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,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業要出買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」
這是第三種情形。如果他不願意接受至近親屬的買贖,自己又沒有能力贖回,他就要一直等到禧年。那時候,地業才要脫離買主的手,重新回到自己的手中的,這完全是神的恩典。因為神設立了禧年,讓失去地業的以色列人能夠重新得回。今天的以色列人仍然想靠自己奪回地業,但這不會成功。要一直等到禧年,就是基督再來的時候,就連美地的人,都要把地業歸還給以色列。
29-30節:「人若賣城內的住宅,賣了以後,一年之內可以贖回;在一整年,必有贖回的權柄。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,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,世世代代為業;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。」
在鄉村裡,農地的所有權是神的,因此不能夠買斷。但是在城裡的住宅,就不同了。城裡面的住宅佔地不大,因此主要的價值,是屬於在地上蓋造的房屋,這房屋是人產生出來的價值,這是可以買賣的。人如果賣了城裡的住宅,在一年之內可以贖回,如果在一年之內不贖回,這房屋就要歸給買主,成為他的產業,就是到了禧年也不需要歸回。也就是說,城裡的房屋是可以買斷的。在鄉村的農地是每年可以產生作物,可以產生出新的價值,因此不可以買斷,以避免價值被壟斷。
但在城裡的房屋是居住用的,是不能夠增加新的價值,因此可以買斷。鄉村的農地是神給的,不能買斷。城裡的房屋是人加上的價值,不是神給的產業,因此可以買斷。在這一章後面的經文,講到房屋買賣有例外的地方,到那時候我們再詳細展開。
現在我們先考慮,在城內的房屋一旦賣了之後,一年之內可以贖回,一年之後就不能贖回。這在今天該怎麼應用?在鄉村的地是屬神的,神給人使用權;人在地上的勞苦耕作,預表人對神的經歷和享受,這一個,人不會永遠失去。人也許軟弱了,跌倒了,只要人願意悔改,人永遠可以恢復對神的經歷和享受;就是人無力贖回,到了禧年,人仍然能夠得回地業,那時候他也就重新得到了對神的經歷和享受。這講到我們救恩的確定性和穩固性。
至於在城裡的房屋有什麼屬靈的含義呢?在聖經中,城一直是預表見證,在城中有房屋,就是人能夠居住在神的見證中。舊約的耶路撒冷城,是神的見證;同樣的,新約的教會,也是神的見證。神非常看重自己的見證,而撒但最想做的事,就是破壞神的見證。
聖經中的第一座城是該隱造的,在創世記4:17節,我們看到那座城叫做以諾城,是該隱用自己兒子的名字,來稱呼那座城;就是說他看那個城像他的兒子一般。這裡我們看到,在神的兒女能夠產生出神的見證之前,撒但已經先開始建立了屬於他的見證。到了洪水過後,人們聚集在一起,又蓋造了一座城,要來顯揚人的名。在那個事件中,我們看到人集體起來背叛神,因此神就來變亂了人的口音,因此那座城就叫做巴別。
我們看到撒但一直處心積慮地要破壞神的見證。舊約的以色列人,在耶路撒冷城,蓋了兩座聖殿,要彰顯神的見證。兩座城都被撒但破壞了,以至於今天的耶路撒冷城,裡面沒有聖殿。
到了新約,教會是神的見證,新約的聖徒能夠有份於神的見證,能夠居住在城中的房屋。然而如果人軟弱,失腳了,把城中的房屋賣了,人有一年的時間可以贖回。這一年預表有一定的期限,超過了這個期限,就不能夠贖回了。人就要失去對見證的經歷和享受,就是到了禧年也不能贖回。這是對新約聖徒很嚴肅的警告。
希伯來書10:25節也告訴我們「不可停止聚會」。這裡我們一定要認識,我們對於耶穌基督的恩典,我們可以經歷,我們可以享受,卻永遠不會失去。就好像我們在鄉村的地業,這是神給我們的份,就是失去了,到了禧年也能夠得回。這顯示出救恩的確定和穩固。然而我們為基督作的見證,會因為我們的軟弱、失敗而失去,一旦發生了,我們必須被提醒,要趕快的贖回,並且在一定的期限之內贖回;這樣我們才能夠重新恢復神在我們身上那美好的見證。
如果超過了期限,比如有人停止聚會,久了就習慣了,到後來在別人眼中,這個人和不信的人沒有兩樣。我相信聖徒們都碰過這樣的基督徒,你知道他曾經受過洗,可是他現今的生活與不信的人一模一樣。如果他一直硬著心,他就要失去見證,就是在千年國的時候,也沒有辦法贖回,雖然沒有見證,然而所相信,所得著的救恩仍然存在。到了新天新地,他就要歸回,可是在他的身上,沒有神的見證,缺少神的榮耀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親愛的主,我們是何等的感恩。謝謝你是我們那至近的親屬。我們在老我,在亞當裡所失去的,你都替我們贖回。讓我們能夠得著,神為我們所預備各樣數天的福分。你不但拯救我們歸回,還把我們擺在教會中,成為你的見證。幫助我們能夠持守這個見證,不輕易賣掉城中的房屋。即使不小心失腳了,也提醒我們,在一定的期限中,重新贖回這房屋,使我們一直有份於耶穌基督的見證,這也是你給教會的託付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能夠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,成為明光照耀,為你做美好的見證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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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主,我們是何等的感恩。謝謝你是我們那至近的親屬。我們在老我,在亞當裡所失去的,你都替我們贖回。讓我們能夠得著,神為我們所預備各樣數天的福分。你不但拯救我們歸回,還把我們擺在教會中,成為你的見證。幫助我們能夠持守這個見證,不輕易賣掉城中的房屋。即使不小心失腳了,也提醒我們,在一定的期限中,重新贖回這房屋,使我們一直有份於耶穌基督的見證,這也是你給教會的託付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能夠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,成為明光照耀,為你做美好的見證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