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0:1-6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出埃及第20章,今天我們就讀第1到第17節。

這些經文非常重要。我們所熟知的十誡,第一次出現在聖經中,就是在出埃及記的20章。對以色列人,這是極為重要的,因為他們是神舊約的選民。而把以色列人與萬民分別出來的,就是根據摩西的律法。

摩西律法的起源,就是20章中的十誡。這十條誡命是所有律法的基礎,或者說律法裡面最基本的內容,它是非常的濃縮和精煉的。根據這十條誡命,英文是 Commandments,就發展出律例 statute,和典章 ordinances 或 judgments。一般來說,律例或者 statute 是要經過立法單位的通過,並且蓋上官印而成為法律。典章則是施行的細則,是行政單位根據律例或者 statute 而定出來施行的辦法,這些通稱為律法 law。

但是在聖經中,神是立法者,摩西的律法是神頒給摩西,再由摩西告知以色列會眾,要大家遵循。神先頒佈了十條誡命,就在出埃及記20章,接著從21章開始,神就頒佈典章 ordinances,典章大部分討論的是,社會生活的規範,是為了維持人與人之間和諧的關係。

等到以色列人建好了會幕,神就從會幕中對摩西說話,並且頒佈了律例或者是條例,就是人向神敬拜、獻祭、飲食、守節期等的條例。目的是要維持人和神之間正常的關係,讓人可以過一個聖潔的生活。而這些律例,大都記載在利未記。

所以神頒給摩西的律法包括三部分,第一部分最濃縮、最精煉的就是20章的十條誡命。接下來就是典章,就是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。再接下來就是律例,是來規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。而律例和典章都是從十誡衍生出來的,因此對十誡的認識至關重要。這不僅對以色列人,也是對新約的聖徒。

摩西的律法是神賜給以色列民的,但是因為以色列民的失敗,他們捨棄了律法的本意,只抓住了律法的字句,而變得刻薄寡恩到一個地步,甚至將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。而新約的使徒們為改正以色列人,尤其是那些猶太教徒的錯誤,重新把人帶到恩典的路上,因此就指出許多律法不足的地方。

這讓新約的聖徒有一個錯覺,以為律法與恩典是對立的,是不可調和的。其實不是的,正好相反,律法的頒佈正是神恩典的表顯。通常律法反映出立法者的所是,比如說文明的國家就會制定出文明的律法,而落後的國家就會制定出野蠻的律法。而摩西所傳的律法是神制定的,因此這律法就啟示出神的所是。

神願意祂的百姓來認識祂,來親近祂,來與祂有交通。因此神就把祂自己,並且與祂親近的方法和祂交通的管道,都藉著律法啟示出來。因此,律法的第一個功用,就是啟示出神的所是,好讓人能夠認識祂,能夠進入與祂的交通和同在中,在這裡就顯出律法的恩典。

而律法的第二個功用就是要曝露人的不足,讓人認識自己搆不上神的標準,這樣人就學會謙卑,來尋求神的恩典。因此律法還是把人帶到恩典的道路上,所以律法與恩典不是對立的,而是相輔相成的。

十誡的頒佈是在摩西第三次上西乃山,這一次神不單單是向摩西說話,神還要以色列全會眾都能夠聽到神對摩西說話。在19章我們就讀到,摩西要以色列人三天之內自己潔淨自己,洗淨衣服,然後與摩西一同出到營外,來迎接神。當神降臨在西乃山,那裡就記載著有閃電、有雷轟、有密雲、有角聲,整座山就像燒窯一般,地大震動。而神在火焰中與摩西說話,並且召摩西上山,在山上,神對摩西頒下十誡。

理論上,以色列百姓雖然都站在山下,他們應該可以聽到神的說話,但這是以色列200萬會眾第一次來到神的山。之前他們都是從摩西口中聽到神的話,現在第一次聽到神對摩西說話,這一次他們才赫然發覺,原來神的公義、聖潔、榮耀對有罪的人是顯得如此的恐怖。

他們每一個人都在顫兢恐懼中,加上閃電、雷轟、角聲,他們雖然聽到神對摩西說話,但聽不清楚神說話的內容。神選定這樣的場景,是要人來到神面前,要存敬畏的心;要知道來到神面前不是一件小事,但神的心卻是盼望眾人都能夠蒙恩,都能夠來到神的同在中。

在19章就結束在摩西下到百姓那裡,告訴他們神對他所說的話。接著我們來讀20章。

1節:「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」

這裡並沒有說出是神的十條誡命,而說是神所吩咐的話。其實十條誡命就是神的說話,而神說話就是把祂自己敞開,讓人可以藉著神的話來認識神。在出埃及記34:28節,這是摩西第七次上西乃山,這一次他帶著兩塊石版上山,與神同在40晝夜之後,神就將這約的話,就是十條誡命,寫在兩塊石板上。

這裡寫的十條誡命,在原文其實就是十句話。神把祂說的十句話寫在石板上,所以十條誡命其實就是神說的十句話。出埃及記20章從第2-17節,就是這十句話的內容。在這裡神沒有明說,第一條是什麼,第二條是什麼,第三條是什麼,像一般的律法書一樣的編排。神反而是更像一般的說話,在說話中還帶著解釋。好像在這裡,神給人很大的自由度,讓人照著自己的理解來認識這十句話。

結果對於摩西的十誡,又產生了幾種不一樣的分法。猶太人的分法,把第2節當作第一條誡命,第3-6節是第二條誡命,第7節是第三條誡命,8-11節是第四條誡命,接著12-17節就是第五條到第十條誡命。這是一般猶太人的分法。

天主教的分法是把第3-6節,當作第一條誡命,第7節是第二條誡命,8-11節是第三條誡命,接著從12-16節就是第四條到第九條誡命,他們把17節分成兩條,就是第九和第十條誡命。

而大部分基督教的分法是這樣的,第二條不是誡命,是表明立法者與受法者的關係。第3節是第一條誡命,4-6節是第二條誡命,第7節是第三條誡命,8-11節是第四條誡命,接著從12-17節是第五條到第十條誡命。

我大致是照著基督教的分法來分的。至於看這十條誡命的內容,第一條到第四條誡命,是講到人與神之間的關係;而第六條到第十條誡命,是講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所以可以把誡命分成,一到四講人與神的關係,六到十講到人與人的關係。因此有人就覺得兩塊約板,第一塊是一到四這四條誡命,第二塊是六到十這六條誡命。

但有另外一種方法,其實是我比較喜歡的分法,它是把第一條到第五條放在第一塊約板上,因為前面五條誡命都有提到神,雖然第五條誡命講到人與父母的關係,要孝敬父母。人都是由父母所生,講到人的源頭,因此把這一條放在第一塊約板上,說出人的源頭就是神。在前面五條誡命如果要用一個字貫穿的就是愛。

第二塊約板就是第六到第十條誡命,講到人與人之間要維持和諧關係,不可做的事情。當然,哪一種分法比較正確,目前我們沒有定論。因為這兩塊約板是存放在約櫃中,約櫃也遺失了2000多年。有了這樣大概的認識之後,我們來讀20:2節。

2節:「我是耶和華 ── 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」

這裡講到神和以色列人的關係。我是耶和華,是神經常對以色列人說的話。耶和華的意思就是 I Am that I Am,我是那自有永有的一位,我是那無所不在、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能的創造者,我是耶和華你的神。

又說出神和以色列人的關係,神是以色列人的神,這裡不是你們的神,而是你的神。神把以色列人看成一個集合的團體,以色列人的起源就要推到亞伯拉罕。亞伯拉罕在恩典中蒙神的呼召,以撒在恩典中承受了神一切的應許,而雅各在恩典中被神製作,從愛抓奪的雅各被做成伸手給人祝福的以色列。從以色列就帶出以色列這個民族,也帶出神給以色列的應許,就是迦南美地要成為他們的產業。

因此當以色列人留在埃及成為奴隸,被法老轄制,神就把他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這裡強調了神對以色列拯救的恩典。而以色列人也經歷了神拯救的大能,就像19:4節說的,他們看見神如鷹將他們背在翅膀上,帶來歸神。在第2節,我們看到神先讓以色列人經歷了恩典,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,然後在這恩典的基礎上,才頒佈出十條誡命。

一聽到誡命,我們的感覺都是非常的嚴肅,但是在神頒佈十誡的時候,卻先強調祂與人的關係,祂給人享受恩典;在這樣的恩典中才帶出律法中的十誡。就像詩篇130:3-4節那裡所說的,「主 ── 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」神先叫人經歷恩典,然後再把人帶到對神的敬畏中。因此神就帶出祂對以色列人的十句話,或十條誡命。

3節: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」

這是第一條誡命。注意到這裡不是說你們不可以有別的神,而是說你不可有別的神。從神的角度,以色列是個集合的名字,雖然這誡命是給以色列200萬會眾的每一位,但是在神的眼中,他們其實就是一個人 ── 以色列,從神來看,神是看整體,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
太多時候我們都太小了,經常斤斤計較,我得了什麼,我做了什麼,我的名字要讓人知道。但神來看,神只看全體。其實在新約也是一樣,教會是基督的身體;從神眼光來看,只有一個身體,不管你在哪裡聚會,不管你是哪一個宗派,不管你持有什麼樣的神學系統,這些神都看不見,神只看見一個基督的身體。

盼望我們都能夠寬廣起來,認識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,從神來看就是一個團體。但是從我們個人來看,這也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負的責任;就是除了主以外,不可有別的神。不可有別的神,英文就是 shall have no other gods,shall 這個字說出你不應該有,但如果你執意要有別的神,你還是有自由意志,你還是可以自己選擇的,不過你也要承擔你選擇的後果。

第一條誡命就說出神是獨一的神,雖然你可以揀選,但只有神是獨一的神。神是絕對的,甚至於是排他的。在這一點上,神沒有任何的寬容度。或許你要問:神在這裡為什麼這麼狹窄?可以有兩個理由。第一個,人是神造的,因此人本來就應該是屬於神的。第二個,人是神所愛的,人被造之後,經歷了失敗,經歷了軟弱,經歷了犯罪,甚至墮落到一個不堪的境地。但神還是用那永遠的愛,來把人尋回。在神永遠的愛,不求回報的愛,沒有條件的愛,絕對的愛中,就不容許你有別的神。

4-6節: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 ── 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」

這一段是第二條誡命,這一條誡命其實是第一條誡命的延伸。第一條誡命說出神是獨一的神,在祂之外不能有別的神。第二條就告訴我們,不可雕刻偶像,不可把天上的鳥,地上的走獸,水中的魚等等,這些有形有體的東西,不可以把它們雕刻出來,做出來,來跪拜這些像,來事奉這些像;因為這些都是人手所造出來的。

既然是你手所造的,它怎麼可能會是神呢?但是人就是很喜歡造神,並且造好之後還向它跪拜,還來事奉它。人是神造的,所以人應該來敬拜神。如果按著這個邏輯,偶像是人手所造的,所以應該是偶像來敬拜人才對,怎麼會反過來人來敬拜偶像呢?這實在是不合邏輯。

先知以賽亞在以賽亞書44:15-17節,用非常詼諧的語氣,寫出拜偶像的荒謬,說出人在許多樹中選擇了一棵樹,然後「這樹,人可用以燒火;他自己取些烤火,又燒著烤餅,而且做神像跪拜,做雕刻的偶像向它叩拜。他把一分燒在火中,把一分烤肉吃飽。自己烤火說:啊哈,我暖和了,我見火了。他用剩下的做了一神,就是雕刻的偶像。他向這偶像俯伏叩拜,禱告它說:求你拯救我,因你是我的神。」。

同樣的木頭用來燒火,烤了餅,還把餅吃到肚子裡面,你覺得很舒服。如果你用同樣的樹的另一塊木頭,雕刻成偶像,然後你向他跪拜,求他來拯救你。這不是非常荒謬嗎?如果你真的要拜神,必須拜那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。

神就加了一句,我耶和華你的神,是忌邪的神。神再一次強調,祂是耶和華,祂是那自有永有的,祂是那無所不在,無所不知,無所不能的神,祂是大能的創造者。這裡又加了一句,我是忌邪的神,這句話很有意思;KJV 直接說,I am a jealous God,直接翻成中文就是我是嫉妒的神,和合版不敢這麼翻,把它翻成忌邪的神,其實翻成嫉妒會更好。也讓我們看到神和人之間是一種愛的關係。

忌邪要說偶像是邪惡的,神不喜歡邪惡,其實原文不是這個意思,原文就是嫉妒,因為神和人之間是一種愛的關係。我們先看對神舊約的選民 ── 以色列,在耶利米書2:2節,神就對以色列人說,「你幼年的恩愛,婚姻的愛情,你怎樣在曠野,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,我都記得。」以色列人剛開始跟隨神,就是在他們年幼的時候,神就愛他們,這一種婚姻的愛情。

到了耶利米31:3節,那時候以色列人經歷了許多的失敗,這時候神還向以色列說,「我以永遠的愛愛你,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。」神對以色列人是滿了愛。以色列人是神舊約的選民,而對神新約的選民就是教會,神也是一樣。

約翰福音3:29節這裡說,「娶新婦的就是新郎」,這裡的新郎,指的是耶穌基督,而新婦呢?就是教會。我們看到教會是基督的新婦,當保羅在外邦地建立教會的時候,在歌林多後書11:2節,他就這麼說,「我為你們起的憤恨,原是神那樣的憤恨。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,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,獻給基督。」保羅傳福音,帶人得救,建立教會,對每一個教會,是要把他們像貞潔的童女一樣,許配給基督。

當教會在基督之外還有其他東西的時候,保羅就說,我為你們起的憤恨,原是神那樣的憤恨,KJV 就翻成 godly jealousy,神聖的嫉妒。保羅非常知道神是一個嫉妒的神,當我們在基督之外,愛其他東西,不光是神會嫉妒;連保羅是神忠心的僕人,他也為神起了這樣的嫉妒。

一直到世界的末了,基督再來的時候,在啟示錄19:7-8節那時候就說「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;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,」羔羊就是基督第二次再來的時候,祂要來迎娶祂的新婦,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,新婦就是教會。第8節「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。(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)」當基督再來的時候,教會要成為基督的新婦,所以從始到終,神與人的關係都是一種愛的關係。

所以當人在神之外有其他的愛,甚至於雕刻偶像來敬拜,這時候神就要嫉妒,因為神不甘心。神愛每一個受造的人,祂不願意一人沉淪,祂願意萬人都得救。但另外一面,神又給人自由意志,讓人可以自由的選擇,當人選擇不要神的時候,神會因嫉妒而傷心,就是使徒保羅的為神產生憤恨。

我們回到20:4節,那裡繼續說,「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。」當我們在神之外有其他的愛,雕刻偶像來敬拜偶像,這些就是恨神的。神說從父到子,一直到三代到四代,神都要追討他的罪。

這裡我們第一個反應,父親犯罪,兒子是無辜的,那神為什麼要追討罪直到三代到四代呢?我們要知道,這誡命是給以色列人的,這是對以色列人說的,他們已經是神的選民,他們已經是屬於神的。現在他們雕刻偶像,然後去拜偶像,去愛偶像。當我們做這樣的事情的時候,你千萬不要以為這是你一個人的選擇,你這樣的選擇會影響你的兒子,是第二代,甚至會影響你兒子的兒子,第三代,或者是兒子的兒子的兒子,到第四代。

為什麼呢?因為第二代、第三代、第四代都有可能和你住在一起,他們看到你做的,他們學習你不好的榜樣,你的不信影響他們,影響能夠一直存留到第三代,第四代。

而另外一面呢?愛神的,守神誡命的,神就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不信會在家中傳承下去,同樣的,當你愛主,願意守神的誡命,願意來事奉神,這樣對神的愛,也會在家中成為傳承,而這樣的傳承要一直達到千代。這裡我們看到神的應許,對於那些愛祂的,遠高過對於那些恨祂的,這裡我們就看到神對祂百姓的愛。

第一誡和第二誡當中,強調神的獨一性和神的排他性。但在這兩誡中,我們要看到中心是神的愛,神何等愛祂的選民 ── 舊約的以色列人,和新約的教會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當我們來讀十誡的時候,看到人與神之間的關係,是建立在你對人的愛上。幫助我們能夠經歷這愛的實際,因為你已經愛了我們。你要我們愛你,事奉你,在你之外不能有別的神,這是因為你愛我們,不願意看到我們沉淪。幫助我們在每天生活中,都能夠經歷你愛的實際,讓你成為我們唯一的愛。去除我們心中各樣的偶像,讓我們也能夠以單一純潔的愛來愛你。祝福我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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