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0:13-26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出埃及第20章,今天我們讀13到26節。

十誡中的第一誡到第四誡定義神與人之間的關係,第五誡講到孝順父母。父母與兒女的關係,是人與人關係中最重要的。父母是兒女生命的源頭,所以兒女要尊重父母;而神是一切生命的源頭,尊重父母的也就是尊重神。前面這五誡是寫在同一塊法版上,這五誡都是敘述神所寶愛的。

第六誡到第十誡寫在另一塊法版上,都記載神不喜悅的五件事,必須要禁誡,才能夠維持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關係。這後面五誡的敘述是非常的直白,讀了就懂,幾乎不需要多加解釋。我們來讀第六誡到第十誡,記載在13節到17節。

13-17節:「不可殺人。不可姦淫。不可偷盜。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
現在我們一誡一誡的來看。第六誡不可殺人。生命的源頭是神,而人墮落之後,神命定人出於塵土,終必歸於塵土。也就是說,人的生命是短暫的,是有終點的,既然人遲早都會死,殺人不過是提早達到神命定的終點。

那為什麼殺人會這麼嚴重呢?因為神在每一個人身上都有神命定的旨意和計劃。在神眼中,每一個人都是有盼望的,再壞的人都有改變的可能。而每一個人他一生都在尋找他存在的價值,只要還有明天,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可以找到並且實化他存在的價值。

而殺一個人,就是剝奪了這一個人存在的價值,這在神眼中是非常嚴重的事情。生命是出於神,而生命的終結也應該由神來定奪。神願意每一個人一生都能夠活的有價值,並且能夠達到神預定的高度。因此,第六誡不可殺人。

第七誡不可姦淫。馬太福音19:6節告訴我們,「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姦淫是第三者介入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,迫害了神所配合的家庭。不僅當事者會受到傷害,這也傷害了無辜的配偶,甚至災禍延及無辜的兒女。家庭,是承受神恩典的單位,而破壞家庭,就是破壞了神恩典的容器,這是神不容許的。

接著第八誡不可偷盜。偷盜就是非法奪取別人勞苦的所得,可以是有形的,像金錢、財富、地位等等。也可以是無形的,像名譽、聲望、影響力等等。凡是在言語、行為、意念上想要占人便宜的,其實也都是犯了偷盜罪。

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做假見證,傷害了別人,這是不可做的。做見證必須真實。馬太福音5:37節所說的,「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。」因此,我們不要給那惡者留地步,該說的話照實說。

我們要學習做一個真實的人,我們可以失敗、可以軟弱,但不可以偽裝。我們要以真實的面目來見人,不要裝得比自己更好,來博得人的稱讚。或裝得比自己更差,來博得人的同情,我們需要活得真實。

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,奴婢,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人為什麼會貪戀這些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呢?是因為貪婪,不以自己有的為滿足,看到別人有的,自己也想要,這就是貪婪。一個貪婪的人一定是個不快樂的人,他想要的太多自己得不到的東西,而終日汲汲營營,勞苦憂慮。

我們要學習滿足於神給我們的環境,神最知道我們的需要,而祂給我們的正好滿足我們的需要,不多也不少。我們若能滿足於神為我們預備的,我們這個人在神面前就能夠安息。提摩太前書6:6節那裡說,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。」

第3-17節這十誡,或者說神的十句話,是摩西律法的基礎,之後加以發展,加以衍伸,而產生出律例和典章。有猶太拉比把律法規條化了,並且把它們整理出來,洋洋灑灑的列出了613條,並且用這些律法來規範以色列人的生活,到一個地步,甚至於讓人動輒得咎。其實,律法重要的不是這些細則,而是當初設置律法的本意。

馬太福音22:35-40節就記載了「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這裡講的誡命,就是摩西從山上留下來的十誡。這十誡中哪一條最大?他以為這樣可以問倒耶穌,因為這十條誡命很難比較,全部都需要。

但是耶穌回答得非常有智慧,「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 ── 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」耶穌用愛神這一句話,就把第一條到第四條誡命都蓋括起來了。接著祂說,「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他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,就把第五條到第十條誡命全部概括起來了。

愛神和愛人如己,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耶穌用一個「愛」字就把十條誡命全部貫穿起來。最大的是愛神;愛神,因為祂是獨一的真神。因為愛神,你就不敢為自己雕刻偶像或製造假神。因為愛神,你就不敢妄稱神的名。因為愛神,你就願意進入神的安息。

接著他說其次也相倣,相倣就是一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耶穌這裡把愛神和愛人如己,一方面看成是一樣大。而另外一方面呢?祂說是其次,也就是說有先後的次序。當你愛神之後,你被神充滿了,神的愛充滿了你,你才能夠愛人如己。你被神的愛充滿,你就能夠孝順父母,你就會尊重人存在的價值,尊重人勞苦的所得,尊重神設立的家庭,尊重人合法的權益,而滿足於神為你預備的環境。你若能愛神和愛人,就能夠滿足十誡的要求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能夠真正的愛神,而神是無限的神,祂的供應是無限的。只要我們願意向神敞開,我們整個容器都要被神充滿。這樣,我們的全人就是滿足的,就不再會有其他的需要了。

而第六誡到第十誡不能夠守住,最根本的原因,就是我們不以我們有的為滿足。我們知道,在世上的資源都是有限的,別人有了,佔據了那個東西,你就不能擁有:金錢如此、權力如此、地位也是如此。這樣才會產生出人與人相爭的情形,這樣的相爭不會消停的。一直要等到基督再來了,在地上建立了千年國度。

那時候基督的供應是無限的,人的需要都能夠完全的被滿足,到那時候還有什麼可相爭的呢?然而在基督再來之前,國度的實際是在教會中,我們就要學習愛神,被神充滿,以神為我們的喜樂和滿足。這樣自然就能夠停下各樣不討神喜悅的競爭,而在教會中過一個在地如同在天的生活。讀完十誡之後,現在我們來讀18和19節。

18-19節:「眾百姓見雷轟、閃電、角聲、山上冒煙,就都發顫,遠遠地站立,對摩西說:求你和我們說話,我們必聽;不要神和我們說話,恐怕我們死亡。」

神對摩西頒佈十誡的時候,以色列百姓在山下,他們應該是可以聽到神對摩西的說話,但是因為神降臨的場景太恐怖了,雷轟、閃電、角聲,整個山像火窯一樣。地大震動,山上冒煙,以至於以色列人根本沒有心思細聽,因此神差摩西下山,向百姓陳明這十誡,也就是十句話。這十句話是所有律法的基礎,包括律例,包括典章。因為這非常重要,因此神選擇這種方式,頒佈十誡,讓以色列人參與,他們可以見證是神降臨,向摩西說話。

但是這樣的經歷對以色列人來說,是超過他們能夠承受的。因此他們聽完摩西對他們所說的這個十誡之後,他們每個人都是遠遠的站立,全身發顫。並且對摩西說,以後你對我們說話就好了,我們一定會聽。我們不要神直接和我們說話,因為恐怕我們不潔淨、不公義,得罪了神而被神擊殺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也是以色列民中的一員,這也會是你的決定嗎?他們這樣對摩西說話,好的一面,說出他們認識聽神的說話,是一件大而可畏的事,人必須預備好自己,才有資格聽神的說話。而壞的一面呢,就是他們對神的認識,就會永遠停留在第二手的層次。

神是何等盼望和每一個屬於祂的子民,都能夠直接建立關係。對舊約的聖徒而言,他們必須確定自己真的潔淨自己,並且洗淨他們的衣服,並且禁誡神不喜悅的事。

新約的聖徒有一個舊約以色列人沒有的寶貝,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。我們在基督寶血的遮蓋下,神就稱我們為義,我們就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寶座前,聽神的說話。但就是取用基督的寶血,還是有前提的,就是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基督,是我們的救主,並且接受祂為我們所預備的救贖。

20節:「摩西對百姓說:不要懼怕;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,叫你們時常敬畏他,不致犯罪。」

摩西聽了百姓的說話之後,他就安慰百姓,首先告訴他們不要懼怕,並且告訴他們,神的降臨不是要來審判你們,只是要來試驗你們。如果是審判,我們的結局就被定了。而試驗呢,它是積極的,它的目的是要叫我們時常敬畏祂,在敬畏的心中,我們就不至於犯罪。

20節就把律法的目的啟示出來,就是要我們來敬畏神,因為敬畏神而不犯罪。以色列人現在的光景和19:8節,當摩西第一次從山上下來,把神對以色列人的中心旨意告訴以色列民的時候,那時候他們豪情萬丈,他們都高聲回答,「凡耶和華所說的,我們都要遵行。」現在他們明白了神藉著摩西所傳的十誡,他們心中多了一份敬畏。他們害怕來到神的面前,因此摩西安慰鼓勵他們,神的降臨不過是要試驗你們,讓你們對神有敬畏,因為敬畏而不犯罪。

21節:「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;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。」

這一節就記載了摩西第四次的上山。而這一次百姓是遠遠站著,這一次他們不再參與了。在第三次上山的時候,我們記得神告訴摩西,下一次要帶亞倫來。結果在21節這裡,似乎還只是摩西單獨上山,他走向神所在的幽暗中。幽暗,是從山下以色列百姓所看到的情形,神用密雲遮蓋、隱藏了神的降臨,只有摩西能夠單獨來到神的面光中,山下的以色列人看到的,就是一片幽暗。

我們不清楚亞倫為什麼這一次沒有來,或許他和以色列人一樣,也害怕了。更積極的是,他留下來安慰百姓,鼓勵百姓,盡祭司該盡的職份。聖經沒有寫,所以我們也不確定。但這一次摩西上山,神就向摩西啟示了律例和典章,這律例和典章都是根據前面的十誡,發展衍生出來的。

接著我們會讀20:22-26節,這裡簡單地記載了敬拜的條例,就說是律例,因為這個時候還沒有會幕,只能用最起初、最簡單的條例來向神獻祭。接著從21章一直到24:2節,就記載了以色列百姓他們生活的典章。一直到24:3節,摩西才下山。接著我們就來讀20章所記載的獻祭的條例。

22-23節: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: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。你們不可做什麼神像與我相配,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。」

在神頒佈十誡的時候,以色列人他們都親自見證了神的降臨,是何等的可畏,而神的彰顯又是何等的聖潔、何等的榮耀。這麼一個偉大的神,遠遠超過他們用金、銀所雕刻、製造出來的神像。藉著他們這樣親身的經歷,神讓以色列人知道,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,他們不能夠用金、銀製造任何的神像。

24節:「你要為我築土壇,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。凡記下我名的地方,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。」

24節很重要,它啟示了一條承受恩典的道路。他們認識了神是公義、聖潔、榮耀的神,他們在神面前都不敢站立得住。現在神就藉著摩西,告訴他們獻祭的條例,他們可以藉著獻祭除去人與神之間的間隔。他們要築一座壇,可以是土壇,是用地上的土,簡單的搭起來的一座壇,然後他們要在壇上獻祭,獻燔祭和平安祭。藉著獻上的祭物,他們就得到一條恩典的道路,能夠來到神面前。

不管是牛還是羊,其實都是基督的預表。獻牛羊為燔祭,就是把牛羊完全燒了,這是完全為著神的,讓神得到滿足。神滿足之後,神和人之間就會有平安。這時候他們就可以獻上牛或羊為平安祭,他們藉著獻祭,可以找到一條恩典的道路,可以來到神面前。他們向神獻祭的地方,就是記在神名字的地方,神就要在這裡向他們賜福。我們看到了祭物是耶穌基督的預表,現在我們來看壇。

25節:「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,不可用鑿成的石頭,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,就把壇污穢了。」

24節告訴我們可以是土壇,25節告訴我們也可以是石壇。土壇就是挖土堆積起來建成一個壇,這壇看起來很簡陋,它不要有任何的裝飾。而如果是建石壇,就要用天然的石頭,把它們堆砌起來即可。不可用鑿成的石頭,就是說,你石頭不能夠經過人工,不需要讓它變得美觀,在石頭上用任何的工具去切割石頭,這樣你就把壇污穢了。

所以建壇不管是土壇還是石壇,不能夠有任何的人工。照人的觀念,我們建一座壇一定要把它蓋得美觀、蓋的堅固、蓋得宏偉高大。但神要的正好不是這樣子,神要的完全是天然的,不要人有任何的加工,因為人一插手,就打岔神的工作。築壇獻祭,神真正在意的是祭物,因為那祭物就是基督的預表。

到了利未記,我們就會看見,祭物有非常詳細的條例,現在還沒有會幕。因此神要的就是一個非常簡單的祭壇,用土堆起來,或是用石頭砌起來,不要有任何的人工,不要有任何的裝飾,不需要美觀。神不要任何人手的工作,打叉神的工作。

26節:「你上我的壇,不可用臺階,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。」

神講上壇不能夠用台階,也就是說這個壇不要高大。很簡單的,在地上築一座壇,能夠獻祭就可以了。人都喜歡高大,有人要站起來說話,都喜歡有一個高高的講臺,顯出他在萬人之上,卻不知人一高,就容易露出自己的羞恥。神不要這些東西。神只需要我們每一個人,照著我們的本相,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,來到神面前,這樣就能夠蒙神悅納;不需要加上任何人工的裝飾,不要加上任何的人意,讓神有完全的主權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讀了十誡,雖然是誡命,卻是用愛貫穿這十條誡命;一面愛神,一面愛人。而我們要來到神面前,必須藉著基督為祭物,然後照著我們本相,不需要修飾,不需要讓自己變得美觀,因為神知道我們的情形,我們只要藉著基督的救贖,就能夠坦然無懼來到父神的面前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給了我們一條簡單、通達的道路。我們藉著基督,就能夠坦然無懼來到父的面前,求恩典,求憐恤,做我們應時的幫助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每一次都能夠帶著敬畏的心,來到神面前,以自己最真實的情形,求神光照,求神賜恩。讓我們藉著享受神的恩典而被神充滿,能夠滿足於神為我們量好的各樣環境,在喜樂滿足中,向神獻上敬拜和讚美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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