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34:25-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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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出埃及記34章,今天我們讀25-35節。

摩西第七次上西乃山,帶著兩塊石版,神要親自書寫十誡,取代被摩西摔碎的法版。這是金牛犢事件之後,神重新與以色列百姓立約,這和摩西第五次上西乃山情況有點類似。當時摩西與神同在,也是四十晝夜,他聽神啟示會幕的異象和建造的藍圖。一直到摩西要下山之前,神才把寫著十誡的法版交給摩西。

摩西第七次上西乃山,與神同在四十晝夜。聖經並沒有記載神對摩西新的啟示,只很簡短地記載了神對摩西重複的說話,或者可以說是提醒以色列人三件重要的事:第一,不能夠為自己鑄造神像;第二,要過除酵節,奉獻自己歸給神;第三,要享受安息,並且一年三次朝見神,向神過節。

很特別的是,在這三個主要提醒之後,神又加了四句話,這四句話在前面也都說過。而這四句話表面上看起來好像不是那麼重要,我們也都很容易忽略。但神在這裡重新再提,並且緊接著在三個重要的提醒之後說出這四句話,或者我們可以說是四個條件,乃是貫穿整個立約的內容。因此,我們要特別注意這四句話背後的屬靈含義,並且照著這裡啟示的順序來理解,揣摩這四個條件背後的屬靈含意。我們先把這四句話唸過一次,記載在25-26節。

25-26節:「你不可將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。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。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 ── 你神的殿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

我們就一句一句來讀。第一個條件,不可將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。祭牲流血取代了我們犯罪該受的刑罰,也預表生命;就是用祭牲的生命來代贖我們的生命,因此祭物的血有救贖的功能。當祭司任職的時候,要用祭牲的血,來抹在祭司的右耳垂、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拇指上,預表他們能夠專心聽主的話,專心做主的事,專心走主的道路。

另外一面,酵預表罪,有酵的餅是指有分於罪。不能把這兩個一同獻上,就說出我們蒙救贖之後,不能繼續留在罪中的生活。我們都是軟弱的,偶而被過犯所勝,就要取用基督的寶血,求主來赦免。但是我們不能夠把救恩當作我們犯罪的門票。保羅在羅馬書6:1-2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,「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斷乎不可!」也就是說,我們不能習慣性地留在犯罪的生活中,這是第一個條件。

第二個條件,逾越節的祭物不可留到早晨。我們知道,逾越節的祭物如果吃不完,就必須燒在祭壇上,也就是交在神的手中,求神替我們保守。這也說出另一面,我們就要盡其所能的吃逾越節的祭物,也就是享受今天神的供應。因此,我們要求神賜我們健康的胃口,擴充我們的度量。

在教會有豐富供應的時候,能夠充分地享受,生命在這個時候能夠成長,並且還能夠有成熟的儲藏。當教會遇到寒冬的時候,你就能夠成為那成熟的供應者,幫助教會中年幼的聖徒勝過試驗。千萬不要說現在還年輕,等將來老了,退休了,再來享受神的供應。到那時候,或許你就沒有機會了,或許你沒有胃口,也沒有度量了。因此,神今天的供應,我們今天就要盡其所能的享受,並且把這個供應消化、經歷之後,成為我們生命的成長。

第三個條件,地裡首先初熟之物,要送到神的殿裡。初熟的就是上好的,必須獻給神,並且納入神殿的庫中。初熟之物是我們對神的經歷,尤其是那上好的經歷,這經歷不是為著我們自己的,乃是為著全教會的。

尤其當你經過一些特別的事,讓你有著刻骨銘心的經歷,一方面神是為著你的成長,另一方面神也是為著教會中的眾聖徒的。你要把這樣的經歷見證出來,成為教會中眾聖徒的激勵。因此教會都要有定期的感恩、見證分享,讓一些經歷神特別製作的聖徒,能夠把他們的初熟之物送到神的殿中,讓神得著滿足,讓眾聖徒得著供應。

第四個條件就是,不能用山羊羔母的奶去煮山羊羔。奶是特別容易消化吸收的食物,是為了教會中年幼的聖徒而預備的,因此山羊奶是用來餵山羊羔的,不是用來烹煮山羊羔的。同樣是奶,但因為供應的方法不對,就有可能從餵食變成烹煮。教會一定要特別顧到當中年幼的聖徒,當教會的生態不對,年幼的聖徒特別容易受到傷害而流失。因此教會中不僅要有奶的供應,並且要以對的方法來供應,不能用神的話來烹煮聖徒。

這四個條件是有它的秩序性的。從第一個條件,救贖之後要過聖潔的生活,就帶出能夠充分享受教會中的供應,接著又會帶出在教會中分享那上好的屬靈經歷,這個又帶出對教會中年幼聖徒的照顧。當這四個條件在教會生活中都能滿足,這就會產生一個健康的教會生活。

27-28節:「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你要將這些話寫上,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。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,也不吃飯也不喝水。耶和華將這約的話,就是十條誡,寫在兩塊版上。」

摩西與神同在四十晝夜,應該有很多的說話,很多的交通,很多的光照和很多的啟示,而神還特別要摩西寫下來。我們相比對摩西第五次上西乃山,也是四十晝夜,結果摩西用了25章到31章,總共7章的篇幅,如果你計算一下,總共有243節的經文來記載神對摩西所說的話和話中的啟示。而第七次上山也是四十晝夜,結果摩西只用了從第10-28節的篇幅,也就只有19節經文來記載。

那是不是摩西不盡職,他疏忽了呢?這是神立約的話,摩西又是在神全家盡忠的,摩西是不可能疏忽的。這裡更進一步告訴我們,摩西在神那裡四十晝夜不吃飯,也不喝水,摩西似乎忙得很。那摩西這四十晝夜到底在幹什麼呢?這裡我們要先賣一個關子,待會兒你就會看到,原來這是神在摩西身上更進一步的帶領。

當摩西與神交通要結束的時候,神就把那十句話,也就是那十條誡寫在摩西帶來的石版上。這是神親手寫字,並且交由摩西帶到以色列百姓中,這神親手書寫的法版,就要成為神與人立約的憑據。也就是神的誡命要在以色列百姓中開始執行了。到這裡就結束了摩西第七次,也是最後一次上西乃山。

29節:「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下西乃山的時候,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。」

摩西這一次與神相處四十晝夜,下山帶著兩塊法版,這一次和上一次下山的心情完全不一樣。在上一次就是第五次摩西下西乃山的時候,神預先告知摩西山下百姓已經開始建造金牛犢,並且拜金牛犢。以至於摩西下山的時候一路都在思考該如何處理,他的心情應該是非常的沉重。

而這一次沒有這樣的問題,神又重新和以色列百姓立約了,並且答應要帶以色列人前往那應許之地,摩西的心情應該是相當的輕鬆愉悅。這一次他又與神同在四十晝夜,似乎沒有新的說話,沒有新的啟示,但摩西幾乎所有的時間都被佔據了,沒有空吃飯,沒有空喝水,四十晝夜不吃不喝,已經算是神蹟了。

這似乎是很自然發生的,好像摩西根本沒有吃喝的需要,他完全浸潤在神的同在中,在那裡享受從神而來的安息和喜樂。這樣浸潤在神的同在中產生出來什麼結果呢?就是他的面皮發光,因為神與他說話,他接受了神的光照,一連四十天,他的臉皮就反映了神的榮光。而這樣的變化,他自己都不知道。

這個過程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:18節所描述的,那裡說,「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,好像從鏡子裡返照,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,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。」當我們敞著臉看見主的榮光,我們這樣的看,就要好像鏡子反照,我們就要慢慢變成主的形狀。

摩西這一次與主同在四十晝夜,不重在啟示,不重在說話,摩西只是在那裡觀看神的榮光。這樣的觀看就帶來實質的變化,摩西的臉面也開始放光,這不是摩西自己的光,而是反映出神的榮光。保羅就告訴我們,這是基督徒慢慢變化成主的形狀的一個過程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太多的時候來到神面前,好像辦公一樣,帶著一長列的禱告事項,急急忙忙的一個一個交代完了,然後也就急急忙忙地離開了,這實在是很可惜。其實神特別喜歡我們來到神面前,沒有清單,沒有請求,只是單單地享受與主的同在,單單的在那裡觀看主的榮光。而我們自己就藉著這樣的觀看,不知不覺地被變化成為主的形狀,臉上也就自然反映出主的榮光了,這多好。

30節:「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就怕挨近他。」

摩西自己不知道,但摩西下山來到亞倫和以色列眾人那裡,他們看見了摩西的面皮發光,他們就都害怕,不敢靠近摩西。有罪的人都害怕光,因為光會曝露他們真實的情形。他們看到摩西臉皮發光,就好像看到神一樣,以至於沒有人敢靠近摩西。

31-32節:「摩西叫他們來;於是亞倫和會眾的官長都到他那裡去,摩西就與他們說話。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,他就把耶和華在西乃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。」

摩西上山與神四十晝夜,下山就要傳達神的話語。摩西很有智慧,他先把亞倫和百姓中的領袖聚集在一起,摩西先和他們說話。之後就把以色列會眾全部聚集在一起,摩西就把神在山上對他所說的話,完完全全地吩咐以色列百姓。摩西下山的時候,他的臉皮因為與神同在四十晝夜就放了光,因此他帶著發光的臉,向以色列百姓傳達神的信息。

33-35節:「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。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就揭去帕子,及至出來的時候便將耶和華所吩咐的告訴以色列人。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。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臉,等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就揭去帕子。」

這裡就定規了神對摩西說話,和摩西再對百姓說話的一個原則。摩西是帶著發光的臉向百姓訴說神的吩咐,當摩西傳達神的話語,就好像神直接向他們說話一般。而摩西說完話之後,就用帕子蒙上臉,因為他的臉放光,百姓不敢接近他。結果摩西與百姓在一起的時候,一直都是用帕子蒙上臉。

等到下一次摩西與神說話,他就揭去帕子,重新接受神榮光的照耀。當摩西與神說完話,又出來傳達神的吩咐時,以色列人就看到摩西發光的臉。而摩西說完話之後,就又用帕子遮住臉,直到下一次見神,他再揭去帕子。

我們看到摩西是敞著臉來到神面前接受光照,然後用發光的臉傳達神的話語,說完話之後就用帕子蒙上臉。我們很多人正好相反,在人面前都是敞著臉,而到神面前去卻蒙著臉,因為有帕子遮住,以至於看不清神的面光。這讓我們讀經也讀不明白,因為有帕子遮住。

什麼是我們的帕子呢?或許是我們的天然喜好,或許是我們的文化傳統,或許是我們的神學背景,或甚至是過去得到了亮光和過去得勝的經歷,這些東西不小心都會成為我們的帕子。以至於我們來到神面前都有帕子遮住,看不清神的面光,讓我們讀經也讀不明白。

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:16-17節就告訴我們,「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,帕子就幾時除去了。主就是那靈;主的靈在哪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。」因此我們來到主面前,我們的心一定要先轉向主。當我們傾心要主的時候,帕子自然就除去了,主的靈就要在那裡,我們就要完全得著自由,能夠敞著臉來觀看主的榮光,好像鏡子反照,讓我們慢慢變成主的形狀。

摩西帶著發光的臉向百姓傳達主的信息,摩西說完話之後,就用帕子蒙著臉。從出埃及記34章的經文看,好像摩西不要讓百姓害怕他,不敢靠近他,因此他才把帕子重新蒙上臉。但是對於這一件事情,保羅有一個更新的看見,和一個更新的解釋,在哥林多後書3:13節,他說,「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,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。」保羅講的「將廢者」是什麼意思呢?他是指摩西所領受的職事,是律法的職事,那是一個定罪的職事,那是一個馬上就要被廢去的職事。

在3:7節,保羅的解釋更清楚,就是「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」,就是當摩西下山,帶著那刻著十誡的石版,那是一個律法的職事,保羅稱是屬死的職事,這樣的職事尚且有榮光,「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,不能定睛看他的臉;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。」

舊約摩西領受的是律法的職事,是定罪的職事,是屬死的職事。而我們新約領受耶穌基督的職事,是屬靈的職事,是生命的職事,是稱義的職事。相較之下,我們是何等的有福。在林後3:8-11節,保羅就大膽的宣告,如果那定罪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,「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?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,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。那從前有榮光的,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;若那廢掉的有榮光,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。」保羅這裡用了好幾個詞,凸顯舊約和新約的區別,說出新約的超越,新約的長存。我們真是比舊約的以色列人有福多了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我們何等的感恩,我們生在恩典的時期,耶穌基督那稱義的職事,已經取代了舊約律法定罪的職事。但我們來享受耶穌基督生命的職事,我們還是一樣要滿足那四個條件。幫助我們救贖之後能夠過聖潔的生活,能夠充分享受你在教會中預備的各樣供應,也幫助我們能夠在教會生活中分享那上好的屬靈經歷,藉著這樣的分享,能夠照顧到教會中年幼的聖徒。因為你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榮耀的教會,讓教會中的每一個聖徒,不管得救的年日或生命的度量,都能夠在教會中得到合適的照顧,有合適的成長。最後能夠一起擔負責任,在教會中盡祭司的職分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是一個討你喜悅的教會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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