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 5:1-4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這個禮拜我們要讀希伯來書第5章,今天我們就讀1-4節。

我們這些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,不僅需要耶穌基督的使徒職份,祂受神差遣來為我們完成救贖,並且帶領我們出埃及、過紅海、經過曠野、又過了約旦河,進入了美地。這些摩西和約書亞所經過的事跡,到了新約,也都要成為我們跟隨耶穌基督的經歷。最終,我們都能夠安家在教會生活中。

但這還不夠,我們還需要耶穌基督的大祭司職份,把我們引到施恩的寶座前,得憐恤、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我們經歷了耶穌基督的使徒職份,就得著了客觀的身份和地位。我們還需要經歷耶穌基督大祭司的職份,讓我們能夠成為聖潔獻給神,這樣才能夠真正進入真安息。

希伯來書的作者開始介紹耶穌基督大祭司的職份,就先把我們帶到天上的至聖所,就是耶穌基督今天正在供職的地方。讓我們先認識這位深入高天,滿了尊貴、榮耀的大祭司,並且也知道祂已經為我們打通了一條,通往天上施恩座的道路,我們可以隨時尋求祂的幫助和供應。

希伯來書作者主要的負擔,是要讓他身邊的希伯來聖徒們,認識這位在天上供職的大祭司,遠比他們所熟悉的亞倫祭司體系更美、更超越。作者在4章末了的時候先起了一個頭,到了5:1-4節,作者就先回到希伯來聖徒,他們熟悉的亞倫祭司體系,列出了作為大祭司必須具備的資格,這是為了接下來5-10節,證明耶穌基督的大祭司職份,比亞倫的更超越。

對於新約聖徒而言,彼得在彼得前書2:9節也就告訴我們,每一個新約的聖徒,都是君尊的祭司。因此我們在學習事奉的過程,也必須知道這些資格。這能夠幫助我們成為一個合格的祭司,並且能夠合適的盡職。從今天的經文5:1-4節,我們可以歸納出七個必須具備的資格。我們一方面描述這些資格,同時也來看一下,耶穌基督如何符合這些資格,甚至更超越。而這些資格也是對新約,願意事奉的聖徒們的一個很好提醒;也就是我們必須具備這些資格,我們才能夠做新約的祭司來服事人。

1節:「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,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。」

這一節的後半,和合版提出了另外一個翻譯,而這個翻譯是比較準確的,就是,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。自從我們始祖亞當在伊甸園犯罪之後,人就離棄了神,罪就成為人和神之間的阻隔,人沒有辦法來到神面前。人本來是照著神的形像,按著神的樣式造的,並且人是要為神,來管理神所造的萬物。這是神起初給人非常高的身份和地位,結果卻因為罪的緣故,居然落入到不能夠來到神面前的光景。因此神在永遠裡,就已經定下了一個救贖計劃;但是在神的兒子還沒有道成肉身之前,神就先在祂舊約的選民,以色列百姓中間,設立了祭司體系和祭司事奉的條例;這些細節都記載在舊約的利未記中。

跟隨著每日讀經的聖徒,我們去年下半年,花了許多時間已經讀過了利未記,相信聖徒們都還記憶猶新。在祭司事奉的體系中,大祭司就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,讓人可以來到神面前,恢復與神的交通。而在這一節,就列出了大祭司的三項資格。

第一項資格,他是從人間挑選的。也就是說,大祭司的第一項資格就必須是個人,他要有人的生命,有人的性情,有人的生活經驗,他才能夠在人群中服事人。天使不是人,他們沒有身體,因此天使沒有資格成為大祭司。神的兒子要成為大祭司,就必須道成肉身,就如希伯來書2:14節所說的,神的兒子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祂來到地上,住在人群中,祂符合第一項資格。而作為新約聖徒的我們,如果要盡祭司的職份,第一個條件就是要有甜美的人性,讓人喜歡和你接觸,願意接受你的服事,你才有機會起來盡祭司的職份。

第二項資格,就是他要站在神與人中間。他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,他是站在神與人中間的中保。一方面他受神差遣來替人辦事,而另外一方面辦的又是屬神的事,目的是要讓人能夠蒙神悅納。被神差遣的人,必須明白神的心意,並且帶來豐富的供應,滿足人的需要,然後再幫助人轉向神,歸向神。

耶穌基督是受神差派,取了人的樣式,住在人群當中。約翰福音1:14節就這麼描述,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」耶穌基督祂先用恩典來滿足人各方面的需要,之後再供應真理,讓人能夠認識神,轉向神,而願意歸於神。今天我們學習做祭司來服事聖徒,也是一樣。要站立在神與人中間,一方面從神那裡接受供應,另外一方面讓神的恩典經過我們,再流向有需要的人。

一個站在神與人中間的人,他不是客觀地轉發資訊,這個價值不高,尤其在今天,社群媒體十分發達和活躍,我們每天都會收到數十封轉發的信息,多得讓人有點應接不暇,這樣單純的轉發信息對自己幫助不大,也經常造成收信人的困擾。一個站在神與人中間的人,必須先自己經歷了神的恩典,再將所經歷的恩典轉成見證,就是要在人自己身上,產生出影響和改變。個人的見證是主觀的,是經過消化的,他才能夠真正叫人因著你的事奉,轉向神。

第三個資格,就是為獻祭而設立的。人因著罪的緣故而與神隔絕,當人願意轉向神,他還不能直接來到神前,必須先處理罪的問題。在神的救贖計劃還沒有完成之前,人要藉著祭牲的血,讓人的罪暫時被遮蓋,還要藉著馨香的火祭讓人能夠蒙神悅納。因此,祭司要替人獻上禮物和祭物,這樣才能夠恢復人與神之間的交通。

在利未記中,甘心獻上的禮物和為罪獻上的祭物,都有很清楚的教導,有很詳細的條例。人如果不是照著神的定規,所獻上的禮物和祭物,就不蒙神悅納。因此,舊約的祭司們,都必須熟讀這些條例,才能夠合適的為人獻祭。耶穌基督作為大祭司,祂為百姓獻上的,不再是牛、羊的祭牲,也不再是細麵調油的禮物,祂獻上的是祂自己。

在舊約是獻上祭牲,祭牲不能除罪,只能遮罪,因此需要不斷地獻祭。而耶穌基督獻上祂自己為祭,一次永遠地消除了罪債,祂能夠真正的為我們除罪。耶穌基督的人性,柔細純良,比細麵調油的素祭,更蒙神悅納。我們都是因為大祭司耶穌基督,自己獻上的禮物和祭物,才能夠來到神的面前。而當我們學習祭司事奉的職份,就要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,也將自己的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這才是討神喜悅的事奉。並且我們要鼓勵,被我們服事的聖徒也能夠獻上自己,大家一同來見證,我們都是在耶穌基督裡蒙神悅納。

2節:「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,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。」

上一節著重在大祭司做人與神之間的中保,如何照著神的旨意,把人帶到神面前。這一節就著重在大祭司與人之間的關係,尤其在他能夠體諒人,能夠與人共情。大祭司是來服事人,因此他不能夠高高在上,而是要來到人群中。

第四項資格,就是能夠體諒愚蒙、失迷的人。愚蒙說出人因為無知而犯錯,得罪神;失迷說出人偏行己路,離開了真道,失去方向而落入迷途。合格的大祭司能夠體諒這樣的人,他能夠來到愚蒙、失迷的人身邊來安慰,來扶持,來勸勉,來改正;他用柔和謙卑的人性,來挽回這些走迷的人。

耶穌基督在地上盡職的時候,祂總是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。祂說康健的人不需要醫生,因此祂來是拯救罪人,拯救病人。祂經常和罪人和稅吏一起吃飯,目的就是要得著這些在社會下層的人。我們學習做祭司來服事人,也要學習體諒那些軟弱跌倒的人,能夠與哀哭的人同哭,千萬不能夠以為自己高人一等,動不動就來訓斥人。我們要學習耶穌的柔和謙卑,先替那些受傷的人裹傷,再帶領他們走出困境,回到神命定的道路上。

第五項資格,就是有軟弱、受困的經歷。舊約的大祭司也是人,人的缺點,人的軟弱他都有;因此他是親身經歷有軟弱而帶來的困境,這使他們能夠體諒別人的軟弱。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取了人的樣式在地上生活;祂是一個完全的人,祂也會饑餓,也會乾渴,也會疲倦。人性中的軟弱,祂也都親身經歷過。

在希伯來書4:15節說,耶穌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和我們一樣,而不一樣的是,我們受試探就容易犯罪。耶穌經過各樣的試探,就是沒有犯罪。祂是站在人的身份和地位上,勝過了每一個試探。人性中的軟弱,祂都經歷了,祂也知道怎麼樣在人的軟弱中,可以堅持到底而不犯罪;因此祂最能夠幫助那些在軟弱中的人。

我們當然不能夠和耶穌相比,我們和舊約的祭司們一樣,是經常在軟弱中,甚至也會落入罪中。然而我們的軟弱和失敗,正好可以見證基督恩典的浩大。憐憫的深遠,能夠把我們從軟弱、失敗中,就拔起來,能夠重新來跟隨神,奔跑天路。有時候我們來服事人,我們失敗的經歷和被神拯救的見證,其實更容易摸著人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:9節 也這麼說,「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」

3節:「故此,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。」

舊約的大祭司被軟弱所困,也會犯罪,而他的職責是要來為百姓獻祭,因此他不能夠停留在自己的軟弱中,必須先起來為自己獻祭;讓自己的罪得著遮蓋之後,他才夠資格起來為百姓獻祭贖罪。這就帶出大祭司的第六項資格,就是他夠資格能夠為百姓獻祭。

耶穌基督作為大祭司,祂在人性裡也經過各樣的試探;祂也經歷了人性的軟弱,但耶穌基督沒有犯下任何一個罪。因此祂不需要為自己獻祭,祂完全夠資格為百姓們獻祭。我們當然不能說這樣的話,我們也是經常在軟弱中,也是經常犯罪,因此我們也要先對付自己的罪,承認自己的罪,再取用耶穌基督的寶血。

約翰一書1:9說,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只有當我們處理了我們知道的罪,我們才有資格做祭司來幫助人。而我們對別人的第一個幫助,就是把人帶到耶穌基督寶血的遮蓋底下。幫助人承認自己的罪,除掉人與神之間的攔阻,才能夠再把人帶到神面前。

4節:「這大祭司的尊榮,沒有人自取。惟要蒙神所召,像亞倫一樣。」

第七項資格,就是蒙神呼召,而不是自取的。在舊約的大祭司身上,滿了尊榮,尤其當他穿上那華美的大祭司袍服,就讓人看到他尊榮的身份和地位。祭司袍服上面的每一項,比如說肩帶,以弗得決斷的胸牌,冠冕或者外袍,這些全都是耶穌基督的預表,也就是大祭司身上的這些尊貴,都不是他自己的,而是從耶穌基督來的。他也必須穿上大祭司的袍服,才能夠進入至聖所。這時候神看到的不再是祭司本人,是他完全被基督遮蓋,是一個蒙神稱義的人。大祭司的尊榮不來自他自己,因此也不能夠自取,而是要蒙神呼召的。

亞倫是在以色列百姓中的第一個大祭司,而之後的大祭司也必須出自亞倫的家族。不只是來自亞倫家族,也必須符合利未記21:10-15節那裡所列出來的資格;合乎這些資格的人才有資格成為大祭司,接受大祭司的職份。在舊約以色列百姓中,也有一些有野心的人,想要自己取得祭司的職份。在民數記16章,利未支派中,不出於亞倫家族的可拉,就想要靠著自己取得祭司的職份,他就鼓動了以色列中的250個首領,一起起來攻擊摩西和亞倫。

民數記16:3節,他們「聚集攻擊摩西、亞倫,說:你們擅自專權!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,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,你們為什麼自高,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?」他們說起來好像很有道理,但是祭司的職份不是人可以奪取的,完全是神呼召的。這不是人的道理可以說明白的,也不是人的道理可以取代的。因此神馬上自己顯明,先是嚴厲地審判了那些滿了野心的人,其次祂就使亞倫的杖,第二天就發芽、開花,並且結出杏果,來證明亞倫家族是蒙神呼召的。

耶穌基督本來就是神的兒子,祂是奉神差遣,來到地上執行神的救贖計劃,祂才成為大祭司,祂自然是蒙神呼召的。而我們這些新約的聖徒,也都已經蒙神呼召,要做君尊的祭司,要先把神的救恩,帶給有需要的人,再幫助人相信、受洗、生命成長、學習事奉,再將他們一個一個成熟的獻給神。他們被獻上之後,也要成為祭司,繼續執行祭司的職份。這樣的傳承,從耶穌基督升天之後的五旬節就開始了,從耶穌的12個使徒開始;到初代教會的使徒們;再一代一代地傳承下來,到現在已經有2000年了。而祭司的職份傳到我們手中,我們還要繼續傳承下去,直到基督再來。

希伯來書作者先列出亞倫作為大祭司的資格,而這些資格耶穌基督都有;就是我們這些在末世的聖徒,也承接了君尊祭司的職份,我們也都要學習,在我們身上,能夠夠資格來事奉人,來服事神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祭司,這何等尊榮的職份,你居然賞賜給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。幫助我們不輕忽這麼重要的使命,而願意今天在教會生活中,就來學習。幫助我們生命能夠成長,幫助我們恩賜能夠被成全,我們都能夠成為祭司,把人服事到耶穌基督面前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