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1:6-11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提摩太前書第1章,今天我們讀6-11節。
昨天我們讀到保羅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,並且要他囑咐那幾個人不要傳不同的教訓。而是要在信心裡傳講神對教會的旨意、計劃、經營和管理。也就是保羅所喜歡用的希臘字 οἰκονομία(Oikonomia),它真正的含義也就是神的家庭管理。神的家當然是教會,所以 οἰκονομία 就講出神對教會永遠的旨意,這旨意的計劃以及計劃在執行時候,神的經營和管理。
中文似乎沒有一個好的詞,能夠把這一長串的說明濃縮在一個詞裡面。οἰκονομία 這個字一般的翻譯就是經濟,而今天經濟大多是跟錢連上關係了,因此不太好用經濟這個詞。而要真正把 οἰκονομία 講得清楚,或許就需要用整本的以弗所書,也就是神對教會的永遠旨意、計劃、和計劃的實施。保羅接著告訴提摩太,這樣的囑咐是出於愛,也要歸於愛。而這個愛是從清潔的心,無虧的良心,和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。
6節:「有人偏離這些,反去講虛浮的話,」
有人或許就是保羅要提摩太去囑咐的那幾個人,他們喜歡傳荒渺無憑的話,喜歡傳無窮的家譜,而偏離了神對教會的旨意、計劃、經營和管理。所以當保羅說有人偏離了這些,這些說出兩件事。第一件事是他們傳講的內容,應該就是 οἰκονομία 就是神原初對教會的旨意,對教會的計劃,以及這計劃實施的時候的經營和管理。
而第二件事就是傳講的人,必須是出於愛心,讓聽的人也在愛中能夠接受,這就需要眾人都同有清潔的心,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。有人偏離了這個中心的信息,反去講虛浮的話。虛浮的話就是 vain speaking 或者是 empty talk。這虛浮的話和神中心的信息正好是相對的,神的話是滿了重量的。而這些虛浮的話,是來自人的思想、人的發表,是沒有根據、沒有重量輕飄飄的,是虛空的、是浮誇的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在教會傳講信息的時候,一定要遵照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,要多講神中心的信息。內容是關於神對教會永遠的旨意、計劃以及計劃的實施。而態度需要在愛中讓人家聽了容易接受,並且在他的生命中產生影響,讓他也和講者一樣,能夠認識神永遠的旨意;讓教會能夠照著神的計劃成為聖潔,沒有瑕疵。有一天能夠成為基督的新婦。
7節:「想要作教法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。」
這裡就告訴我們,這些人為什麼要偏離,因為他們心中有自己所想要的,有他們自己的私慾,他們想要做律法的教師。在舊約時代,猶太社會中有文士、有拉比,他們是專門講解律法的,他們在猶太社會中有崇高的地位,受人尊重。
現在在教會,有人想要得到這些外面的榮耀,他們盼望贏得人的尊重,然而他們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和所論定的。他們只會照著皮毛,講一些什麼不可吃、不可摸、不可做的事。所以保羅說他們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,他們也不知道自己論定什麼。
什麼是論定呢?就是一些經過驗證後而真正相信的主張。因為他們連自己講什麼都不知道,當然不會有一些驗證過而認定的主張,反而是照著人的喜好,人家喜歡聽什麼就講什麼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真的想在教會中做教師,你一定自己要在神的話,就是聖經上下功夫。對聖經有真實的基礎,有紮實的根基,你能夠前後融會貫通,並且能夠平衡主要的真理和次要的真理,這樣才不至於不知道自己講什麼或論定什麼。否則就會像耶穌在馬太福音15:14節所說的,「他們是瞎眼領路的;若是瞎子領瞎子,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。」對於這些瞎眼領路的,耶穌在馬太福音23:16節又警告他們說,「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!」
因此,我們在教會中若是有教師的職分,我們要學習不只是在字面上來認識聖經,並且要回到靈裡,能夠照著聖靈的教導,明白聖靈對我們所說的話。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:6節所說的,「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,不是憑著字句,乃是憑著精意;」這個「精意」原文就是靈,不是憑著字句,乃是憑著靈,因為字句叫人死,靈叫人活。
8節:「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」
狹義的律法,當然是在舊約講到摩西的律法。但通常新約提到舊約的律法,就是指整本的舊約聖經,就是神對人所說的話。律法原來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,因為律法是為那頒布律法者所做的見證。也就是藉著律法,我們認識我們的神是怎麼樣的一位神,所以律法本來是好的。
在馬太福音5:17-18節,耶穌自己也說,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」耶穌來並不是要廢掉律法,乃是要成全律法。
保羅在羅馬書7:12節也這麼說,「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」對於律法是好的,這一點問題都沒有,問題是你是不是用的合宜。也就是說一個好東西,像律法一樣,要用的合宜才能夠產生出應該要有的功用。
那律法的功用是什麼呢?律法當然就是規範,來規範神子民的行事為人。雖然是規範,但律法卻不是要人守的,因為神知道人犯罪之後,根本守不住律法。所以律法真正的功用在羅馬書3:20節,「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因為律法一出來,你就知道你哪裡做錯了,你就知道你犯罪了。
律法的功用,第一個是叫人知罪。而第二個,加拉太書3:24節,律法是要把我們引到基督那裡,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犯罪了,就必須到基督那裡,得著赦罪的恩典。所以律法是叫人知罪,是要把人引到基督那裡。
因此在加拉太書3:23-24節,律法就被形容是訓蒙的師傅,「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。」
9節上:「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」
那麼誰是義人呢?保羅在羅馬書3:10節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在3:20節又說,「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」所以律法來就把眾人都圈在罪裡面了。
感謝主,藉著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恩典,我們得了耶穌的寶血遮蓋,當神再來看我們的時候,看到的不是我們這犯罪的老我,看到的是耶穌基督的義。因此我們就被神稱為義,我們成為了義人。因此這個律法不是為我們設的,那律法是為誰設的呢?保羅在第9-10節 就指出一系列的人,我們把它讀過一次。
9下-10節:「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行淫和親男色的,搶人口和說謊話的,並起假誓的,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」
保羅提出了一些接受律法規範的人,保羅似乎是一組一組的講。第一組是不法的、不服的;不法就是那些目無法紀的人,他們根本不知道律法;不服是那些知法之後又犯法的人。這一組人無法無天,知法犯法,目無法紀,放蕩不羈,律法要顯出他們的罪來,要把他們引向耶穌基督。
接著第二組就是不虔誠和犯罪的。不虔誠就是不信神;而犯罪,罪就是偏離了神的目標,偏離了神的旨意。因為他們不相信神,他們自然的偏離神為人所設立的旨意、目的和計劃。第三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。聖潔本來就是從世界裡面分別出來歸給神,而那些戀愛世俗的人,一定都是不聖潔的。
下一組就是弒父母和殺人的。不愛人的人才會殺人,甚至於殺害對自己有恩的父母。再下一組是行淫的和親男色的。行淫就是在正常婚姻關係之外,所有的性行為,在神眼中都是淫亂的。而親男色指的就是同性戀。這些都是罪,律法要來讓人知罪,並且把人引向基督。
接著搶人口和說謊的,並起假誓的。搶人口就是拐賣人口,使人變成奴隸,說謊話和起假誓、作假見證,這些也都是罪;或是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神的正道就是 sound doctrine,或者是說健康的教訓,所有違反健康教訓的任何事情。
律法的功用是要顯出,保羅這邊所列舉許許多多不義的事。律法就是要行這些事的人,都認識自己犯的罪,以至於能夠把他們引向耶穌基督。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流了寶血,已經為他們付上了罪的代價。他們只需要藉著相信使用耶穌基督的寶血,他們就能夠在神面前蒙神稱義。
11節:「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。」
我們的神是可稱讚,值得我們讚美和頌讚的。這個可稱頌之神把榮耀的福音託付給保羅,保羅這邊用了一個很特別的詞,叫做榮耀的福音。一般我們想到福音,講到他是一個恩典的福音,它是一個赦罪的福音,它是一個讓人可以得稱義的福音。
保羅說它還是一個榮耀的福音,為什麼是榮耀的福音呢?因為在保羅的觀念中,福音是一個罪人需要經過一連串的過程,最終他能夠彰顯神的榮耀來歸給神。也就是他要藉著耶穌基督的恩典,因著相信得著赦罪,然後被神稱為義,與神和好,他開始走上一條成聖的道路,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。他身上組織出耶穌基督的美德,能夠被模成耶穌基督的樣式,在他身上彰顯出神的榮耀。
因此,保羅稱神給他的託付是這個榮耀的福音。保羅承擔了這榮耀福音的託付,在外邦人當中傳福音,建立教會,現在又寫了教牧書信,把這榮耀福音的託付,給每一個教會。因此,今天我們承繼了保羅榮耀福音的託付,在我們所在的教會繼續傳揚福音,帶人得救加入教會,並且藉著教會生活,長出一個美好的見證來榮耀神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,你給教會的託付是這個榮耀的福音。把每一個屬於你的兒女,都能帶回到神的家中,一同過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。讓教會成為你美好的見證,讓教會可以榮耀你的名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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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啊,謝謝你,你給教會的託付是這個榮耀的福音。把每一個屬於你的兒女,都能帶回到神的家中,一同過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。讓教會成為你美好的見證,讓教會可以榮耀你的名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