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:16-17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1章,今天我們讀16-17節。

羅馬書1:1-17節,是整本羅馬書的引言。保羅介紹他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,奉召為外邦人的使徒,是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。神的福音是講到一個人,就是神的兒子,主耶穌基督。接著他對受信的對像說話,就是在羅馬教會的眾聖徒;這時候他就改用神兒子的福音。這是很微妙的改變,或許大部分聖徒都沒有注意到,但這是保羅的伏筆。

神的福音是耶穌基督這個人,祂為我們完成了救恩,我們只要相信就能夠重生,成為基督徒,不需要做任何其他事。因此,神的福音強調的,是主耶穌所完成的,也就是法理的救贖;是羅馬書從1:18~5:11節所論述的。

神兒子的福音,就進一步闡述,一個人蒙恩得救之後,慢慢長成神的兒子,就是要經過成聖的過程,最終身體被贖,得著榮耀;這是生機的拯救,是要聖徒們積極參與,配合聖靈在我們身上的製作。這也是羅馬書5:12~8:39節所論述的。

保羅受過完整的希臘教育,他的著作十分嚴謹,用詞十分精準,邏輯合理流暢,並且前呼後應。盼望我們讀羅馬書的時候,能夠抓住每一個細節,這樣才能夠真正明白保羅所要闡述的真理。

接著,保羅就表明他對福音的態度。福音雖然是神給人的白白恩典,但是已經得救的人,經歷了這白白的恩典,他就要成為一個欠債的人。債主是那些還沒有相信的人,不論是有文化的,還是沒有文化的,不論是聰明的,還是愚拙的,都欠他們福音的債。這一段引言的最後兩節,就是16節和17節,我們今天要讀的經文。是這段引言的一個偉大的結語,也是每個聖徒都應該背下來的經句。這兩節經文在基督教歷史上產生了重大的影響。

16節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」

我不以福音為恥。這是保羅一個榮耀的宣告,也是一個豪邁的宣告。今天當基督徒,在西方的社會裡還有一點點的榮耀,因為有許多基督徒用他們的生命做了美好的見證;因此宣告自己是基督徒不會覺得羞恥。但是在保羅的時代,基督徒是一個羞恥的稱號,是一群跟隨一個名叫耶穌的人。耶穌來自一個小城,叫拿撒勒,祂是木匠的兒子,30歲出來傳道,三年半之後就被判處了死刑,還是那種最嚴厲的釘十字架,專門為著十惡不赦的罪人的。雖然那些跟隨耶穌的人說,祂已經復活了,又有誰相信呢?在那個時代,當基督徒,一開始是被猶太的公會迫害,後來羅馬政府也開始全面的迫害,宣告自己是基督徒是危險的,有時候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的。但是在這裡,保羅豪邁地宣告,我不以福音為恥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敢這樣宣告嗎?你敢讓你的朋友,同事們知道你是基督徒嗎?你敢勇敢地向人傳福音嗎?這不是一個有沒有膽量的問題,這是一個生命層次的問題。

要成為一個福音的使者,至少必須有四個方面的操練與裝備。第一方面,是聯於你的經歷。我們自己必須先經歷福音的好處,福音對我們不再是知識、道理,而是一些主觀的感受。第二面,是要聯於認定。主觀的經歷豐富了,就能夠逐漸產生認定。碰到經歷過的環境,就能夠認定成為福音的出口,一直到一個地步,一生再也離不開福音。第三面,要聯於託付。有了認定之後,就很願意分享福音,傳福音,成為神給我們的託付。第四面,是聯於運作。慢慢我們認識,對於不信的人,都是我們的債主;為了還福音的債,我們就產生各樣的運作。

對於有文化的人,有一種運作的方式;對於沒有文化的人,是另外一種運作的方式。不管在什麼環境,碰到什麼樣的人,我們都能夠產生合適的運作,這樣我們就成了福音的使者,我們也能夠宣告,我不以福音為恥。

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。大能這個字的希臘文是 dunamis,英文就是 power,而英文中的 dynamite 就是從這個希臘字衍生出來的。如果直接翻成中文,應該就是炸力,能夠炸開一切的枷鎖,能夠衝破一切的限制。

福音既然是指著耶穌基督說的,福音的大能,就必須先運行在耶穌基督身上,之後再應用到我們身上。在耶穌基督運行的大能,最少有三項:第一項是死而復活的大能。在使徒行傳2:32節,「這耶穌,神已經叫他復活了。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。」第二項是升天超越的大能。在腓立比書2:9節,「所以,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。」 第三項是萬有歸服的大能。以弗所書1:22節,「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,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。」

神的大能已經運行在耶穌基督身上,今天神的大能也可以運行在我們身上。每一個聖徒的蒙恩得救,都是神大能運行的開始。這大能炸開了擺在我們面前的重重攔阻,衝破了罪的轄制,勝過了世界的誘惑,給了我們一個新的開始。每個聖徒一生中,都會落入多次死亡的光景中,但是那死而復活的大能,幫助我們重新得著生命的供應,讓我們能夠從死亡的光景中活過來。哥林多前書15:45節的下半,「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。」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,藉著聖靈供應復活的生命,幫助我們脫離死亡的光景。

有一些經歷的聖徒都能夠做見證,這復活的大能,如何一次又一次地幫助我們脫離死亡的光景。有時候碰到一個我們勝不過的試驗,我們也會落入一種反覆上下的經歷,死了、活了、又死了、又活了。當我們落入這種循環的經歷,不只是自己辛苦,就連服事我們的聖徒也跟著上上下下,進入一個不停止的循環中。

直到有一天,我們經歷了升天超越的大能,我們勝不過的難處,似乎從我們身上脫落了,我們超越了,我們也學會了一直聯於基督,並且住在基督裡。就像約翰福音15:5節所說的,「我是葡萄樹,你們是枝子。住在我裡面的,我也住在他裡面,這人就多結果子;」我們這個人就能夠越來越順服基督,也開始在我們身上結出聖靈的果子。

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們也認識,不論我們多屬靈,肉體都還在,直到有一天,我們的身體得贖,才能夠完全歸服基督。就像羅馬書8:23節,「不但如此,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,也是自己心裡歎息,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,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」

我們都熱切盼望耶穌基督再來,那時候我們就能夠完全歸服基督。不只是我們,而是全教會都要被提,都要經歷那歸服的大能。當神的眾子顯出來的時候,整個受造之物都要脫離敗壞的轄制,能夠一同享受神兒子的榮耀自由。那時候,神使萬有歸服的大能就要完全實現。

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不論人的出身背景,不看人的教育文化,或者社會地位,或者任何其他的條件。只要願意相信,就能夠蒙恩得救。因為福音的本身就帶著大能,能夠超越語言的障礙,和文化的限制。

許多到異文化宣教的傳道人,就是帶著福音的大能而去。他們到了一個完全不同文化的陌生國度,甚至有一些人到了亞馬遜的熱帶叢林,在沒有文字的土著人中間傳揚福音。他們都可以見證,傳福音可以不用語言,可以不用文字,只要他們能夠活出福音的生活,就能夠使人轉向神。

福音的大能,能夠越過各樣的限制,讓人相信。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福音的大能,也只能拯救那些相信的人。相信,是必要條件,相信還是入門。希伯來書7:25節,「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」福音的大能,要成為每一個相信的人,一生的拯救。從相信耶穌得著重生開始,幫助聖徒走過成聖、變化的道路,最終達到得榮的目標,這要等到基督再來,身體得贖才能夠完成。

對每一個聖徒而言,重生是過去式,每天面臨的挑戰,是如何勝過罪性的轄制、世界的引誘、和肉體的私慾。每一個挑戰都是又大又難,只有靠著福音的大能,才能夠走完這成聖的道路。

保羅很有把握地宣告,福音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人。只要我們抓住福音的實際,就能夠完全得著拯救。接著,保羅就告訴我們福音施行的次序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
福音是從耶穌開始,耶穌的12個門徒都是猶太人。耶穌復活、升天之後,在五旬節聖靈澆灌下來,彼得的第一篇道就有3000人得救,第一個教會就在耶路撒冷被建造起來。耶路撒冷教會也是以猶太人為主的教會,所以福音是從猶太人開始,一直到彼得在哥尼流家裡,打開了外邦人福音的門,福音才開始轉向外邦人。

後來保羅被興起來,開始傳道,他到每一個城市,也是先到猶太的會堂,先向猶太人傳講福音,一直到了彼西底的安提阿,保羅講完了在使徒行傳唯一記載的一篇道之後,眾人心生感動,就請保羅下一個安息日再講道給他們聽。結果到了下一個安息日,有許多猶太人心生嫉妒,開始毀謗保羅。

保羅在使徒行傳13:46節,就說,「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: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;只因你們棄絕這道,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,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。」 保羅就成了外邦人的使徒,他走過了三次宣教之旅,在外邦人中建立了許多教會。所以福音的次序先是猶太人,再是希臘人,希臘人就代表所有的外邦人。

很特別的是,當外邦人開始接受福音之後,猶太人反而向福音關閉了。一直到今天,以色列的基督徒比例還不到2%。到了羅馬書9-11章,保羅講到福音的奧秘,就告訴我們,神給以色列人的帶領是特別的。以色列人要一直硬著頸項,並且經過大災難,他們要受過許多苦,剩下的1/3也落入急難中,基督再來,搭救他們,他們就要全家得救。這是神給以色列人特別的帶領。

17節:「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
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義是神的屬性,是神運作的法則,也是我們救恩的根基。約翰福音3:16節我們很熟,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相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這裡我們看到,愛也是神的屬性。神因著愛世人,就願意犧牲祂的獨生愛子,來拯救世人。所以愛是救恩的起源,但愛不是救恩的根基。

愛的主權是在神手中。神今天願意愛我們,明天神也可以選擇不愛我們。我們本來都是該死的罪人,根本不值得神的愛;神如果真的不愛我們了,我們也無話可說。但是義不一樣。詩篇97:2節,「密雲和幽暗在他的四圍,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。」這一節我們看到義是神寶座的根基。神如果違背了祂的公義,祂的寶座就不穩固。因此,神的愛雖然高深,雖然豐富,但是神的義卻更穩固。

保羅特別強調福音與神的義之間的關係,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原來神賜下的福音,必須合乎公義的法則。有罪的斷不能看為無罪,而罪的工價就是死;因此罪人們受死是理所當然的。神若要赦免人的罪,神自己還是要付出罪的代價;因為神不能違背祂的義。因此神在永遠的計劃裡,就定意要犧牲祂的獨生愛子,替人贖罪,好彰顯神的義。當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就滿足了神義的要求,神的義就顯明出來了。

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已經是2000年前的事了,現今神的義也要顯明在我們身上。我們原來都是不義的,都是犯罪的。但是約翰一書1:9節,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這一個認罪的過程,也是一個與基督聯合的過程。我們聯於基督的死,我們自己罪的代價,藉著這樣的聯合,就已經被基督還清了。神是公義的,神不能夠一罪兩罰。既然基督已經替我們償還了,我們就成為義的,神的義就顯明在我們身上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千萬不要小看認罪,這是基督徒生命成長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。藉著認罪,我們與基督聯合;藉著認罪,我們的罪得著赦免;藉著認罪,神的義就顯明在我們身上。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本於……以至於,是一個特別的說法。希臘文,「本於」是 ek,英文是 out of 或者是 from,「以至於」希臘文是 eis,英文是 into 或者是 to,所以英文就翻譯成 out of faith into faith,或者是 from faith to faith。這裡我們看到信是源頭,信也是歸屬。本於信以至於信,就是從信開始,又歸於信。

我們相信耶穌,就接受了耶穌所完成的代贖;基督就成為我們的義,這是客觀的義,這是本於信的意義。我們相信之後,信心經過試驗開始成長,生命也跟著成長,在我們身上開始活出一些義的光景,這些是主觀的義,也是歸於信的義。因信以至於信,說出一個聖徒的生命成長在他的身上,從客觀的義開始,慢慢的活出了主觀的義,這也就是神的義顯明在他身上了。

這就帶出最後一句話,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話,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 馬丁路德就是因為這句話,確定了因信稱義的原則,而發起了改教運動,並且改變了整個基督教的發展。這句話是引自哈巴谷書2:4節,「迦勒底人自高自大,心不正直;惟義人因信得生。」中文翻成因信得生,其實不是很準確;英文是 the righteous shall live by faith。Live by faith 有兩重的含意,第一重就是因信得著生命,這裡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,是神的生命。我們因為相信,就得到了一個從神而來,永遠的生命。我們不需要做任何其他事,只要相信,就能夠得著從神而來的生命。這是講到法理的救贖,也就是羅馬書1:18~5:11節所論述的。第二面的含意就是因信活著,也就是因信,持續地活在永遠的生命裡。

得救的人其實很複雜,他接受了一個全新的生命,是從神而來的永遠生命;但是他的老我還在,那原本屬人的生命也還很活躍。碰到了事情,這個人就可以有兩種不同的反應:如果是用人的生命去反應,就是肉體帶來罪和死亡;若是能夠持續留在信心中,也就是一直連於聖靈的帶領,一直活在基督裡面,這個人就能夠用永遠的生命來反應。這樣他就走在成聖的道路上,那就要開始經歷生機的拯救。也就是羅馬書5:12~8:39節所論述的,義人必因信得生,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。

新約中有三本書都提到了義人必因信得生。羅馬書強調義人。就是一個人蒙恩得救之後,必須經過人生的過程,長成一個義人;這是羅馬書所強調的。希伯來書就強調因信。希伯來書11章,我們看到信心偉人的記載。而加拉太書就強調得生,特別著重律法與生命之間的比較。馬丁路德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這一句話,就發展出因信稱義的道理。今天我們不僅認識要因信得生,並且還要活在因信成義的經歷裡,也就是要過一個滿了信心的生活。能夠走在成聖的道路上,在我們身上能活出主觀的義,結出聖靈的果子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給我們這樣的豪邁,我們都能夠宣告,我不以福音為恥!並且還要經歷福音的大能,這大能能夠幫助我們越過生活中的各樣難處;幫助我們的信心成長,也幫助我們的生命成長。能夠藉著耶穌基督那客觀的義,得著永遠的生命,就持續過信心的生活,能夠成為義的見證。這樣我們就能夠成為一個福音的使者,向我們身邊的慕道友做見證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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