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:19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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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1章,今天我們讀19節到21節。

保羅受過很好的猶太教育,熟悉舊約的律法,他自然也知道律法的總綱。在馬太福音22:34-40那裡,有一個律法師要試探耶穌,就問耶穌說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當時猶太的拉比們,已經把舊約中所有關於誡命的律法,總結歸納並且列出洋洋灑灑的613條。要從其中找出哪一條是最大的,實在不容易,因為別人一定能夠找出其他相關的,或者衍生的法條來和你辯論,這將是一場無休止的辯論。耶穌當然知道這個律法師的存心,因此耶穌不以任何一個法條,反而用總結的方式,回到當初神頒賜律法的初心。所以,律法的總綱最重要的就是愛神,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

我們知道,律法是要來規範人的行為,要人做什麼事,或者禁止人做什麼事;但是愛是不能規範的。耶穌很清楚,愛,卻是神設立律法的本意。因此耶穌很直接地告訴他,最重要的就是愛神,其次也相仿;也就是說在次序上是排在第二位,但是重要性是一樣的,就是愛人。愛神和愛人是一樣重要,但是有次序上的分別;你若先學會愛神,你就一定能夠愛人。

保羅在闡述定罪,面對不同類型的人,他心中一定想著耶穌當時回答律法師的話:與神的關係好了,和人的關係才能夠正常;與神的關係不好,與人的關係也一定不會好。所以他就用敬虔和公義這兩個座標軸來分類,敬虔是向著神的,公義是對著人的。接下來保羅就處理第一類最差的人,就是對神不敬虔,對人不公義,也就是保羅所說的不虔不義的人,神的憤怒一定會顯明在這一類人身上。

19節:「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」

保羅先陳述一個事實,就是關於神的事,人可以知道的,因為神已經顯明在人的裡面。和合版在這裡多加了一個心字,這是原文中沒有的。心在聖經中是一個特定的字,包括人的心思、情感、意志以及兩個介面;第一個介面是與靈的介面,讓心可以理解屬靈的事,第二個介面是與體的介面,能夠去驅動身上的肢體。在這一節並沒有心這個字,只是說顯明在人的裡面,裡面是與外面相對的,也就是說藉著外面的一些事物,人裡面自然會知道關於神的事,因為是神顯明在人的裡面。

這一節的論述下一節會繼續展開,並且說得更詳細。保羅在這裡先提到人的裡面有一種能力,能夠明白神的事情,如果神願意向人顯明。創世記1:26就很明白地提到,神是照著自己的形像,按著自己的樣式來造人。形像是指人裡面像神,樣式是指人的外面也像神;所以人裡面可以知道神的事情,尤其是那些神已經顯明的事。

保羅在這裡是指神的普遍啟示。普遍啟示有幾個特點,第一個是清楚的啟示,也就是每個人都看得到的。第二個特點是可以理解的啟示,藉著神給人的理性,可以將所看見的經過內化和推理,而達到一個與神有關的結論。第三個特點就是不改變的啟示,這個經過推理而得到的結論不會隨著時間,空間而改變。這個普遍啟示,使人能夠藉著受造之物就知道有造物主的存在,並且知道造物主的權柄、能力,遠遠大於自己,因此願意順服並且敬拜造物主。

但是普遍啟示沒有給人足夠的資訊來認識造物主,這需要特殊的啟示;就是神向人啟示出造物主的愛與恩典,使人能夠藉著相信而得救。特殊啟示需要經過人傳福音才能夠得著,但是普遍啟示已經足夠了,讓人裡面知道有神的存在,並且願意向神敬拜。這是人特有的,只要是人都會想要尋找神,敬拜神,這是其他動物不會有的現象。

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這個形像是藉著神吹氣在人的鼻孔裡而產生的。神的氣進入人的體內,就成為人的靈;人的靈和體中間的介面,就產生了人的魂,作為靈與體之間的媒介。人的靈雖然因為亞當的犯罪而失去了功用,但是魂卻一直都在。因此,就是在人得救之前,人的魂還是能夠藉著普遍啟示,認識有關神的事情。

20節: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

上一節說到人所能知道的,神已經顯明了,並且顯明在人的裡面。這一節就進一步告訴我們,人所能知道關於的神的事有兩面:第一面是神永遠的大能,第二面是神的性情。

我們先來看神永遠的大能。神用祂永遠的大能創造了宇宙萬物,並且用這個大能維繫著萬有。希伯來書1:2-3,「曾藉著祂創造諸世界。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神本體的真像,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。」宇宙萬物的起源是來自於神的創造。雖然幾百年前達爾文發表了物種起源,並且提出了進化論,試圖取代神的創造,其實比較客觀的事實是,進化僅存在同一個物種,並且這進化的能力,是神事先就設計好並且存放在這個物種的 DNA 裡。當他碰到環境變遷的時候,基因可以突變。或許更準確的用詞是,隱藏在 DNA 裡的某些特定功能,可以被打開並且顯示出來,好因應環境的變遷。所以達爾文只是發現了神早已設計並且存放在物種體內,遇到環境變遷的時候能夠反應的機制。這樣的發現不能夠延伸,並且用來推定物種的起源。

當初神造萬物就是各從其類,猴子就是猴子,人就是人,考古學至今還沒有找到半人半猴的化石。DNA 是近代科學的發現,尤其當科學家們找到能夠編譯 DNA 的工具之後,DNA 成為非常熱門的研究課題。我們今天對 DNA 的認識還是非常的粗淺,人的 DNA 裡有30億個基因,我們知道有功能的不到10%。也就是說,在神智慧的設計裡,為人預留了許多能夠應付各種環境的能力。

神不僅在創造中顯示了祂的智慧,神今天還用祂的全能和命令來托住萬有。近代物理已經發展出一系列方程式,大到可以計算星球運行的軌跡,小到原子內各種粒子的相互作用。特別的是,這些方程式中有四個常數都是經過實驗而得到的經驗值,就是光速、萬有引力常數、普朗克常數、和玻爾茲曼常數。這四個常數都有特定的數值,這些特定的數值,就確定了宇宙萬物之間能夠正常地運轉,或許這就是神維繫萬物的憑藉。

神隨時可以調整這四個數值,而產生出完全不一樣的運行方式和軌跡。當人的道德敗壞觸動了神的憤怒,神可以隨意調整這些數值,就能帶來毀滅性的審判。尤其到了世代的末了,各樣不法的事泛濫,各種超自然的災難也會頻繁地發生,這是神用祂永遠的大能給人的警告。世人不懂,是因為他們不信神。但是神的兒女們要學會被提醒,這是神在告訴我們,基督再來的時候近了,我們要好好地預備自己,迎接基督。

人所能知道關於神的事,第二面是從神的性情。宇宙萬物既然是神創造的,在所有的受造物中,自然也蘊藏著神的本性和特徵。比如說春天一到,百花齊放,色彩鮮豔,香味芬芳,這彰顯了神性的美麗。而簡單的一片雪花,在顯微鏡下,你會看到完美對稱的結構,這彰顯出神性的智慧。兇猛的野獸如老虎,也會溫柔地撫育牠的孩子,這彰顯出神性的慈愛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。這些是在外面的,是叫人能夠知道的普遍啟示。

同時在人的裡面,神也給人思考推理的能力,雖然眼睛看不見神,但是藉著這些受造之物和他們所彰顯出來神的永能和神性,我們就曉得有神。這個曉得,是人使用神賜給人的思考能力而得到的結論,這叫人無可推諉。

21節:「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」

他們雖然知道神,這裡的知道,希臘文是 ginosko,它的意思就是 learn to know,經過學習而知道,這也就是20節所說的從觀察受造之物而能夠得到的結論;就是你知道有神,這是明明可知,無可推諉的。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祂;也就是說不把神擺在第一位,也不感謝祂;說出人的高傲,不會降卑,也不向神存感恩的心。這就好像一個家裡的孩子,不認自己的父親,不聽父親的話,不感謝自己的父親,這是忘本;這帶來的結果,就是他的思念變為虛妄。

思念這個希臘字(dialogizomai)是兩個字合在一起,dia 意思是 back and forth,logizomai 意思就是 reasoning,所以這個字的意思就是反覆的推理。我們要知道,一個人的推理就決定了他的一生。聖徒們可以回想一生中幾個重要的關頭,必須作出決定;而當時的推理就決定了現在的你。所以推理是神賜給人非常重要的一個功能,這推理的能力,是來自神當初的創造。

一個健康的推理,知道有神,就會把神擺在第一位,而其他的事情也就能夠按照秩序的歸位。當人明明知道神,卻不榮耀神,也不感謝神,神給人的推理能力就要變為虛妄,也就是說他不再能有健康的推理了。結果就是凡事以自我為中心,我的需要必須馬上得到,我的慾望一定要及時滿足。他的眼裡只有自己,他就要成為一個無知的人,他的心就要變為昏暗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正面臨某些難題,你一直覺得沒有辦法勝過,是否要考慮一下,是不是你的推理出了問題?如果你有健康的推理,你就能夠把神放在你生命中的第一位,當你與神的關係正常了,你和其他人的關係也一定會變好。但相反的,如果你與神的關係不正常,你的推理就要變為虛妄;結果你就是眼中只有自己,所做的事情都要出於肉體,這樣心思自然變為昏暗。求神幫助我們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你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,在人還不認識你的時候,你就賜下普遍的恩典,叫人觀察宇宙萬物,就知道有神的存在。當人願意來榮耀神,來感謝神,人就能夠藉著特殊的啟示,看到耶穌基督的救恩,並且能夠相信耶穌,成為他一生的救主。主啊,我們承認,雖然我們成為基督徒,但很多時候我們還是一樣,在許多事上沒有榮耀神,沒有向神感恩,以至於我們的推理也變為虛妄。主啊,來調整我們,讓我們認識自己的光景,知道我們需要回轉,我們何等需要把你擺在我們生命中的第一位,學習讓聖靈在我們身上有絕對的主權,能夠帶領我們過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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