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3:19-20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3章,今天我們讀19和20節。
保羅對於定罪的論述來到了最後兩節,這也是定罪這一大段經文中最重要的兩節。定罪的論述只是要顯出人真實的光景,使人對自己不敢再自誇,不敢再回嘴,而是俯伏在神的審判之下,進而尋求神的憐憫和恩典。這就能夠帶出保羅對於稱義的論述。定罪不是神的目的,而是要讓人知罪,能夠尋求救恩,得著神的稱義。
19節:「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」
定罪來到了最後的經文,保羅就重新提到了律法,對猶太人而言,就是摩西從神所領受的律法。這是每一個猶太人都耳熟能詳的,並且視為寶貝的。對於外邦人而言,他們雖然手中沒有律法書,神卻將律法的功用,刻在他們的心裡,並且有良心來做見證。因此,外邦人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保羅之所以到最後提到律法,是要為神的稱義做伏筆,因為律法是神審判的依據。猶太人高舉律法,卻不明白律法的真意,結果就把律法變成613個規條,只剩下律法的儀文,而失去了神當初頒布律法的本質和目的。新約聖徒們有時候因為太強調恩典,而對律法有了偏差的看法,以為恩典時代來了,就不再需要律法了。因此我們對律法都要有一個正確並且平衡的認識。在進入本文之前,我們先花一些時間來看律法的本質,律法的目的,和律法的內容。
神是公義的神,公義是神行事的法則,律法是神頒賜的,交給摩西,再由摩西教導以色列百姓遵守,律法就反映頒賜律法者的本質。神是良善的,因此律法也是良善的,律法又是為神作見證,因此看到律法就可以知道神是怎樣的神。
神頒賜律法給以色列人,成為他們每天生活行為的準則。因此神再三吩咐摩西,要教導以色列百姓遵守。神是最終的審判者,神的審判就是依據律法。律法還是神管理的依據,只有眾人都在律法的約束下,才能夠產生一個安定並且有秩序的生存環境,讓人可以存活,並且在神的時候,能夠帶出拯救者彌賽亞。
律法的目的不是為了定罪,定罪只是過程。律法是要人認識自己,看清楚自己真實的情形,並且認識自己根本沒有能力來守全律法,而轉向神,尋求神的憐憫。每一個人類群居的社會都需要有律法,作為人與人相處之間的法則,也作為審判和管理的依據。
那什麼是人類社會中最好的制度呢?人類社會存在將近6000年的歷史,絕大多數都是君主集權,只有最近的500年才開始實行民主制度。而在民主制度中,權力分配的原則其實就來自聖經。以賽亞書33:22節,「因為,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;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;耶和華是我們的王;他必拯救我們。」
先知以賽亞告訴我們,什麼是最完美的制度。這也正是基督再來的時候,要在地上設立千年國度,在千年國裡面會有的光景。在這一節我們看到治理一個國家有三個主要的權柄,就是司法,立法和行政。而一個完美的國度,就像這一節所說的,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,祂是那司法者;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,祂是立法者;耶和華是我們的王,祂是那行政管理者。只有基督再來,在地上設立千年國度,祂頒賜立法,祂實行審判,祂做王管理,那時候才會有一個真正公義、公平的國度。
而在今天的人類社會,立法、司法、行政這三個權柄集中在一個人身上,就是君主集權。如果他是個好王,集權制度會比較有效率,並且帶來昌盛繁榮的社會。在中國歷史上也有過幾個好王,像漢朝的文景之治,唐朝的貞觀之治,不過絕大多數都是壞王,因為權力使人腐敗,絕對的權力就帶來絕對的腐敗。
民主制度好像比較聰明一點,他就採取了制衡的方式,把立法、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,並且相互制衡,避免權力過度集中。所以從本質上來說,民主制度就不會有效率。不過,如果選出來的管理者是錯的,也不會錯得太離譜,因為有制衡的機制。集權正好相反,因為權力集中,效率極佳,然而一旦走錯了路,也無法制衡,最後就落入亡國的結局。
不論是民主還是集權,只要是人,都有罪性,再好的制度也要因為人的參與,就被敗壞了而產生不公義的情形。我們相信人類的歷史是掌握在神的手中,並且會照著神的時間表,最終帶來基督在地上掌權的千年國。
而今天的教會,正是將來千年國的雛形。因此教會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團體,因為教會是神的家,當聖徒們來在一起成為教會,就要在教會中學習讓基督做立法者,讓基督做司法者,並且讓基督做王管理,我們就能夠在今天的教會中,預嚐將來在千年國中基督掌權的美好生活。
看完了律法的本質和目的之後,我們再來看律法的內容。律法的內容有兩大類,禮儀的律法和道德的律法。禮儀的律法是對著神的,是要人分別出來歸給神,敬拜神,並且事奉神。道德的律法是對著人的;在十誡中的第五誡到第十誡,就是人與人相處的大原則。那些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若順著良心而行,也能夠符合這大原則。神不僅頒賜十誡給以色列百姓,就根據這些大原則,發展成為許多律例和典章,就成為管理猶太人生活的民事法。這些律法的細節後來也成為西方國家法律的起源。
到了新約,耶穌基督來了,祂就廢除了禮儀的律法,因為所有禮儀的律法都是指向基督,都是基督的預表;而基督既然來了,預表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。基督來了,一方面廢除了禮儀的律法,另外一方面又加強了道德的律法。舊約道德的律法是來規範人的行為,耶穌來了,祂就頒賜天國的憲法,在馬太福音5-7章,這要來規範人的內心。比如說舊約的律法教導不可殺人,在耶穌所頒賜國度的憲法,就變成不能夠恨人。
當耶穌再來建立千年國度,那將會是人類社會中最完美的制度。在彌迦書4:1-4節就有非常美麗的描寫,「到末後的日子,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,超乎諸山,高舉過於萬嶺;萬民都要流歸這山。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,說:來吧!我們登耶和華的山,奔雅各神的殿。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,我們也要行他的路。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,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。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,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;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,把槍打成鐮刀。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;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。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,無人驚嚇;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親口說的。」
我想這是我們眾人都嚮往那種和平的光景,大家都把刀劍打成犁頭,把矛槍打成鐮刀,大家都不再學習戰事,而是坐在無花果樹下和葡萄樹下,享受神為我們預備的一切豐富;是何等的美,何等的平安,何等的喜樂。但這也只有基督再來時,才會有的平安喜樂的光景。
我們如果願意,今天在教會中也能夠有一些預嚐。我們看完了律法的本質、目的和內容之後,我們回到今天的經文。律法上的話,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。若是猶太人,就是指他們手中的律法,若是外邦人,就是神刻在他們心上,那律法的功用。律法之下的人都要守律法,在加拉太書3:10節,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在律法之下的人,如果不能夠守住全部的律法,他就要被咒詛,他就要被定罪。所以保羅說,律法來了,就是要塞住各人的口,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守住全部的律法,這樣普世的人,就都要俯伏在神的審判之下。
20節:「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
這是保羅對於定罪論述所得到的結論:就是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人能夠守住全部的律法;因此,沒有一個人能夠因行律法,在神面前稱義。稱義,是一個法律用詞,說一個人經過了審判的程序,被證明是合乎神所設立的標準。當神用律法來審判,每一個有血氣的人都沒有能力遵守全部的律法。
在這裡我們要再強調一次,神的標準是絕對的,只要犯了一條,就是犯了眾條。在人相對的觀念裡,犯規少的人就是好人了;但是在神絕對的觀念裡,只有基督才是好人。除非人能夠活出像基督一樣的生活,他才能夠靠行律法稱義,否則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因行律法稱義。
在保羅對於定罪最後的論述中,他先讓人看到罪的普世性,再讓人看到自己的全然敗壞,最後保羅就搬出律法,來塞住眾人的口,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靠行律法被神稱義。
這就帶出保羅最重要的一個宣告: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的。原來神當初頒賜律法,就知道人根本沒有能力遵守,因為人的生命不能夠守神的律法。生命不對,自然沒有能力。就像狗的生命,不能活出人的生活;照樣的,人的生命也不能活出合神標準的生活。
雖然神吩咐摩西要教導以色列百姓遵守神的律法,神的本意是要他們在守律法的過程中,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,根本沒有能力遵守。也就是神要以色列百姓知罪,知道自己不能救自己,反而尋求神的恩典。就像以弗所書2:8-9節所說的,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
親愛的弟兄姊妹,保羅定罪的結論就結束在,沒有人能夠靠行律法得稱義。而律法本是叫人知罪,人既然不能靠行律法稱義,那人該怎麼樣才能得救呢?就帶出下一個階段,因信稱義的論述。因信稱義是非常重要的真理。在15世紀和16世紀,有許多我們屬靈的前輩,為了要恢復這個真理,而付出生命的代價。一直到1517年,馬丁路德發起了改教運動,才把因信稱義的真理恢復了,而成為今天在基督徒當中普遍的認知;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。求神賜給我們恩典,讓我們看到,我們所蒙的恩是何等的浩大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讓我們認識普天之下,沒有一個人能夠因行律法蒙神稱義。律法反映神的本質,也為神做見證;用人的生命根本活不出合乎律法的生活。藉著保羅的論述,讓我們看到神頒賜律法,本來就是要叫我們知罪。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,看到自己沒有辦法拯救自己,而來尋求神的憐憫和恩典。感謝主,我們實在是有福的一群人,讓我們相信耶穌,得著救恩。就這麼一個簡單的相信,我們就能夠被神稱義,這是何等大的恩典。藉著我們每日讀經的時間,幫助我們看見真理,也給我們一個心志,願意活出一個合乎真理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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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啊,謝謝你!讓我們認識普天之下,沒有一個人能夠因行律法蒙神稱義。律法反映神的本質,也為神做見證;用人的生命根本活不出合乎律法的生活。藉著保羅的論述,讓我們看到神頒賜律法,本來就是要叫我們知罪。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,看到自己沒有辦法拯救自己,而來尋求神的憐憫和恩典。感謝主,我們實在是有福的一群人,讓我們相信耶穌,得著救恩。就這麼一個簡單的相信,我們就能夠被神稱義,這是何等大的恩典。藉著我們每日讀經的時間,幫助我們看見真理,也給我們一個心志,願意活出一個合乎真理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