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4:3-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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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4章,今天我們讀第3節到第5節。

亞伯拉罕是我們的信心之父,他一生跟隨神,是信心成長最好的典範。保羅就用亞伯拉罕,作為因信稱義的例證。

3節:「經上說什麼呢?說: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

保羅是引用創世記15:5-6,「於是領他走到外邊,說:你向天觀看,數算眾星,能數得過來嗎?又對他說: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」那時候,亞伯拉罕還沒有被神改名字,他本來的名字叫亞伯蘭。亞伯蘭那時候還沒有兒子,神卻應許他的後裔,要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。這時候亞伯蘭信神,神就以此為他的義。這就是因信稱義的起源,這也是亞伯蘭一生中最重要的轉捩點。

為了明白保羅對因信稱義的論述,不是靠人的行為,而是僅僅因著人的信,我們就要用亞伯蘭跟隨神的過程來明白保羅的論點。亞伯蘭第一次出現在聖經是在創世記11:26,「他拉活到七十歲,生了亞伯蘭、拿鶴、哈蘭。」亞伯蘭的父親是他拉,亞伯蘭還有兩個兄弟拿鶴和哈蘭。很特別地,神第一次向亞伯蘭顯現不是記載在創世記,而是記載在使徒行傳7:2-4。是司提反殉道之前,向那些要殺害他的猶太人所作的見證,「諸位父兄請聽!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美所不達米亞,還未住哈蘭的時候,榮耀的神向他顯現,對他說: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。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,住在哈蘭。」這時候亞伯蘭還住在加勒底的吾珥,榮耀的神向他顯現。加勒底就是後來的巴比倫,也是今天的伊拉克,巴格達那個地方。當時那是一個拜偶像之地,結果榮耀的神向亞伯蘭顯現;人如果不是看見神的榮耀,沒有人可以起來跟隨神。

神不僅用祂的榮耀向亞伯蘭顯現,還親自對他說話,要他離開本地和親族,要去神指示他的地方。要去哪裡,神沒有跟他明說,也沒有給他地圖。亞伯蘭看見神的榮耀,也聽到神的說話,但他沒有能力跟隨,因此他還是留在拜偶像之地。不過他倒是把他所看到,所聽到的告訴了他的父親他拉。

在他們仍然住在加勒底的時候,亞伯蘭的兄弟哈蘭死了,亞伯蘭沒有感覺,他的父親他拉卻覺得是一個警訊。他們是個大家族,擁有許多的財富,牛、羊,搬起家來自然不容易。但是他拉聽見了亞伯蘭的話,又經歷了兒子死去的傷痛,就帶著全家離開了加勒底,沿著幼發拉底河往北走,到了一個城市叫做哈蘭;正好和他死去的兒子的名字一樣,他們就住在那裡。我們看到神是呼召亞伯蘭,但是亞伯蘭跟不上,而是他的父親他拉起的頭,就帶領全家來到了哈蘭。

後來他拉死在哈蘭,神才第二次向亞伯蘭顯現。這記載在創世記12:1-3,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於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」這是何等偉大的應許,並且這一次神要亞伯蘭離開本地,本族和父家。第一次神向亞伯蘭顯現,只要他離開本地和本族,那時亞伯蘭跟不上,而是他的父親帶領全家離開了本地和本族。現在父親死了,神再一次來呼召亞伯蘭,並且要他離開本地,本族和父家。

我們看到神的呼召很特別,在人的層面來看,第一次呼召跟不上,第二次的呼召似乎就應該低一點;但神的呼召正好相反,第一次你跟不上,第二次的呼召就更高更強了,不僅離開本地本族,還要離開父家。當時亞伯蘭已經結婚了,有了妻子撒萊,但是沒有兒子。這一次亞伯蘭答應了神的呼召,不過他還是跟不上神的吩咐,神要他離開父家,他卻帶了侄子羅得。

羅得是哈蘭的兒子,那時候亞伯蘭已經75歲了,他希望身邊有一個年輕的幫手,否則他不放心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。亞伯蘭就帶著撒萊和羅得離開了哈蘭,過了幼發拉底河,進入了迦南美地。幼發拉底河在聖經中又稱為伯拉大河。他們以前一直住在河的東邊,現在渡過了河,進入了美地,他們成為第一批希伯來人;希伯來人意思就是過河的人。

他們進入美地之後,來到第一個站口,就是示劍,神第三次向亞伯蘭顯現,記載在創世記12:7,「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,說: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。」神給亞伯蘭的應許一直都是地和後裔。有了神這樣的應許,亞伯蘭就在那裡築壇獻祭,並且支搭帳篷,從此以後,他就在美地開始了祭壇與帳篷的生活。

我們看到,神給亞伯蘭的應許一直是後裔和地,在因信稱義的論述中,著重在後裔。並且神給亞伯蘭後裔的應許會成就在亞伯蘭身上,而地的應許要到400年後,到了摩西的時代才會應驗;所以我們就聚焦在後裔的應許上。對於地,有興趣的聖徒們,請參考創世記的每日讀經。地也非常重要,地是預表今天的教會生活。不過我們現在的重點是在因信稱義,因此我們就單單聚焦在後裔這件事情上。

神第三次向亞伯蘭顯現之後,亞伯蘭經歷了許多事,又搬了好幾次家。有一次碰到了饑荒,他們就搬到埃及去了。因為妻子撒萊長得很漂亮,亞伯蘭怕人奪取他的妻子而殺了他,就稱撒萊為妹子,果然埃及的法老看上了撒萊,把她帶到了後宮,又給了亞伯蘭許多的財物。結果是神出來保護撒萊,降災給埃及法老和他的全家,亞伯蘭才能夠帶著妻子,羅得和許多財物回到了美的。在這個過程中,神出手保護亞伯蘭和他的妻子,卻沒有向亞伯蘭顯現。

現在他們帶著從埃及得到的賞賜回到了美地,他們有了許多的牛群和羊群,結果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,就為了水和草場開始紛爭;他們因為太富有了,而不能夠和平共存。亞伯蘭就只得與羅得分開,並且由羅得先挑選地方。羅得就選了肥沃的約旦河平原,後來他就逐漸南移,住到所多瑪城去了,亞伯蘭仍然留在迦南地。

就在與羅得分手之後,神第四次向亞伯蘭顯現,並且對他說話,這記載在創世記13:14-17,「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,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從你所在的地方,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;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,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,直到永遠。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,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。你起來,縱橫走遍這地,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。」神特別應許亞伯蘭的後裔要向地上的沙那麼多。神並沒有呼召羅得,亞伯蘭要帶著羅得,是因為他自己沒有兒子,覺得不放心,因此神就特別應許他肉身的後裔要像地上的沙那麼多。

亞伯蘭雖然有神的應許,但仍然沒有兒子。他的僕人中有一個大馬色人,以利以謝,非常能幹,亞伯蘭就看他如同兒子一般。亞伯蘭雖然得到神的應許要有後裔,但是他實在信不來。亞伯蘭住在希伯崙的時候,發生了四王與五王的戰爭,羅得因為住在所多瑪,就被捲入了這一場國際戰爭,並且被四王擄走了。亞伯蘭知道之後,就帶著自己家中精壯的家丁去拯救羅得,並且奪回了被擄的財物。神就差派撒冷王,麥基洗德,以祭司的身份來給亞伯蘭祝福,並且帶領亞伯蘭認識神是天地的主,至高的神。

神第五次向亞伯蘭顯現,記載在創世記15章,這一次的顯現是關鍵性的顯現,並且神對亞伯蘭說了許多話,都記載在創世記15章(我們只能夠簡短地交通與後裔有關的事,願意繼續追求的聖徒請參考創世記15章的每日讀經)。在亞伯蘭與神的對話中,亞伯蘭向神抱怨他沒有兒子,只好讓僕人以利以謝承受家業。這時候神就很清楚地告訴亞伯蘭,要從他生的才能夠成為他的後嗣,來承受他的家業。

就在這時候,神帶亞伯蘭出去數算天上的星星,並且應許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,這是亞伯蘭第一次真正地信神,神就以此為他的義。從神第一次向亞伯蘭顯現,呼召他要離開本地本族,我們看到亞伯蘭一再地失敗,跟不上神的呼召,而是神一再地向亞伯蘭顯現,一再地對亞伯蘭說話,亞伯蘭才能夠在神的加力上,一步一步地跟隨。

我們要感謝聖經這麼誠實地記載亞伯蘭的失敗和軟弱,只有藉著神一再的顯現和說話,亞伯蘭才能夠跟得上。我們的信心之父既然如此,我們也是一樣,尤其在後裔的事情上,亞伯蘭是根本信不來,他一再地自己找其他的代替,先是羅得,後是以利以謝,直到神指著天上的星星應許亞伯蘭,亞伯蘭才真正相信,神就以此為他的義,這就是因信稱義的起源。

在因信稱義之後,亞伯蘭就馬上生出後裔嗎?沒有。這細節我們等到講割禮的時候再展開來看。神對亞伯蘭第五次的顯現就帶來了因信稱義,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。

在因信稱義之後,神就特別地與亞伯蘭立約。在創世記15:9-10,「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,一隻三年的母山羊,一隻三年的公綿羊,一隻斑鳩,一隻雛鴿。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,每樣劈開,分成兩半,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,只有鳥沒有劈開。」這是神因信稱義亞伯蘭之後,與亞伯蘭所立的約。共有五種祭物,三年的母牛是平安祭,三年的母山羊是贖罪祭,三年的公綿羊是燔祭。這三隻祭牲都要劈開成為兩半,並且對著排列,這三種祭牲都預表釘死的基督。三年,三這個數字是死而復活的數字,另外還有一隻斑鳩,斑鳩是愛之鳥,還有一隻雛鴿,雛鴿是信的預表,這兩隻鳥不被劈開,預表復活的基督。

贖罪祭預表基督為我們付上救贖的代價;平安祭是人與神得到了平安;燔祭是耶穌基督自願將自己獻上,得著父神的滿足。斑鳩和雛鴿則預表復活的基督,把愛和信供應給聖徒。我們看到因信稱義之後,馬上記載的是立約的祭物,這些祭物正好預表基督的死與復活。這說出因信稱義對我們來說是白白的恩典,但是對於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說,卻是要付出極大的代價,經過死而復活,才能產生出施恩座,就是一個恩典的範疇。聖徒可以藉著信,來到神面前,被神稱義,與神和好。

4節:「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」

做工的得工價,意思就是人憑著自己的努力,遵守了律法,有了好行為,就能夠得著神的稱義。這是人自己賺來的工價,這不是恩典,這是人該得的。因此,保羅就用猶太人和外邦人共同的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為例子。在亞伯拉罕蒙神稱義的時候,不是靠他的行為;他得著神的稱義,因為他一再地失敗,反而是神一再地向他顯現,一再地用神的話語來托住他。亞伯蘭沒有用好的行為來賺得神的稱義,而是他經歷過許多失敗之後,他才相信,神要應許他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麼多,這時候神就稱他為義。

我們的信心之父尚且如此,我們就更不用說了。因此,我們能夠蒙神稱義,完完全全是因為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,與我們的行為無關;我們只能藉著相信,就是相信的源頭也是來自神的福音,因此一切都是出於神。我們相信之後,能夠在教會中服事,也是藉著基督的恩典,成為我們服事的動力和能力,我們自己沒有任何功勞。

5節:「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」

不做工,就是不憑著行為,不依靠積功德,而是相信那稱罪人為義的神,這樣的信就要算為他的義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每個主日我們來到教會中敬拜,都要認識我們不過是個罪人蒙主恩,才能夠向神獻上感謝和讚美。我們從來都只是不堪的罪人,沒有任何出於自己的,能夠在公義、聖潔、榮耀的神面前站立得住。我們都是罪人,卻能夠披上基督成為我們的義袍;神看見基督所付出救贖的代價,就稱我們為義。這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故事,我們都是一個罪人蒙主恩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親愛的主耶穌,謝謝你救贖的恩典,我們才能夠坦然無懼地站在父神面前。我們都是罪人蒙主恩,因此每個主日我們能夠前來敬拜,根本不是憑著我們能夠做什麼,而是完完全全依靠耶穌基督的恩典,並且站在恩典的地位上,父神就稱我們為義,這是何等的稱許。因此我們沒有任何可以誇口的,我們所得著的一切不過是接受。幫助我們每天都站在恩典的領域中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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