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5:20-21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5章,今天我們讀20和21節。

在生機救恩的論述中,保羅把我們在亞當裡的承受和在基督裡的恩賜做一個對比,結論是在基督裡的恩賜遠大於亞當的承受。在這一段經文中,保羅特別用了三個 much more:15節,基督的恩典和恩賜更加倍地臨到眾人;17節,更要在生命中作王;20節,恩典就更顯多。

在生機的救恩中,保羅強調基督的恩典和恩賜。基督的恩賜遠大於亞當的承受,這是十分顯而易見的。然而比較隱藏卻同樣重要的是,保羅啟示了生命成長的道路。我們要感謝保羅是用希臘文寫作,希臘文非常精準,對於同一個意思的字,描述過程和描述結果,會有不同字形的變化;在中文和英文中都沒有這樣的區別。

從這個角度來看,保羅講到在亞當裡的承受,他描述了人墮落的過程,從14節的罪過,那是強調一次越界的行動,到15節的過犯,就強調越界產生的結果,到16節的審判和定罪,最後到19節的悖逆。最後的結果就是把人構成了罪人。也就是在這個人身上,罪作主掌權,這個人顯出來的性情就是罪性。這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得救之前的光景。

接著保羅就描述在基督裡的恩賜。我們一般都非常籠統地說在恩典中得救。但是在《羅馬書》中,保羅很細緻地把每一個步驟啟示出來。首先,基督一次的義行,我們前面說過,「義行」不是準確的翻譯,這個字的希臘文就是稱義的結果。也就是耶穌基督地上職事最後產生的結果,就是被神稱義。因為耶穌基督完全照著父神的安排完成了救贖,並且打通了通往至聖所的路,也成就了施恩座;那是一個恩典的範疇。這就成為人能夠得救的根源。

當罪人藉著相信進入這恩典的範疇,就先得到一個稱義的地位,這也就是羅馬書3:26節保羅所說的,「神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」,也是在羅馬書4:3節保羅所說的,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。神給人一個稱義的地位是第一步,在這之後,神要人駐留在恩典的範疇中,能夠從地位的稱義成長到羅馬書5:18節所說的,生命的稱義。這生命的稱義就是我們經歷了生機的救恩,帶出屬靈生命的成長,最後在我們身上顯出義的性情。

而這一個生命成長的過程,保羅就用恩賜的成全來描述。在這一段經文中,保羅很巧妙地用了三個不同的希臘字來描述恩賜,這正好也是聖徒們生命成長的步驟。

首先,我們要認識生命的源頭是恩典,我們經歷了基督豐富的恩典,我們就能夠得到生命的恩賜 dorea。生命的恩賜能夠帶來生命的供應,這能夠幫助人在生命上成長,而生命的成長是有確定的方向和目的,就是要能勝過從亞當承受的某一方面的罪性,一直到我們有了長成的恩賜 dōrēma。因為我們有各方面的軟弱,因此這一個步驟是反覆的,其實這就對應了我們上半年所讀的雅歌2:8~3:5節的經歷,一直到我們在神所量的環境中能夠勝過自己的限制,這時候我們才有能力來完成神給我們的託付。

當我們越過與生俱來的罪性,我們的天分和才幹被釋放了,我們有了運行的恩賜 charisma。我們能夠來服事教會,來事奉神,並且完成神給我們的託付。一般來說,在教會中事奉的恩賜都是用 charisma,不過我們的事奉經常夠不上保羅的標準。一個合格的事奉就是耶穌在馬太福音25:14-29節所說的,有2千兩的另外賺了2千兩,有5千兩的,也另外賺了5千兩;也就是我們能夠完全贖回神賜給我們的天分和才幹,並且使用在我們的事奉中。

耶穌基督一人的順從,就得著父神的稱義;照樣的,我們一樣要順服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帶領,我們也就能得著生命的稱義。最終稱義的結果,就是把我們構成義人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盼望我們對保羅所啟示的生命成長的道路,都能夠牢記在心,才能夠成為我們生活中的指引。

20節:「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」

在最後兩節,保羅帶出恩典與律法的比較。律法是外添的,和合版這樣的翻譯有點太強了,好像這本不是神的意思,而是之後外面加上的。在原文是比較中性的描述,律法加進來了,或者律法出現了,是叫過犯顯多。

神頒賜律法是在呼召亞伯拉罕之後約500年,而律法的目的在羅馬書3:20節告訴我們,就是要叫人知罪。因為人已經被構成了罪人,罪性麻痹了人的良心,並且驅使人任意妄為。因為沒有律法,行為的界限沒有被定出來,人雖然犯罪,卻無法記在帳上。

現在律法來了,就把人越界的行為標明出來,因此過犯就顯多了。只是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請注意,這裡的「罪」是單數的,指的是罪性,不是罪行。罪行需要藉著耶穌的寶血才能夠得到赦免,但是罪性需要基督的恩典。

當我們藉著律法的顯明,檢視自己各樣的過犯,我們才會認識自己的性情是多麼敗壞不堪,並且居然隱藏得這麼深,又是這麼地全面。一旦我們認識自己的敗壞,我們只能照著自己的本相,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也就是基督為我們開啟的恩典的範疇。

「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」,這一個敘述是有條件的。第一,我們必須知罪和認罪。第二,我們要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尋求恩典。也就是說,人的罪被顯明之後,人要採取主動來尋求恩典,這樣恩典就更顯多了。

在地位上的稱義,一切都是基督完成的,人只需要被動地相信和接受,就能夠得救。但是在生機的救恩,就需要人主動地參與,才能夠經歷「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」。到了羅馬書6:1節,就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不能夠被動地留在罪中,叫恩典顯多。

21節:「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」

這一節就告訴我們恩典是如何的更顯多。罪作王叫人死,罪在人的身上作主掌權,罪性驅使人做各樣違犯律法之事,這就把人帶向死亡,這是每一個人得救之前的光景。

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。恩典如何藉著義作王呢?我們知道,罪作王掌權是在我們的魂中,使我們的魂彰顯出罪性。照樣地,恩典藉著義作王,也是在我們的魂中。恩典藉著義作王有兩個步驟,先是地位上的,我們能夠藉著相信,就被神稱義,因為基督已經替我們付出了贖價,基督就要成為我們的義。我們的身上披著基督,神看見基督,就稱我們為義了。這是恩典藉著義作王的第一步。

接下來我們就要留在恩典的範疇中,享受恩典的供應。在我們的身上,就能夠得著生命的恩賜,再長出長成的恩賜,最後得著運行的恩賜。我們就能夠順服聖靈的帶領,在教會中服事。藉著我們的事奉,我們能夠彰顯出義的性情。最後,我們能夠披上細麻布的義袍。像啟示錄19:8節所說的,「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,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」 我們不僅有了被稱義的地位,我們還彰顯了義的性情,在事奉中活出各樣義的生活,這樣我們就被構成義人。恩典果真就藉著義作王了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

和合版翻譯成「得永生」,不是準確的翻譯,因為我們在相信的時候,就已經得著了永生。或照著原文 unto eternal life,它的意思是要達到永遠的生命。這裡講的不是我們裡面得著永遠的生命,因為這個,在我們一相信的時候就已經得著了,並且是在這一個永遠生命的運作下,我們才能夠活出義的生活,也才能夠讓恩典藉著義作王。

這裡所說的是我們最後要達到永遠生命的範疇,也就是說,有一天我們都要長成新耶路撒冷,那是一個永遠生命的範疇,在新天新地裡永遠與神同住。這裡所說的,指的是啟示錄21:1-4節的光景,「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;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,海也不再有了。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,預備好了,就如新婦裝飾整齊,等候丈夫。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:看哪,神的帳幕在人間。祂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祂的子民,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神。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;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。」這是聖徒們最終能夠達到的榮耀光景。

在生機救恩的論述中,保羅藉著把基督的恩賜與亞當的承受作一個強烈的對比,讓我們蠻有把握走上這條成聖的道路,最終能夠在新耶路撒冷裡與神同住,這是何等榮耀的景象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藉著保羅的論述,讓我們看見救恩的偉大。我們本來都是無可救藥的罪人,因著相信蒙了極大的恩典,不只是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,更進一步地,神要帶領我們走一條成聖的道路,藉著我們的恩賜被成全,聖靈要帶領我們最終過一個義的生活。讓恩典能夠藉著義作王,叫我們眾人都能夠藉著主耶穌基督,而在新耶路撒冷裡與神同住。

感謝主,一方面把這麼偉大的救恩擺在我們面前,另一方面又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,給我們足夠的恩典,幫助我們勝過每一個難處,讓我們能夠走在成聖的道路上。紀念我每天的生活,能夠在恩典中越過自己的限制,勝過自己的軟弱,能夠釋放自己的才幹和天分,來服事我們身邊的聖徒,尤其是我們的配偶,我們的孩子。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中,都能見證你恩典的浩大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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