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6:14-16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6章,今天我們讀14到16節。
受洗,表明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,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,也在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。有了這個客觀的事實之後,我們還需要經過知道、計算和獻上自己,才能夠把客觀的事實轉變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。在獻上自己的事情上,保羅很仔細的告訴我們,要像從死人復活一樣,將復活的新我獻給神。老我是不能獻上的,老我只配釘在十字架上。把新我獻給神之後,還要將身上的每一個肢體也獻給神,作為義的兵器,為神效力。
獻,我們常以為要起來為神做事;但是神更看重的是我們能夠與神站在一起,先接受神的供應,讓我們明白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和託付,再接受神的差遣,去完成神要我們做的工。
今天教會中有太多的聖徒,假藉奉獻之名,卻做撒但的工作。把世界上的風俗潮流,政治文化帶到教會中,以至於使教會產生分裂,傷害了神的見證。因此,在奉獻的事上,我們一定要謹慎,確定老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新我向神活著,並且獻給神。
14節:「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;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」
當我們還在舊人裡的時候,罪在我們身上做主掌權。我們是罪的奴僕,被罪轄制。現在我們的舊人已死,我們從罪的權勢中得著釋放,罪不能再做我們的主,我們就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在律法之下,是人靠著自己的能力來守律法,一旦越了界,就犯罪了。我們知道人是根本沒有能力守全律法,因此人就落入罪的轄制中。
在恩典之下就完全不一樣,是神供應恩典,幫助我們生命成長,而活出一個合乎律法的生活。因此恩典是神來工作在我們身上,給我們充分的恩典,使我們有能力不越過律法的界限。就是偶爾失敗了,我們只要認罪,取用基督的寶血,神還是會赦免我們的罪。因此在恩典之下的人真是有福,罪不能夠再做主掌權了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若在律法之下,想要靠自己的努力來成就神的義,最終結局就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。其實這就是我們得救之前的光景。因著神的恩典,賜下了祂的獨生愛子完成救贖,我們才能夠蒙恩得救,成為神的兒女。我們既然從恩典入了門,就不需要再回到律法的原則了。這件事我們都知道,卻又經常不知不覺回到律法的老路上。尤其是用律法來定罪別人,包括我們的配偶和孩子,求主幫助我們,既從恩典入門,就靠恩典成全。
15節:「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」
這卻怎麼樣呢?意思是緊接著上一節的思路。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和合版這樣的翻譯,讓人以為保羅是在重複6:1-2的話,「這樣,怎麼說呢?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斷乎不可!」但是如果我們參照原文,其實保羅不是這個意思,而是說我們既然已經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沒有律法,那我們會犯罪嗎?絕對不會。
保羅在這裡不是擔心人濫用恩典,把恩典當作犯罪的門票。保羅在這裡是說人一旦有了與基督聯合的事實,又經過知道、計算和獻的經歷,讓與基督聯合的事實,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,而這些經歷都是恩典。我們在恩典中有生命的成長,尤其長到一個地步,能夠把自己獻給神,又把自己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,在這樣的情況下,我們就不會犯罪了。
保羅在這裡不是告誡我們不可以犯罪,而是很正面地,肯定地告訴我們,如果照著保羅所講的經歷,我們一步一步地實行,我們就真的不會犯罪了,因為我們這個人是已經獻給神了。按照這個思路,就帶出16節。
16節:「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,就作誰的奴僕嗎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至成義。」
這裡我們看到,在蒙恩得救之前,我們根本別無選擇,我們只能夠做罪的奴僕。而現在我們蒙恩得救了,我們自由了。雖然是耶穌基督出了重價把我們買贖回來,我們本來就應該是屬於神的,但是神不勉強我們,反而給了我們自由意志,讓我們自己選擇。我們把自己獻給誰做奴僕,就要順從誰。做奴僕的,就等於是要順從奴僕的主人,順從罪的,就做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,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。若是順從神,就做神的奴僕,以至於成義。
義是神的屬性,是神行事的法則。我們如果做神的奴僕,在凡事上順從神,結果在我們所行的事上就和神一樣,能夠彰顯神義的屬性。這一節強調奉獻是我們每一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,並且只有兩種選擇,選擇順從罪,就達到死,選擇順從神,就達到神的義,沒有中間的選擇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在你基督徒的生活中,你曾經把自己奉獻給神嗎?這是我們必須做的一個選擇。雖然在地位上我們被買贖就應該是屬於神,但是在經歷上,神還是要帶領我們每一個人,會有一次在神的呼召上,願意把自己完全奉獻給神。並且我們一旦選擇做神的奴僕,順服神,我們就不再有自主的身份和地位,必須完全聽命於主人。所以我們要認識,奉獻是一種主權的轉移。沒有奉獻之前,我們去哪裡,吃什麼,穿什麼,做什麼決定,好像都很自由。一旦奉獻給神了,就在每一件事情上,都要聽從神的,不能夠再自由做主了。
或許有些聖徒會覺得有點捨不得,一旦奉獻了,會不會損失很大呢?我們還要認識,權柄就決定了實際。你奉獻給神,神在你身上有權柄,就帶出神的實際,就是公義、生命、平安、聖潔。如果你遲遲不肯奉獻,就說出老我還是在你自己身上做主掌權,最終的結局就是罪在你身上仍然有權勢,而結果就是死亡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奉獻是每一個聖徒跟隨主必須經過的一個關口。我們必須有一次認真深刻地把自己奉獻給神,在那之後,還必須在每一次被神感動的時候,再一次把自己奉獻給神。因為我們必須不斷地提醒自己,我們是屬神的人。在日常生活中也必須有奉獻的實際,活出一個合乎神公義的生活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在十字架上,你把你自己捨了,為我們付出生命的代價,把我們買贖回來,我們本來就是屬於你的人。感謝你給了我們自由的意志,你歡喜我們樂意自動地把自己奉獻給你。帶領我們在奉獻的事情上,真能夠對你認真,經過慎重的考慮,願意選擇與你站在一起,並且知道你為我們預備的都是上好的。當我們把主權交給你,我們不需要再為自己憂慮,也不需要再為自己打算,因為主權是你的。你要帶領我們經歷一個更豐盛的生命,過一個更榮耀的生活,不僅今世得百倍,來世還得永生。保守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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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啊,謝謝你。在十字架上,你把你自己捨了,為我們付出生命的代價,把我們買贖回來,我們本來就是屬於你的人。感謝你給了我們自由的意志,你歡喜我們樂意自動地把自己奉獻給你。帶領我們在奉獻的事情上,真能夠對你認真,經過慎重的考慮,願意選擇與你站在一起,並且知道你為我們預備的都是上好的。當我們把主權交給你,我們不需要再為自己憂慮,也不需要再為自己打算,因為主權是你的。你要帶領我們經歷一個更豐盛的生命,過一個更榮耀的生活,不僅今世得百倍,來世還得永生。保守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