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7:1-3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這週我們要讀羅馬書第七章1-13節,今天我們就讀1-3節。

羅馬書第6章是講到與基督聯合。不僅在受洗的時候,已經宣告了與基督聯合的事實,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還要藉著知道、計算和獻,把這一個與基督聯合的客觀事實,轉變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。當我們把自己獻給神,又把我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為義的器具,我們就能夠逐日成聖。

講完了這麼實際的真理之後,保羅在第7章,接著就描述一個人在罪中的掙扎。許多時候,保羅用的是第一人稱,說出是他自己掙扎的經歷。既然在第6章已經說明了,如何從罪性中得著釋放,那為什麼第7章還會掙扎呢?因此這一章不好讀,解經家也有許多不同的解釋。

聖徒們如果還沒有建立自己的解經架構,又隨機的閱讀不同的解經書,會讓你覺得混淆,又無所適從。聖徒們如果願意跟著我的解經架構,就要先放下你以前的認知,順著我的解經邏輯和引用的經文,看完全貌後,才去與其他的解經書比較;這樣比較容易幫助你,判斷哪一種解經架構比較適合你。

因為保羅已經在第6章告訴我們,如何勝過罪性。有一些解經家認為,第7章是保羅在回顧得救之前的經歷。如果真是如此,這一章應該擺在第5章和第6章之間,也就是在認識基督裡的恩賜遠大於亞當裡的承受之後,又在第6章的受洗之前,這才合乎保羅的邏輯。保羅既然把掙扎放在第7章,就說明了,有了與基督聯合的經歷之後,保羅發現要完全從罪性得著釋放,光是第6章還不夠,還要加上第7章,從律法得著釋放。原來第7章就是描述如何從律法中得著釋放。

我年輕的時候不太理解,像保羅這麼偉大的使徒,怎麼還會在罪中掙扎。一直到自己蒙恩超過了40年,也放下了工作全時間服事主,才發現自己也經常在罪中掙扎,其中很多就像保羅在第7章所描寫的經歷。我就更確定第7章的主題,就是更進一步的告訴我們,如何從律法中得著釋放。要明白這一點,就需要知道律法與罪的關係。當然根據羅馬書3:20節,「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但是在這一章,保羅進一步告訴我們,在羅馬書7:8-9節,罪能夠藉著律法在我們裡面發動,挑動我們犯罪。也就是說,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,律法一來,罪就活了。

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:56節告訴我們,「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」如果我們還在律法之下,我們就還在罪的權勢之下。因此,要完全脫離罪的權勢,就必須脫離律法。這一點和我們傳統的觀念十分不同。盼望聖徒們能夠在聖靈中反覆思想,才能看到保羅的亮光。羅馬書6:14節說,「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;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」也就是說,當我們還在律法之下,罪就要做我們的主;唯有在恩典之下,罪才不能在我們身上做主掌權。

所以第7章的經歷,也可以看成是保羅對第6:14節進一步的解說,就是如何不讓罪在你身上做主掌權,也就是我們必須要脫離律法。我們這個人得救之後變得很複雜,可以在舊人裡,也可以在新人裡;可以讓老我出現,也可以讓新我掌權。這就帶出到底是誰在做主的問題。因此,保羅就用丈夫與妻子的預表,來說明該如何脫離律法。

1節:「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?」

律法是用來規範人的行為,不論是叫人知罪,還是用來審判犯罪的人,都是針對人還活著的時候。死人不再有行為能力,自然就脫離了律法。假設說一個人犯了多重的殺人罪,也被判了好幾個死刑,一旦執行了其中一個,犯人死了,其他的死刑也就一筆勾銷了。今天的死刑犯身上經常背著許多罪名,是因為不執行死刑;一旦執行了,其他的案件也就都一筆勾銷了。律法只管活著的人,對於已死的人沒有任何功用。

2節:「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」

保羅提出女人與丈夫的例子來說明律法的功用。一個女人有了丈夫,如果丈夫還活著,她就要受律法的約束;也就是說,她要照著律法的要求,行使她對丈夫的權利與義務。律法規定不可姦淫,她就不能再找其他男人,必須維持對丈夫的貞潔。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她就可以改嫁,找另外一個丈夫。到目前,保羅所說的都是一般的常識,十分合理。當然,保羅說的不只是女人和丈夫,而是預表。

那誰是女人,誰又是丈夫呢?我們先把女人與丈夫做一個屬靈的定義。我們先從婚禮看起,中西方的婚禮其實都一樣,在結婚的時候,新娘是要蒙著頭紗,這是西方的禮俗,或者套上紅布,這是中國的禮儀。意思就是說做女人的不能夠出頭,在她的家中,丈夫是頭,妻子是要站在順服的地位。

保羅在以弗所書5:22-33節,也很詳細地講到丈夫與妻子之間的關係。保羅是用基督與教會,作為丈夫與妻子的對比。妻子要順服丈夫,好像教會順服基督;而丈夫要愛妻子,就像基督愛教會,並且為教會捨己。所以從屬靈的角度來看,丈夫是做頭的,妻子要順服丈夫;然而一個真正做頭的,要愛妻子,並且為妻子捨己。

有了這樣的定義之後,我們再來看女人與丈夫的預表。女人比較容易解釋,就是指被造的人類。以賽亞書54:5節,「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;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。」當初神造人的時候,給了人一個妻子的地位,要以神做他的丈夫。當然,這裡講的人是一個團體的人,也就是受造的亞當族類。本來是要作為神的妻子,這是神原初的心意。到了時間結束之後,開始了永遠的新天新地,神就要完成祂原來的心意。

在啟示錄21:2節,「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,預備好了,就如新婦妝飾整齊,等候丈夫。」這裡我們看到,到了新天新地,有一個團體的新人已經預備整齊,要成為基督的新婦,完成神原初的心意。如果當初亞當不犯罪,罪也沒有進入世界,這預表的答案就很簡單:基督是丈夫,團體的人是妻子,這是神本來的心意,也是最後一定會成就的。

可惜的是,在創世記第3章,人墮落了,罪進入了世界,撒但成了這個世界的王,整個受造的族類,就是那出於亞當的,就變成了舊人。舊人是一個集合名詞,而老我就是舊人中的一員。撒但是上一個時代的天使長;撒但的墮落記載在以賽亞書14:12-15節,原因就是撒但要與神同等,他不以自己的地位為滿足,他不順服神,要向神獨立,撒但想要出頭,就墮落了。

結果撒但來誘惑人的方式也是一樣,他從夏娃下手。夏娃本是亞當的妻子,要順服亞當,但是夏娃出頭了,獨立於亞當之外;接著亞當也跟著出頭了,獨立於神之外。本來神命定的次序,是夏娃順服亞當,亞當順服神。在人墮落的時候,整個次序完全錯亂了。這個錯亂就把整個亞當的族類,不管是男還是女,就構成了一個舊人。也就是說,當人不再順服於女人的角色,要向神獨立,就造成了舊人。也就是說人不滿意於作為妻子的角色,要出頭、要獨立、要變成丈夫,結果就變成了舊人。

問題是舊人以為他獨立了,事實上根本沒有,他成為罪的奴隸,而罪的源頭就是撒但。人不知不覺地從本來應該順服神,變成了順服撒但,成為了撒但的妻子。我們看到撒但實在狡猾,他知道神的計劃,是要娶一個團體的人,作為基督的新婦。撒但是最大的仿冒者,他敗壞了神所造的人類,篡奪了神的位置,使人不知不覺地成為了他的妻子,還自以為獨立了。

列王紀上16:31節,那裡講到,北國以色列的王,娶了耶洗別為妻,又跟著她去敬拜巴力。巴力的意思就是我的丈夫。當人拜偶像,就是以偶像為他的丈夫;當然這是明目張膽的去敬拜偶像。就是那些不敬拜偶像,也不知不覺地就成為撒但的跟隨者,因為撒但是這個世界的王。並且撒但用罪和死來挾制人,整個舊人就落入絕望的光景,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。

就在老我絕望的光景中,神執行了救贖計劃;耶穌基督照著神的計劃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我們當然知道,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,是擔當我們罪的刑罰,為我們完成救贖。但是除此之外,還有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目的。在希伯來書2:14節,「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。」原來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時候,不僅眾人的罪歸在祂身上,就連撒但也在那個時候被神審判,並且就被敗壞了。

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,一開始撒但還很高興,以為他的狡計得逞。他一定沒想到,神竟然把眾人的罪都歸在耶穌身上,所有的罪,包括罪的源頭,同在耶穌身上,受了審判。撒但以為自己設了一個陷阱,結果自己就掉進陷阱裡。認識這一點很重要,因為老我是舊人中的一員。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而撒但也在那時受了審判。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老我死了,撒但也被敗壞了,律法管人是在人活著的時候,人一旦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。丈夫死了,人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

3節:「所以丈夫活著,她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」

整個亞當的族類在受造的時候,神是她們的丈夫。然而,神還活著,人就不順服神,而歸於撒但,落入了罪和死的權勢中;人變成了舊人,而這個舊人就是淫婦。難怪在何西阿書,神藉著先知的口,把以色列人比作大淫婦。「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」耶穌在十字架上,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撒但,舊人也一同釘在十字架上。一次同時解決了奸夫、淫婦。

耶穌不僅在十字架上死了,第三天,基督從死裡復活。復活之後就產生了新造;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,就被構成了新人。這個新人就完全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能夠自由、純潔的歸給基督;新我就是這新人中的一員。加拉太書2:20節,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。」這一節中就有四個我,前面兩個我是老我,後面兩個我是新我。老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老我,乃是基督在新我裡面活著,並且新我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。

就像在第6章講的,客觀地知道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是2000年前發生的事實。然而我們還要把那一個客觀的事實,轉變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。而今天的我,在經歷的層面上可以是老我,也可以是新我。因為今天我們是那麼複雜,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1:2-3節,就勸我們,「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,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,獻給基督。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,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,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。」

對於基督而言,我們應該是一個貞潔的童女,只能歸給基督。撒但雖然在2000年前已經受了審判,並且已經被敗壞了,那一個審判和敗壞,只有在基督的範疇裡成為實際。在歷史的進程中,撒但要在千年國之後,才會被丟進火湖。因此,今天在我們生活上的應用,就必須是在基督裡,看見撒但已經被敗壞了。老我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了,新我就能夠自由地歸於基督,也就不再受律法的轄制了。保羅用女人與丈夫的比喻,就是要我們認清,我們的地位:如果我們是在基督裡,我們就可以脫離律法的轄制,我們就可以從律法中得著釋放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極大的恩典。你在十字架上不僅為我們完成了救贖,你還敗壞了罪的源頭,就是撒但。讓每一個在耶穌基督裡的人,都能夠脫離丈夫的律法,不再受律法的轄制,而是從律法中得著釋放了。幫助我們看清楚這樣的事實,也在我們的生活中,學習在每一件事情上,以恩典代替律法。我們的勞苦和事奉,都是因為經歷了豐富的恩典,在感恩中願意把自己擺上,而不是律法上的要求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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