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7:24-25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7章,今天我們讀24和25節。
我們要感謝保羅,願意這麼真實地記載他在罪中的掙扎,並且仔細地分析,讓我們看到掙扎的原因。保羅的經歷是普遍性的,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在成聖的道路上都會有一樣的掙扎。
保羅不僅描述了掙扎的過程,也描述了在這個過程中有三個律交互作用。在我們的外面有神的律,就是神行事的法則;對我們而言就是神的誡命、律例和典章。當我們看見了神的律,在我們魂中有心思為善的律來回應神的律,並且催促我們要遵守神的律。就在這同時,在我們的肉體中,有肢體犯罪的律,而這個律一發動,遠比心思為善的律強大,結果就把我們擄走了,使我們魂中的意志順服了肢體犯罪的律,我們就犯罪了。保羅經過了一樣的掙扎,也得到一樣的結果,就帶出24節。
24節:「我真是苦啊!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
這是保羅在情感中的呼求 -「我真是苦啊!」這個「苦」是因為裡面擺不平,而像被刀刺透一樣。蒙恩得救之後,在人的魂中是想要順服神,並且遵守神的律,可是肉體中犯罪的律實在太強大了,以至於意志不得不順服犯罪的律,心思與意志擺不平,情感就像被刺透了一樣,十分痛苦。於是保羅發出了呼求:「我真是苦啊!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
「取死的身體」KJV 翻譯成 the body of this death,或者直接翻「這一個屬於死的身體。」原來問題的根源就是這個身體,這個身體因著亞當的墮落已經被敗壞了,成為一個屬於死的身體。這個身體無法抵抗罪惡,而罪的結局就是死,這個身體就成為屬死的身體了,並且為罪效力,成為人犯罪的工具,當然最終的結果就是死亡。因此保羅才會呼求:「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於死的身體呢?」
到目前為止,保羅只描述了三個律的交互作用。外面有神的律,是神在宇宙間的行事法則;在我們的魂裡面,有心思為善的律,是想要遵守神的律;但是在我們的體裡面,有肢體犯罪的律,這個犯罪的律遠比心思為善的律強大,以至於魂中的意志,無法按照心思所想的去遵守神的律,而被肢體犯罪的律俘虜了,並且犯了各式各樣的罪行。這讓我們覺得真是苦啊!立志行善由得我,行出來卻由不得我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豈不是我們蒙恩得救之後的光景?我們想要的善行做不出來,我們不想要的惡,卻行出來了。神讓蒙恩得救的人經過這樣痛苦的經歷,背後是有神的美意。神要我們用盡自己的力量,還是不能脫離與生俱來的罪性。神要我們真正的認識,是一個主觀的認識,不是客觀的知道:我們不能靠著自己勝過罪性,因為肢體犯罪的律遠比心思為善的律強大。
人的盡頭才是神的起頭。當人對自己還有盼望,就不能真正的依靠神,總是想要在神的恩典中加上一點點自己的努力,來體現自己的價值。然而就是這麼一點點的努力,就使神的救恩不能夠成全在我們身上。神要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,能夠認識並且珍賞加拉太書2:20節,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」同時也能夠宣告加拉太書5:24節,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
加拉太書是保羅寫的第一本書信,也是他在第二次宣教之旅,待在哥林多那18個月期間,他知道了加拉太的眾教會都受了從耶路撒冷來的弟兄所影響,而離棄了恩典的福音,轉向禮儀的律法。保羅就寫了一封措辭嚴厲的書信,並且稱加拉太人是「無知的加拉太人」。在那個時候的保羅,已經看到因信稱義的真理,並且鼓勵他們要把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都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。
許多年之後,保羅在結束第三次宣教之旅之前,又來到了哥林多,在那裡他寫了羅馬書。其實就是照著加拉太書已經有的大綱,加上了許多的細節。這時候的保羅對人的認識更透徹,對神恩典的福音也有更豐富的經歷,尤其對聖徒成聖的歷程,有了深刻的體驗。於是保羅照著自己所走過的道路,詳細地描述這一段成聖的歷程。
我們一定要寶貝羅馬書。這是保羅留給我們的屬靈遺產。我們要和保羅一同經歷他所描述的過程,並且和保羅有一樣的嘆息:「我真是苦啊,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
25節:「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」
到了這一節,保羅開始告訴我們答案: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就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,也就能脫離這肢體犯罪的律。
乍看之下,保羅的答案似乎是我們都已經知道的 ── 要依靠主。正是因為我們知道卻做不到,保羅才告訴我們,必須走過第七章這些痛苦的過程,我們才能夠真正認識肉體的敗壞,認識魂的無能為力。這樣,我們才能夠學會不依靠自己,而完全依靠主耶穌基督。當我們能夠完全依靠主耶穌基督,第四個律 ── 就是賜生命聖靈的律,才能夠開始運作。這個律就要勝過肢體犯罪的律,這是第八章的主題,我們下禮拜才會詳細進入。
保羅花了這麼多的篇幅,這麼長的時間鋪墊,就是要告訴我們,第七章的經歷是不能少的。如果沒有走過第七章,沒有這些無助的光景和痛苦的歎息,我們就不會珍賞主所完成的,也不會完全地依靠主。所以照著第七章和八章,支配我們每一個人的行為,是有四個律:在外面有神的律;在人的體裡面有肢體犯罪的律;在人的魂裡面有心思為善的律;而最重要的,就是在人的靈裡面有賜生命聖靈的律。
當賜生命聖靈的律開始運作,我們就能夠勝過肢體犯罪的律。但這個律運作的前提是 ── 心思為善的律不能夠出頭,我們這個人要完全依靠主耶穌基督。因為我們如果想要靠著自己,來遵守神的律,這賜生命聖靈的律就沒有辦法運作。其實這一個亮光,保羅在寫加拉太書的時候就已經看到了,所以在加拉太書5:16-17節,保羅這麼說:「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做的。」
生命聖靈的律和肢體犯罪的律,這兩個是要彼此相爭的,都要取得魂的主導權。這個描述在加拉太書和羅馬書是完全一致的。但是在加拉太書,保羅還沒有看到羅馬書第7章的經歷;也就是一個人立志行善由得他,可行出來卻由不得他。所以在羅馬書中,保羅又往前了,講到聖靈與肉體相爭,聖靈得勝還有一個先決條件,就是我們的魂不能夠出頭。如果我們想要靠著自己的能力來遵守神的律,結局就是我們會歎息:我真是苦啊!
所以接下來這一句就是第七章的總結:「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」內心順服神的律:內心,這個字,英文多翻譯成 mind,翻譯成心思比較準確。而「順服」這個字,希臘文本來的意思是 serve as a slave,所以 KJV 就翻成 serve。在這裡不僅僅是順服,還有服事的意思。我們的心思要服事神的律,但是我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了。
我們要知道,神的律一來,就把善惡分別出來了。合乎神的律就是善,違背神的律就是惡。我們的心思想要順服神的律,就是想要為善;而我們的肉體卻要違背神的律,就是犯罪作惡。而這兩個律抗爭的結果,結局就是犯罪的律佔了上風,我們就犯罪作惡了。神的律是好的,是良善的,卻帶出犯罪的結果和死亡的結果。所以我們不能用心思來服事神的律。
因為當我們活在善與惡的範疇中,當我們有選擇的機會時,心思雖然想要選擇善,但心思勝不過肉體,結局一定是作惡。也就是說,我們這個人根本不能夠承擔選擇的權利,我們必須完全把主權交出來,完全依靠主耶穌基督,我們才能夠脫離肉體犯罪的律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一定要認識,生命是超越善惡的。當初神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裡,並且告誡亞當不能吃知識善惡樹上的果子。神起初的心意是要亞當吃生命樹的果子,因為有了生命,自然就會行善。如果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,會知道善惡,卻沒有能力行善,結果就是讓痛苦把自己刺透。
現在,藉著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恩,我們可以重新回到伊甸園時的選擇:我們可以選擇依靠主,我們也可以選擇依靠自己的心思。當然,只有依靠主,我們才能夠脫離罪惡的轄制。如果我們依靠自己的心思,結果就是服事肢體犯罪的律。也就是在第七章一開頭,保羅囑咐我們的:要一直停留在一個女人的身份和地位,自己不出頭,能夠完完全全地依靠主耶穌基督。
羅馬書第6章講到我們與基督的聯合: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,新人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。接著第六章的,應該直接是第八章,與基督聯合之後就經歷在聖靈中的釋放。但是保羅照著自己的經歷,加進了第七章的描述,在律法之下,仍靠著自己立志行善,想要遵守律法,卻總是被肉體俘虜而犯罪作惡。
在這一章,保羅很生動地描述人失敗的原因:不是他的心思不想為善,不是他的情感不恨惡罪,不是他不立志行善,而是他的作惡完全身不由己。他裡面的人是喜愛神的律,他的心思是想要順服神的律。但是這些都沒有用,因為肢體犯罪的律太強大了。因此他唯一得勝的方法,就是自己不出頭,完全依靠主耶穌基督。
第六章告訴我們,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第七章告訴我們,要脫離律法,脫離善惡。因為人一旦想要為善,就會帶出作惡的結果。只有脫離律法,脫離善惡,完全依靠主耶穌基督,讓屬靈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掌權,我們才能夠活出一個超越善惡的生活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把羅馬書第七章擺在我們面前。保羅描述他自己在罪中掙扎的經歷,這幫助我們認識,我們的舊人要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我們還要脫離律法,因為知道善惡並不能幫助我們行善。唯有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,把自己擺在祭壇上,讓聖靈在我們身上做主掌權,我們才有可能脫離罪的轄制。 主啊,不僅幫助我們看見這樣的真理,也幫助我們能夠在生活中來應用。學習在我們面臨的每一件事上,先回到靈中禱告,讓聖靈在我們身上做主、掌權,這樣我們才能夠脫離肢體犯罪的律,才能夠真正享受生命中的喜樂與平安。祝福我的生活! 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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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啊,謝謝你把羅馬書第七章擺在我們面前。保羅描述他自己在罪中掙扎的經歷,這幫助我們認識,我們的舊人要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我們還要脫離律法,因為知道善惡並不能幫助我們行善。唯有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,把自己擺在祭壇上,讓聖靈在我們身上做主掌權,我們才有可能脫離罪的轄制。 主啊,不僅幫助我們看見這樣的真理,也幫助我們能夠在生活中來應用。學習在我們面臨的每一件事上,先回到靈中禱告,讓聖靈在我們身上做主、掌權,這樣我們才能夠脫離肢體犯罪的律,才能夠真正享受生命中的喜樂與平安。祝福我的生活! 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