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8:3-4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第8章,今天我們讀第3節和第4節。
羅馬書第七章,描述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在罪中掙扎的光景。保羅也走過這樣的經歷,並且見證說: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因此,保羅在第七章就歎息說,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保羅後來發現,問題原來出在立志行善。當人立志行善的時候,他是在心思為善的律裡,也就是他活在魂的生命中。當人的魂出頭了,就說出他是活在舊人裡;舊人的肉體也就會立刻運作,發動肢體犯罪的律,這個律遠比心思為善的律強大,以至於他就落入罪的轄制中。得勝的訣竅是要依靠主耶穌基督,當人立志要行善,就是依靠自己,不依靠基督了。
我們一定要認識,我們的舊人是不可能改好的,舊人只配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。只有當舊人死了,才能夠從律法中得著釋放,我們也才能夠真正地依靠基督,而活在新人的實際裡。新人永遠是以基督做頭。當我們說我們要依靠基督,然而我們卻又要立志行善,我們就沒有真正地依靠基督;我們所說的依靠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。只有當我們自己停下一切的努力,專心一意地跟隨主,我們才能夠來到羅馬書第八章得勝的光景中。
因為駐留在耶穌基督裡的,就不再被定罪了。不只是在客觀的地位上不被定罪,也是在主觀的經歷上不被定罪。因為我們是活在生命之靈的律裡,聖靈要把永遠的、神聖的、大能的、復活的生命,經由我們的靈,經過良心的通道,分賜到我們的魂裡。我們的心思就不再想要為善,而是在大能生命的供應下,看到自己的無能,而不敢獨立於神之外。完全聚焦在神永遠的旨意中:我們的情感享受了永遠的喜樂與平安,我們的意志就能夠降服於聖靈的帶領。這樣,我們就脫離了罪與死的律,就從肉體中得著了釋放。
3節:「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」
律法是神的律,是神運作的法則;是神所頒賜的,因此是良善的,是屬靈的。律法卻因肉體的軟弱而有所不能的;律法本身沒有問題,問題是來自肉體的軟弱,肉體完全沒有能力遵行律法。當律法被擺出來,就要顯明肉體的罪,律法因為沒有能力使人順服律法而不犯罪,這就是律法不能行的。律法只能叫人知罪,卻不能使人不犯罪。律法在拯救人的事上是無能的,是軟弱的,是不行的。正因為律法不能行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就是主耶穌基督成為罪身的形狀,做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。
和合版的翻譯很優美,卻喪失了原文有的強度和震撼。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,KJV 是比較照著原文翻的,照著罪身的形狀是 in the likeness of the flesh of sin,或者可以翻成罪之肉體的樣式。樣式是外面的樣貌,沒有裡面的本質。而保羅用的詞很直接,叫罪之肉體,不像和合版用罪身,比較含蓄。
在羅馬書7:18節,保羅說,肉體裡沒有良善。現在又說,耶穌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。耶穌在什麼時候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呢?又為什麼要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?要回答這兩個問題,我們就必須要來看三段,人的故事。
第一段,發生在伊甸園,創世記2:7節,「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,」和合版翻成,有靈的活人;KJV 是翻成 a living soul,或許可以翻成活的魂。當神向人吹氣,神的氣進到人的裡面,形成了人的靈,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。而代表人的就是人的魂,因此也可以稱為活的魂。我們要認識,真正代表人的不是人的長相,外貌,身高,體重等等,這些是外面的,並且會改變,不能構成一個人的特質;並且在創造中是來自地上的塵土,因此價值不高。
魂是一個人如何思想,如何喜愛,以及如何做決定;這才是人真正有價值的部分。人被造好之後,神把他安置在伊甸園中。在創世記2:17節,神告訴人「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!」必定死這一個詞,在希伯來的原文是兩個死字的疊加,或許翻譯成死、必定死,可以加強神的警告。結果亞當和夏娃受了蛇的引誘,不能守住神的誡命,吃了不該吃的果子,而在吃的當日,人的靈就死了,而被趕出了伊甸園。之後亞當又活了930歲,他的身體才死了。
因著亞當的犯罪,罪就從一人進入了世界,死又跟著罪進來。因此所有亞當的後代,都活在罪和死的轄制中。並且人的靈沒有功用,不能夠來主導人的魂,僅僅剩下良心的知覺,能夠分辨善惡。並且建立基本的社會習俗,來維持人的繁衍。但是這些社會的秩序和習俗遠遠夠不上神的律,按著神頒賜給摩西的律法,人人都犯了罪,以至於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
第二段人的故事,發生在摩西的時代。摩西帶著200萬以色列百姓,在曠野裡漂流。在民數記21:5-6節,「百姓就怨讟神和摩西說: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、使我們死在曠野呢?這裡沒有糧,沒有水,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。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,蛇就咬他們。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。」這時候,百姓知道犯了大錯,就來到摩西面前認罪,並且請求摩西替他們向神禱告,叫火蛇離開他們。摩西就為百姓禱告,在民數記21:8-9節,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製造一條火蛇,掛在桿子上;凡被咬的,一望這蛇,就必得活。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,掛在桿子上;凡被蛇咬的,一望這銅蛇就活了。」
第二段故事講的雖然是摩西帶著以色列百姓在曠野中發生的事,其實整個人類就和在曠野裡漂流的以色列百姓一樣,都是被毒蛇咬了,犯罪了,並且走向死亡,完全沒有盼望。摩西當年照著神的吩咐做了銅蛇掛在桿子上,凡是仰望銅蛇的以色列百姓,就能夠得著拯救。
那我們的銅蛇在哪裡呢?我們要來看第三段人的故事。在摩西之後1500年,神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,要來拯救世人。在約翰福音第三章,耶穌向年高德劭的尼哥底母啟示,人必須重生才能夠進神的國。在與尼哥底母的講論中,耶穌帶進了一個很重要的經節,約翰福音3:14-15節,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。」
耶穌就直接告訴我們,祂就是那銅蛇,有蛇的外表的樣式,卻沒有蛇毒。而銅,預表審判,耶穌預言祂自己要被神審判,並且被舉起來掛在木頭上。凡是被蛇咬的,只要仰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,就能得著拯救。而今天每一個人都是被撒但這條毒蛇咬過,我們裡面都有罪性,我們唯一的拯救,就是那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。
看完了這三段人的故事之後,就來到了今天發生在你我身上的事。羅馬書3:23節說,「世人都犯了罪」,就說出我們每一個人都被蛇咬了。羅馬書8:3節,「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」基督就是那條銅蛇,有蛇的形狀,就是有罪之肉體的樣式;然而祂卻沒有罪,因為祂沒有蛇毒。
祂作了贖罪祭,只有沒有罪的人,才有資格能夠成為贖罪祭。祂自己雖然沒有罪,神卻把我們眾人的罪,都歸在耶穌身上。並且祂在十字架上接受了神的審判,祂就成了我們的贖罪祭。這樣,祂也就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。KJV 的翻譯是 condemn sin in the flesh,在肉體中定罪了罪。這裡的罪 sin 是單數的,指的是罪性,不僅在我們身上的罪性被定了罪案,就是罪的源頭撒但,也一併被定了罪案。
什麼叫定了罪案呢?就是經過審判之後,證據確鑿,就定下了罪案,只等待執行的時候。就像希伯來書2:14所說的,「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,」魔鬼在基督的死裡被敗壞了,我們才能夠得著釋放。這裡我們看到神的拯救真是完備,一次永遠地解決了罪的問題。
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,已經代替我們受了罪的懲罰,我們的罪行都得著了赦免。而我們的罪性,連同罪的源頭撒但,也都在十字架上定下了罪案,只是還沒有執行。執行的時間要等到千年國結束之後。沒有執行的原因,其實正是為著我們,要幫助我們脫離罪性的轄制。那麼該如何脫離罪性的轄制呢?答案在第4節。
4節:「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
原來神要使律法的義,先成就在我們身上。律法是有要求的,就是要人滿足神公義的屬性和所是,也就是那合乎律法的義,必須要成就在我們身上。成就,這個字的希臘文是 pleroo,英文翻譯成 fill 或者是 fulfill,fill to the fullness,也就是要充滿一直到豐滿的地步。要讓律法的義充滿在我們身上,以至於有了義豐滿的彰顯。
律法的義,怎麼能夠充滿在我們身上呢?首先,這律法的義,要成就在耶穌基督身上。馬太福音5:17節耶穌說,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耶穌來是要成全律法。成全,這個詞用的是同一個希臘字 pleroo。
耶穌是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而生,而祂降生來到地上,就是神與人同住。祂的裡面本來就有神的屬性,滿了神的義。祂一生行事為人,從來沒有違反過神的義,因此祂成全了律法上的義,祂成全了律法。耶穌基督為了完成救贖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三日後從死裡復活升天,又差下聖靈,住在蒙恩得救的聖徒身上。而聖靈一來,就帶來基督所完成一切的救恩,其中自然包括了祂所成就的義,也就是那合乎律法的義。因此,這律法的義如今就隨著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裡面,並且要在我們身上成就這律法的義,也就是要讓律法的義實化在我們身上。
然而這是有條件的,就是我們必須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。也就是說,我們在生活行事上,在每一件事情中都要跟隨靈,而不跟隨肉體。怎麼樣才能夠跟隨靈呢?我們前面說過,我們的心有兩個心眼,良心是好心眼,聯於我們的靈;私慾是壞心眼,聯於我們的肉體。隨從聖靈,就是打開我們的好心眼,使聖靈能夠從我們的靈經過良心,供應各樣屬靈的豐富給我們的心。
這裡我把聖靈,跟我們的靈,交叉使用,其實在聖經原文中就是 pneuma,就是靈這個字,並沒有特別標註是聖靈還是人的靈。根據哥林多前書6:17節,「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」當聖靈內住在我們的靈裡,就與我們的靈聯合成為一靈。因為它本來是聖靈,就帶來了主各樣的豐富。今天又與我們的靈聯合成為一靈,就能夠把主的豐富供應到我們的心裡。
主的豐富中有光,這光就要來照亮我們的心,消除我們心中各樣的陰暗。尤其是因為私慾的牽引而有的敗壞思想,就要被光消除。主的豐富中有恩典,這恩典就要來安慰,來扶持,來填滿私慾被移除,而留下來的空虛。主的豐富中還有喜樂平安,就能夠充滿我們的心情,使我們滿足,不再有其他的需要。主的豐富中還有神的義,這個義來了,就要使我們的心思聚焦於神的義,使我們的心情,喜愛神的義,使我們的心志,順服神的義,最終使我們的全心充滿了神的義。以至於壞心眼,就是肉體而來各樣的私慾,在我們心中沒有任何地位,這樣我們就被神的義充滿。
因此,律法的義就成就在這一個隨從靈的人身上。當然從反面來看,人若是隨從肉體,就要敞開他的私慾的壞心眼,使他的全心充滿了肉體的私慾,這樣律法的義,就不能夠成就在他身上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在我們身上都還有勝不過的私慾和誘惑。以至於我們是一再地犯罪,讓我們也經常落入保羅在7章中的歎息,「我真是苦啊!」有的人被情慾所苦,有的人被驕傲所苦,有的人被脾氣所苦,有的人被賭博所苦。每一個聖徒都可以加進去他自己引以為苦的事。其實在太陽下沒有新鮮事,約翰一書2:16節就歸納成三件事: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、和今生的驕傲。這些讓我們引以為苦的事,不能夠用立志行善的方式來勝過,而得勝的秘訣就是要隨從靈,而生活行動,讓生命聖靈的律,來掌管我們的心。使我們在光中能夠遇見神,不再被私慾牽引。這樣,神的義才能充滿在我們的心中,讓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親愛的主,謝謝你。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,你親自取了罪之肉體的樣式,並且在肉體中定罪了罪,為我們打開了一條出路。只要我們不隨從肉體,而隨從靈生活行動,這樣律法的義,就能夠成就在我們身上。我們何等感謝你,你已經完成了一切的工作,我們需要遵守的就是單單仰望你,照著你所成就的,跟隨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帶領,我們就能夠脫離罪性的轄制。幫助我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夠親自來經歷,脫離私慾引誘,脫離罪性的轄制,使我真的能夠成為一個自由的人,享受從主而來的平安喜樂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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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主,謝謝你。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,你親自取了罪之肉體的樣式,並且在肉體中定罪了罪,為我們打開了一條出路。只要我們不隨從肉體,而隨從靈生活行動,這樣律法的義,就能夠成就在我們身上。我們何等感謝你,你已經完成了一切的工作,我們需要遵守的就是單單仰望你,照著你所成就的,跟隨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帶領,我們就能夠脫離罪性的轄制。幫助我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夠親自來經歷,脫離私慾引誘,脫離罪性的轄制,使我真的能夠成為一個自由的人,享受從主而來的平安喜樂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