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羅馬書第13章,今天我們讀第5-7節。
福音要傳遍居人之地,教會要建立在每一個人群聚居的社會中。教會要成為社會的安定力量,要成為光,成為鹽,為基督做見證。吸引屬神的兒女回到教會中,一同建造教會,迎接基督的再來。
講到教會與社會的關係,保羅先從宏觀的角度幫助聖徒認識,神是人類歷史的掌管者。所有的政權,不論好壞、善惡,都在人類的歷史中扮演著一定的角色,最終要完成神的旨意,達到神的目的。因此,保羅吩咐教會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;抗拒掌權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定和安排。
接著,保羅就縮小範圍,針對那些做官的,有權力管轄教會中的聖徒。他們是神的僕人,是神設立來維持社會的秩序。他們賞善、罰惡,是對教會有益的,他們的手中有執行法律的權力,能夠刑罰作惡的,能夠為受逼迫的伸冤。
5節:「所以,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」
刑罰是從人來的,良心的感覺是從神來的。聖徒們不僅要怕受刑罰而不作惡,更要怕良心不安而不作惡。我們要尊重神,過於尊重人;敬畏神,過於害怕受罰。因此,聖徒們都要操練良心維持敏銳的感覺;良心要成為我們不做惡事的第一道防線。接著,保羅就更進一步談到很實際的問題:交稅。
6節:「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;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」
納糧,這個詞是過時的翻譯。中國古代上交的稅都是以糧食為主,所以和合版就把它翻成納糧,其實希臘原文的意思就是交稅。稅,這個字的希臘文是 phoros,就是指每年定期要交的房屋稅,土地稅和人丁稅。我們必須要交稅,這也是為了良心的緣故。因為官長是神的差役,他們來維持社會的秩序,使教會能夠平安度日;因此聖徒們應該誠實地交稅。這些稅收要用來維持政府運作的開銷。政府被設立就是專門管理這一類的事,這也是在神主宰的權柄中,使人類社會逐漸演化的結果。
如果照著時代論的分類,在進入永遠之前,時間可以分成七個時期。第一個叫無罪時期;是在伊甸園,人還沒有犯罪之前的那一段時間。人還沒有犯罪,人與神之間有很頻繁親密的交往。第二個時期,良心時期;從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園之後,一直到神用洪水審判之前。這一段時間,人照著自己的良心行事,這段時期稱為良心時期。第三個時期叫人治時期;洪水過後,從諾亞的時代一直到亞伯拉罕的時代,由掌權的興起來,來管理人。第四個是應許時期;從亞伯拉罕蒙神應許,一直到摩西,這一段時間神給人應許,被揀選的人就按著神的應許過生活。
第五個時期叫律法時期;是從摩西一直到耶穌這一段時間,摩西領受了神所頒賜的律法,神就按照律法來管理祂的百姓。第六個時期叫恩典時期;這是從耶穌第一次來,到耶穌第二次來,中間的這一段時間。人可以藉著相信耶穌而蒙恩得救,並且聚在一起建立教會。第七個時期叫國度時期;是耶穌基督再來,建立了千年國度,並且要與得勝的聖徒一同掌權。這七個時期是從蒙召子民的角度來分類。
而對於世人,他們就一直停留在人治的時期。從一開始的君主專制,到後來被教會影響,而產生的民主政治,就是建立在根據以賽亞書33:22節而設立的司法、立法、和行政三權分立。藉著權力的制衡,達到人民做主的理念。無論是專制制度,或者是民主制度,或者是介於其間的各式各樣政治制度,都是被神使用,做神的差役,來維持社會的秩序與安定。這些政權都需要向百姓收稅,來維持政府的運作。
保羅就告訴我們,不論生活在哪一種制度之下,都要誠實地交稅。在保羅的時代,猶太人自詡是神的選民,他們已經交納了殿稅,有些猶太人就鼓吹不要向掌權的羅馬政府納稅。保羅在這裡就提出了相反的看法,告訴聖徒要誠實交稅。
耶穌在地上盡職的時候,法利賽人是堅持不應該交稅給羅馬政府,而希律黨的人,主張必須要交稅;這兩幫人卻聯合起來試探耶穌。他們來問耶穌說,可不可以給凱撒納稅。耶穌就向他們要了一個上稅的錢,並且問他們說,錢上的像和號是誰的?他們就說是凱撒的。馬太福音22:21,「耶穌說: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;神的物當歸給神。」這就奠定了教會面對地上政府的原則。保羅也是照著這個原則:凱撒之物,當歸給凱撒。我們在地上的生活,受了地上政權提供的秩序和安定,自然應該誠實的交稅。
7節:「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」
保羅在這裡就對於教會與地上政權的關係做了一個結論:就是凡是人當得的,就應該給他,這是最基本的原則。教會是神國的子民,我們不可以虧欠人,人應當得的,我們就要給。
接著保羅就分成兩大類來討論,第一類是關於物質的,第二類是關於精神的。我們先來看第一類:當得糧的,就給他納糧。前面我們說過,這是老的翻譯,以今天的話來說,就是該交的個人稅,包括房屋稅,土地稅和人丁稅,就全部交妥,並且要誠實地交。當得稅的就給他上稅:這裡的稅是指貨物稅,或者使用稅。像買賣東西必須要交關稅;使用公共設施,像高速公路,船舶運輸等等就要交使用稅。這些關於買賣或者使用,而衍生出來的稅,我們也要誠實地交。
第二類關於精神的,就是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地上的政權是神使用,來管理屬地的子民。教會中的聖徒都有雙重身份,一方面他是神屬天的子民,但是今天還活在地上,因此也必須盡屬地子民的本分。對於地上的官員,我們要懼怕。唯恐我們犯錯,違反了地上的法律,就要被地上的官員刑罰。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神給地上的官長治理人的權力。因此我們要給予合適的恭敬,並且順服他們的管理。保羅的教導就是教會要與地上的政權,維持和諧的關係;他們當得的,就應該給他們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親愛的主耶穌,謝謝你,給我們保羅給教會的教導。我們雖然是屬天的子民,今天還活在地上,也受地方上政府的管轄。幫助我所在的教會,與地上的政權維持一個和諧的關係。我們當交的稅,該給予的敬畏和尊敬,幫助我們都能夠誠實地做,並且恭敬地做。藉著與政權維持和諧的關係,我們能夠平安度日,並且成為社會中一股正面安定的力量。是地上的光,是地上的鹽。能夠在地方上為主耶穌基督做見證,並且吸引平安之子回到教會中,與我們一同建立教會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和教會生活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。我们继续来读罗马书第13章,今天我们读第5-7节。
福音要传遍居人之地,教会要建立在每一个人群聚居的社会中。教会要成为社会的安定力量,要成为光,成为盐,为基督做见证。吸引属神的儿女回到教会中,一同建造教会,迎接基督的再来。
讲到教会与社会的关系,保罗先从宏观的角度帮助圣徒认识,神是人类历史的掌管者。所有的政权,不论好坏、善恶,都在人类的历史中扮演着一定的角色,最终要完成神的旨意,达到神的目的。因此,保罗吩咐教会要顺服在上有权柄的;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定和安排。
接着,保罗就缩小范围,针对那些做官的,有权力管辖教会中的圣徒。他们是神的仆人,是神设立来维持社会的秩序。他们赏善、罚恶,是对教会有益的,他们的手中有执行法律的权力,能够刑罚作恶的,能够为受逼迫的伸冤。
5节:「所以,你们必须顺服,不但是因为刑罚,也是因为良心。」
刑罚是从人来的,良心的感觉是从神来的。圣徒们不仅要怕受刑罚而不作恶,更要怕良心不安而不作恶。我们要尊重神,过于尊重人;敬畏神,过于害怕受罚。因此,圣徒们都要操练良心维持敏锐的感觉;良心要成为我们不做恶事的第一道防线。接着,保罗就更进一步谈到很实际的问题:交税。
6节:「你们纳粮,也为这个缘故;因为他们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这事。」
纳粮,这个词是过时的翻译。中国古代上交的税都是以粮食为主,所以和合版就把它翻成纳粮,其实希腊原文的意思就是交税。税,这个字的希腊文是 phoros,就是指每年定期要交的房屋税,土地税和人丁税。我们必须要交税,这也是为了良心的缘故。因为官长是神的差役,他们来维持社会的秩序,使教会能够平安度日;因此圣徒们应该诚实地交税。这些税收要用来维持政府运作的开销。政府被设立就是专门管理这一类的事,这也是在神主宰的权柄中,使人类社会逐渐演化的结果。
如果照着时代论的分类,在进入永远之前,时间可以分成七个时期。第一个叫无罪时期;是在伊甸园,人还没有犯罪之前的那一段时间。人还没有犯罪,人与神之间有很频繁亲密的交往。第二个时期,良心时期;从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园之后,一直到神用洪水审判之前。这一段时间,人照着自己的良心行事,这段时期称为良心时期。第三个时期叫人治时期;洪水过后,从诺亚的时代一直到亚伯拉罕的时代,由掌权的兴起来,来管理人。第四个是应许时期;从亚伯拉罕蒙神应许,一直到摩西,这一段时间神给人应许,被拣选的人就按着神的应许过生活。
第五个时期叫律法时期;是从摩西一直到耶稣这一段时间,摩西领受了神所颁赐的律法,神就按照律法来管理祂的百姓。第六个时期叫恩典时期;这是从耶稣第一次来,到耶稣第二次来,中间的这一段时间。人可以借着相信耶稣而蒙恩得救,并且聚在一起建立教会。第七个时期叫国度时期;是耶稣基督再来,建立了千年国度,并且要与得胜的圣徒一同掌权。这七个时期是从蒙召子民的角度来分类。
而对于世人,他们就一直停留在人治的时期。从一开始的君主专制,到后来被教会影响,而产生的民主政治,就是建立在根据以赛亚书33:22节而设立的司法、立法、和行政三权分立。借着权力的制衡,达到人民做主的理念。无论是专制制度,或者是民主制度,或者是介于其间的各种各样政治制度,都是被神使用,做神的差役,来维持社会的秩序与安定。这些政权都需要向百姓收税,来维持政府的运作。
保罗就告诉我们,不论生活在哪一种制度之下,都要诚实地交税。在保罗的时代,犹太人自诩是神的选民,他们已经交纳了殿税,有些犹太人就鼓吹不要向掌权的罗马政府纳税。保罗在这里就提出了相反的看法,告诉圣徒要诚实交税。
耶稣在地上尽职的时候,法利赛人是坚持不应该交税给罗马政府,而希律党的人,主张必须要交税;这两帮人却联合起来试探耶稣。他们来问耶稣说,可不可以给凯撒纳税。耶稣就向他们要了一个上税的钱,并且问他们说,钱上的像和号是谁的?他们就说是凯撒的。马太福音22:21,「耶稣说: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;神的物当归给神。」这就奠定了教会面对地上政府的原则。保罗也是照着这个原则:凯撒之物,当归给凯撒。我们在地上的生活,受了地上政权提供的秩序和安定,自然应该诚实的交税。
7节:「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。当得粮的,给他纳粮;当得税的,给他上税;当惧怕的,惧怕他;当恭敬的,恭敬他。」
保罗在这里就对于教会与地上政权的关系做了一个结论:就是凡是人当得的,就应该给他,这是最基本的原则。教会是神国的子民,我们不可以亏欠人,人应当得的,我们就要给。
接着保罗就分成两大类来讨论,第一类是关于物质的,第二类是关于精神的。我们先来看第一类:当得粮的,就给他纳粮。前面我们说过,这是老的翻译,以今天的话来说,就是该交的个人税,包括房屋税,土地税和人丁税,就全部交妥,并且要诚实地交。当得税的就给他上税:这里的税是指货物税,或者使用税。像买卖东西必须要交关税;使用公共设施,像高速公路,船舶运输等等就要交使用税。这些关于买卖或者使用,而衍生出来的税,我们也要诚实地交。
第二类关于精神的,就是当惧怕的,惧怕他;当恭敬的,恭敬他。地上的政权是神使用,来管理属地的子民。教会中的圣徒都有双重身份,一方面他是神属天的子民,但是今天还活在地上,因此也必须尽属地子民的本分。对于地上的官员,我们要惧怕。唯恐我们犯错,违反了地上的法律,就要被地上的官员刑罚。当恭敬的,恭敬他。神给地上的官长治理人的权力。因此我们要给予合适的恭敬,并且顺服他们的管理。保罗的教导就是教会要与地上的政权,维持和谐的关系;他们当得的,就应该给他们。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亲爱的主耶稣,谢谢你,给我们保罗给教会的教导。我们虽然是属天的子民,今天还活在地上,也受地方上政府的管辖。帮助我所在的教会,与地上的政权维持一个和谐的关系。我们当交的税,该给予的敬畏和尊敬,帮助我们都能够诚实地做,并且恭敬地做。借着与政权维持和谐的关系,我们能够平安度日,并且成为社会中一股正面安定的力量。是地上的光,是地上的盐。能够在地方上为主耶稣基督做见证,并且吸引平安之子回到教会中,与我们一同建立教会。祝福我所在的教会和教会生活,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