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4:18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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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羅馬書14章,今天我們讀第18-23節。

蒙恩得救的聖徒們聚集在一起成為教會。一方面是讓聖徒有家的歸屬感,並且在家中得著餵養、成全,以至於長大成熟;另外一方面是為著神的旨意,要使萬有都歸一於基督。這個歸一的過程,是先從每一個教會的合一,再到教會之間的合一,再到國度的合一,最後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;成為神與人合一的永遠見證。

因此,每一個聖徒都要委身在自己所在的教會中,學習照著神接納的功課,達到教會的合一。基督再來的時候,教會生活就要過渡成為國度生活。保羅在14:17節就告訴我們,神的國不在於吃、喝,這些屬地的事情。吃、喝只是個例子,並且是最基本的例子,由吃、喝所衍生出來的文化、經濟、政治、軍事,乃至於教育、娛樂、享受等等,都與神的國度無份無關。

國度的實際是基督掌權,並且建立一個真正公義、公平的國度。在神的國中,只有三個重要的事項:公義、公平與聖靈中的喜樂。每一個聖徒都要問自己是否虧欠了神的公義,是否與人達到了和平,以及自己是否充滿從聖靈而來的喜樂;因為這就是國度的要求。因此也應該是我們今天在教會生活中,應該操練並達到的目標。

18節:「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,就為神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 。」

「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」,保羅實在要轉我們的觀念,我們都以為服事主就是傳福音、帶人得救、建造教會。許多聖徒就是以這些事,為服事主的目標;花盡一生的功夫,協助建立龐大的教會團體,有著豐富的資金、精美的節目、巨大的影響力,甚至於能影響地上的政治與文化。

但這些可能都與國度無關,因為主要問的是:是否合乎神的公義,是否維持與人的和平,是否充滿了聖靈中的喜樂。真正服事主的人,永遠把神擺在第一位,絕對不會違背神公義的屬性。人如果與神的公義相合,自然就能夠與其他人產生和平,而自己的喜樂就來自聖靈的滿足,因為這樣的事是為神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。

19節:「所以,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」

對神公義是向上的,只有神知道;對自己喜樂是向內的,我們自己知道;對人和睦是橫向的,也是我們在教會中要積極追求的。所以保羅說,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德行,這兩個字是和合本翻譯的時候加出來的,但原文並沒有這兩個字。所以比較好的翻譯,就是「彼此建造」。

在今天的教會生活中,我們要學習與身邊的聖徒們建立一種和諧的關係,並且在這種關係中彼此建造,相互幫補。你有難處,我與你一起分擔;我有豐富,就與你一起分享。看每一個聖徒都是身體上的肢體;功用可以不一樣,卻是能夠協調合作,相互幫補,使身體能夠被建立起來。這完全是生命上的建造,無關乎德行。

我們前面說過,合乎神的公義是第一步,既然合乎神的公義,德行上就不會有虧。因此,保羅在這裡的重點,是生命上的建造,這不關乎德行;尤其是與身邊的聖徒相互幫補、彼此鼓勵,在和睦、和諧的氛圍中把身體建造起來。今天的教會生活是國度生活的預嚐,如果在教會生活中不能合一,又怎能在國度中達到合一呢?

以弗所書2:20-21節,「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,各房靠他聯絡得合適,漸漸成為主的聖殿。」每一個教會都要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就是整本的新約。而耶穌自己為房角石,耶穌再來的時候,就能夠把各面牆都聯合在一起,建造成為主的聖殿。

我們今天只需要盡我們的責任,在我們所在的教會達到完全的合一;聯絡、調和的工作是主的事。我有幾分相信,基督台前審判的火,要燒掉所有出於人意的東西,並且融化金、銀的建造,使眾教會都能歸一於基督。

20節:「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淨,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,就是他的罪了。」

教會是神正在建造的工程。教會是由聖徒們組成,每一個聖徒一生的工作也是一個工程,就像哥林多前書3:12-13節所說的,「若有人用金、銀、寶石、草木、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,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,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,有火發現;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。」教會的建造是個工程,每個人一生的建造也是個工程。因此,每一個聖徒的建造就是教會的建造;每一個聖徒的成長就是教會的成長。

「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。」這裡神的工程,特別是指神在每一個聖徒身上的工作。保羅又回到食物的例子,因為這是生存的基本需要,也是當時最困擾教會的課題。那些信心堅強的,相信凡物都可吃,因為他們知道凡物都是潔淨的。然而他們若因為吃食物叫人跌倒,也就是說,他們在信心軟弱的聖徒面前,吃他們以為不潔淨的食物而絆倒了人,就是那些信心堅強之人的罪了。不是因為他們吃食物犯罪,而是因為他們絆倒人犯罪。

凡物都潔淨,都可吃。然而我們在吃的自由上,還是需要顧及身邊聖徒的感受,不能夠因為我們的自由而絆倒人,這樣就會使自己陷入罪中。

21節:「無論是吃肉是喝酒,是什麼別的事,叫弟兄跌倒,一概不做才好。」

這一節就帶出保羅的結論:無論是吃肉、喝酒或是什麼別的事,若叫弟兄跌倒,一概都不要做。對於那些生命老練的聖徒,他真正在意的,不是什麼事情可以做或者不可以做,而是做了之後,會不會絆倒身邊的聖徒。因為他關心聖徒們的福祉,寧可犧牲自己的自由,也不給人留下絆跌的原由。

在這一節當中,保羅特別把吃肉擴大到喝酒,再擴大到或什麼別的事,這對今天的教會生活至關重要。吃肉,對於今天教會中的聖徒,應該不會構成難處。喝酒,對某些規條比較鮮明的教會,會是難處。聖經並沒有直接告訴我們,不能喝酒,而是說不能醉酒;因為酒會使人放蕩,進而放縱肉體。雖然可以喝酒,但是與曾被酒癮困擾的聖徒一起吃飯,就要避免喝酒,因為對他而言,酒是不能碰的禁物。為了聖徒的益處而放棄自己的自由,才是合一的。

保羅又擴展到「至於什麼別的事」,這些別的事,我們可以加進很多,比如說衣服:主日崇拜我們要穿得整齊清潔,免得影響教會敬拜的氛圍,所以不能因衣服毀壞神的工程。我們還可以加入其他的:不要因娛樂毀壞神的工程,不要因言語毀壞神的工程,不要因直銷毀壞神的工程。我相信聖徒們可以再加下去。我們真正要顧及的,是不要絆倒我們身邊的聖徒。保羅提醒我們不要因任何事毀壞神的工程,因為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都是基督出了重價買贖回來的,也都是天父的寶貝,他們都是神手中的工程。所以耶穌在馬太福音18:6-7節這麼說,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這世界有禍了,因為將人絆倒;絆倒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!」絆倒的事在教會中雖然免不了,但我們要提醒自己,不做一個絆倒別人的人。

耶穌甚至於提出一個很新奇的死法,要把大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為什麼用大磨石呢?大磨石是把麥穗磨成麥粉的工具。我們所認識的真理就是麥穗。我們不能把麥穗丟給才生的嬰孩,盼望它能夠吃又消化吸收。因此,我們要先花時間,先花上心力,把麥穗磨成麵粉,再把麵粉做成食物,這樣才能夠幫助年幼的聖徒慢慢明白真理,進入真理。

因此,教會一直需要一群靈糧的好廚師,能夠把屬天的真理做成各種可口的食物,來餵養年幼的聖徒,幫助聖徒成長;這樣教會最終才能夠達到在真理上的歸一。

我們經常會問什麼事可以做,什麼事不可以做?但這是舊約的原則,並且是根據摩西的律法,列出什麼是不可以做的事。到了新約,律法就寫在我們的心版上,並且能夠做的事和不能夠做的事,對每一個人是不一樣的,沒有統一的標準。保羅就告訴我們一個新的原則,就是根據信心。在下面兩節,保羅就更進一步闡述。

22節:「你有信心,就當在神面前守著。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,就有福了。」

你有信心,就應當感謝主,並且在神面前持守;也就是說向神負責就可。我們不需要,也不能強求其他聖徒與我們有一樣的信心,更不應該把自己所相信的事,強加在別的聖徒身上。我們在信心中做我們以為可行的事,如果做了這些事之後還不自責,就有福了。在這裡,保羅還是訴諸人的良心來驗證我們所做的事。我們在信心中覺得可以做,就去做了,做完之後還要查驗信心是不是有責備的感覺。如果不自責,我們就有福了;不會在所做的事上被定罪。

23節:「若有疑心而吃的,就必有罪,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。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」

有信心就不會疑惑,如果有了疑心而吃就必有罪。這裡是說到那些信心軟弱的人,對於食物是否潔淨有了疑心,但看了別人吃,他也就跟著吃。對別人而言或許不是定罪,但他既然有了疑心,就不應該吃;如果還是吃了,就有罪了。因為他不是出於信心的吃。

保羅在這裡就帶出一個結論: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其實不只是食物,在我們每天要做的眾多決定中,只要是不出於信心的就是罪。那什麼是出於信心呢?就是由聖靈起頭,在過程中有聖靈主導和帶領,這就是出於信心,結果一定會歸榮耀於神。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,就帶出另一個結論:凡是沒有神的就是罪。如果我們真有這樣的認識,就會發現,我們每天犯的罪何其多。有多少事情我們做了,沒有神在其中?嚴格說來,這就都是罪,那我們又怎能夠有一天不認罪呢? 求主憐憫我們,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讓我們知道神的國不在於吃喝,而在於公義、和平和聖靈中的喜樂。幫助我們在今天的教會生活中,就能夠操練向神,不違背神的公義;向人,滿了和睦;對於自己,充滿聖靈中的喜樂。尤其在追求與聖徒和睦的事情上,願意放下自己的自由,在凡事上謹守,不成為我們身邊聖徒的難處。並且學習在每一件事情上,都能連於主,不做不討神喜悅的事,不去不討神喜悅的地方;讓教會生活中充滿弟兄姊妹彼此和睦的光景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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