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路得記第三章,今天我們讀第3-5節。
3-5節:「你要沐浴抹膏,換上衣服,下到場上,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。你等他吃喝完了,到他睡的時候,你看準他睡的地方,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,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。路得說:凡你所吩咐的,我必遵行。」
昨天我們讀到這老練的拿俄米知道是時候該帶路得走下一步,如何為路得找到安息,如何讓路得能夠許配給波阿斯。正好時候也到了,他在場上簸大麥的時候,他和工人們都會在場上過夜,因此呢,是個好機會。然後她就囑咐路得應該做的事,叫她怎麼樣呢?有幾個細節,我們慢慢來看:要沐浴、要抹膏、要換上衣服,然後要在夜間下到場上,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,然後你在旁邊一直等,等他們吃喝完了,然後他們開始睡覺的時候,你要看準他睡的地方,然後再去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,然後他就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。
這在我們今天想起來有點不可思議。我們第一個一定要先清楚,這是當時的律法:當一個哥哥死了,嫂子沒有後代,弟弟必須要先娶嫂子為哥哥留後;如果哥哥、弟弟都死了,他們最近的親屬就有這個義務,必須要幫這個沒有後代的女人留後,所以讓這個家族的名字不會被除掉。這是在律法上賦予每一個寡婦她應有的權利。
所以,拿俄米就幫路得,雖然她是摩押女子,因為她已經嫁到以色列家,要幫她爭取她應該有的權利。可是,她又知道,她不願意明明地羞辱他;因為如果這個人他不願意的話,他該盡的義務他不願意盡,律法上說,他需要做的、他不願意做,他就必須要脫下鞋子,這叫做:拖鞋之家,我們在第四章就會看到。所以她不願意明明地羞辱他,所以不願意白天去找波阿斯,她給波阿斯有不願意的機會;所以她晚上去找他,就是如果他不願意的話,也不會明明地羞辱波阿斯。
而在路得這一邊呢,她就告訴她,妳要沐浴,要抹膏,要穿上妳最好的衣服,這三件事我們等一下再回來看。然後呢,到夜間你下到場上去,卻不要讓他認出你來;然後你要看準他睡在什麼地方,因為很多工人在一起睡覺,不要到時候認錯了。晚上天很黑,然後當你看準了之後,慢慢等,等到他吃了、喝了、睡了的時候,你去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。
基本上這完全是僕人睡的位置。通常僕人跟主人在一起睡的時候,不能夠跟主人睡在同一個高度的,所以睡在他的腳邊。然後,當時他們因為是在場上,有時候會有一些動物會過來,所以通常呢,主人是睡在中間,那僕人是睡在周圍比較遠的地方,所以保護主人,大概是這樣的情形。然後之後呢?這拿俄米很有把握,她說:你躺臥在那裡,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。
好,我們現在再慢慢回頭來看,當拿俄米告訴路得:你要沐浴,要抹膏,換上衣服。我相信每個姊妹都一樣,晚上洗完澡之後,身上喜歡抹一些香膏,讓身上覺得非常的清爽。之後呢,再換上她最好的衣服,然後叫她去哪裡呢?叫她到打麥場上去。你可以想像那些工人做了一整天的工,一定是全身又髒又臭,然後拿俄米呢,叫路得沐浴、抹膏、換上衣服,晚上到場上去。
這非常的特別,其實,最容易解釋、或是最好的解釋,這沐浴、抹膏、換上衣服,是在以西結書16:8-10節,他說,「我從你旁邊經過,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,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,遮蓋你的赤體;」這裡,「我」是講神、耶和華;從「你」是指以色列人,是在以西結書裡面,先知講的話。當神從以色列民中間經過的時候,看到以色列民,祂就動了愛情,就愛祂的百姓,並用衣襟搭在他的身上,遮蓋他的赤體。因為以色列百姓不聽神的話,是蒙羞的、是羞愧的,就像赤身露體一樣。然後,當神經過看到的時候,就愛了祂的百姓,就把衣服搭在他的身上。
「又向你起誓,與你結盟,你就歸於我。」就是要娶祂的百姓。
「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那時我用水洗你,洗淨你身上的血,又用油抹你。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,」其實講到我們每一個基督徒,雖然我們得救了,我們還是經常會犯罪,每天呢,經常都會做一些不討神喜悅的事、得罪神、得罪人的事。因此呢,我們要經常沐浴,把我們所不討神喜悅的、所犯的錯,全部在神面前認過罪了,就沐浴了。
完了之後要抹上香膏,然後還要換上衣服。這邊衣服講繡花衣服。我們知道每一個基督徒,當我們一相信得救的時候,神就給我們一件衣服,就是耶穌基督的義袍,這個義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。我們並沒有做任何事能夠得著這個義袍,而是耶穌基督愛我們的緣故,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,就把祂的義,算為我們的義,這是地位上的。
就像那個路加福音15章那個浪子,他回轉過來,回到他父家的時候,全身髒兮兮的,然後父親遠遠地看到他,就為他預備好鞋子,給他戴上戒指,又把一件上好的袍子披在他身上。當時來講這不太合理,全身髒兮兮的,幾個月沒有洗澡了,卻把最好的袍子披在他身上。這個袍子,就是耶穌基督的義;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義,這是我們的第一件袍子。
每一個基督徒有這個地位上的義之後,必須再開始有一些主觀的義,就是這個繡花衣服;用聖靈、用環境當作針,在我們身上一針一針繡出一些合乎神義的性情的一些行為。所以,她要沐浴、要抹膏、要換上衣服,就是路得必須做一些預備,然後到夜間下到場上,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。換句話說,她晚上去一直看他們在吃、他們喝、他們睡,不要讓他發現你。
這不太容易解釋,如果我們有一些屬靈的經歷,你會慢慢瞭解他這邊講什麼。當我們剛開始愛主的時候,甚至於剛開始來服事主的時候,一切其實都以自我為中心的:我要什麼,神就要給我;我今天身體不好,主啊,我跟你禱告,你一定要醫治我;我今天工作不順利,主啊,幫助我,神一定要幫助我。好像每次我們到神面前,向神求的時候,神就必須放下祂手上所有的工作,來答應我們的要求。不只是在我們的生活上,甚至於我們在教會中的服事也是這樣,當我今天我做兒童服事的時候,主啊,我碰到問題了,你要一定要來幫助我;或者我今天做不一樣的服事的時候,我們往往都是以自我為中心。
而這時候的路得已經學到一個地步,我的服事、我的生活,神為主,不是我為主;我來看神要什麼,所以不要讓祂認出來,我在旁邊慢慢的觀察,看神在我身上有什麼帶領,我就去跟隨主。我們通常都喜歡神與我們同行,而這時候呢,拿俄米教導路得,你要與他同行,我們要與神同行,神是我們的主。
然後你看準他睡的地方;你坐在一個僕人應該有的位置,因為他是主人;睡在他的腳邊。這個時候,當主人醒了,他一定會告訴你該做的事。這些看起來很不合理的要求,路得,她怎麼說?「凡你所吩咐的,我必遵行。」感謝主!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給我們有路得的心志。當我們學習來跟隨你、學習來服事你的時候,知道我們有許多的天然、許多我們還在肉體裡面的行為。主啊,真是幫助我們,為沐浴,為抹膏,能夠換上衣服,能夠在場上來觀察你,知道你在我們身上有什麼樣的帶領。主啊,給我們這樣的智慧和眼光。謝謝你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。我们要继续来读路得记第三章,今天我们读第3-5节。
3-5节:「你要沐浴抹膏,换上衣服,下到场上,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。你等他吃喝完了,到他睡的时候,你看准他睡的地方,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,躺卧在那里,他必告诉你所当作的事。路得说:凡你所吩咐的,我必遵行。」
昨天我们读到这老练的拿俄米知道是时候该带路得走下一步,如何为路得找到安息,如何让路得能够许配给波阿斯。正好时候也到了,他在场上簸大麦的时候,他和工人们都会在场上过夜,因此呢,是个好机会。然后她就嘱咐路得应该做的事,叫她怎么样呢?有几个细节,我们慢慢来看:要沐浴、要抹膏、要换上衣服,然后要在夜间下到场上,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,然后你在旁边一直等,等他们吃喝完了,然后他们开始睡觉的时候,你要看准他睡的地方,然后再去掀开他脚上的被,躺卧在那里,然后他就必告诉你所当作的事。
这在我们今天想起来有点不可思议。我们第一个一定要先清楚,这是当时的律法:当一个哥哥死了,嫂子没有后代,弟弟必须要先娶嫂子为哥哥留后;如果哥哥、弟弟都死了,他们最近的亲属就有这个义务,必须要帮这个没有后代的女人留后,所以让这个家族的名字不会被除掉。这是在律法上赋予每一个寡妇她应有的权利。
所以,拿俄米就帮路得,虽然她是摩押女子,因为她已经嫁到以色列家,要帮她争取她应该有的权利。可是,她又知道,她不愿意明明地羞辱他;因为如果这个人他不愿意的话,他该尽的义务他不愿意尽,律法上说,他需要做的、他不愿意做,他就必须要脱下鞋子,这叫做:拖鞋之家,我们在第四章就会看到。所以她不愿意明明地羞辱他,所以不愿意白天去找波阿斯,她给波阿斯有不愿意的机会;所以她晚上去找他,就是如果他不愿意的话,也不会明明地羞辱波阿斯。
而在路得这一边呢,她就告诉她,你要沐浴,要抹膏,要穿上你最好的衣服,这三件事我们等一下再回来看。然后呢,到夜间你下到场上去,却不要让他认出你来;然后你要看准他睡在什么地方,因为很多工人在一起睡觉,不要到时候认错了。晚上天很黑,然后当你看准了之后,慢慢等,等到他吃了、喝了、睡了的时候,你去掀开他脚上的被,躺卧在那里。
基本上这完全是仆人睡的位置。通常仆人跟主人在一起睡的时候,不能够跟主人睡在同一个高度的,所以睡在他的脚边。然后,当时他们因为是在场上,有时候会有一些动物会过来,所以通常呢,主人是睡在中间,那仆人是睡在周围比较远的地方,所以保护主人,大概是这样的情形。然后之后呢?这拿俄米很有把握,她说:你躺卧在那里,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。
好,我们现在再慢慢回头来看,当拿俄米告诉路得:你要沐浴,要抹膏,换上衣服。我相信每个姐妹都一样,晚上洗完澡之后,身上喜欢抹一些香膏,让身上觉得非常的清爽。之后呢,再换上她最好的衣服,然后叫她去哪里呢?叫她到打麦场上去。你可以想象那些工人做了一整天的工,一定是全身又脏又臭,然后拿俄米呢,叫路得沐浴、抹膏、换上衣服,晚上到场上去。
这非常的特别,其实,最容易解释、或是最好的解释,这沐浴、抹膏、换上衣服,是在以西结书16:8-10节,他说,「我从你旁边经过,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,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,遮盖你的赤体;」这里,「我」是讲神、耶和华;从「你」是指以色列人,是在以西结书里面,先知讲的话。当神从以色列民中间经过的时候,看到以色列民,祂就动了爱情,就爱祂的百姓,并用衣襟搭在他的身上,遮盖他的赤体。因为以色列百姓不听神的话,是蒙羞的、是羞愧的,就像赤身露体一样。然后,当神经过看到的时候,就爱了祂的百姓,就把衣服搭在他的身上。
「又向你起誓,与你结盟,你就归于我。」就是要娶祂的百姓。
「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那时我用水洗你,洗净你身上的血,又用油抹你。我也使你身穿绣花衣服,」其实讲到我们每一个基督徒,虽然我们得救了,我们还是经常会犯罪,每天呢,经常都会做一些不讨神喜悦的事、得罪神、得罪人的事。因此呢,我们要经常沐浴,把我们所不讨神喜悦的、所犯的错,全部在神面前认过罪了,就沐浴了。
完了之后要抹上香膏,然后还要换上衣服。这边衣服讲绣花衣服。我们知道每一个基督徒,当我们一相信得救的时候,神就给我们一件衣服,就是耶稣基督的义袍,这个义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。我们并没有做任何事能够得着这个义袍,而是耶稣基督爱我们的缘故,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,就把祂的义,算为我们的义,这是地位上的。
就像那个路加福音15章那个浪子,他回转过来,回到他父家的时候,全身脏兮兮的,然后父亲远远地看到他,就为他预备好鞋子,给他戴上戒指,又把一件上好的袍子披在他身上。当时来讲这不太合理,全身脏兮兮的,几个月没有洗澡了,却把最好的袍子披在他身上。这个袍子,就是耶稣基督的义;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的义,这是我们的第一件袍子。
每一个基督徒有这个地位上的义之后,必须再开始有一些主观的义,就是这个绣花衣服;用圣灵、用环境当作针,在我们身上一针一针绣出一些合乎神义的性情的一些行为。所以,她要沐浴、要抹膏、要换上衣服,就是路得必须做一些预备,然后到夜间下到场上,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。换句话说,她晚上去一直看他们在吃、他们喝、他们睡,不要让他发现你。
这不太容易解释,如果我们有一些属灵的经历,你会慢慢了解他这边讲什么。当我们刚开始爱主的时候,甚至于刚开始来服事主的时候,一切其实都以自我为中心的:我要什么,神就要给我;我今天身体不好,主啊,我跟你祷告,你一定要医治我;我今天工作不顺利,主啊,帮助我,神一定要帮助我。好像每次我们到神面前,向神求的时候,神就必须放下祂手上所有的工作,来答应我们的要求。不只是在我们的生活上,甚至于我们在教会中的服事也是这样,当我今天我做儿童服事的时候,主啊,我碰到问题了,你要一定要来帮助我;或者我今天做不一样的服事的时候,我们往往都是以自我为中心。
而这时候的路得已经学到一个地步,我的服事、我的生活,神为主,不是我为主;我来看神要什么,所以不要让祂认出来,我在旁边慢慢的观察,看神在我身上有什么带领,我就去跟随主。我们通常都喜欢神与我们同行,而这时候呢,拿俄米教导路得,你要与他同行,我们要与神同行,神是我们的主。
然后你看准他睡的地方;你坐在一个仆人应该有的位置,因为他是主人;睡在他的脚边。这个时候,当主人醒了,他一定会告诉你该做的事。这些看起来很不合理的要求,路得,她怎么说?「凡你所吩咐的,我必遵行。」感谢主!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主啊,给我们有路得的心志。当我们学习来跟随你、学习来服事你的时候,知道我们有许多的天然、许多我们还在肉体里面的行为。主啊,真是帮助我们,为沐浴,为抹膏,能够换上衣服,能够在场上来观察你,知道你在我们身上有什么样的带领。主啊,给我们这样的智慧和眼光。谢谢你,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