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記 4:2-6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路得記第四章,今天我們讀第2-6節。

在這一段經文中,讓我們看出波阿斯的精明幹練,他之所以能夠成為大財主,有他的原因的。他做起事來非常的明快,並且邏輯非常的清楚,事事都想得非常的周全。第一個,他先看到那個某人正好在城門口經過,他馬上抓住機會,就跟他說:某人,你過來,你坐下。

2節:「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,對他們說:請你們坐在這裡。他們就都坐下。」

馬上,他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個人,對他們說,請你們坐在這裡,他們就都坐下。波阿斯在伯利恆城應該是蠻出名的人,講起話來、做起事來都很受人尊敬。因此,他很快的就能夠把事情都搞定,找出十個年長的,然後就在城門口,馬上就把這個某人,跟十個長老都找齊了。這律法上要求的,他全部都做到,並且找了十個,就是完全的意思;讓這個至近的親屬,讓這個某人,完全沒有任何的機會能夠逃脫。之後呢,我們看他怎麼樣來處理這件事情。

3節:「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: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,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;」

他先對那至近的親屬說: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,可以贖那塊地的,第一個是你,其次是我,再沒有其他人了。這裡有一個背景我們必須要清楚,當以色列人在分地的時候,每一個家族都得著一塊地,而這個地得著之後,他們只擁有地的使用權。在以色列地,地是神所擁有的,一般人並不擁有地,只擁有地的使用權。

其實這個是非常對的原則,任何一個國家,如果它的土地政策是根據神的律法,神的本意;換句話說,地是神給的,不是人可以買賣的,人可以買賣是地上的使用權。在以色列,地是這個樣子;經過一段時間,當然有的人發達了,有的人沒落了。當你沒落的時候,你到後來生活過不去,你只好賣地,所以經過了一段時間,有的就越來越有錢,有的就越來越窮。可是因為地是神的,所以它每到了50年有個禧年,到禧年之後呢,所有的債就全部歸零;地呢,又重新分配,本來是屬於誰的,又回到誰的名下。有這樣的律法,就讓財產、或是地,它沒有辦法世襲,不會說到後來有個家族越來越發達,就把所有地都買了。

因為地是神給的,沒有地就什麼都沒有了,連糧食的出產、使用的,都沒有辦法在上面做。所以神的律法是:地是神的,人可以有上面的使用權;而地的所有權,到50年之後,就整個重新規劃過一次。

事實上,全世界各國基本上土地政策,都是沿用這樣的原則,不過經過了一些的改良。像大部分的國家是用稅的方式來重新分配地,因為基本上,西方大部分的國家,當你有房產,你的房產稅大概每年都是快到2%,然後所以2%,經過50年就是百分之百;換句話說,你的房地產每50年你要重買一次;他用稅的觀念來徵收。這個樣子,你擁有地就不再是你一個投機的一個方式。

其實這是非常好,這是神命定的原則。當然,從人的角度就希望說我怎麼樣能夠積存我的地,怎麼樣能夠增加。所以,當波阿斯知道有這麼一個人,他是至近的親屬,因此呢,他就必須先經過這個人。他怎麼跟他講呢?「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要賣他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,」換句話說,以利米勒跟波阿斯,跟這個至近的親屬 ── 某人,他們是同一輩的。

4節:「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,其次是我,以外再沒有別人了。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,你若肯贖就贖,若不肯贖就告訴我。那人回答說:我肯贖。」

他說:他們現在要賣地了,然後可以贖那塊地的,第一個是你,再來才是我。如果你要贖,你就在這長老面前說:你肯贖。如果你不肯贖,你告訴我,那我來贖。

所以,波阿斯做得非常漂亮,而這個某人呢,想了一想,這個地,現在提到的是拿俄米的地。拿俄米,年紀大了,不可能再有小孩了,因此,如果我跟她贖了,她不可能有後代了,然後經過50年,到了禧年要重劃的時候,她沒有後代,所以地就成為我的。想一想,覺得這個可以做,算是賺錢的生意。因此他馬上就說:我肯贖。我想他這個我肯贖,也是在波阿斯的算計之中,因此波阿斯他的講話非常的有智慧,基本上有點像律師在法庭上針對人,一步一步的引導:就是我們族兄以利米勒已經過世了,他的寡婦,拿俄米留下來,拿俄米年紀也大了,你肯不肯贖?當然他說:他肯贖。

5-6節:「波阿斯說: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,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,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。那人說:這樣我就不能贖了,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。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,我不能贖了。」

換句話說,這時候他才說:不只是拿俄米回來了,拿俄米,還帶她兒子的媳婦,摩押女子,路得。如果你要贖這地的話,根據我們的律法,你要娶這個女子,並且,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。而這摩押女子是年輕的,她可以生小孩的;小孩生後,你買的這塊地,到以後,就要歸還到以利米勒的名下。那人說:這樣我不能贖了,恐怕與我的產業有礙;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,我不能贖了。

我相信波阿斯清楚這個至近的親屬,知道這個某人,基本上要的就是要得利;在這些不得利的事情、不賺錢的生意,他不會做的。因此,他就在眾長老面前先把這情形講清楚了,這個地你要不要贖?你贖它的時候呢,你不只是贖這地,你還要娶那個摩押女子路得,然後讓死人的名能夠留下來。他也清楚,這個某人呢,大概就不會做這樣的事情,虧本的生意不會做。所以在這一番經歷完之後,果然,這個某人就說:這樣子我不能贖了,你贖吧。

從經歷中,我們就要來問,這個某人到底是誰?不同的解經家有不同的看法,我個人最喜歡的解釋,這個某人呢,其實就是我們的舊人。我們舊人,離我們最近。就算我們得救了,我們已經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了,我們要經常記得,我們還有一個更近的親屬。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時候,雖然得救了,碰到事情,我們脾氣一下就出來了;我們不想做的,他一下就發出來了。為什麼呢?因為這個某人、你的舊人,比你更近。

我們得救了之後,我們裡面就有了一個新人;這個在信心的後裔,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有的重生的一個新人。這個新人,是以我們的靈為中心,所以當我們的魂,當我們的體,順服我們的靈的時候,這是我們是這個新人。但我們也要知道,我們這個人的舊人一直都在。雖然保羅在加拉太書說:我們舊人要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很多時候,舊人死不了的時候,就成為我們這個人一生的難處。

感謝主!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在我們的人生當中,讓我們能夠認識你,在我們生命當中有一個新的盼望。讓我們重生,成為一個新造的人。主啊,但我們也曉得,我們的舊人一直還在;幫助我們能夠脫離舊人的轄制,成為一個新造的人,照著信心來過我們每天的生活。謝謝你,祝福我每一天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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