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提多書第1章,今天我們讀第5到第8節。
5節:「我從前留你在克里特,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,又照我所吩咐你的,在各城設立長老。」
保羅留提多在克里特,要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,又照著保羅吩咐的在各城設立長老。設立這個字希臘文是 kathistemi,一般英文都翻成是 appoint,set 或者 put in charge,就是派定、委任、讓他負責。比如說在使徒行傳6:3節,在耶路撒冷教會需要選人出來管理飯食的事,就要從弟兄當中「選出七個有好名聲、被聖靈充滿、智慧充足的人,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。」派他們管理用的希臘字就和設立是同一個字,所以設立的意思,就是給他們有權柄,可以開始任職。
在使徒行傳7:10節,這裡提到法老派約瑟做埃及國的宰相,那裡的「派」這個字也是用 kathistemi。所以這個字的使用不限於宗教事物,它重在於給予權柄去做某些事情。
保羅在這裡提說,在各城設立長老,沒有任何顯明或暗示的意含去按立神職人員,他們不過是從弟兄中選出老練的聖徒,經由聖靈的印證,他們來管理教會的事務,來牧養聖徒,來安排教會的事,以及傳揚真理。他們是弟兄當中的一員,並不是另外有一批有特別階級的神職人員。而同時呢,保羅也沒有定規長老的人數,以及他們的任期有多久;說出教會的行政架構十分有彈性,完全根據於環境的需要,以及聖靈的帶領。
不過在這裡可以確定的是,長老團或長老們,一定是多數的。幾個人來一同分擔教會的責任,並且學習配搭;一方面能夠平衡人的軟弱,另外一方面達到能力的互補。另外,長老們一定是男性的。因為他們是代表基督,在教會中來執行權柄。在林前11:3節那裡保羅說,「基督是各人的頭;男人是女人的頭;神是基督的頭。」
6節:「若有無可指責的人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兒女也是信主的,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,就可以設立。」
這裡告訴我們,能夠擔任長老職分的,他個人的家庭生活如何?他必須要先能夠管好自己的家庭。如果他的家庭生活是不健康的,說出這個人不能夠管理他的家。照著提摩太前書3:5節,「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?」長老的家庭生活,首先他必須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人,說出要做長老,他的屬靈品格是最重要的,他必須是無可指責。這不是說這個人已經完全了,一點錯誤都沒有,因為除了耶穌之外,在地上找不到這樣的人。
因此,無可指責的意思是不能夠被控告的,也就是說他的品格、他的行為沒有冒犯和羞辱,尤其是下面所列舉的事項中,他沒有被人控告任何事情。有清潔的名聲,是教會領袖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,因為世人通常都是帶著批判的目光來看基督徒的團體,而長老們是這個團體的領袖,他們也是聖徒的榜樣,自然在他們的家庭生活中,應該是沒有被控告的事項。
接著,保羅就提出在長老的家庭生活中,長老必須具備的基本資格:第一個是做一個婦人的丈夫,第二個是兒女也是信主的。我們先來看做一個婦人的丈夫。保羅的話語非常簡單,但這可以有三種可能性。
第一種,他必須是結婚的,一定要做一個婦人的丈夫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獨身的就不能做長老。這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:32-35節那裡的教導不同,那一章保羅是提到基督徒的婚姻關係,32節他說,「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主喜悅。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」接著35節保羅就說,「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」所以那裡保羅很明顯是在鼓勵人專心事奉神,願意為了事奉神的緣故而獨身,保羅他自己就是這樣的人,所以第一種可能性不成立。
第二種可能性是一生中只能結一次婚。如果照著這樣解釋,一個弟兄在信主之前離過婚了,之後又結婚,後來信主了,並且在屬靈上大有長進,照這樣的解釋,他就沒有資格做長老。另外一方面,一個擔任長老的弟兄,如果他的妻子過世了,他也不能夠再婚。很顯然,這樣的條件是有點過於嚴苛,我個人的看法,這是一個灰色地帶。我個人會比較支持第三種看法,就是在長老任期中,他在婚姻和性生活上,忠於一夫一妻的關係,沒有任何緋聞,是無可指責的。
接著第二個條件,兒女也是信主的。信主的這個詞希臘文是 pistos,它英文的翻譯可以是 trustworthy 可信賴的,faithful 忠心的,或是 believing 信主的。英文版的 KJV 翻成忠心的、忠誠的,NIV 和 ASV 則翻成 believing,就是他們必須是信主的,和和合版一樣。從真理的角度而言,一個人他信不信主,完全是基於他的自由意志,父母是不能強迫兒女信主的。
並且他接下來的修飾語,就是他們的兒女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。比較重在兒女的行為,有品性不被人控告、落人口實。如果上下文要一致,可能 KJV 的翻譯是比較合理,就是他們是忠心的、是可信賴的,沒有不良的行為,沒有任何不名譽的事情,會殃及他們的父母,以至於讓教會蒙羞。不過另外一種解釋,他們必須是信主的,這也說出他的家人,必須要能夠和他同心;家人若不信主,他沒有辦法在教會中事奉,並且來帶領教會。
我個人的認知是這兩種解釋其實都可以,一個健康良好的家庭生活,能培養出有道德,負責的下一代,但他們是否相信主,這是神和他們之間的事,就是做父母的也不能主導。在聖經中有許多例子,很敬虔、對神忠心的僕人,不見得帶得出敬虔的下一代。比如說撒母耳是個改變時代的人,神真的使用了他,而他的兩個兒子都不成才。
7-8節:「監督既是神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不暴躁,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不貪無義之財;樂意接待遠人,好善,莊重,公平,聖潔自持;」
接著,保羅改口說監督。我們說過,長老是職分,監督是長老的功能。從功能的角度來看,長老們就是神的管家,神設立他們來監督教會。這裡一方面說出教會必須像家一樣,而長老們是被設立來管理神的家,來做監督的;而作為監督,在功能上,他必須具備的品格列在7節和8節。首先,最重要的基礎還是一樣,是無可指責,和他在家庭生活所具備的第一個條件是一樣的;沒有任何可控訴的事情,這是最基礎的條件。
接著在第7節,保羅就先列出消極的事項,必須是不任性的。任性說出一個人是固執的,是傲慢的,做事情經常是獨斷的;他沒有團隊的精神,不顧別人的感受,對人也沒有恩典。所以第一個條件是要不任性。
接著呢,是不暴躁,說出他是一個不輕易發怒的人。在雅各書1:19-20節那裡,雅各也勸我們要「快快地聽,慢慢地說,慢慢地動怒,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。」一個輕易發怒的人,說出他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。而在教會中,經常要處理弟兄姊妹之間發生的糾紛,如果不能控制情緒,你就沒有辦法好好的處理,不能勝任監督的職責。
接下來第三,不因酒滋事,就是在喝酒的事情上不放蕩、有節制,這裡不是說不能喝酒,而是說不酗酒,不被酒精控制,而做出不合宜的事情。第四個是不打人,動手打人已經是最差的了。這個字它的希臘文本來的意思,也可以翻譯成 contentious 好爭競的,或者是 quarrelsome 好爭吵的;說出他是一個經常與人和睦的人,不會為了一些小事情就和人爭吵,更不要提動手打人了。第五個是不貪無義之財,或者直接的翻譯是不貪愛錢財。貪財會讓人偏離良心,為了個人利益而做出可羞的事。
第7節講過消極的之後,第8節就告訴我們積極的。要樂意接待遠人,因為他們經常要代表教會來接待外地來的傳道人,所以他們必須是樂意接待人的。就像希伯來書13:2節,「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;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,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。」
要能夠接待遠地來的客人,首先你要能夠把你的家敞開,說出他是一個心胸寬大,願意犧牲,甘心服事的人。不僅把家打開,他還會接待人,他們會愛人、會關心人。長老的職責在彼得前書5:2節,就是「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。」所以愛人、關心人是必要的條件,長老的家是聖徒的避風港,這些都體現在他們願意接待遠人上。
第二個是好善。他們喜愛良善,樂於助人,隨時都準備好來幫助人,做對人有益處的事。下一個莊重,教會裡面經常發生許多事情,他們在處理事情的時候,必須能夠冷靜沉著,不義氣用事,有一種莊重的態度。其次公平,是指對人,他不偏袒,按照神的公義來待人,不尋私。接下來是聖潔,說出他們是分別出來歸給神的,專心討神喜悅的。他們不僅自己聖潔,維持教會生活的聖潔,他們不讓世界的文化潮流侵入到教會中,能夠在環境中為神站住。
最後一個是自持,說出他們有節制,他們是警醒的,能夠自我約束,能夠自己管理自己。一個缺乏自律、自持的人,容易在情慾上跌倒,容易在情緒上失敗。一個自持的人,不會懶散,也不會任意的批評、論斷。
在講到長老的資格,保羅最重視的就是長老的品格。一方面在他的家庭生活的,另外一方面在教會中盡監督職分,所必須具備的品格。這也說出對於長老品格的要求,遠重於他的能力。
教會是神的家,不是人為的社團,公司等等。而在神家中做領袖的,屬靈的品格最為重要。而這屬靈的品格,也不是人天然性情裡面的好,而是信主之後,藉著聖靈的供應,人的魂被聖化了,而產生出聖靈的果子。這樣的好,才能夠持久,才能夠在教會中來牧養聖徒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賜給我們得救的智慧,讓我能夠接受你做我一生的救主。不但如此,你還把我們擺在教會中,這教會是我們屬靈的家。主啊,求你在你的家中興起有屬靈學習的聖徒擔任長老,能夠照著你的心意來帶領教會,不但能合適地牧養聖徒,還能成為聖徒的榜樣,讓教會成為一個美好的見證,榮耀你的名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。我们要继续来读提多书第1章,今天我们读第5到第8节。
5节:「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,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,又照我所吩咐你的,在各城设立长老。」
保罗留提多在克里特,要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,又照着保罗吩咐的在各城设立长老。设立这个字希腊文是 kathistemi,一般英文都翻成是 appoint,set 或者 put in charge,就是派定、委任、让他负责。比如说在使徒行传6:3节,在耶路撒冷教会需要选人出来管理饭食的事,就要从弟兄当中「选出七个有好名声、被圣灵充满、智慧充足的人,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。」派他们管理用的希腊字就和设立是同一个字,所以设立的意思,就是给他们有权柄,可以开始任职。
在使徒行传7:10节,这里提到法老派约瑟做埃及国的宰相,那里的「派」这个字也是用 kathistemi。所以这个字的使用不限于宗教事物,它重在于给予权柄去做某些事情。
保罗在这里提说,在各城设立长老,没有任何显明或暗示的意含去按立神职人员,他们不过是从弟兄中选出老练的圣徒,经由圣灵的印证,他们来管理教会的事务,来牧养圣徒,来安排教会的事,以及传扬真理。他们是弟兄当中的一员,并不是另外有一批有特别阶级的神职人员。而同时呢,保罗也没有定规长老的人数,以及他们的任期有多久;说出教会的行政架构十分有弹性,完全根据于环境的需要,以及圣灵的带领。
不过在这里可以确定的是,长老团或长老们,一定是多数的。几个人来一同分担教会的责任,并且学习配搭;一方面能够平衡人的软弱,另外一方面达到能力的互补。另外,长老们一定是男性的。因为他们是代表基督,在教会中来执行权柄。在林前11:3节那里保罗说,「基督是各人的头;男人是女人的头;神是基督的头。」
6节:「若有无可指责的人,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,儿女也是信主的,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,就可以设立。」
这里告诉我们,能够担任长老职分的,他个人的家庭生活如何?他必须要先能够管好自己的家庭。如果他的家庭生活是不健康的,说出这个人不能够管理他的家。照着提摩太前书3:5节,「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?」长老的家庭生活,首先他必须是一个无可指责的人,说出要做长老,他的属灵品格是最重要的,他必须是无可指责。这不是说这个人已经完全了,一点错误都没有,因为除了耶稣之外,在地上找不到这样的人。
因此,无可指责的意思是不能够被控告的,也就是说他的品格、他的行为没有冒犯和羞辱,尤其是下面所列举的事项中,他没有被人控告任何事情。有清洁的名声,是教会领袖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,因为世人通常都是带着批判的目光来看基督徒的团体,而长老们是这个团体的领袖,他们也是圣徒的榜样,自然在他们的家庭生活中,应该是没有被控告的事项。
接着,保罗就提出在长老的家庭生活中,长老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:第一个是做一个妇人的丈夫,第二个是儿女也是信主的。我们先来看做一个妇人的丈夫。保罗的话语非常简单,但这可以有三种可能性。
第一种,他必须是结婚的,一定要做一个妇人的丈夫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独身的就不能做长老。这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32-35节那里的教导不同,那一章保罗是提到基督徒的婚姻关系,32节他说,「我愿你们无所挂虑。没有娶妻的,是为主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主喜悦。娶了妻的,是为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妻子喜悦。」接着35节保罗就说,「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,不是要牢笼你们,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没有分心的事。」所以那里保罗很明显是在鼓励人专心事奉神,愿意为了事奉神的缘故而独身,保罗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人,所以第一种可能性不成立。
第二种可能性是一生中只能结一次婚。如果照着这样解释,一个弟兄在信主之前离过婚了,之后又结婚,后来信主了,并且在属灵上大有长进,照这样的解释,他就没有资格做长老。另外一方面,一个担任长老的弟兄,如果他的妻子过世了,他也不能够再婚。很显然,这样的条件是有点过于严苛,我个人的看法,这是一个灰色地带。我个人会比较支持第三种看法,就是在长老任期中,他在婚姻和性生活上,忠于一夫一妻的关系,没有任何绯闻,是无可指责的。
接着第二个条件,儿女也是信主的。信主的这个词希腊文是 pistos,它英文的翻译可以是 trustworthy 可信赖的,faithful 忠心的,或是 believing 信主的。英文版的 KJV 翻成忠心的、忠诚的,NIV 和 ASV 则翻成 believing,就是他们必须是信主的,和和合版一样。从真理的角度而言,一个人他信不信主,完全是基于他的自由意志,父母是不能强迫儿女信主的。
并且他接下来的修饰语,就是他们的儿女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。比较重在儿女的行为,有品性不被人控告、落人口实。如果上下文要一致,可能 KJV 的翻译是比较合理,就是他们是忠心的、是可信赖的,没有不良的行为,没有任何不名誉的事情,会殃及他们的父母,以至于让教会蒙羞。不过另外一种解释,他们必须是信主的,这也说出他的家人,必须要能够和他同心;家人若不信主,他没有办法在教会中事奉,并且来带领教会。
我个人的认知是这两种解释其实都可以,一个健康良好的家庭生活,能培养出有道德,负责的下一代,但他们是否相信主,这是神和他们之间的事,就是做父母的也不能主导。在圣经中有许多例子,很敬虔、对神忠心的仆人,不见得带得出敬虔的下一代。比如说撒母耳是个改变时代的人,神真的使用了他,而他的两个儿子都不成才。
7-8节:「监督既是神的管家,必须无可指责,不任性,不暴躁,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不贪无义之财;乐意接待远人,好善,庄重,公平,圣洁自持;」
接着,保罗改口说监督。我们说过,长老是职分,监督是长老的功能。从功能的角度来看,长老们就是神的管家,神设立他们来监督教会。这里一方面说出教会必须像家一样,而长老们是被设立来管理神的家,来做监督的;而作为监督,在功能上,他必须具备的品格列在7节和8节。首先,最重要的基础还是一样,是无可指责,和他在家庭生活所具备的第一个条件是一样的;没有任何可控诉的事情,这是最基础的条件。
接着在第7节,保罗就先列出消极的事项,必须是不任性的。任性说出一个人是固执的,是傲慢的,做事情经常是独断的;他没有团队的精神,不顾别人的感受,对人也没有恩典。所以第一个条件是要不任性。
接着呢,是不暴躁,说出他是一个不轻易发怒的人。在雅各书1:19-20节那里,雅各也劝我们要「快快地听,慢慢地说,慢慢地动怒,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。」一个轻易发怒的人,说出他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。而在教会中,经常要处理弟兄姐妹之间发生的纠纷,如果不能控制情绪,你就没有办法好好的处理,不能胜任监督的职责。
接下来第三,不因酒滋事,就是在喝酒的事情上不放荡、有节制,这里不是说不能喝酒,而是说不酗酒,不被酒精控制,而做出不合宜的事情。第四个是不打人,动手打人已经是最差的了。这个字它的希腊文本来的意思,也可以翻译成 contentious 好争竞的,或者是 quarrelsome 好争吵的;说出他是一个经常与人和睦的人,不会为了一些小事情就和人争吵,更不要提动手打人了。第五个是不贪无义之财,或者直接的翻译是不贪爱钱财。贪财会让人偏离良心,为了个人利益而做出可羞的事。
第7节讲过消极的之后,第8节就告诉我们积极的。要乐意接待远人,因为他们经常要代表教会来接待外地来的传道人,所以他们必须是乐意接待人的。就像希伯来书13:2节,「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;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,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。」
要能够接待远地来的客人,首先你要能够把你的家敞开,说出他是一个心胸宽大,愿意牺牲,甘心服事的人。不仅把家打开,他还会接待人,他们会爱人、会关心人。长老的职责在彼得前书5:2节,就是「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。」所以爱人、关心人是必要的条件,长老的家是圣徒的避风港,这些都体现在他们愿意接待远人上。
第二个是好善。他们喜爱良善,乐于助人,随时都准备好来帮助人,做对人有益处的事。下一个庄重,教会里面经常发生许多事情,他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,必须能够冷静沉着,不义气用事,有一种庄重的态度。其次公平,是指对人,他不偏袒,按照神的公义来待人,不寻私。接下来是圣洁,说出他们是分别出来归给神的,专心讨神喜悦的。他们不仅自己圣洁,维持教会生活的圣洁,他们不让世界的文化潮流侵入到教会中,能够在环境中为神站住。
最后一个是自持,说出他们有节制,他们是警醒的,能够自我约束,能够自己管理自己。一个缺乏自律、自持的人,容易在情欲上跌倒,容易在情绪上失败。一个自持的人,不会懒散,也不会任意的批评、论断。
在讲到长老的资格,保罗最重视的就是长老的品格。一方面在他的家庭生活的,另外一方面在教会中尽监督职分,所必须具备的品格。这也说出对于长老品格的要求,远重于他的能力。
教会是神的家,不是人为的社团,公司等等。而在神家中做领袖的,属灵的品格最为重要。而这属灵的品格,也不是人天然性情里面的好,而是信主之后,借着圣灵的供应,人的魂被圣化了,而产生出圣灵的果子。这样的好,才能够持久,才能够在教会中来牧养圣徒。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主啊,谢谢你赐给我们得救的智慧,让我能够接受你做我一生的救主。不但如此,你还把我们摆在教会中,这教会是我们属灵的家。主啊,求你在你的家中兴起有属灵学习的圣徒担任长老,能够照着你的心意来带领教会,不但能合适地牧养圣徒,还能成为圣徒的榜样,让教会成为一个美好的见证,荣耀你的名,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