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多書 1:5-8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提多書第1章,今天我們讀第5到第8節。

5節:「我從前留你在克里特,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,又照我所吩咐你的,在各城設立長老。」

保羅留提多在克里特,要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,又照著保羅吩咐的在各城設立長老。設立這個字希臘文是 kathistemi,一般英文都翻成是 appoint,set 或者 put in charge,就是派定、委任、讓他負責。比如說在使徒行傳6:3節,在耶路撒冷教會需要選人出來管理飯食的事,就要從弟兄當中「選出七個有好名聲、被聖靈充滿、智慧充足的人,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。」派他們管理用的希臘字就和設立是同一個字,所以設立的意思,就是給他們有權柄,可以開始任職。

在使徒行傳7:10節,這裡提到法老派約瑟做埃及國的宰相,那裡的「派」這個字也是用 kathistemi。所以這個字的使用不限於宗教事物,它重在於給予權柄去做某些事情。

保羅在這裡提說,在各城設立長老,沒有任何顯明或暗示的意含去按立神職人員,他們不過是從弟兄中選出老練的聖徒,經由聖靈的印證,他們來管理教會的事務,來牧養聖徒,來安排教會的事,以及傳揚真理。他們是弟兄當中的一員,並不是另外有一批有特別階級的神職人員。而同時呢,保羅也沒有定規長老的人數,以及他們的任期有多久;說出教會的行政架構十分有彈性,完全根據於環境的需要,以及聖靈的帶領。

不過在這裡可以確定的是,長老團或長老們,一定是多數的。幾個人來一同分擔教會的責任,並且學習配搭;一方面能夠平衡人的軟弱,另外一方面達到能力的互補。另外,長老們一定是男性的。因為他們是代表基督,在教會中來執行權柄。在林前11:3節那裡保羅說,「基督是各人的頭;男人是女人的頭;神是基督的頭。」

6節:「若有無可指責的人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兒女也是信主的,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,就可以設立。」

這裡告訴我們,能夠擔任長老職分的,他個人的家庭生活如何?他必須要先能夠管好自己的家庭。如果他的家庭生活是不健康的,說出這個人不能夠管理他的家。照著提摩太前書3:5節,「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?」長老的家庭生活,首先他必須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人,說出要做長老,他的屬靈品格是最重要的,他必須是無可指責。這不是說這個人已經完全了,一點錯誤都沒有,因為除了耶穌之外,在地上找不到這樣的人。

因此,無可指責的意思是不能夠被控告的,也就是說他的品格、他的行為沒有冒犯和羞辱,尤其是下面所列舉的事項中,他沒有被人控告任何事情。有清潔的名聲,是教會領袖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,因為世人通常都是帶著批判的目光來看基督徒的團體,而長老們是這個團體的領袖,他們也是聖徒的榜樣,自然在他們的家庭生活中,應該是沒有被控告的事項。

接著,保羅就提出在長老的家庭生活中,長老必須具備的基本資格:第一個是做一個婦人的丈夫,第二個是兒女也是信主的。我們先來看做一個婦人的丈夫。保羅的話語非常簡單,但這可以有三種可能性。

第一種,他必須是結婚的,一定要做一個婦人的丈夫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獨身的就不能做長老。這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:32-35節那裡的教導不同,那一章保羅是提到基督徒的婚姻關係,32節他說,「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主喜悅。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」接著35節保羅就說,「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」所以那裡保羅很明顯是在鼓勵人專心事奉神,願意為了事奉神的緣故而獨身,保羅他自己就是這樣的人,所以第一種可能性不成立。

第二種可能性是一生中只能結一次婚。如果照著這樣解釋,一個弟兄在信主之前離過婚了,之後又結婚,後來信主了,並且在屬靈上大有長進,照這樣的解釋,他就沒有資格做長老。另外一方面,一個擔任長老的弟兄,如果他的妻子過世了,他也不能夠再婚。很顯然,這樣的條件是有點過於嚴苛,我個人的看法,這是一個灰色地帶。我個人會比較支持第三種看法,就是在長老任期中,他在婚姻和性生活上,忠於一夫一妻的關係,沒有任何緋聞,是無可指責的。

接著第二個條件,兒女也是信主的。信主的這個詞希臘文是 pistos,它英文的翻譯可以是 trustworthy 可信賴的,faithful 忠心的,或是 believing 信主的。英文版的 KJV 翻成忠心的、忠誠的,NIV 和 ASV 則翻成 believing,就是他們必須是信主的,和和合版一樣。從真理的角度而言,一個人他信不信主,完全是基於他的自由意志,父母是不能強迫兒女信主的。

並且他接下來的修飾語,就是他們的兒女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。比較重在兒女的行為,有品性不被人控告、落人口實。如果上下文要一致,可能 KJV 的翻譯是比較合理,就是他們是忠心的、是可信賴的,沒有不良的行為,沒有任何不名譽的事情,會殃及他們的父母,以至於讓教會蒙羞。不過另外一種解釋,他們必須是信主的,這也說出他的家人,必須要能夠和他同心;家人若不信主,他沒有辦法在教會中事奉,並且來帶領教會。

我個人的認知是這兩種解釋其實都可以,一個健康良好的家庭生活,能培養出有道德,負責的下一代,但他們是否相信主,這是神和他們之間的事,就是做父母的也不能主導。在聖經中有許多例子,很敬虔、對神忠心的僕人,不見得帶得出敬虔的下一代。比如說撒母耳是個改變時代的人,神真的使用了他,而他的兩個兒子都不成才。

7-8節:「監督既是神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不暴躁,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不貪無義之財;樂意接待遠人,好善,莊重,公平,聖潔自持;」

接著,保羅改口說監督。我們說過,長老是職分,監督是長老的功能。從功能的角度來看,長老們就是神的管家,神設立他們來監督教會。這裡一方面說出教會必須像家一樣,而長老們是被設立來管理神的家,來做監督的;而作為監督,在功能上,他必須具備的品格列在7節和8節。首先,最重要的基礎還是一樣,是無可指責,和他在家庭生活所具備的第一個條件是一樣的;沒有任何可控訴的事情,這是最基礎的條件。

接著在第7節,保羅就先列出消極的事項,必須是不任性的。任性說出一個人是固執的,是傲慢的,做事情經常是獨斷的;他沒有團隊的精神,不顧別人的感受,對人也沒有恩典。所以第一個條件是要不任性。

接著呢,是不暴躁,說出他是一個不輕易發怒的人。在雅各書1:19-20節那裡,雅各也勸我們要「快快地聽,慢慢地說,慢慢地動怒,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。」一個輕易發怒的人,說出他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。而在教會中,經常要處理弟兄姊妹之間發生的糾紛,如果不能控制情緒,你就沒有辦法好好的處理,不能勝任監督的職責。

接下來第三,不因酒滋事,就是在喝酒的事情上不放蕩、有節制,這裡不是說不能喝酒,而是說不酗酒,不被酒精控制,而做出不合宜的事情。第四個是不打人,動手打人已經是最差的了。這個字它的希臘文本來的意思,也可以翻譯成 contentious 好爭競的,或者是 quarrelsome 好爭吵的;說出他是一個經常與人和睦的人,不會為了一些小事情就和人爭吵,更不要提動手打人了。第五個是不貪無義之財,或者直接的翻譯是不貪愛錢財。貪財會讓人偏離良心,為了個人利益而做出可羞的事。

第7節講過消極的之後,第8節就告訴我們積極的。要樂意接待遠人,因為他們經常要代表教會來接待外地來的傳道人,所以他們必須是樂意接待人的。就像希伯來書13:2節,「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;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,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。」

要能夠接待遠地來的客人,首先你要能夠把你的家敞開,說出他是一個心胸寬大,願意犧牲,甘心服事的人。不僅把家打開,他還會接待人,他們會愛人、會關心人。長老的職責在彼得前書5:2節,就是「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。」所以愛人、關心人是必要的條件,長老的家是聖徒的避風港,這些都體現在他們願意接待遠人上。

第二個是好善。他們喜愛良善,樂於助人,隨時都準備好來幫助人,做對人有益處的事。下一個莊重,教會裡面經常發生許多事情,他們在處理事情的時候,必須能夠冷靜沉著,不義氣用事,有一種莊重的態度。其次公平,是指對人,他不偏袒,按照神的公義來待人,不尋私。接下來是聖潔,說出他們是分別出來歸給神的,專心討神喜悅的。他們不僅自己聖潔,維持教會生活的聖潔,他們不讓世界的文化潮流侵入到教會中,能夠在環境中為神站住。

最後一個是自持,說出他們有節制,他們是警醒的,能夠自我約束,能夠自己管理自己。一個缺乏自律、自持的人,容易在情慾上跌倒,容易在情緒上失敗。一個自持的人,不會懶散,也不會任意的批評、論斷。

在講到長老的資格,保羅最重視的就是長老的品格。一方面在他的家庭生活的,另外一方面在教會中盡監督職分,所必須具備的品格。這也說出對於長老品格的要求,遠重於他的能力。

教會是神的家,不是人為的社團,公司等等。而在神家中做領袖的,屬靈的品格最為重要。而這屬靈的品格,也不是人天然性情裡面的好,而是信主之後,藉著聖靈的供應,人的魂被聖化了,而產生出聖靈的果子。這樣的好,才能夠持久,才能夠在教會中來牧養聖徒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賜給我們得救的智慧,讓我能夠接受你做我一生的救主。不但如此,你還把我們擺在教會中,這教會是我們屬靈的家。主啊,求你在你的家中興起有屬靈學習的聖徒擔任長老,能夠照著你的心意來帶領教會,不但能合適地牧養聖徒,還能成為聖徒的榜樣,讓教會成為一個美好的見證,榮耀你的名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