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2:11-16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約翰福音第2章,今天我們要讀第11到16節。

1節到10節,使徒約翰記載了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。背景是在一個婚禮的筵席,酒用盡了;耶穌變水為酒。這個神蹟讓我們看到,在神恩典的供備中,人生也有許多美好的事物,只可惜這些美好的事物,都有用盡的時候。而結局,就是每個人無可避免的,都會走向死亡。只有耶穌參與在我們的人生,我們才能夠變死亡為生命。

而在約翰所記載的這一個神蹟中,我們看到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她的反應雖然有一些天然,看見需要了,直接就來告訴耶穌。但因為她和耶穌有非常親密的關係,她甚至可以勉強耶穌,在時候還沒有到的情形之下,就行了第一個神蹟。

我們也看到另外一班人,就是這些用人,沒有記載他們的名字。說出他們的身份好像微不足道,但他們卻非常的忠心。完全遵照耶穌的吩咐,不看自己的經歷,不看自己的能力,結果,他們就參與了神蹟。這也告訴我們,雖然只是一個平凡的基督徒,聖經好像不是很熟,服事起來好像也不是很有能力,但只要我們願意與主配合,我們一樣可以帶人得救。在這些人的生命中,藉著我們忠心的參與,讓他們也嚐到了變水為酒的人生。我們還看到第三班人,就是那管筵席的,他們有地位,他們很世故,通曉人的智慧,明白做事的方法,他們卻看不見神蹟。

11節:「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,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,顯出他的榮耀來;他的門徒就信他了。」

聖經中每一件事情的第一次出現,就奠定了這些事情以後出現的原則。因為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,這也確定了所有神蹟的原則。而這裡翻成神蹟這個詞,它原來的希臘文其實就是 sign,就是個記號。它不重在這個事情發生的神奇的現象,也不重在使這事情發生那些超自然的能力,反而強調這些事情是一個表號,是一個記號,是要顯出祂的榮耀來。

很多時候,我們落在困難的環境中,我們經常禱告求神,盼望神蹟能夠出現。很多時候我們都重在這個事情能夠得到解決,比如說生病了,病可以得到醫治;房子賣不出去了,突然有一個人出現,超過市價要買你的房子,這是我們所盼望的。但真正神蹟的原則,是要顯出神的榮耀。事情怎麼樣解決,其實並不重要,反而是事情發生過後,我們看到神被彰顯出來了。

有些傳道人很喜歡強調神蹟,並且四處開特會,叫人經歷神醫治的大能。結果到後來神的榮耀不見了,反而是這個傳道人出名了,這就根本違反了神蹟的原則。神蹟的目的,不在高舉超自然的能力,不在叫人看見神奇的現象,而是要叫人看見神的榮耀。因為當神被彰顯出來了,人就可以因此而相信神。

我們姑且把神蹟定義為,叫人能夠看見神,並且相信神。在這定義之下,神奇的現象,超自然的能力不經常發生,因此你就不常看到神,不常信神;相反的,如果你能夠在每天日常生活中,一些不經意的小事上,你能夠看到神,而因此來相信神,你就會發現生活中充滿了神蹟。而你也就成為一個最有福的人,因為你無時無處都能看到神,藉此增加你的信心,這是多麼好的事。

約翰所記載的第一個神蹟,讓我們看到每一個人那一生平淡如水的生活中,都是奔向死亡的,只有藉著相信耶穌,才能夠變水為酒,才能在我們平淡的生活中,增加興奮和喜樂,並且可以出死入生,得著生命、得著平安。

12節:「這事以後,耶穌與他的母親、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,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。」

約翰所記載的是耶穌開始公開盡職第一年發生的事情,這一段是其他三本對觀福音書都沒有記載的。在迦拿行了變水為酒的神蹟之後,耶穌祂的母親和祂肉身的兄弟,以及跟隨祂的幾個門徒就到了迦百農。迦百農是耶穌在加利利地工作的中心,在那裡住了一段時間。

13節:「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,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。」

在其他三本對觀福音書,馬太福音、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,大部分記載了耶穌在加利利地區的事工,只有在祂地上職事的最後一個禮拜,才記載祂上耶路撒冷去。而在約翰福音的記載中,除了最後一個禮拜在耶路撒冷之外,祂最少去了四次耶路撒冷。接著從14節到16節,約翰記載了耶穌潔淨聖殿,我們先把它讀過一次。

14-16節:「看見殿裡有賣牛、羊、鴿子的,並有兌換銀錢的人,坐在那裡,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,把牛羊都趕出殿去,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,推翻他們的桌子,又對賣鴿子的說:把這些東西拿去,不要將我父的殿當做買賣的地方!」

今天我們先不看發生的細節就是 what,我們先來交通一下這件事情發生的時間,和為什麼約翰要記載在這裡。其他三本對觀福音書,也都有記載耶穌潔淨聖殿的事,但時間都是耶穌在地上職事的最後一週。

馬太福音記載在21:1-10節,這邊記載耶穌最後騎著驢駒進入了耶路撒冷城。接著12-16節就記載著耶穌潔淨聖殿。我們特地來讀13節,「對他們說:經上記著說: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,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。」在這裡,耶穌強調這個聖殿是祂的殿,是要用來禱告的,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。

接著,馬可福音是記載在11:1-11節,也是講到耶穌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,15-18節就記載祂進聖殿潔淨聖殿。我們來讀17節,「經上不是記著說: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?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!」這裡耶穌還是強調祂的殿是要成為萬國禱告的殿。

而路加福音記載在19:28-44節,也是描述耶穌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城,45-47節就記載耶穌潔淨聖殿。我們讀46節那邊也說,「經上說:我的殿必做禱告的殿,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!」

這三本福音書記載耶穌潔淨聖殿,都是在最後一次進耶路撒冷,並且稱祂的殿要成為禱告的殿,不能使它成為賊窩。因為這三本福音書,都強調耶穌人性的部分,馬太福音說祂要來做王,祂是君王;而馬可福音強調祂要來服事,像奴僕一樣;而路加福音強調耶穌是完全的人,柔細純良。在這三本福音書中,都稱聖殿是祂的殿,因為祂的人性經過死而復活,拔高之後,有一天要再回來,在地上建立國度,就是千年國,而那時候聖殿就是祂的殿。

約翰福音也記載耶穌住在地上職事的最後一週,祂也是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城。在約翰福音12:12-15節那個地方,在這個事件之後,約翰完全沒有記載耶穌潔淨聖殿的事,而緊接著耶穌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城,接下來的記載,就是有希臘人要來見耶穌,「耶穌就宣告: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。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裡死了,仍舊是一粒,若是死了,就要結出許多的子粒來。」說出藉著祂的死而復活,產生出許多子粒;每一個子粒裡面都有永遠的生命,且在25節應許這些人能夠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好像約翰越過了千年國,直接到將來的永遠,就是新耶路撒冷。因為約翰強調耶穌是神,神不在時間裡,不受時間的限制,而祂所賜的生命是永遠的。所以,在約翰的記載中,就最後一週進耶路撒冷。約翰沒有記載祂潔淨聖殿,約翰反而在第2章,在耶穌職事開始的時候,那裡記載了祂上耶路撒冷潔淨聖殿。耶穌到底只有一次還是有兩次潔淨聖殿,許多解經家有不同的意見。

我個人是比較傾向兩次,因為在約翰福音中強調耶穌是神的兒子,所以在2:16節,那裡說,「把這些東西拿去,不要將我父的殿,當做買賣的地方。」像其他三本福音書,在潔淨聖殿的事例中,祂說我的殿,在約翰福音,祂說我父的殿;祂是站在神子的地位上,來潔淨聖殿。因為約翰強調耶穌是神的兒子,祂來了就帶來永遠的生命,因此祂記載的第一個神蹟就是變水為酒。一旦你有了神的兒子耶穌,你就有了永遠的生命。在那裡,約翰強調生命的原則,是要變死亡為生命。

聽完這個神蹟之後,祂到了迦百農,在那裡應該也做了很多事,約翰都沒有記載,緊接著記載的,就是祂上耶路撒冷的事。因此,為什麼約翰要記載潔淨聖殿呢?這對我們這些已經有了永遠生命的人說,永遠生命的目的,是要讓你這個人得著潔淨,並且要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。原來神有極大的憐憫,當我們能夠蒙恩得救,能夠得著永遠的生命,神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一個目的;是我們這些屬神的人,都要彼此配搭,相互建造,最終成為基督的身體,就是教會。

因此我們不要小看我們在一起的聚集,雖然我們人數可能不多,外面看起來可能也是那麼的平凡,但我們卻是照著神永遠的目的,要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。如果說變水為酒,說出一個人蒙恩得救,就能顯出神的榮耀來,我們一群基督徒來在一起,如果都能夠蒙潔淨、被建造,而成為基督的身體,那神要得著何等的榮耀!求神開我們的眼睛,讓我們看見我們的呼召,是有何等的指望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,不僅憐憫我,賜給我得救的智慧,讓我得著重生,成為神的兒女;你還把我擺在教會中,與一些清心愛主的聖徒一同配搭,成為你的教會。祝福我們都能夠潔淨自己,能夠在你的教會中,彰顯出你身體的榮耀來。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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