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,我們要繼續來讀約翰福音第5章,今天我們讀第24-30節。
前面我們讀到猶太人想要殺耶穌,因為耶穌稱神為祂的父,並且把自己和神當做平等。這帶下來耶穌三個實實在在的宣告,第一個實實在在的宣告在19節,說明子與父之間的關係,祂們有一樣的能力、一樣的權柄、一樣的尊榮。接著24節和25節就有兩個實實在在的宣告,都是說明子與信徒之間的關係。
24節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
當人聽見耶穌的話,聽了之後又信了,這個人就得著了永遠的生命。有永遠生命的人就不被定罪,他是已經出死入生了,也就是他離開了死的範圍,進入了生命的範圍。
每一個聽見福音,願意相信的,就得著永遠的生命,而得著永遠生命的就不會被定罪。他們是離開死的範圍,進入了生命的範圍。這就和歌羅西書1:13節那裡說的一樣,「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;」因為人犯了罪,罪的工價就是死,死一來了,撒但就藉著死做王了,而整個世界就變成撒但黑暗的國度。
離開這黑暗的國度,進入神愛子的國度,只有藉著聽了福音而相信,藉著相信而得著永遠的生命,才能夠脫離這黑暗的國度,搬到神愛子的國裡。神愛子的國就是一個生命的國度,必須有永遠生命的人才能夠在那國度裡。所以耶穌在24節這第二個實實在在的宣告,就是在向這些猶太人傳福音,聽了你願意相信;你願意相信,就得著永遠的生命,你就已經出死入生了。接著25節,帶來第三個實實在在的宣告。
25節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」
第三個實實在在的宣告,是關於人子的時候。耶穌在地上盡職的時候,祂所說的話,所做的事,完全根據父的旨意。從一面來說,耶穌基督是神聖三一中的第二位,祂是自有永有、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能、無所不在的神。
但從另外一方面來講,當祂在地上盡職的時候,祂可能也是最不自由的,因為什麼時候做什麼事、在哪裡做、怎麼做,都是父神已經定義好的;祂必須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、父神的計劃,而達到父所定的目的。
因此在福音書中的記載,我們經常看到耶穌說時候還沒有到,因為如果父神計劃的時間還沒有到,耶穌什麼都不做;而時候到了,祂就一定要做。而在第三個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就跟我們啟示的兩個時候:第一個時候就在25節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;第二個時候要到是在28節,講到凡在墳墓裡的也要聽到祂的聲音。
今天我們就花點時間來看看耶穌所宣告的時候要到。首先在25節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耶穌這裡的話不容易明白,首先我們要清楚耶穌這裡所說的死人是指哪些人。照著我們的認知,一個人他的身體如果死了,他的耳朵自然就聽不見了,那為什麼這裡死人還要聽見呢?所以這裡的死不是指身體的死,而是指人靈的死。
當初在伊甸園裡,亞當犯了罪之後,神對他說,「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」。而亞當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之後,首先他的靈就死了,他的身體還活了900多歲之後才死。因著亞當的犯罪,罪就進入了這個世界,罪又帶來了死,以至於亞當的後代生下來,靈都是死的,也就是說靈是沒有功用的。人的生命是短暫的,而神是永遠的神,在永遠的神面前,人短暫的生命就是那麼的一剎那,活著的和死了的並沒有太大的區別。
但耶穌來了,我們這些活了不久就要死的人,開啟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。如果我們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之後願意相信,神的靈就進到我們的靈裡,點活了我們這個人,我們靈裡就承接了從神而來那永遠的生命。因此聽見的人就活了,而這個活是永遠的活著,因為神的生命是永遠的。因此25節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這裡的死人是活著的死人。接著26節就告訴我們原因。
26節:「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,」
這句話有點拗口,但我們要仔細明白約翰的意思。父在自己有生命,說出父是自有永有的。這生命是永遠的,沒有開始,沒有終點,是一直都存在的。這兒強調父的神性,祂就賜給祂兒子,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;父怎麼樣是自有永有,子也是自有永有;父怎樣有神性,也把這個神性賜給了子,所以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。
有時候我們講到父與子之間的關係,我們會落入一種錯誤的比喻,像人的父子關係一樣,其實是不一樣的。在這裡,父賜給子的不是神聖的生命,而是神性。在人的關係中,父親和兒子時間都是有限的,都是有開始有終了;而在神聖三一的父子關係當中,兩個都是有神性的,都是永遠的,都是沒有開始,沒有終了的。
因此父的生命怎麼樣是自有永有的,子的生命也是自有永有的,這裡是強調耶穌基督的神性。正因為祂的神性,我們這些在地上還活著的死人,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就相信了,就能得到那永遠的生命,就能夠出死入生;這個時候是已經來到了,因為耶穌基督已經來了。在25-26節,強調耶穌基督是神子;接著從27-29節,就強調耶穌基督是人子。
27節:「並且因為他是人子,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。」
為什麼人子才有審判的權柄呢?因為我們都是人,如果照著神子的標準來審判我們,這就不公平。因此這審判的權柄是賜給人子的,也就是為什麼耶穌基督必須成為人,在地上過完祂的一生。
就像希伯來書4:15節記載的,「因我們的大祭司」,指的就是耶穌基督,「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。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」我們在地上經過的每一件事情,受過的每一個試探,耶穌基督在地上為人的時候一樣的經過。
神沒有讓祂出生在王宮之家,而是生在馬槽裡;神沒有讓祂成長在繁華富裕的城市,而是在讓人瞧不起的拿撒勒城。一生經歷的憂患、困苦、難處不比我們少,也和我們一樣凡事受過試探;不一樣的就是祂沒有罪,祂沒有犯過任何一個罪,因此祂有資格來審判人。
使徒行傳17:31節講到,「神已經定了日子,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」,指的就是耶穌基督,「按公義審判天下」。羅馬書2:16節說到,「神要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,」後來審判的時候,你以為不為人知道的事情,都要敞開在基督耶穌面前。提摩太後書4:1節告訴我們,耶穌基督在將來要審判活人和死人。等一下我們會看,什麼時候祂來審判活人,什麼時候祂來審判死人。
28-29節:「你們不要把這事看做希奇。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: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」
審判的權柄已經交給人子,約翰特地加了一句話,「不要把這事看做希奇」,就是他下面要所說的話,不在我們觀念裡面的,我們會以為奇怪的,就是「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。」誰是這在墳墓裡的呢?就是那些已經死了的死人。相對於25節,這裡的活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當他們聽了,信了,他們就出死入生了,他們就不被定罪了。
如果那些活死人不信,有一天他們要死,死了就要被埋。人以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。但聖經告訴我們不是的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因此約翰在這裡說,時候要到,這時候還沒有到,有一天時候到了,都已經死了,被埋了,這些人要聽見祂的聲音,這些人就要出來,就是他們從墳墓裡面復活了,然後出來。
接著,行善的復活得生,作惡的復活定罪。這裡所講的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,在耶穌第二次再來之後,帶來了千年國,在千年國要結束的時候,還帶來了白色大寶座的審判,那記載在啟示錄20:11-15節,耶穌基督坐在白色大寶座上,12節,「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,」他們都從墳墓裡面出來了,並且在祂案前有兩個卷:一個書卷記載著每一個人所做的事;另外一個書卷就是生命冊。
這些從墳墓出來的人,所按著這些書卷,就是照著他們所行的,要受審判。這些人生命如果記載在生命冊上的,就是歸於生命的復活;若是沒有記載在生命冊上的,就要被扔在火湖裡,這是他們第二次的死,或者是永遠的死。
所以耶穌所宣告的第三個實實在在,包括兩個時候:一個時候是已經到了,就是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,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願意相信的這些人就得著永遠的生命;可是如果你不信,有一天人的生命結束了,你要被埋在墳墓裡,等到千年國結束的時候,你還要復活,起來接受審判,那時候就要根據你所行的,在耶穌基督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台前交帳,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。
我們也就趁這個機會,把耶穌基督的審判做一個總結。審判的事,父已經交給子,耶穌基督有審判的權柄。在聖經中記載,至少有三次清楚的審判。第一個審判是為著基督徒的,就是那些聽了神兒子的聲音又相信的,裡面有了永遠的生命。基督徒審判的時間,照著帖撒羅尼迦前書4:16-17節,就是在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,主從天降臨,就是祂第二次再來的時候,在基督裡死了的人要先復活,那些活著還存留的人一同被提到雲中,在空中與主相見。
所以在基督再來的時候,不管是死的還是活著的基督徒,都要一起被提到雲中,然後就到基督的審判台前。在哥林多後書5:10節,基督徒也要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。審判是確定的事,勝者與基督一同在天國做王,或者不得勝的,就錯失了羔羊的婚宴。基督台前的審判是為著基督徒的。
對於那些不信的人有兩次的審判。在基督回來的時候,那些還活著的世人,是在千年國之前受審判。在馬太福音25:31-32節,「當人子在他榮耀裡、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,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。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。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,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和山羊一般,」那些在大災難期間善待基督徒的,進入千年國當萬民;那些惡待基督徒的山羊,就要進入永刑,就是火湖裡。
而第三次的審就是在啟示錄20:11-15,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為著那些已經死了的萬民。而在約翰福音5:24-29節,約翰在意的不是千年國,而是將來的永遠,因此他只分成兩類:一類是25-26節,這些聽見神兒子聲音的人,相信了,他們就活了,他們就在新天新地有份,他們有永遠的生命,不被定罪;另外一類就是死了,被埋了,不信者,時候到了他們要從墳墓中出來受審判。
30節:「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,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。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」
因為審判的權柄已經交給耶穌基督,而耶穌基督的審判是公平的,因為祂是怎麼樣聽見就怎麼樣審判,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差祂來的父的意思。耶穌基督這麼完全的人,祂審判的時候,祂不照著自己的意思,而照著父的意思,是我們最好的榜樣,子與父之間那完美的配搭,在於子完全順服父的旨意,祂是那麼完全的人,祂還不願意照著自己的意思,何況我們呢?
今天在教會中配搭的難處,就是有一些聖徒堅持自己的負擔、自己的看見、自己的使命、自己的認定,並沒有把這些擺在神面前,但這些是不是來自於神的託付?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與神是一,我們的配搭自然就不會有問題。但教會生活不和諧了,每一個服事的人都必須來到神面前,求神來光照,求神來鑒定,並且要學會與其他服事的聖徒一同到神面前來尋求,什麼是神給我們共同的負擔、共同的看見、共同的使命、共同的認定。只有我們願意在服事中放下自己,神的旨意才能夠在教會中顯明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的應許,聽見你聲音的就活了!藉著我們每天讀經禱告的時間,我們謙卑地來到你面前,求你再來對我們的心說話,也賜給我們一個可聽的耳朵,聽見你聲音的就活了。幫助我在這一天的生活當中,經常都能夠聽見你的聲音。有時候不安靜吵雜,人聲鼎沸,賜給我一個尋求的心志,願意回到靈裡,傾聽在靈中那微小的聲音。你的生命在你的聲音中,你的聲音來了,就帶來供應;供應來了,就帶來成長;只有成長了,我們才能夠勝過各樣的試探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是一個得勝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,我们要继续来读约翰福音第5章,今天我们读第24-30节。
前面我们读到犹太人想要杀耶稣,因为耶稣称神为祂的父,并且把自己和神当做平等。这带下来耶稣三个实实在在的宣告,第一个实实在在的宣告在19节,说明子与父之间的关系,祂们有一样的能力、一样的权柄、一样的尊荣。接着24节和25节就有两个实实在在的宣告,都是说明子与信徒之间的关系。
24节:「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那听我话、又信差我来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于定罪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」
当人听见耶稣的话,听了之后又信了,这个人就得着了永远的生命。有永远生命的人就不被定罪,他是已经出死入生了,也就是他离开了死的范围,进入了生命的范围。
每一个听见福音,愿意相信的,就得着永远的生命,而得着永远生命的就不会被定罪。他们是离开死的范围,进入了生命的范围。这就和歌罗西书1:13节那里说的一样,「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,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;」因为人犯了罪,罪的工价就是死,死一来了,撒但就借着死做王了,而整个世界就变成撒但黑暗的国度。
离开这黑暗的国度,进入神爱子的国度,只有借着听了福音而相信,借着相信而得着永远的生命,才能够脱离这黑暗的国度,搬到神爱子的国里。神爱子的国就是一个生命的国度,必须有永远生命的人才能够在那国度里。所以耶稣在24节这第二个实实在在的宣告,就是在向这些犹太人传福音,听了你愿意相信;你愿意相信,就得着永远的生命,你就已经出死入生了。接着25节,带来第三个实实在在的宣告。
25节:「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时候将到,现在就是了,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听见的人就要活了。」
第三个实实在在的宣告,是关于人子的时候。耶稣在地上尽职的时候,祂所说的话,所做的事,完全根据父的旨意。从一面来说,耶稣基督是神圣三一中的第二位,祂是自有永有、无所不知、无所不能、无所不在的神。
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讲,当祂在地上尽职的时候,祂可能也是最不自由的,因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、在哪里做、怎么做,都是父神已经定义好的;祂必须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、父神的计划,而达到父所定的目的。
因此在福音书中的记载,我们经常看到耶稣说时候还没有到,因为如果父神计划的时间还没有到,耶稣什么都不做;而时候到了,祂就一定要做。而在第三个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就跟我们启示的两个时候:第一个时候就在25节,时候将到,现在就是了,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;第二个时候要到是在28节,讲到凡在坟墓里的也要听到祂的声音。
今天我们就花点时间来看看耶稣所宣告的时候要到。首先在25节,时候将到,现在就是了,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听见的人就要活了。耶稣这里的话不容易明白,首先我们要清楚耶稣这里所说的死人是指哪些人。照着我们的认知,一个人他的身体如果死了,他的耳朵自然就听不见了,那为什么这里死人还要听见呢?所以这里的死不是指身体的死,而是指人灵的死。
当初在伊甸园里,亚当犯了罪之后,神对他说,「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」。而亚当吃了知识善恶树的果子之后,首先他的灵就死了,他的身体还活了900多岁之后才死。因着亚当的犯罪,罪就进入了这个世界,罪又带来了死,以至于亚当的后代生下来,灵都是死的,也就是说灵是没有功用的。人的生命是短暂的,而神是永远的神,在永远的神面前,人短暂的生命就是那么的一刹那,活着的和死了的并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但耶稣来了,我们这些活了不久就要死的人,开启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。如果我们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听见之后愿意相信,神的灵就进到我们的灵里,点活了我们这个人,我们灵里就承接了从神而来那永远的生命。因此听见的人就活了,而这个活是永远的活着,因为神的生命是永远的。因此25节,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这里的死人是活着的死人。接着26节就告诉我们原因。
26节:「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,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,」
这句话有点拗口,但我们要仔细明白约翰的意思。父在自己有生命,说出父是自有永有的。这生命是永远的,没有开始,没有终点,是一直都存在的。这儿强调父的神性,祂就赐给祂儿子,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;父怎么样是自有永有,子也是自有永有;父怎样有神性,也把这个神性赐给了子,所以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。
有时候我们讲到父与子之间的关系,我们会落入一种错误的比喻,像人的父子关系一样,其实是不一样的。在这里,父赐给子的不是神圣的生命,而是神性。在人的关系中,父亲和儿子时间都是有限的,都是有开始有终了;而在神圣三一的父子关系当中,两个都是有神性的,都是永远的,都是没有开始,没有终了的。
因此父的生命怎么样是自有永有的,子的生命也是自有永有的,这里是强调耶稣基督的神性。正因为祂的神性,我们这些在地上还活着的死人,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就相信了,就能得到那永远的生命,就能够出死入生;这个时候是已经来到了,因为耶稣基督已经来了。在25-26节,强调耶稣基督是神子;接着从27-29节,就强调耶稣基督是人子。
27节:「并且因为他是人子,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。」
为什么人子才有审判的权柄呢?因为我们都是人,如果照着神子的标准来审判我们,这就不公平。因此这审判的权柄是赐给人子的,也就是为什么耶稣基督必须成为人,在地上过完祂的一生。
就像希伯来书4:15节记载的,「因我们的大祭司」,指的就是耶稣基督,「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。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他没有犯罪。」我们在地上经过的每一件事情,受过的每一个试探,耶稣基督在地上为人的时候一样的经过。
神没有让祂出生在王宫之家,而是生在马槽里;神没有让祂成长在繁华富裕的城市,而是在让人瞧不起的拿撒勒城。一生经历的忧患、困苦、难处不比我们少,也和我们一样凡事受过试探;不一样的就是祂没有罪,祂没有犯过任何一个罪,因此祂有资格来审判人。
使徒行传17:31节讲到,「神已经定了日子,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」,指的就是耶稣基督,「按公义审判天下」。罗马书2:16节说到,「神要借着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,」后来审判的时候,你以为不为人知道的事情,都要敞开在基督耶稣面前。提摩太后书4:1节告诉我们,耶稣基督在将来要审判活人和死人。等一下我们会看,什么时候祂来审判活人,什么时候祂来审判死人。
28-29节:「你们不要把这事看做希奇。时候要到,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他的声音,就出来:行善的,复活得生;作恶的,复活定罪。」
审判的权柄已经交给人子,约翰特地加了一句话,「不要把这事看做希奇」,就是他下面要所说的话,不在我们观念里面的,我们会以为奇怪的,就是「时候要到,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他的声音,就出来。」谁是这在坟墓里的呢?就是那些已经死了的死人。相对于25节,这里的活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当他们听了,信了,他们就出死入生了,他们就不被定罪了。
如果那些活死人不信,有一天他们要死,死了就要被埋。人以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。但圣经告诉我们不是的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。因此约翰在这里说,时候要到,这时候还没有到,有一天时候到了,都已经死了,被埋了,这些人要听见祂的声音,这些人就要出来,就是他们从坟墓里面复活了,然后出来。
接着,行善的复活得生,作恶的复活定罪。这里所讲的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,在耶稣第二次再来之后,带来了千年国,在千年国要结束的时候,还带来了白色大宝座的审判,那记载在启示录20:11-15节,耶稣基督坐在白色大宝座上,12节,「我又看见死了的人,无论大小,都站在宝座前,」他们都从坟墓里面出来了,并且在祂案前有两个卷:一个书卷记载着每一个人所做的事;另外一个书卷就是生命册。
这些从坟墓出来的人,所按着这些书卷,就是照着他们所行的,要受审判。这些人生命如果记载在生命册上的,就是归于生命的复活;若是没有记载在生命册上的,就要被扔在火湖里,这是他们第二次的死,或者是永远的死。
所以耶稣所宣告的第三个实实在在,包括两个时候:一个时候是已经到了,就是当我们还活着的时候,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愿意相信的这些人就得着永远的生命;可是如果你不信,有一天人的生命结束了,你要被埋在坟墓里,等到千年国结束的时候,你还要复活,起来接受审判,那时候就要根据你所行的,在耶稣基督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台前交账,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。
我们也就趁这个机会,把耶稣基督的审判做一个总结。审判的事,父已经交给子,耶稣基督有审判的权柄。在圣经中记载,至少有三次清楚的审判。第一个审判是为着基督徒的,就是那些听了神儿子的声音又相信的,里面有了永远的生命。基督徒审判的时间,照着帖撒罗尼迦前书4:16-17节,就是在末次号筒吹响的时候,主从天降临,就是祂第二次再来的时候,在基督里死了的人要先复活,那些活着还存留的人一同被提到云中,在空中与主相见。
所以在基督再来的时候,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着的基督徒,都要一起被提到云中,然后就到基督的审判台前。在哥林多后书5:10节,基督徒也要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恶受报。审判是确定的事,胜者与基督一同在天国做王,或者不得胜的,就错失了羔羊的婚宴。基督台前的审判是为着基督徒的。
对于那些不信的人有两次的审判。在基督回来的时候,那些还活着的世人,是在千年国之前受审判。在马太福音25:31-32节,「当人子在他荣耀里、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,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。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。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,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和山羊一般,」那些在大灾难期间善待基督徒的,进入千年国当万民;那些恶待基督徒的山羊,就要进入永刑,就是火湖里。
而第三次的审就是在启示录20:11-15,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为着那些已经死了的万民。而在约翰福音5:24-29节,约翰在意的不是千年国,而是将来的永远,因此他只分成两类:一类是25-26节,这些听见神儿子声音的人,相信了,他们就活了,他们就在新天新地有份,他们有永远的生命,不被定罪;另外一类就是死了,被埋了,不信者,时候到了他们要从坟墓中出来受审判。
30节:「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,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。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;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。」
因为审判的权柄已经交给耶稣基督,而耶稣基督的审判是公平的,因为祂是怎么样听见就怎么样审判,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差祂来的父的意思。耶稣基督这么完全的人,祂审判的时候,祂不照着自己的意思,而照着父的意思,是我们最好的榜样,子与父之间那完美的配搭,在于子完全顺服父的旨意,祂是那么完全的人,祂还不愿意照着自己的意思,何况我们呢?
今天在教会中配搭的难处,就是有一些圣徒坚持自己的负担、自己的看见、自己的使命、自己的认定,并没有把这些摆在神面前,但这些是不是来自于神的托付?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与神是一,我们的配搭自然就不会有问题。但教会生活不和谐了,每一个服事的人都必须来到神面前,求神来光照,求神来鉴定,并且要学会与其他服事的圣徒一同到神面前来寻求,什么是神给我们共同的负担、共同的看见、共同的使命、共同的认定。只有我们愿意在服事中放下自己,神的旨意才能够在教会中显明。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主啊,谢谢你的应许,听见你声音的就活了!借着我们每天读经祷告的时间,我们谦卑地来到你面前,求你再来对我们的心说话,也赐给我们一个可听的耳朵,听见你声音的就活了。帮助我在这一天的生活当中,经常都能够听见你的声音。有时候不安静吵杂,人声鼎沸,赐给我一个寻求的心志,愿意回到灵里,倾听在灵中那微小的声音。你的生命在你的声音中,你的声音来了,就带来供应;供应来了,就带来成长;只有成长了,我们才能够胜过各样的试探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是一个得胜的生活,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