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這個禮拜我們要讀約翰福音第8章,今天我們要讀第1-11節。
我們多次說過,約翰福音是一本生命的書;講到你信主耶穌基督,你就得著了永遠的生命。而這生命帶來屬天的供應,能夠應付你人生中各樣的需要,讓你得著喜樂、滿足的一生。
在第2章,他強調生命的原則就是變死亡為生命。接著從第3-11章,他提出了10種不同的情形,我們已經讀過了7種,這7種包括與年老的尼哥底母,講重生,就是在人的生命之外,再重新接受一個從上頭而來屬神的生命。接著就向一個乾渴的撒瑪利亞婦人,提供活水的泉源,讓她得著滿足。第三個就是一個大臣垂死的兒子,得到生命的醫治;第四個就是在畢士大池旁,對一個癱瘓了38年的人,讓他得著加力,可以起來行走。前面這4個,都是針對我們個人的需要,讓我們從生命的供應中得著滿足。
接下來的三個就比較重在一個團體的供應:在伯賽大的野地,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。說出基督是我們生命之糧,不僅能夠供應眾人的需要,而我們把零碎集結起來,更能夠裝滿十二個籃子。接下來第六個,當門徒照著神的吩咐到海的對岸的時候,在我們團體往前的路上,祂能夠平靜風和海,幫助我們越過各樣的難處。第七個就是在住棚節時的呼籲,我們眾人都成為活水的江河,能湧流出一個神的團體見證。
剩下來的三個就從消極的層面,第8章說到罪得著釋放,9章、10章說到生來瞎眼的得著看見,11章死了的得著復活。第8章著重在一個蒙恩得救的人,能夠從罪的權勢中得著釋放。
1節:「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,耶穌卻往橄欖山去。」
第8章是緊接著第7章的,部分的英文版本,都把8:1的上半歸在第7章,而下半歸在第8章。也就是在住棚節的節期過後,個人都回家去了,耶穌卻往橄欖山去。橄欖山在聖殿的東邊;當人們過完節,都回到自己的本地,都有家可以回去,而耶穌在地上盡職的時候,卻好像一個沒有家的人,就好像經上說的,「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祂離開聖殿往東走,到東邊的橄欖山去了。
耶穌是神的兒子,耶路撒冷的聖殿本來應該是祂的家,然而這個家卻在宗教領袖的佔據下,成了買賣的賊窩,讓耶穌沒有辦法安家;耶穌只好離開聖殿到橄欖山去。半年後耶穌再回到聖殿,在逾越節的那一週,「他也是每日在聖殿中教訓人,每夜就出城,到橄欖山上去住宿。」就像在路加福音21:37節所記載的,橄欖山是祂單獨向父神禱告的地方,每天晚上與父神親近的交通,成為祂第二天繼續盡職的動力。
2節:「清早又回到殿裡,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,他就坐下教訓他們。」前一天在住棚節的最後一天,耶穌那偉大的宣告,一定讓眾人印象深刻,有一些人沒有回家,或者是耶路撒冷的居民,一聽到耶穌又回到聖殿了,他們就來了,聚集在耶穌身旁,「耶穌就坐下教訓他們。」
他們印象一定非常深刻,就在昨天那個節期的末日,耶穌站起來高聲喊著說:「人若渴了,可以到我這裡來喝。」那時候的耶穌慷慨激昂、高聲地宣告、大聲地呼召並且應許,「信他的人,從他們的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。」第二天清晨重新來到殿中,一些願意繼續尋求的,也就來到耶穌身旁聚集,這時候耶穌坐下來,並且開口教訓他們。祂是以一個教師的態度,站在一個教師的地位,向那些願意尋求的人,教導神的話語。
這也是今天教會中最重要的職事,神的兒女們經常來在一起,除了彼此之間團契之外,最重要的就是能夠聽到神的話語。我們可以想像,耶穌的教導滿了膏油,聽見的人得著鼓勵、得著醫治,滿了平安喜樂的情形,都在這美好的氛圍當中。
3-5節:「文士和法利賽人,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。就對耶穌說: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,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,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」
文士和法利賽人,處心積慮的要拿把柄控告耶穌,在耶穌教訓人的時候,他們粗魯無情的帶了一個婦人來,而這個婦人是在行淫的時候被抓的,也就是說她是一個現行犯,犯罪的證據確鑿。毋庸置疑的,可憐的婦人被抓,被帶到耶穌和那些聽耶穌教訓的群眾面前,他們這樣的行為是完全不合理的。首先如果是現行犯,行淫一定是兩個人,為什麼只帶婦人來?那個男的在哪裡?第二,犯罪的人被抓的時候,是要先送到猶太的公會,在那裡受審判,而不是帶到大庭廣眾面前公開的被羞辱。
很顯然他們這樣做,於這個婦人是不公平的,甚至是粗魯的、無情的,並且他們引用摩西的律法,說這樣的人要用石頭打死,這樣的宣告也是不合理的。照著摩西的律法,在申命記22:22-29節那裡,包括行淫的時候被抓的各樣情況。如果這個婦人是有夫之婦,奸夫淫婦兩個人都要一起治死;如果這婦人還沒有結婚,會有其他的處理方式;我們看見男人是完全沒有辦法免責的。他們不公平、不合理的,單把婦人帶到耶穌面前,並且單方面的提出摩西律法中,必須把她治死的條例,問耶穌:你該怎麼辦?約翰馬上加上了他的註解。
6節:「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」
他們故意的把耶穌陷在兩難之中,因為祂如果說饒恕這個婦人,祂就觸犯了摩西的律法;祂如果說把這婦人處死,祂就要觸犯了羅馬的律法,因為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的統治之下,雖然羅馬給猶太人有相當程度的自治權,但他們沒有權利處死刑。並且耶穌來傳生命的福音,把犯罪的人處以死刑,很顯然和祂傳福音的宗旨不合,很明顯他們是要耶穌陷入一種兩難的情形。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處理?我想大部分聖徒會和我一樣,指出他們不合理、不合情、不合法的部分,然後開始一連串不止息的辯論,但耶穌的反應完全不一樣。
我們來看耶穌怎麼做,「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」耶穌一句話都不說,只是彎著腰在地上寫字。耶穌似乎完全不理會他們的問題,當群情激憤、氣勢洶洶的時候,可能最好的反應就是沉默。首先這讓眾人都先冷靜下來,因為每一個人在他情緒高漲的時候,他的智商是趨近於零的,這也就為什麼我們常說,群眾是盲目的。先讓眾人安靜下來,給每一個人有一個自己反省的空間和時間。
耶穌不說話卻彎下腰來,在地上寫字,寫什麼呢?約翰沒有告訴我們,也許大家都很好奇,到底耶穌寫什麼?過去二千年,許多聖經的學者有過許多不同的猜測,當然沒有一致的答案;我覺得約翰不告訴我們他寫什麼,其實隱藏著很深的含義。耶穌是神的兒子來到地上,祂用指頭在地上寫字,這是聖經中記載神第三次用指頭寫字,我們來看前兩次的記載,或許可以體會出,為什麼第三次神在地上寫字,約翰選擇不記載祂寫什麼。
神第一次用指頭寫字,在摩西的時代,當摩西上西乃山,與神面對面四十晝夜,在出埃及記31:18節,「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,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,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。」這兩塊法版上記載的就是十誡,前面四誡講到人與神的關係,後面六誡講到人跟人之間的關係,包括積極的要孝敬父母,以及五個消極的,「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,不可貪婪。」這十誡說出神對人的要求,清清楚楚、簡單明瞭。
神第二次用指頭寫字,是在但以理書5:25-28節,當時巴比倫帝國最後一個王伯沙撒王,用聖殿裡的金器、銀器飲酒,並且褻瀆神,神的指頭就在牆上寫字,而這個字沒有人能夠讀,他們就找到了但以理,但以理就告訴他們,所寫的文字是,「彌尼,彌尼,提客勒,烏法珥新。」「彌尼,就是你的日子已經被數算了。提克勒就是你被稱在天枰裡,顯出了你的虧欠。烏法珥新,就是你的國要分裂。」就是你要接受審判了。
對於神第二次用指頭在牆上寫字,說出神對人的審判,而用的字是人看不懂的字。神對人的要求,用十誡非常清楚地寫出來,而神來審判人的時候,用你看不懂的字,說出神在審判中還滿了憐憫,神給你留下空間,讓你可以自己省查;別人不知道你犯了神的誡命,你自己應該知道。神在審判的時候,還是滿了憐憫,留下空間,或許你可以自己先悔改,不像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,他們粗魯無情的,單單把一個婦人公開的曝露在眾人面前。
而第三次神的指頭寫字,就是在約翰福音第8章這裡,耶穌在地上寫字,神對人的要求猶太人都知道,他們熟讀摩西的律法,神對伯沙撒王的審判,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應該也清楚。而這第三次神在地上寫字,或許重複神對人的要求、或許重複神對人的審判。其實寫什麼不重要,約翰選擇不記載,因為耶穌在地上寫的每一個字,都是寫在那些控告者的心版上。
7節:「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
這些人的心真是剛硬,耶穌寫在地上的字還沒有印到他們的心版上,他們不停地催促耶穌,要耶穌趕快作出決定,耶穌就直起腰來,講出祂說的第一句話,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耶穌在這裡不跟他們討論這婦人是否犯罪,她果然犯罪了,是現行犯被抓的,也不跟他們討論律法,犯了哪一條律法,不跟他們討論刑罰,耶穌跟他們討論的是,執法者的資格。「你們中間哪一個是沒有罪的」也就是說,你們中間哪一個從來沒有犯過罪的,那你有資格,「你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」。
耶穌這個先字用得真是好,在地上寫字,就是要提醒這些人先反省自己。是的,這個婦人犯了罪,是的,這個婦人照著摩西的律法需要受懲罰,但是你有沒有資格來懲罰這個婦人?如果你有資格,你可以拿起石頭打她。耶穌在這裡立了一個原則,就是執法者的資格,你能夠處罰別人,你自己必須是一個無罪的人。在耶穌所高舉的這個原則之下,我們今後還敢定罪別人嗎?我們還敢拿石頭打人嗎?耶穌就輕描淡寫地講了這麼一句話之後。
8節:「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」
耶穌繼續在地上寫字,耶穌的那句話打開了他們的心門,現在耶穌寫的每一個字,都寫在他們的心上。
9節:「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」
耶穌繼續的寫字,也不知道寫了多久,結果那些眾人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離開了。老的因為年紀大,犯過的罪也比較多,對自己也比較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不夠格來執法就走了,結果從老到小一個一個都走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。
一個是真正有權柄來實行審判的,另外一個就是犯罪的,就像羅馬書3:23節所宣告的,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本來一個群情激昂,大聲小聲控告一個可憐的婦人,那麼一個熱鬧的場景,一下子安靜下來了,剩下耶穌和那婦人。我們可以想像,這個婦人從頭開始,一定是非常的羞愧、又非常的害怕,她的確犯了錯,被人這麼粗魯地對待,她那頭完全都抬不起來,現在人群都走光了,只剩下她和耶穌站在那裡。
10節:「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婦人,那些人在哪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
對於這個行淫被抓犯罪的女人,耶穌稱她為婦人。這個婦人和約翰福音2:4節,在變水為酒的那個事件上,他母親馬利亞對耶穌說:「他們沒酒了。」耶穌回答祂的母親說:「婦人,我與你有什麼相干?」兩邊用的婦人,是同一個詞,是一個非常尊敬的稱呼。對於一個眾人都瞧不起,一個犯罪的女人,耶穌對她滿了尊重。
我們都說一個人犯了罪了,就成為罪人,罪和人是分不開的,但是在耶穌的眼中,罪的源頭來自撒但,而人是起初被神所造,是要來代表神的。耶穌把罪和人分開了,罪是該被定罪,罪是要受審判,但耶穌仍然愛這個人,耶穌就問她說:「那些人在哪裡呀?沒有人定妳的罪嗎?」因為那些人從老到小一個一個都走了,他們沒有一個人有資格來執行罪的懲罰。
11節:「她說:主啊,沒有。耶穌說: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個「主啊」是何等親密的稱呼。耶穌稱她是婦人,她回應主的是,「主啊」你有沒有看到這裡非常諷刺的一幅圖畫,這一群肆意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一個個羞愧地離開了,而這個犯了罪的婦人卻蒙恩得拯救了,她能夠稱耶穌為主。接著,「耶穌說: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
耶穌是唯一一個有資格可以定這婦人罪的,「耶穌說:我也不定你的罪。」為什麼耶穌可以說我不定你的罪呢?因為耶穌已經定意,要為她的罪死在十字架上。神是公義的、神是聖潔的,神絕對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,每一個罪都要受到審判,耶穌願意親自擔當這些審判。因此祂有赦罪的權柄說:「我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就是說不要再活在罪中了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約翰記載這個事例以後,還有一個更深的含義,怎麼只有這個婦人被帶到耶穌面前來,因為這個婦人就預表世人。每一個人都是神造的,每一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像、按著神的樣式造的。對於受造的人類而言,耶穌基督是他們的真丈夫。而世上每一個人,若在耶穌基督之外,還有其他所愛的,就是犯了屬靈的淫亂。
所以原則上,這個婦人就預表我們每一個犯過罪的人,而耶穌要親自來對我們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。」這就是福音,你過往犯的罪,耶穌基督都替你擔當了,你現在得著了永遠的生命,你要活在這永遠生命之下,就能夠脫離罪的權勢,你就可以不再犯罪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你是滿了憐憫、又有恩慈。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時候,就親自為我們擔當了各樣的罪,在我們生命中最黑暗、最低沉的時候,你還親自來到我們身邊,親口告訴我們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」。主啊,這是何等美麗的福音,你赦免了我們的過犯,賜給我一個敞開的心,讓你的話清清楚楚地寫在我的心版上。幫助我能夠脫離罪的權勢,在每天的生活中,經歷從你而來的平安和喜樂。祝福我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。这个礼拜我们要读约翰福音第8章,今天我们要读第1-11节。
我们多次说过,约翰福音是一本生命的书;讲到你信主耶稣基督,你就得着了永远的生命。而这生命带来属天的供应,能够应付你人生中各样的需要,让你得着喜乐、满足的一生。
在第2章,他强调生命的原则就是变死亡为生命。接着从第3-11章,他提出了10种不同的情形,我们已经读过了7种,这7种包括与年老的尼哥底母,讲重生,就是在人的生命之外,再重新接受一个从上头而来属神的生命。接着就向一个干渴的撒玛利亚妇人,提供活水的泉源,让她得着满足。第三个就是一个大臣垂死的儿子,得到生命的医治;第四个就是在毕士大池旁,对一个瘫痪了38年的人,让他得着加力,可以起来行走。前面这4个,都是针对我们个人的需要,让我们从生命的供应中得着满足。
接下来的三个就比较重在一个团体的供应:在伯赛大的野地,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。说出基督是我们生命之粮,不仅能够供应众人的需要,而我们把零碎集结起来,更能够装满十二个篮子。接下来第六个,当门徒照着神的吩咐到海的对岸的时候,在我们团体往前的路上,祂能够平静风和海,帮助我们越过各样的难处。第七个就是在住棚节时的呼吁,我们众人都成为活水的江河,能涌流出一个神的团体见证。
剩下来的三个就从消极的层面,第8章说到罪得着释放,9章、10章说到生来瞎眼的得着看见,11章死了的得着复活。第8章着重在一个蒙恩得救的人,能够从罪的权势中得着释放。
1节:「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,耶稣却往橄榄山去。」
第8章是紧接着第7章的,部分的英文版本,都把8:1的上半归在第7章,而下半归在第8章。也就是在住棚节的节期过后,个人都回家去了,耶稣却往橄榄山去。橄榄山在圣殿的东边;当人们过完节,都回到自己的本地,都有家可以回去,而耶稣在地上尽职的时候,却好像一个没有家的人,就好像经上说的,「狐狸有洞,天空的飞鸟有窝,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。」祂离开圣殿往东走,到东边的橄榄山去了。
耶稣是神的儿子,耶路撒冷的圣殿本来应该是祂的家,然而这个家却在宗教领袖的占据下,成了买卖的贼窝,让耶稣没有办法安家;耶稣只好离开圣殿到橄榄山去。半年后耶稣再回到圣殿,在逾越节的那一周,「他也是每日在圣殿中教训人,每夜就出城,到橄榄山上去住宿。」就像在路加福音21:37节所记载的,橄榄山是祂单独向父神祷告的地方,每天晚上与父神亲近的交通,成为祂第二天继续尽职的动力。
2节:「清早又回到殿里,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,他就坐下教训他们。」前一天在住棚节的最后一天,耶稣那伟大的宣告,一定让众人印象深刻,有一些人没有回家,或者是耶路撒冷的居民,一听到耶稣又回到圣殿了,他们就来了,聚集在耶稣身旁,「耶稣就坐下教训他们。」
他们印象一定非常深刻,就在昨天那个节期的末日,耶稣站起来高声喊着说:「人若渴了,可以到我这里来喝。」那时候的耶稣慷慨激昂、高声地宣告、大声地呼召并且应许,「信他的人,从他们的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。」第二天清晨重新来到殿中,一些愿意继续寻求的,也就来到耶稣身旁聚集,这时候耶稣坐下来,并且开口教训他们。祂是以一个教师的态度,站在一个教师的地位,向那些愿意寻求的人,教导神的话语。
这也是今天教会中最重要的职事,神的儿女们经常来在一起,除了彼此之间团契之外,最重要的就是能够听到神的话语。我们可以想象,耶稣的教导满了膏油,听见的人得着鼓励、得着医治,满了平安喜乐的情形,都在这美好的氛围当中。
3-5节:「文士和法利赛人,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,叫她站在当中。就对耶稣说:夫子,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。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,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,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?」
文士和法利赛人,处心积虑的要拿把柄控告耶稣,在耶稣教训人的时候,他们粗鲁无情的带了一个妇人来,而这个妇人是在行淫的时候被抓的,也就是说她是一个现行犯,犯罪的证据确凿。毋庸置疑的,可怜的妇人被抓,被带到耶稣和那些听耶稣教训的群众面前,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完全不合理的。首先如果是现行犯,行淫一定是两个人,为什么只带妇人来?那个男的在哪里?第二,犯罪的人被抓的时候,是要先送到犹太的公会,在那里受审判,而不是带到大庭广众面前公开的被羞辱。
很显然他们这样做,于这个妇人是不公平的,甚至是粗鲁的、无情的,并且他们引用摩西的律法,说这样的人要用石头打死,这样的宣告也是不合理的。照着摩西的律法,在申命记22:22-29节那里,包括行淫的时候被抓的各样情况。如果这个妇人是有夫之妇,奸夫淫妇两个人都要一起治死;如果这妇人还没有结婚,会有其他的处理方式;我们看见男人是完全没有办法免责的。他们不公平、不合理的,单把妇人带到耶稣面前,并且单方面的提出摩西律法中,必须把她治死的条例,问耶稣:你该怎么办?约翰马上加上了他的注解。
6节:「他们说这话,乃试探耶稣,要得着告他的把柄。耶稣却弯着腰,用指头在地上画字。」
他们故意的把耶稣陷在两难之中,因为祂如果说饶恕这个妇人,祂就触犯了摩西的律法;祂如果说把这妇人处死,祂就要触犯了罗马的律法,因为当时犹太人是在罗马的统治之下,虽然罗马给犹太人有相当程度的自治权,但他们没有权利处死刑。并且耶稣来传生命的福音,把犯罪的人处以死刑,很显然和祂传福音的宗旨不合,很明显他们是要耶稣陷入一种两难的情形。如果是你,你会怎么处理?我想大部分圣徒会和我一样,指出他们不合理、不合情、不合法的部分,然后开始一连串不止息的辩论,但耶稣的反应完全不一样。
我们来看耶稣怎么做,「耶稣却弯着腰,用指头在地上画字。」耶稣一句话都不说,只是弯着腰在地上写字。耶稣似乎完全不理会他们的问题,当群情激愤、气势汹汹的时候,可能最好的反应就是沉默。首先这让众人都先冷静下来,因为每一个人在他情绪高涨的时候,他的智商是趋近于零的,这也就为什么我们常说,群众是盲目的。先让众人安静下来,给每一个人有一个自己反省的空间和时间。
耶稣不说话却弯下腰来,在地上写字,写什么呢?约翰没有告诉我们,也许大家都很好奇,到底耶稣写什么?过去二千年,许多圣经的学者有过许多不同的猜测,当然没有一致的答案;我觉得约翰不告诉我们他写什么,其实隐藏着很深的含义。耶稣是神的儿子来到地上,祂用指头在地上写字,这是圣经中记载神第三次用指头写字,我们来看前两次的记载,或许可以体会出,为什么第三次神在地上写字,约翰选择不记载祂写什么。
神第一次用指头写字,在摩西的时代,当摩西上西乃山,与神面对面四十昼夜,在出埃及记31:18节,「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,就把两块法版交给他,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。」这两块法版上记载的就是十诫,前面四诫讲到人与神的关系,后面六诫讲到人跟人之间的关系,包括积极的要孝敬父母,以及五个消极的,「不可杀人,不可奸淫,不可偷盗,不可作假见证,不可贪婪。」这十诫说出神对人的要求,清清楚楚、简单明了。
神第二次用指头写字,是在但以理书5:25-28节,当时巴比伦帝国最后一个王伯沙撒王,用圣殿里的金器、银器饮酒,并且亵渎神,神的指头就在墙上写字,而这个字没有人能够读,他们就找到了但以理,但以理就告诉他们,所写的文字是,「弥尼,弥尼,提客勒,乌法珥新。」「弥尼,就是你的日子已经被数算了。提克勒就是你被称在天枰里,显出了你的亏欠。乌法珥新,就是你的国要分裂。」就是你要接受审判了。
对于神第二次用指头在墙上写字,说出神对人的审判,而用的字是人看不懂的字。神对人的要求,用十诫非常清楚地写出来,而神来审判人的时候,用你看不懂的字,说出神在审判中还满了怜悯,神给你留下空间,让你可以自己省查;别人不知道你犯了神的诫命,你自己应该知道。神在审判的时候,还是满了怜悯,留下空间,或许你可以自己先悔改,不像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,他们粗鲁无情的,单单把一个妇人公开的曝露在众人面前。
而第三次神的指头写字,就是在约翰福音第8章这里,耶稣在地上写字,神对人的要求犹太人都知道,他们熟读摩西的律法,神对伯沙撒王的审判,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应该也清楚。而这第三次神在地上写字,或许重复神对人的要求、或许重复神对人的审判。其实写什么不重要,约翰选择不记载,因为耶稣在地上写的每一个字,都是写在那些控告者的心版上。
7节:「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,耶稣就直起腰来,对他们说: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,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。」
这些人的心真是刚硬,耶稣写在地上的字还没有印到他们的心版上,他们不停地催促耶稣,要耶稣赶快作出决定,耶稣就直起腰来,讲出祂说的第一句话,「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,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。」耶稣在这里不跟他们讨论这妇人是否犯罪,她果然犯罪了,是现行犯被抓的,也不跟他们讨论律法,犯了哪一条律法,不跟他们讨论刑罚,耶稣跟他们讨论的是,执法者的资格。「你们中间哪一个是没有罪的」也就是说,你们中间哪一个从来没有犯过罪的,那你有资格,「你可以先拿石头打她」。
耶稣这个先字用得真是好,在地上写字,就是要提醒这些人先反省自己。是的,这个妇人犯了罪,是的,这个妇人照着摩西的律法需要受惩罚,但是你有没有资格来惩罚这个妇人?如果你有资格,你可以拿起石头打她。耶稣在这里立了一个原则,就是执法者的资格,你能够处罚别人,你自己必须是一个无罪的人。在耶稣所高举的这个原则之下,我们今后还敢定罪别人吗?我们还敢拿石头打人吗?耶稣就轻描淡写地讲了这么一句话之后。
8节:「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。」
耶稣继续在地上写字,耶稣的那句话打开了他们的心门,现在耶稣写的每一个字,都写在他们的心上。
9节:「他们听见这话,就从老到少,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稣一人,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。」
耶稣继续的写字,也不知道写了多久,结果那些众人就从老到少,一个一个离开了。老的因为年纪大,犯过的罪也比较多,对自己也比较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不够格来执法就走了,结果从老到小一个一个都走了,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。
一个是真正有权柄来实行审判的,另外一个就是犯罪的,就像罗马书3:23节所宣告的,「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」本来一个群情激昂,大声小声控告一个可怜的妇人,那么一个热闹的场景,一下子安静下来了,剩下耶稣和那妇人。我们可以想象,这个妇人从头开始,一定是非常的羞愧、又非常的害怕,她的确犯了错,被人这么粗鲁地对待,她那头完全都抬不起来,现在人群都走光了,只剩下她和耶稣站在那里。
10节:「耶稣就直起腰来,对她说:妇人,那些人在哪里呢?没有人定你的罪吗?」
对于这个行淫被抓犯罪的女人,耶稣称她为妇人。这个妇人和约翰福音2:4节,在变水为酒的那个事件上,他母亲马利亚对耶稣说:「他们没酒了。」耶稣回答祂的母亲说:「妇人,我与你有什么相干?」两边用的妇人,是同一个词,是一个非常尊敬的称呼。对于一个众人都瞧不起,一个犯罪的女人,耶稣对她满了尊重。
我们都说一个人犯了罪了,就成为罪人,罪和人是分不开的,但是在耶稣的眼中,罪的源头来自撒但,而人是起初被神所造,是要来代表神的。耶稣把罪和人分开了,罪是该被定罪,罪是要受审判,但耶稣仍然爱这个人,耶稣就问她说:「那些人在哪里呀?没有人定你的罪吗?」因为那些人从老到小一个一个都走了,他们没有一个人有资格来执行罪的惩罚。
11节:「她说:主啊,没有。耶稣说: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从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亲爱的弟兄姐妹,这个「主啊」是何等亲密的称呼。耶稣称她是妇人,她回应主的是,「主啊」你有没有看到这里非常讽刺的一幅图画,这一群肆意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一个个羞愧地离开了,而这个犯了罪的妇人却蒙恩得拯救了,她能够称耶稣为主。接着,「耶稣说: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从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
耶稣是唯一一个有资格可以定这妇人罪的,「耶稣说:我也不定你的罪。」为什么耶稣可以说我不定你的罪呢?因为耶稣已经定意,要为她的罪死在十字架上。神是公义的、神是圣洁的,神绝对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,每一个罪都要受到审判,耶稣愿意亲自担当这些审判。因此祂有赦罪的权柄说:「我不定你的罪,去吧,从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就是说不要再活在罪中了。
亲爱的弟兄姐妹,约翰记载这个事例以后,还有一个更深的含义,怎么只有这个妇人被带到耶稣面前来,因为这个妇人就预表世人。每一个人都是神造的,每一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象、按着神的样式造的。对于受造的人类而言,耶稣基督是他们的真丈夫。而世上每一个人,若在耶稣基督之外,还有其他所爱的,就是犯了属灵的淫乱。
所以原则上,这个妇人就预表我们每一个犯过罪的人,而耶稣要亲自来对我们说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从此不要再犯罪。」这就是福音,你过往犯的罪,耶稣基督都替你担当了,你现在得着了永远的生命,你要活在这永远生命之下,就能够脱离罪的权势,你就可以不再犯罪。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主啊,你是满了怜悯、又有恩慈。当我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时候,就亲自为我们担当了各样的罪,在我们生命中最黑暗、最低沉的时候,你还亲自来到我们身边,亲口告诉我们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」。主啊,这是何等美丽的福音,你赦免了我们的过犯,赐给我一个敞开的心,让你的话清清楚楚地写在我的心版上。帮助我能够脱离罪的权势,在每天的生活中,经历从你而来的平安和喜乐。祝福我的生活,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