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8:12-20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到了我們讀經的時間,我們要繼續來讀約翰福音第8章,今天我們要讀12-20節。

1-11節約翰記載了一個事例,就是一個在行淫時被拿的婦人,被文士和法利賽人帶到耶穌面前,問耶穌該如何處理。照著摩西的律法,這樣的人是要被石頭打死,耶穌非常智慧地處理這個事件之後,那些控告她的人,一個一個都離開了。最後「耶穌對這婦人說: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第一句「我也不定你的罪,」說出耶穌有赦罪的權柄,因為祂已定意要親自擔當世人所犯的罪,並且為此被掛在十字架上,成為眾人的贖價。

接著祂又對這婦人說:「不要再犯罪了」,不要繼續活在罪中。這裡我們看到,每一個犯罪的人都有兩面,第一面對於我們所犯過的罪,只要我們願意認我們的罪,耶穌基督一直都有赦免的恩典,這相對是容易的。但耶穌對我們的盼望是不要再犯罪,也就是說要我們脫離罪的權勢,從罪的權勢中被釋放出來。我相信有一些生命經歷的聖徒,都能夠承認這實在是難,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還沒有勝過的罪,當你認真要對待這些問題的時候,你就會發覺真的是不容易。

12節:「耶穌又對眾人說: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
一方面是耶穌的宣告,另外一方面也是對前面11節,最終總結的一句話。告訴我們怎麼樣才能夠勝過罪的權勢,怎麼樣才能夠從罪的權勢中得著釋放。首先我們需要認識,耶穌基督祂是世界的光,這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中對於自己屬性的宣告中的一個。「他說:我是世界的光。」這個世界因為亞當墮落之後,罪進入了世界,死就做了王。整個世界也就服在撒但的權勢底下,這世界就成為撒但黑暗的國度。這世界裡面沒有光,以至於人生活在黑暗中久了,就看不清楚自己所做的事。

只有當耶穌基督來了,祂就是世界的光,祂來了就帶來了光。所以要勝過罪的權勢,第一個步驟就是要有主,有主了你才有了光,有了光你才能夠認識光和黑暗的區別。除了認識耶穌基督是世界的光之外,第二步就是要跟從主。「耶穌說:凡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
跟隨主,你就會帶下來兩個結果,第一個結果你不在黑暗裡了,你就能夠看到自己真實的情形。因為當我們活在世界裡,都被這世界的神,弄瞎了我們的雙眼,我們根本看不清楚自己真實的情形,只有當你看見耶穌基督是世界的光,並且你要起來跟隨主,你才能夠看見自己真實的情形。

就像當耶穌對那些控告的人說:「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罪的,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。」這句話就像一道亮光一樣,讓眾人在那光中,看見了自己各樣的罪,自己根本沒有資格來做執法者,以至於從老的到少的,一個一個都離開了。也真可惜因為他們離開了,他們就沒有來跟隨耶穌,因為耶穌的應許,「凡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,並且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
耶穌來了,祂是真光;祂帶來的不是世界上的光,祂帶來的是生命的光。就像約翰福音1:4節告訴我們的,「生命在他裡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」這生命的光,有兩個層面,一個層面是對自己,一個層面是對別人。在生命的光中,人就可以看清楚自己真實的情形,就能夠到耶穌基督面前來求恩典、求憐恤,讓我們身上不討神喜悅的罪,都能夠得著赦免。而隨著生命的成長,生命帶來的光照,也就越來越高,我們這個人也就跟隨著越來越聖潔。

得著生命的光,第二個層面是對著別人的;就像耶穌在住棚節的呼召一樣,信耶穌基督的人,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。信的人一方面裡面得著了活水的泉源,另外一方面這活水還要湧流到外面來,去解別人的乾渴。照樣的當我們得著生命的光,一方面自己能夠被光照、自己能夠更聖潔,但另外一方面,這個光也照耀在這黑暗的時代中,能夠讓別人看見,成為神一個美好的見證。就像耶穌在馬太福音5:14節所說的,「你們是世上的光,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」生命的光在我們身上要成為一個見證,讓別人能夠看到。

而耶穌基督在8:1-11節這個事例中,又讓我們看到耶穌祂自己是世上的光,而耶穌運作的方式,就是賜生命的光應該有的運作方式。當一些人不合理、不合法、不合情的,控告那個犯罪的女人的時候,耶穌沒有引摩西的律法,耶穌也沒有雄辯滔滔地把他們數落一番,反而耶穌是彎下腰,祂謙卑祂自己在地上寫字。僅藉著一句簡單的話,打開他們的良心,讓祂的字能夠寫在他們的良心上,讓他們能夠自己省察,最終就從老的到小的,一個一個都離開了,這是生命的光應該有的運作的方式。

有一些基督徒,為了改正社會的風氣,喜歡上街遊行,或採取更激進的手段,來達到端正風俗的目的,我不說這個不對,但這個價值不高。生命之光的見證,是把別人帶到他的良心裡,讓他們看清楚自己真實的情形,而不是用任何強制的手段,經由立法的程序,來規範別人的生活。這麼做不就又回到舊約去了嗎?耶穌盼望我們認識,祂是世界的光,我們願意來跟隨祂,「他應許凡跟隨他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就能夠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
13節:「法利賽人對他說:你是為自己作見證,你的見證不真。」

這些一心想要來找耶穌麻煩的法利賽人,他們或許就是在約翰福音5章,因為耶穌在安息日醫好了那個癱瘓38年的人,想要殺耶穌的那一班法利賽人,他們就用耶穌自己講過的話,來回應耶穌。約翰福音5:31節耶穌說:「我若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,」接著他就講了四重的見證,包括施洗約翰為他做的見證,祂自己所做的事為祂做見證,還有天上的父為祂做見證,最後一個是舊約的聖經,也為祂做見證。因此他們就提出耶穌以前講過的話,顯示出耶穌祂前後不一致,祂自己矛盾,我們來看耶穌怎麼回答。

14節:「耶穌說: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還是真的;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,往哪裡去;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,往哪裡去。」

耶穌正面地提出反駁,說祂雖然是為自己做見證,祂的見證還是真的。祂的理由很簡單,就是耶穌說:「他知道他是從哪裡來,要往哪裡去。」也就說出一個見證,它的品質好壞,它的真假,是在於做見證的人,如果這人真,他的見證就是真的。那什麼樣的人才是真呢?耶穌就告訴我們,「他知道從哪裡來,也要往哪裡去。」耶穌這回答非常有意思,你要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真,就要看這個人他知不知道他往哪裡來,他要往哪裡去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有沒有問過你自己這個問題?你從哪裡來?你要往哪裡去?這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問題。當你知道你從哪裡來,才能夠認識你這一生你的使命是什麼?你的託付是什麼?你的價值是什麼?而當你知道你要往哪裡去,你才知道你永遠的歸宿在哪裡?這兩個問題沒有解決的,你很難面對真實的自己,一個不敢面對真實自己的人一定不真。並且「耶穌說:你們卻不知我從哪裡來,往哪裡去。」耶穌也直接提出了這些法利賽人,對耶穌的認識是完全不準確的。

15節:「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,我卻不判斷人。」

他們之所以不知道耶穌從哪裡來,往哪裡去,因為他們一直停留在外貌或是肉體的層面,這是膚淺的、這是表面的,這樣的判斷都是不準確的。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:7節也鼓勵聖徒們,「行事為人要憑著信心,不要憑著眼見。」憑著信心能看到人背後的動機,耶穌對這些法利賽人說:「你們憑著外貌來判斷人,我卻不判斷人。」耶穌知道祂來到地上的目的,是要走上十字架,成為那贖罪的羔羊,耶穌這個名字就是耶和華來施拯救,因此祂不是來判斷人的。

16節:「就是判斷人,我的判斷也是真的;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,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。」

耶穌第一次來,不來判斷而是來拯救,有一天祂第二次再來的時候,祂就要成為那審判者。並且,「我的判斷也是真的,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,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。」如果你在外貌上認識耶穌,你看祂不過是一個來自拿撒勒人的木匠,如果你有屬靈的眼光,能夠越過外貌,就會認識祂真正是神的兒子,並且祂在地上行事為人,祂不是獨自一個人,而是差祂來的父一直與他同在。耶穌說:「我的判斷是真的,因為他不是一個人做判斷,是他與父一起做判斷」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們,耶穌這樣的宣告,其實對我們也是一樣。我們每一個人蒙恩得救之後,我們就不再單獨。就在你接受耶穌基督做你一生救主的那一剎那,聖靈就進到你的裡面,並且內住在你裡面,聖靈就要一直與你同在。當你讀經、禱告、與聖徒交通的時候,聖靈與你同在,當你生活聖潔的時候,聖靈與你同在;就是你軟弱、跌倒、犯罪的時候,聖靈還是與你同在。

我們與耶穌基督不一樣的,就是祂一直順服父的旨意。而我們呢?裡面有聖靈、有神聖的生命,這生命應該是我們的光。但有太多的時候,我們不理會這生命的光,而罪就像一個絕緣體一樣,讓我們失去了與基督那甜美的交通,也就失去了光的照亮。只有當我們認我們的罪,我們再一次來到主耶穌基督的同在中,光就來了。光來了就驅除了黑暗的權勢,我們也才能從罪的權勢中得著釋放。

17-18節:「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: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。我是為自己作見證,還有差我來的父,也是為我作見證。」

在摩西的律法做見證一定要兩個以上的人,在申命記19:15節,「人無論犯什麼罪,作什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才可定案。」這裡講到一個人的罪要被定案,就要藉著兩三個人的口,不能憑一個人做見證,這原則到了新約也還是一樣。

不過新約的目的不是為了定罪,而是為了挽回,在馬太福音18:16節,有弟兄得罪你,你為了挽回你的弟兄,「他若不聽,就要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」這個原則是一樣的,二個人的見證才是真的。因此耶穌就說:「他的見證是真的,因為他自己的見證,還有差他來的父,也在為他做見證。」因此他的見證是合乎律法的,這些人是憑著外貌來認識耶穌。

19節:「他們就問他說:你的父在哪裡?耶穌回答說:你們不認識我,也不認識我的父;若是認識我,也就認識我的父。」

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中,耶穌是來自拿撒勒,祂的父親是約瑟,而約瑟這時候已經死了。因此,「他們就問:你的父在哪裡?」他們沒有屬靈的眼光,看到耶穌所說的父,就是神就是天父。「耶穌就接著回答說:你們不認識我,也不認識我的父,若是認識我,也就認識我的父。」因為父神是聖潔公義的,人若不經過耶穌基督,沒有人能夠到父那裡去。因此耶穌說:「你們不認識我,你們當然就不認識我的父,你們如果認識我,你們就一定會認識我的父。」

耶穌這樣的辯論,在不信人的眼中,簡直是強詞奪理,但是對於相信的聖徒而言,卻又是句句實在。我們果然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,才能夠到父的面前,因此我們認識主耶穌基督,我們也就認識了父,而那些不肯接受耶穌基督的人,他們當然不認識耶穌基督,也就自然不認識父,他們也就沒有辦法接受耶穌所說的:「兩個人的見證」。

這裡就讓我們看見,要明白耶穌基督的話,信,是一個必要條件。如果你沒有信,你屬靈的眼睛沒有被打開,耶穌的話只會讓你更糊塗。相反的,如果你已經有了信心,就會發現耶穌的話滿了亮光、滿了啟示。

20節:「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的庫房,教訓人時所說的,也沒有人拿他,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。」

這裡就把耶穌講話的地點告訴我們,在聖殿的庫房。聖殿的庫房是在女院,在女院那裡有13個奉獻箱,也就是在路加福音21:1-2節那裡記載的,「財主把他的捐項投在庫裡,又有一個窮寡婦,投下兩個小錢。」這奉獻箱是放在女院,並且在住棚節的時期,一直有大光照著,人可以照著心願來奉獻,而現在住棚節結束光也滅了,在這樣的背景和場合之下,耶穌說:「他就是世上的光,只有跟從他,才能夠幫助我們脫離罪的權勢。」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,你是世上的光。你應許凡跟從你的,就不在黑暗裡,就要得著生命的光。我們承認在我們生命中有許多應該對付、應該處理的,沒有對付、沒有處理,以至於讓我們經常又落在黑暗中。幫助我認識你真是世上的光,也幫助我經常活在你的面光中,讓我能夠真實看見自己的情形來跟隨你。這生命的光能夠照亮我的每一個腳步,伴隨我過每天的生活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