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約翰福音第10章,今天我們要讀30-42節。
這一段話是在修殿節的時候,耶穌在所羅門的廊下與猶太人的對話。祂對猶太人說,他們不信,所以他們不是主的羊;若是主的羊,就有主的生命,並且沒有人能夠把主的羊,從主的手中和父的手中奪去。接著,他就帶下一個結論。
30節:「我與父原為一。」
耶穌在這裡就等於宣告了祂與父是同質、同榮、同尊;有一樣的生命,一樣的能力,只有位格不同。父來定意,子來執行。
31節:「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。」
因為這句話聽在他們耳朵,好像是褻瀆神的話,他們立刻拿起石頭。但是很特別的,他們卻丟不出去,就是在約翰福音的記載,這不是他們第一次拿石頭,在8:58,耶穌宣告:還沒有亞伯拉罕,我就是。當時猶太人也拿石頭要打祂,很特別的,拿了石頭卻丟不出去。或許,就和8:1-11節的記載有關,因為這些事件都是連貫下來的。
在那一段記載中,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,問耶穌說,照著摩西的律法,這個婦人應該用石頭打死。他們要看耶穌怎麼做,結果耶穌什麼事都沒做,光是在地下寫字。最後在他們催逼之下,他只簡單講了一句話,在8:7,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或許耶穌講過的話,影響了他們,讓他們沒有人敢丟出第一塊石頭,因為他們捫心自問,都知道自己是有罪的,因此沒有資格丟出那一塊石頭。
32節:「耶穌對他們說: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,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?」
首先,祂清楚地說明祂與父的關係。祂的確行了很多神蹟,祂做的每一件善事都是從父顯出。也就是說,祂清楚地告訴他們,這些事情的源頭是父。祂再一次回到「他與父原是一」的那一個點上。當然,耶穌會這麼說,也的確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一些人,也認識這樣的神蹟,若是沒有神,沒有人可以行,尤其是開那生來就是瞎眼的人的眼睛。
耶穌這樣的說話,也影響了彼得,所以,彼得在他五旬節那一篇偉大的道,在使徒行傳2:22,他就說,「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、奇事、神蹟,將他證明出來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」在猶太人看來,祂是拿撒勒的耶穌,但是祂所做的每一件事,都是父藉著祂做的。耶穌重複了這樣的事實之後,就帶著詼諧諷刺的口吻問他們說,「你們是為哪一件事要拿石頭打我呢?」因為祂所做的都是幫助人,並且沒有神,都不可能做的。
33節:「猶太人回答說: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,是為你說僭妄的話;又為你是個人,反將自己當作神。」
很顯然,耶穌所說的話他們明白。可是在24節,這些猶太人還來找耶穌,並且對耶穌說,「你若是基督,就明明地告訴我們。」雖然耶穌沒有對他們宣稱祂就是彌賽亞,但耶穌的含義是夠明白了,而是他們聽不進去。
其實他們就和那生來瞎眼的人一樣,對於認識彌賽亞這件事,他們是在黑暗中。他們對彌賽亞的認知是不完全的,他們只知道彌賽亞是要來建立一個政治性的以色列國,要恢復以色列的榮耀。這件事佔據了他們的心,以至於他們不能夠客觀的、正確的來認識耶穌。或許,這也是耶穌不直接向他們宣告祂是彌賽亞的原因,因為他們根本聽不進去。因此耶穌反而讓他們從祂許多神奇的事情的背後,引導他們來認識,祂就是基督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些猶太人的光景,其實對我們也是一個很好的警惕。他們因為對彌賽亞的認識不完全,以至於當耶穌站在他們面前,他們沒有辦法越過他們的觀念,真正地來認識耶穌。今天我們是不是也是一樣,被一些事情蒙蔽,以至於我們不能完全地來跟隨主,這些事情或許是合乎基督徒的價值,也合乎聖經的教訓。
就像猶太人遵從舊約先知的預言,認識神有一天要重建以色列國,這樣的認識是沒有錯的,但神做事有祂的時間,有祂的方法,不是照著他們所認定的時間和方法來做事。照樣的,一件合乎基督徒價值的事情,神也不見得會照著我們所要求的方式來成就。我們必須有足夠的信心,把這些事情交在主的恩手中,主對我們的要求就是放下一切,簡簡單單地來跟隨祂。
當他們控告耶穌「是人卻把自己當作神」這件事的時候,耶穌還是很有耐性地繼續與他們對話。
34-36節:「耶穌說: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:我曾說你們是神嗎?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;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,父所分別為聖、又差到世間來的,他自稱是神的兒子,你們還向他說,你說僭妄的話嗎?」
耶穌這句話,對我們來講可能不容易明白,但是對於猶太人,尤其是熟悉舊約的猶太人,他們是一聽就明白的。這也是在猶太人當中,大家所接受的一種講法。耶穌所引用的,是詩篇82:6,「我曾說:你們是神,……。」那篇詩篇,是神在警告以色列的審判官,要按著公平、公義、正直施行審判,因為他們接受神的委任,擔當審判的職責。因此,他們應該像神一樣,公義、公平來施行審判。
詩人會用這一句話,「我曾說:你們是神,……」,是引自出埃及記21:6。21:1-6節的經文,講到希伯來人如果成為奴僕了,要服事六年,到第七年他就可以自由;如果他很愛他的主人,不願意自由地離開,第6節,「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,」你看中文和合版,那裡有一個(或譯:神;)「又要帶他到門前,靠近門框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遠服事主人。」那裡的審判官,他原來的希伯來文就是 Elohim,是在舊約對神的稱呼,只有這個經文,在以色列的社會,有那把審判官稱為神的觀念。
當然這一節經文,有它的屬靈含義,就是我們這些願意甘心樂意來服事主的人,是在神或者審判官面前做見證的,是要在門前用錐子穿過耳朵,說出我們這個人要永遠聽主的話,並且要永遠的服事主。耶穌就藉著猶太人這樣的習俗,就說,那些承受神道的人,尚且稱為神,就是那些傳遞神話語的器皿,他們擔負神話語的責任,這些人你們尚且稱他們為神,何況我呢?我是被父所分別出來的,並且又是被父差到世間來的,我自稱我是神的兒子,難道這還是僭妄的話嗎?
接著,耶穌又回到祂一貫向猶太人說話的方式,而他們不信,跟他們講再明白的話也沒有用,反而祂所做事留下來的見證,或許能夠摸著一些人的心。
37節:「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」
他還是回到祂受父差遣,在他們面前行各樣的事情。也就是說,祂說我行這些事,如果不是出於父的,你們不必信我。因為耶穌很確定知道祂所行的這些神蹟,於每一個誠實的猶太人而言,他們都會認識,這若不是出於神的,就沒有人能夠行。
38節上:「我若行了,你們縱然不信我,也當信這些事,」
耶穌知道他們越不過對於祂身份的質疑,因為在表面上,祂是來自加利利的拿撒勒;祂的外表,沒有佳容美形;祂沒有顯赫的身世背景,很難讓他們相信祂這個人。因此對他們說,你們就是不信我,你們應當相信我所行的這些事,這些事就是為我做了最好的見證。
如果你們客觀地、認真地思考我所行的事情,比如說:開了那生來就是瞎眼的人的眼睛,你們若真正明白這些事情的含義,
38節下:「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,我也在父裡面。」
這個「又知道又明白」,希臘原文是 ginosko,第一個是它的過去式,第二個是它的現在式,也帶出耶穌願意藉著祂所做的事情,讓他們一步一步地、慢慢地來認識。最終,他們就會得到一個結論,所行的都是出於父,他們也就能夠明白:父在祂裡面,祂也在父裡面。
如果照著一般數學的邏輯,子在父裡,父又在子裡,子與父就是一。那最後的結論,還是回到了30節,「我與父原為一」。
39節:「他們又要拿他,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。」
我相信或許在場的有一些猶太人,被耶穌的話抓住,他們可能會認真的思考,但總是大部分人還是不信的。因著耶穌的說話,他們就要捉拿耶穌,很特別的,當他們拿石頭,沒有辦法打耶穌一樣,他們要捉拿耶穌,好像也捉不到耶穌,為什麼呢? 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。修殿節,應該是耶穌上十字架前,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。
40-42節:「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,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,就住在那裡。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裡。他們說: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,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。在那裡,信耶穌的人就多了。」
使徒約翰用這幾個經節做這些事件的結束,其實是非常有意義的。耶穌又來到了約旦河外,就是施洗約翰當初施洗的地方,這也是在約翰福音1:28,這是約旦河外伯大尼,施洗約翰施洗的地方。在那裡,施洗約翰為耶穌做過見證,也因為施洗約翰的見證,約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約翰,才開始來跟隨耶穌。
施洗約翰是主耶穌職事的開路先鋒,他為主耶穌預備道路,並且引薦主耶穌,讓人可以來跟隨祂。我們可以說,施洗約翰是在新舊約交接的時候,第一個離開猶太教羊圈的人。他生在祭司的家庭,本來應該在耶路撒冷的殿裡服事,他卻離開耶路撒冷聖殿,來到曠野,在那裡傳道、給人施洗。他離開了奉摩西律法所圈出來的羊圈,他來到約旦河外施洗。
耶穌知道,祂下一次再上耶路撒冷,祂就要成為逾越節的羔羊,被掛在十字架上。在祂最後一次離開耶路撒冷,就來到約旦河外,施洗約翰施洗的地方,並且因著他的傳道,許多人都來信他,他們相信了施洗約翰為耶穌所做的一切見證。
這真是一幅牧人進到羊圈中,按這名字叫自己的羊,羊也認得祂的聲音;祂就帶著這些羊,離開了羊圈,來到約旦河外。那裡,耶穌祂自己就是那草場,祂就是那青草地,在那裡,祂餵養祂的羊。這給耶穌羊圈的比喻,做了一個最好的詮釋。時候到了,舊約律法所圈出來的羊圈,要被新約取代;牧人要進入羊圈,帶祂的羊出羊圈,來到神國度的草場上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對猶太人如此,對新約的聖徒也是一樣。我們不應該以我們的神學觀念、神學立場、我們人的文化傳統,圈出新的羊圈。我們都是我們的主,草場上的羊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賜給我們屬靈的視力,讓我們真明白我們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。你是羊圈的門,你也是神國度的門;藉著你,我們都可以脫離律法,進入生命的領域。你還是好牧人,為羊捨命;你是大牧人,牧養每一隻羊一生的道路。直到有一天,你是牧長,再一次的回來,按著我們每個人所行的來賞賜。祝福我的生活,給我一個單純的心、以順服的態度跟隨你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。我们要继续来读约翰福音第10章,今天我们要读30-42节。
这一段话是在修殿节的时候,耶稣在所罗门的廊下与犹太人的对话。祂对犹太人说,他们不信,所以他们不是主的羊;若是主的羊,就有主的生命,并且没有人能够把主的羊,从主的手中和父的手中夺去。接着,他就带下一个结论。
30节:「我与父原为一。」
耶稣在这里就等于宣告了祂与父是同质、同荣、同尊;有一样的生命,一样的能力,只有位格不同。父来定意,子来执行。
31节:「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。」
因为这句话听在他们耳朵,好像是亵渎神的话,他们立刻拿起石头。但是很特别的,他们却丢不出去,就是在约翰福音的记载,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拿石头,在8:58,耶稣宣告:还没有亚伯拉罕,我就是。当时犹太人也拿石头要打祂,很特别的,拿了石头却丢不出去。或许,就和8:1-11节的记载有关,因为这些事件都是连贯下来的。
在那一段记载中,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,问耶稣说,照着摩西的律法,这个妇人应该用石头打死。他们要看耶稣怎么做,结果耶稣什么事都没做,光是在地下写字。最后在他们催逼之下,他只简单讲了一句话,在8:7,「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,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。」或许耶稣讲过的话,影响了他们,让他们没有人敢丢出第一块石头,因为他们扪心自问,都知道自己是有罪的,因此没有资格丢出那一块石头。
32节:「耶稣对他们说: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,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?」
首先,祂清楚地说明祂与父的关系。祂的确行了很多神迹,祂做的每一件善事都是从父显出。也就是说,祂清楚地告诉他们,这些事情的源头是父。祂再一次回到「他与父原是一」的那一个点上。当然,耶稣会这么说,也的确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一些人,也认识这样的神迹,若是没有神,没有人可以行,尤其是开那生来就是瞎眼的人的眼睛。
耶稣这样的说话,也影响了彼得,所以,彼得在他五旬节那一篇伟大的道,在使徒行传2:22,他就说,「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、奇事、神迹,将他证明出来,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。」在犹太人看来,祂是拿撒勒的耶稣,但是祂所做的每一件事,都是父借着祂做的。耶稣重复了这样的事实之后,就带着诙谐讽刺的口吻问他们说,「你们是为哪一件事要拿石头打我呢?」因为祂所做的都是帮助人,并且没有神,都不可能做的。
33节:「犹太人回答说: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,是为你说僭妄的话;又为你是个人,反将自己当作神。」
很显然,耶稣所说的话他们明白。可是在24节,这些犹太人还来找耶稣,并且对耶稣说,「你若是基督,就明明地告诉我们。」虽然耶稣没有对他们宣称祂就是弥赛亚,但耶稣的含义是够明白了,而是他们听不进去。
其实他们就和那生来瞎眼的人一样,对于认识弥赛亚这件事,他们是在黑暗中。他们对弥赛亚的认知是不完全的,他们只知道弥赛亚是要来建立一个政治性的以色列国,要恢复以色列的荣耀。这件事占据了他们的心,以至于他们不能够客观的、正确的来认识耶稣。或许,这也是耶稣不直接向他们宣告祂是弥赛亚的原因,因为他们根本听不进去。因此耶稣反而让他们从祂许多神奇的事情的背后,引导他们来认识,祂就是基督。
亲爱的弟兄姐妹,这些犹太人的光景,其实对我们也是一个很好的警惕。他们因为对弥赛亚的认识不完全,以至于当耶稣站在他们面前,他们没有办法越过他们的观念,真正地来认识耶稣。今天我们是不是也是一样,被一些事情蒙蔽,以至于我们不能完全地来跟随主,这些事情或许是合乎基督徒的价值,也合乎圣经的教训。
就像犹太人遵从旧约先知的预言,认识神有一天要重建以色列国,这样的认识是没有错的,但神做事有祂的时间,有祂的方法,不是照着他们所认定的时间和方法来做事。照样的,一件合乎基督徒价值的事情,神也不见得会照着我们所要求的方式来成就。我们必须有足够的信心,把这些事情交在主的恩手中,主对我们的要求就是放下一切,简简单单地来跟随祂。
当他们控告耶稣「是人却把自己当作神」这件事的时候,耶稣还是很有耐性地继续与他们对话。
34-36节:「耶稣说: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:我曾说你们是神吗?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;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,父所分别为圣、又差到世间来的,他自称是神的儿子,你们还向他说,你说僭妄的话吗?」
耶稣这句话,对我们来讲可能不容易明白,但是对于犹太人,尤其是熟悉旧约的犹太人,他们是一听就明白的。这也是在犹太人当中,大家所接受的一种讲法。耶稣所引用的,是诗篇82:6,「我曾说:你们是神,……。」那篇诗篇,是神在警告以色列的审判官,要按着公平、公义、正直施行审判,因为他们接受神的委任,担当审判的职责。因此,他们应该像神一样,公义、公平来施行审判。
诗人会用这一句话,「我曾说:你们是神,……」,是引自出埃及记21:6。21:1-6节的经文,讲到希伯来人如果成为奴仆了,要服事六年,到第七年他就可以自由;如果他很爱他的主人,不愿意自由地离开,第6节,「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,」你看中文和合版,那里有一个(或译:神;)「又要带他到门前,靠近门框,用锥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远服事主人。」那里的审判官,他原来的希伯来文就是 Elohim,是在旧约对神的称呼,只有这个经文,在以色列的社会,有那把审判官称为神的观念。
当然这一节经文,有它的属灵含义,就是我们这些愿意甘心乐意来服事主的人,是在神或者审判官面前做见证的,是要在门前用锥子穿过耳朵,说出我们这个人要永远听主的话,并且要永远的服事主。耶稣就借着犹太人这样的习俗,就说,那些承受神道的人,尚且称为神,就是那些传递神话语的器皿,他们担负神话语的责任,这些人你们尚且称他们为神,何况我呢?我是被父所分别出来的,并且又是被父差到世间来的,我自称我是神的儿子,难道这还是僭妄的话吗?
接着,耶稣又回到祂一贯向犹太人说话的方式,而他们不信,跟他们讲再明白的话也没有用,反而祂所做事留下来的见证,或许能够摸着一些人的心。
37节:「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们就不必信我;」
他还是回到祂受父差遣,在他们面前行各样的事情。也就是说,祂说我行这些事,如果不是出于父的,你们不必信我。因为耶稣很确定知道祂所行的这些神迹,于每一个诚实的犹太人而言,他们都会认识,这若不是出于神的,就没有人能够行。
38节上:「我若行了,你们纵然不信我,也当信这些事,」
耶稣知道他们越不过对于祂身份的质疑,因为在表面上,祂是来自加利利的拿撒勒;祂的外表,没有佳容美形;祂没有显赫的身世背景,很难让他们相信祂这个人。因此对他们说,你们就是不信我,你们应当相信我所行的这些事,这些事就是为我做了最好的见证。
如果你们客观地、认真地思考我所行的事情,比如说:开了那生来就是瞎眼的人的眼睛,你们若真正明白这些事情的含义,
38节下:「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,我也在父里面。」
这个「又知道又明白」,希腊原文是 ginosko,第一个是它的过去式,第二个是它的现在式,也带出耶稣愿意借着祂所做的事情,让他们一步一步地、慢慢地来认识。最终,他们就会得到一个结论,所行的都是出于父,他们也就能够明白:父在祂里面,祂也在父里面。
如果照着一般数学的逻辑,子在父里,父又在子里,子与父就是一。那最后的结论,还是回到了30节,「我与父原为一」。
39节:「他们又要拿他,他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。」
我相信或许在场的有一些犹太人,被耶稣的话抓住,他们可能会认真的思考,但总是大部分人还是不信的。因着耶稣的说话,他们就要捉拿耶稣,很特别的,当他们拿石头,没有办法打耶稣一样,他们要捉拿耶稣,好像也捉不到耶稣,为什么呢? 因为祂的时候还没有到。修殿节,应该是耶稣上十字架前,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。
40-42节:「耶稣又往约但河外去,到了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,就住在那里。有许多人来到他那里。他们说: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,但约翰指着这人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的。在那里,信耶稣的人就多了。」
使徒约翰用这几个经节做这些事件的结束,其实是非常有意义的。耶稣又来到了约旦河外,就是施洗约翰当初施洗的地方,这也是在约翰福音1:28,这是约旦河外伯大尼,施洗约翰施洗的地方。在那里,施洗约翰为耶稣做过见证,也因为施洗约翰的见证,约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约翰,才开始来跟随耶稣。
施洗约翰是主耶稣职事的开路先锋,他为主耶稣预备道路,并且引荐主耶稣,让人可以来跟随祂。我们可以说,施洗约翰是在新旧约交接的时候,第一个离开犹太教羊圈的人。他生在祭司的家庭,本来应该在耶路撒冷的殿里服事,他却离开耶路撒冷圣殿,来到旷野,在那里传道、给人施洗。他离开了奉摩西律法所圈出来的羊圈,他来到约旦河外施洗。
耶稣知道,祂下一次再上耶路撒冷,祂就要成为逾越节的羔羊,被挂在十字架上。在祂最后一次离开耶路撒冷,就来到约旦河外,施洗约翰施洗的地方,并且因着他的传道,许多人都来信他,他们相信了施洗约翰为耶稣所做的一切见证。
这真是一幅牧人进到羊圈中,按这名字叫自己的羊,羊也认得祂的声音;祂就带着这些羊,离开了羊圈,来到约旦河外。那里,耶稣祂自己就是那草场,祂就是那青草地,在那里,祂喂养祂的羊。这给耶稣羊圈的比喻,做了一个最好的诠释。时候到了,旧约律法所圈出来的羊圈,要被新约取代;牧人要进入羊圈,带祂的羊出羊圈,来到神国度的草场上。
亲爱的弟兄姐妹,对犹太人如此,对新约的圣徒也是一样。我们不应该以我们的神学观念、神学立场、我们人的文化传统,圈出新的羊圈。我们都是我们的主,草场上的羊。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主啊,赐给我们属灵的视力,让我们真明白我们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。你是羊圈的门,你也是神国度的门;借着你,我们都可以脱离律法,进入生命的领域。你还是好牧人,为羊舍命;你是大牧人,牧养每一只羊一生的道路。直到有一天,你是牧长,再一次的回来,按着我们每个人所行的来赏赐。祝福我的生活,给我一个单纯的心、以顺服的态度跟随你。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