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約翰福音18章,今天我們要讀第28-32節。
28節:「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,那時天還早。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,恐怕染了污穢,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。」
在約翰福音的記載,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抓之後,直接送到亞那家裡,而亞那是當時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。雖然該亞法是名義上的大祭司,但實際掌權的,卻是這個亞那家族中的大佬,亞那他自己本人。
如果我們把四本福音書總和放在一起來看,耶穌被抓之後,先是在猶太的宗教裡被審判,而這審判有三次:第一次是在亞那家裡,其實這是完全不合法的;接著就從亞那家裡被押著送到大祭司該亞法家裡;最後再送到猶太的公會,並且在公會裡祂被判了死刑。就像逾越節的羔羊,在被獻祭之前,先要在祭司的手下被檢驗,證明牠是完全沒有瑕疵,才夠資格成為祭物。
耶穌就在猶太的宗教法庭,經過了三次的審判,並且被判死刑;說出耶穌經過了檢驗,證明他夠資格。當時的猶太社會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,有相當程度的自治權,他們可以審判一般的案件,但是他們沒有殺人的權力,因此,若是被判為死刑的,這個案件必須經過羅馬的法庭。
按照猶太的律法,人判死刑就是被石頭打死,但是在神主宰的權柄,當時的猶太社會沒有判死刑的權力,因此祂必須被移交到羅馬的政治法庭;而當時羅馬的死刑是釘十字架。這就要應驗了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3:14節,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話,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。」說出耶穌早就預言了,祂被處死的方法是釘十字架。
耶穌經過了猶太宗教的審判之後,落到羅馬政治的手中。按照路加福音23:1-25節的記載,耶穌在羅馬的法庭也經過三次的審判,第一次是在彼拉多的手中,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,想要釋放耶穌,但猶太人極力地分辨,說祂煽惑百姓從加利利就開始了。
而這加利利,給了彼拉多一個新的出路,因為加利利在當時希律王的轄區之內,而希律王正好在耶路撒冷;彼拉多就把耶穌押到希律那裡,他或許想,這個燙手的山芋就丟給希律王。結果沒想到希律問了許多話,耶穌一言不答,這是耶穌在羅馬法庭裡,第二次的審判。
希律自討沒趣之後,又把耶穌送回給彼拉多,希律和彼拉多本來兩個人並不相合的,因為之前他們結過仇,卻在那一天,他們兩個成為朋友了。就像在宗教審判的時候,本來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是水火不容的,卻在審判耶穌的事情上,他們變敵為友;也就像彼拉多和希律本來有仇的,也在定罪耶穌的這件事情上,他們成為了朋友。
而耶穌又回到彼拉多手上,最後在比拉多手中判了釘十字架的刑罰。雖然比拉多從頭到尾,都沒有發現耶穌做錯任何事,他甚至於在猶太人面前洗手,說出,流這個人的血與他無關。
在神主宰的權柄,耶穌經過宗教三次的審判,又經過政治三次的審判。但是在約翰福音,宗教審判中,他只記載在亞那家裡那一個不合法的審判,因為耶穌兩次潔淨聖殿,擋了亞那的財路,因此亞那懷恨在心,用不合法的手段來審判耶穌。
而在政治的審判中,約翰只記載彼拉多怎麼樣周旋在控告耶穌的宗教領袖和耶穌之間,他似乎要刻意凸顯政治的不公義、政治的軟弱與妥協。雖然彼拉多明明知道耶穌是沒有罪的,最後卻屈服在眾人的意見之下,而群眾經常是盲目的。
在約翰的記載中,從18:28~19:16節,約翰非常戲劇化的記載彼拉多七次出入他的衙門。首先28-32節是在衙門外;33-38節,他回到衙門內與耶穌對話;38-40節,他把耶穌帶到了衙門外;19:1-3節,他又把耶穌帶進衙門、鞭打耶穌;在19:4-7節,他又把耶穌帶到衙門外;19:8-12節,他又進入了衙門,最後19:13-16節,他又把耶穌帶到衙門外,「對眾人說:看哪,你們的王。」
藉著這七次的出入衙門,約翰讓我們看見耶穌在一個不公義的政治體系中,來來回回的被檢驗,而最終雖然被發現沒有罪,卻又被判了釘十字架的酷刑。盼望我們從約翰的記載中,能夠認識約翰所要描述的耶穌,是神的兒子,完全超乎人的宗教、人的政治之上。祂來到世上,雖然成為贖罪的羔羊,為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但祂有一個更積極的目的,就是祂是那一粒麥子,要落在地裡死了,之後,藉著從死人中復活,要結出許多的籽粒來。
我們再回到28節,眾人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裡解到衙門。那時候天還早,一些猶太的文士、法利賽人、宗教領袖,他們自己不進衙門,因為怕染了污穢,不能夠吃逾越節的筵席。他們不認識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,耶穌是那彌賽亞,他們卻親手把自己的彌賽亞交到羅馬的政治手中,他們自己卻不願意進衙門。因為照著猶太的律法,外邦人的家是不乾淨的,他們怕自己成為不潔淨,就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。
這裡充分顯示了他們的假冒為善,就像耶穌在馬太福音23:24節那裡說,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,「你們這瞎眼領路的,蠓蟲你們就濾出來,駱駝你們倒吞下去。」他們謹守著律法、思維,細節的部分,所作、所行卻完全違反了律法的精義,他們真的是假冒為善的人。
另外一個問題就是,很顯然當時那一天的傍晚,他們才要吃逾越節的筵席,而耶穌和門徒卻已經吃過了逾越節的筵席。這也說出耶穌和門徒過的是艾色尼人的逾越節,而不是當時猶太的宗教領袖所過的逾越節。艾色尼人的逾越節比當時公定的逾越節要早,而耶穌就在逾越節的筵席,把逾越節改成了主日的筵席。
29節:「彼拉多就出來,到他們那裡,說: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?」
彼拉多是在主後26-36年,當猶太地的巡撫;通常他的駐地是在該撒利亞,而在猶太的節期當中,通常他會坐鎮在耶路撒冷,提防來過節的猶太人產生暴動。按照歷史的記載,彼拉多是一個冷酷無情的人,骨子裡他是看不起猶太人的。早期因為他不尊重猶太人的律例和習俗,引起過幾次猶太人反抗他的暴動,害他差點丟官,因此之後處理猶太事務,他都小心翼翼地避免引起動亂。
猶太人把耶穌帶到他的衙門前,猶太人不進去,彼拉多只好出來,問他們說:「你們告這個人,為的是什麼事?」這一句話就顯出了,他的地位是在這些猶太人之上,或許他問話的口氣非常的不耐煩,大清早的就來麻煩他。
30節:「他們回答說:這人若不是作惡的,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。」
很顯然這些猶太的宗教領袖,也不喜歡他那高高在上的問話方式,「就說這人若不是作惡,我們就不會把他交給你。」換句話說,他們已經定案了,這個人就是一個作惡的人,我們才把他帶到你面前。
31節上:「彼拉多說:你們自己帶他去,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。」
彼拉多根本不願意插手管這件事情,既然你們已經定義他是作惡的,照著你們的方式去審問好了。
31節下:「猶太人說: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。」
這裡很明顯的,猶太人要置耶穌於死地,如果他們能夠殺人,耶穌老早被他們殺了,或許就被石頭打死了。但在神主宰的權柄,耶穌必須生在那個時候,猶太人沒有殺人的權柄,因此耶穌的刑罰,必須照著羅馬人的方式,而當時羅馬的死刑是釘十字架,約翰就加了32節的註解。
32節:「這要應驗耶穌所說: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。」
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,耶穌好幾次地告訴門徒祂要怎麼樣死,在3:14節,「摩西怎樣在曠野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。」摩西是把一個銅蛇掛在桿上,讓當時那些被蛇咬的人,一仰望著銅蛇就得了醫治。照樣耶穌說:有一天祂要被掛在木頭上,被舉起來,人只要仰望祂就蒙拯救。
接著在8:28節耶穌也說:「你們舉起人子以後,必知道我是基督。」耶穌在地上傳道、醫病、趕鬼,卻遭到文士、法利賽人、宗教領袖的迫害,耶穌說:「有一天你舉起人子以後,那時候你們必要認識他是基督。」就是那要來的彌賽亞。
接著在12:32節,「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」當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,被舉起來之後,人們不僅認識祂是基督,並且祂要吸引萬人,包括猶太人、包括外邦人,都來歸向基督。
其實耶穌的死,不只是耶穌自己預言,早在3500年前,摩西寫申命記的時候,就已經記載了。申命記21:22-23節,「人若犯該死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將他挂在木頭上。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,必要當日將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,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。」
耶穌因為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,而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為眾人成為罪,因而在神面前受了咒詛。同時這屍首不能留在木頭上過夜,必須當日就埋葬。這就記載了耶穌當怎麼樣被釘在十字架上、怎麼樣死、又怎麼樣被埋葬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當我們重新來溫習耶穌一生走的十字架的道路,我們要認識,這是神在人最初墮落的時候,就已經定下來拯救的辦法。但是耐心的等待了4000多年,讓人看見完全沒有辦法靠著自己得救,祂才差下祂的獨生愛子,來到地上盡職。雖然祂地上職事的終點是十字架,十字架之後,卻是祂天上職事的開始。因為祂從死人中復活,讓我們這些一生受罪轄制的人,能夠因著相信耶穌而蒙拯救,並且帶著從神而來的新生命,繼續耶穌基督地上職事的工作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我們何等的感謝你,你為了我們,經過了猶太宗教的審判,又經過了羅馬政治的審判,而最後,卻因我們的罪,你被釘在十字架上。讓我們看出十字架的救恩,是超越宗教的、是超越政治的,那是如此的崇高,對我們卻又是白白的恩典。幫助我們經歷恩典之後,也能活出和你一樣超越的生活,不是在宗教裡、不是在政治裡,而是在生命裡與你有完全的合一。祝福我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。我们要继续来读约翰福音18章,今天我们要读第28-32节。
28节:「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,那时天还早。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,恐怕染了污秽,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。」
在约翰福音的记载,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抓之后,直接送到亚那家里,而亚那是当时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。虽然该亚法是名义上的大祭司,但实际掌权的,却是这个亚那家族中的大佬,亚那他自己本人。
如果我们把四本福音书总和放在一起来看,耶稣被抓之后,先是在犹太的宗教里被审判,而这审判有三次:第一次是在亚那家里,其实这是完全不合法的;接着就从亚那家里被押着送到大祭司该亚法家里;最后再送到犹太的公会,并且在公会里祂被判了死刑。就像逾越节的羔羊,在被献祭之前,先要在祭司的手下被检验,证明它是完全没有瑕疵,才够资格成为祭物。
耶稣就在犹太的宗教法庭,经过了三次的审判,并且被判死刑;说出耶稣经过了检验,证明他够资格。当时的犹太社会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,有相当程度的自治权,他们可以审判一般的案件,但是他们没有杀人的权力,因此,若是被判为死刑的,这个案件必须经过罗马的法庭。
按照犹太的律法,人判死刑就是被石头打死,但是在神主宰的权柄,当时的犹太社会没有判死刑的权力,因此祂必须被移交到罗马的政治法庭;而当时罗马的死刑是钉十字架。这就要应验了耶稣自己在约翰福音3:14节,对尼哥底母所说的话,「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,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。」说出耶稣早就预言了,祂被处死的方法是钉十字架。
耶稣经过了犹太宗教的审判之后,落到罗马政治的手中。按照路加福音23:1-25节的记载,耶稣在罗马的法庭也经过三次的审判,第一次是在彼拉多的手中,彼拉多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,想要释放耶稣,但犹太人极力地分辨,说祂煽惑百姓从加利利就开始了。
而这加利利,给了彼拉多一个新的出路,因为加利利在当时希律王的辖区之内,而希律王正好在耶路撒冷;彼拉多就把耶稣押到希律那里,他或许想,这个烫手的山芋就丢给希律王。结果没想到希律问了许多话,耶稣一言不答,这是耶稣在罗马法庭里,第二次的审判。
希律自讨没趣之后,又把耶稣送回给彼拉多,希律和彼拉多本来两个人并不相合的,因为之前他们结过仇,却在那一天,他们两个成为朋友了。就像在宗教审判的时候,本来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水火不容的,却在审判耶稣的事情上,他们变敌为友;也就像彼拉多和希律本来有仇的,也在定罪耶稣的这件事情上,他们成为了朋友。
而耶稣又回到彼拉多手上,最后在比拉多手中判了钉十字架的刑罚。虽然比拉多从头到尾,都没有发现耶稣做错任何事,他甚至于在犹太人面前洗手,说出,流这个人的血与他无关。
在神主宰的权柄,耶稣经过宗教三次的审判,又经过政治三次的审判。但是在约翰福音,宗教审判中,他只记载在亚那家里那一个不合法的审判,因为耶稣两次洁净圣殿,挡了亚那的财路,因此亚那怀恨在心,用不合法的手段来审判耶稣。
而在政治的审判中,约翰只记载彼拉多怎么样周旋在控告耶稣的宗教领袖和耶稣之间,他似乎要刻意凸显政治的不公义、政治的软弱与妥协。虽然彼拉多明明知道耶稣是没有罪的,最后却屈服在众人的意见之下,而群众经常是盲目的。
在约翰的记载中,从18:28~19:16节,约翰非常戏剧化的记载彼拉多七次出入他的衙门。首先28-32节是在衙门外;33-38节,他回到衙门内与耶稣对话;38-40节,他把耶稣带到了衙门外;19:1-3节,他又把耶稣带进衙门、鞭打耶稣;在19:4-7节,他又把耶稣带到衙门外;19:8-12节,他又进入了衙门,最后19:13-16节,他又把耶稣带到衙门外,「对众人说:看哪,你们的王。」
借着这七次的出入衙门,约翰让我们看见耶稣在一个不公义的政治体系中,来来回回的被检验,而最终虽然被发现没有罪,却又被判了钉十字架的酷刑。盼望我们从约翰的记载中,能够认识约翰所要描述的耶稣,是神的儿子,完全超乎人的宗教、人的政治之上。祂来到世上,虽然成为赎罪的羔羊,为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,但祂有一个更积极的目的,就是祂是那一粒麦子,要落在地里死了,之后,借着从死人中复活,要结出许多的籽粒来。
我们再回到28节,众人把耶稣从该亚法那里解到衙门。那时候天还早,一些犹太的文士、法利赛人、宗教领袖,他们自己不进衙门,因为怕染了污秽,不能够吃逾越节的筵席。他们不认识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羔羊,耶稣是那弥赛亚,他们却亲手把自己的弥赛亚交到罗马的政治手中,他们自己却不愿意进衙门。因为照着犹太的律法,外邦人的家是不干净的,他们怕自己成为不洁净,就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。
这里充分显示了他们的假冒为善,就像耶稣在马太福音23:24节那里说,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,「你们这瞎眼领路的,蠓虫你们就滤出来,骆驼你们倒吞下去。」他们谨守着律法、思维,细节的部分,所作、所行却完全违反了律法的精义,他们真的是假冒为善的人。
另外一个问题就是,很显然当时那一天的傍晚,他们才要吃逾越节的筵席,而耶稣和门徒却已经吃过了逾越节的筵席。这也说出耶稣和门徒过的是艾色尼人的逾越节,而不是当时犹太的宗教领袖所过的逾越节。艾色尼人的逾越节比当时公定的逾越节要早,而耶稣就在逾越节的筵席,把逾越节改成了主日的筵席。
29节:「彼拉多就出来,到他们那里,说: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?」
彼拉多是在主后26-36年,当犹太地的巡抚;通常他的驻地是在该撒利亚,而在犹太的节期当中,通常他会坐镇在耶路撒冷,提防来过节的犹太人产生暴动。按照历史的记载,彼拉多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,骨子里他是看不起犹太人的。早期因为他不尊重犹太人的律例和习俗,引起过几次犹太人反抗他的暴动,害他差点丢官,因此之后处理犹太事务,他都小心翼翼地避免引起动乱。
犹太人把耶稣带到他的衙门前,犹太人不进去,彼拉多只好出来,问他们说:「你们告这个人,为的是什么事?」这一句话就显出了,他的地位是在这些犹太人之上,或许他问话的口气非常的不耐烦,大清早的就来麻烦他。
30节:「他们回答说:这人若不是作恶的,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。」
很显然这些犹太的宗教领袖,也不喜欢他那高高在上的问话方式,「就说这人若不是作恶,我们就不会把他交给你。」换句话说,他们已经定案了,这个人就是一个作恶的人,我们才把他带到你面前。
31节上:「彼拉多说:你们自己带他去,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。」
彼拉多根本不愿意插手管这件事情,既然你们已经定义他是作恶的,照着你们的方式去审问好了。
31节下:「犹太人说: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。」
这里很明显的,犹太人要置耶稣于死地,如果他们能够杀人,耶稣老早被他们杀了,或许就被石头打死了。但在神主宰的权柄,耶稣必须生在那个时候,犹太人没有杀人的权柄,因此耶稣的刑罚,必须照着罗马人的方式,而当时罗马的死刑是钉十字架,约翰就加了32节的注解。
32节:「这要应验耶稣所说: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。」
按照约翰福音的记载,耶稣好几次地告诉门徒祂要怎么样死,在3:14节,「摩西怎样在旷野举蛇,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。」摩西是把一个铜蛇挂在杆上,让当时那些被蛇咬的人,一仰望着铜蛇就得了医治。照样耶稣说:有一天祂要被挂在木头上,被举起来,人只要仰望祂就蒙拯救。
接着在8:28节耶稣也说:「你们举起人子以后,必知道我是基督。」耶稣在地上传道、医病、赶鬼,却遭到文士、法利赛人、宗教领袖的迫害,耶稣说:「有一天你举起人子以后,那时候你们必要认识他是基督。」就是那要来的弥赛亚。
接着在12:32节,「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,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。」当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,被举起来之后,人们不仅认识祂是基督,并且祂要吸引万人,包括犹太人、包括外邦人,都来归向基督。
其实耶稣的死,不只是耶稣自己预言,早在3500年前,摩西写申命记的时候,就已经记载了。申命记21:22-23节,「人若犯该死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将他挂在木头上。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,必要当日将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,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。」
耶稣因为众人的罪都归在祂身上,而祂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,为众人成为罪,因而在神面前受了咒诅。同时这尸首不能留在木头上过夜,必须当日就埋葬。这就记载了耶稣当怎么样被钉在十字架上、怎么样死、又怎么样被埋葬。
亲爱的弟兄姐妹,当我们重新来温习耶稣一生走的十字架的道路,我们要认识,这是神在人最初堕落的时候,就已经定下来拯救的办法。但是耐心的等待了4000多年,让人看见完全没有办法靠着自己得救,祂才差下祂的独生爱子,来到地上尽职。虽然祂地上职事的终点是十字架,十字架之后,却是祂天上职事的开始。因为祂从死人中复活,让我们这些一生受罪辖制的人,能够因着相信耶稣而蒙拯救,并且带着从神而来的新生命,继续耶稣基督地上职事的工作。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主啊,我们何等的感谢你,你为了我们,经过了犹太宗教的审判,又经过了罗马政治的审判,而最后,却因我们的罪,你被钉在十字架上。让我们看出十字架的救恩,是超越宗教的、是超越政治的,那是如此的崇高,对我们却又是白白的恩典。帮助我们经历恩典之后,也能活出和你一样超越的生活,不是在宗教里、不是在政治里,而是在生命里与你有完全的合一。祝福我的生活,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