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20:24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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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約翰福音第20章,今天我們讀第24-31節。

這一章的前面23節,講到耶穌基督復活之後,第一天所發生的事情;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,也就是我們今天的主日。清晨天還黑的時候,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面前,看見石頭已經被滾開了,她就慌張地跑去告訴彼得和約翰。彼得和約翰進到墳墓之後,仔細地檢視了留在墳墓裡的細麻布和裹頭巾,他們就得到一個結論,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了;之後他們就回到自己的住處。但是馬利亞不肯回去,她仍然站在墳墓口並且傷心地痛哭,她不滿意於那些客觀的證據,她愛主的心逼迫主不得不先向她顯現。

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開始了一件全新的事,在新造裡第一次發生的每一件事,都有它特別的屬靈含義。像馬利亞清晨來尋求主,她對主的愛,讓主不得不向她顯現;這也說出今天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早上起來第一件事,就必須到耶穌基督面前尋求衪的顯現,並且與衪有親密的交通,這成為我們每天生活的動力。接著約翰又記載第一個主日晚上,門徒們來在一起的第一個聚集;每一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,需要有自己單獨追求的時間,像馬利亞在清晨見到主,也需要有教會的聖徒們來在一起尋求主的同在。

果然在第一個主日的聚集裡,耶穌來到他們當中,不僅問他們平安,並且向他們吹氣,並且差遣他們去傳赦罪的福音。這也讓我們看到,每個主日的聚集,最重要的還不是唱詩、敬拜主,還不是聽主的話語;而是藉著敬拜、讚美、讀主的話,能夠得到主的顯現,能夠得到主的同在。我們必須立定一個心志,在每一個聚會中,我們都要親自遇見主,或者藉著詩歌,或者藉著禱告,或者藉著神的話,我們對主需要有一些更新的認識,需要有一些更往前的經歷。

24節:「那十二個門徒中,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;耶穌來的時候,他沒有和他們同在。」

這裡講的12個門徒,當然就包括了那個代替賣主猶大的馬提亞。12個人當中只有多馬不在,這讓我們看到,對於聚會千萬不能輕忽,很可能因為你的不在場,你就漏掉了恩典。多馬為什麼不在?我們不清楚。

在約翰福音11章,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那個事例,當耶穌決定要去伯大尼的時候,因為耶路撒冷城的祭司長、法利賽人們,他們已經定意要捉拿耶穌。在約翰福音11:16節,「多馬,又稱為低土馬,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: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。」雖然有一點不情願,但多馬也是抱著與主一同患難的心志。結果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,多馬和其餘的門徒一樣,都害怕而逃跑了。或許他和彼得三次不認主一樣,內心充滿了愧疚感,因此在第一個主日,他沒有回到門徒當中。

25節:「那些門徒就對他說:我們已經看見主了。多馬卻說: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,用指頭探入那釘痕,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,我總不信。」

因為多馬沒有參加聚會,他失去了看見主的機會,而其他的門徒看見主了,心裡非常的喜樂,就對多馬見證說,我們已經看見主了。「多馬卻說: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,用指頭探入那釘痕,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,我總不信。」多馬是一個實事求是的人,別人對他講的,對他做的見證,他不相信,他一定要親眼看見,要親手摸過,他才肯相信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很多時候我們向人傳福音,我們是不是也碰到很多的多馬;正因為人都是很主觀的,人都是要看見才能夠相信,因此第一代的聖徒們,他們是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,他們詳細的見證就變得非常重要。這也是為什麼約翰在約翰一書1:1節這麼說,「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。」約翰來做見證的時候,他就很著重把他個人親自經歷過的、親自看見過的、親自摸過的,當作見證來告訴人。

26節:「過了八日,門徒又在屋裡,多馬也和他們同在,門都關了。耶穌來,站在當中說:願你們平安!」

從第一個主日和第二個主日中間,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,聖經沒有多記載。但是第二個主日就是第八日的時候,也就是第二個七日的頭一日,門徒又來在一起,聚集的地方很可能還是馬可的家裡,在馬可樓這一次多馬在了。

當門徒們在房中聚集的時候,門都關了,耶穌還是和以前一樣,突然的就來到他們當中並且向他們問安。每一次當你遇見耶穌的時候,耶穌都帶來平安,我們在世上雖然有苦難,但衪應許我們,在衪裡面必有平安。

27節:「就對多馬說:伸過你的指頭來,摸我的手;伸出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旁。不要疑惑,總要信!」

耶穌這一次來參加他們的聚會,似乎是針對多馬來的;對於每一個有疑惑的聖徒,對於一個願意相信卻信不來的,耶穌基督總是滿有恩典。衪特意要來幫助多馬,衪要多馬伸過指頭摸衪的手,手上的釘痕還在,要多馬伸出手來探衪的肋旁,肋旁的槍傷還在。耶穌基督雖然已經從死人中復活,現在有一個屬靈的身體,但是十字架的記號仍然在祂身上,接著耶穌就對他說:「不要疑惑,總要信!」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蒙恩得救之後我們研讀聖經,我們在生活中也經歷過許多事,總是會碰到有一些信不來的事情;我們就應該像多馬一樣,就是信不來,我們還必須來到聚會中,讓我們的主有機會親自來對我們說話。在神預定的時刻,你就要親自摸到耶穌手上的釘痕,耶穌肋旁的槍傷,知道那釘痕是為著你的,那槍傷也是為著你的;只有對主耶穌基督有這麼主觀的經歷,我們的信心才能夠穩固。主耶穌又鼓勵多馬不要疑惑,總要信。

28節:「多馬說:我的主!我的神!」

多馬不僅相信了,他又往前走了一大步,他認識復活的基督是他的主人,也就是衪要在他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做主、都掌權;不僅如此,復活的基督還是他的神,「我的主!我的神!」這是一個偉大的宣告。

在我們生活中,我們也需要經常宣告「我的主!我的神!」尤其是碰到一些不容易的環境,我們要認識基督仍然在環境中做主;環境再大,大不過我們的神。只要我們能夠連於神,祂能夠供應我們生命,賜給我們能力,能夠幫助我們越過環境中各樣的限制。

在第一個主日的晚上,耶穌來到門徒當中,向他們吹氣,要他們領受聖靈;那是一個歷史性的記載,雖然多馬不在場,多馬也信不來。耶穌第二次來,沒有向多馬吹氣,只是讓他親身經歷了,耶穌基督果然復活了,這時候多馬就得到了聖靈的內住。所以第一次的吹氣是一種象徵性的意義,這也就說出每一個聖徒,他蒙恩得救的時候,他第一次在信心裡看見了復活的基督,他就得著了基督的吹氣就重生了,就有了聖靈的內住。

29節:「耶穌對他說:你因看見了我才信;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。」

耶穌幫助了疑惑的多馬相信之後,接著就對後世這2000年來所有的基督徒說話。第一代的門徒們,他們中間有很多看過復活的基督,包括多馬在內,他們是看見了才信的。對於耶穌復活之後對門徒的顯現,最詳細的記載是在哥林多前書15:4-8節,「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,並且顯給磯法看,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;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,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,卻也有已經睡了的。以後顯給雅各看,再顯給眾使徒看,末了也顯給我看;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。」

耶穌什麼時候顯給保羅看呢?應該是在使徒行傳9:3-5節那裡,那時候保羅名字還叫掃羅,他是一個迫害基督徒的人,他拿了大祭司長的文書,四處要捉拿那些求告耶穌的名的人,「掃羅行路,將到大馬士革,忽然從天上發光,四面照著他;他就仆倒在地,聽見有聲音對他說:掃羅!掃羅!你為什麼逼迫我?他說:主啊!你是誰?主說: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。」原來掃羅的看見耶穌是這樣的看見。

因為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之後,和門徒同在有40天之久,之後衪就在眾人的觀看下被取上升,記載在使徒行傳1:9節,「他們正看的時候,他就被取上升,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,便看不見他了。」在那之後,包括保羅的看見,都不再是物質上的看見,就是耶穌所說的: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;過去2000年來大部分的基督徒,都沒有見過肉身的基督,但這些沒有看見卻相信的就有福了。

關於耶穌基督所說的福,我們都很熟的,耶穌在地上職事的初期,在馬太福音5:3-10節耶穌就賜下了八福;接著在馬太福音16:13-17節在撒加利亞腓立比,彼得得到天父的啟示,宣告耶穌「是基督,是永生神的兒子。」「耶穌對他說:西門巴約拿,你是有福的!」而在耶穌職事的末了,耶穌又對那些沒有看見就信的,宣告這些人都是有福的,而我們就在這有福的一群人當中。

30-31節:「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沒有記在這書上。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。」

這兩節讀起來好像是整本約翰福音的結語,約翰說: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他都沒有記在這書上,也就是約翰是選擇性地記載了一些事情。而和合本翻成「神蹟」這個字,其實約翰沒有用過 miracle這個字,用的是 sign 或者說記號。因為約翰記載耶穌所行的神蹟,他不重在那些超自然的現象或者神奇的現象,他主要的目的是在這些事件背後所代表的屬靈含義;而這些含義就是個記號,雖然耶穌所行的的確是神蹟。

約翰記載的第一個記號,就在約翰福音第2章變水為酒,但它背後的屬靈含義,是變死亡為生命;約翰記載的最後一個記號,是在約翰福音第11章,就是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。當然這是一個偉大的神蹟,但約翰著重在神蹟背後的含義,就是從死亡變生命。接著約翰就告訴我們,他寫《約翰福音》的目的,「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」基督就是那受膏者就是那彌賽亞。

約翰寫了耶穌許多的行徑,他的目的是要讓我們認識耶穌,衪是基督、衪是神的兒子。約翰的第一個目的,要叫我們能夠相信。接著相信的結果,「叫你們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。」所以我們說《約翰福音》是一本生命的書,當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、是神的兒子,就能夠因為衪的名,就是衪所做的那些事情,接受了,就能夠得著從神而來永遠的生命。

我們知道在新約的一開頭,有四本福音書:《馬太福音》、《馬可福音》、《路加福音》、《約翰福音》,這四本書不是耶穌四本不同的傳記,而是一本傳記從四個不同的角度來描寫基督;因為耶穌就是以馬內利,就是神來與人同住。而在整本聖經中,第一次講到神要與人同住,是在《出埃及記》摩西到山上與神同在四十晝夜,領受了建造會幕的藍圖。

所以有一些很會讀經的解經家就告訴我們:《馬太福音》是整個會幕的鳥瞰,包括由外面布幕圍起來的,有外院子、有聖所、有至聖所等等;講到基督的王權能夠行使的範圍。《馬可福音》講到在外院子的經歷,耶穌基督來到地上,是像僕人一樣服事眾人;外院子有銅祭壇、有洗濯盆,就像馬可福音10:45節講的,「因為人子來,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」

《路加福音》就帶我們進入了聖所,裡面有陳設餅的桌子、有金燈檯、有金香壇;讓我們得到餵養,能夠被光照,能夠與神同工。《約翰福音》就帶我們進到至聖所,在那裡享受神的同在,在那裡能夠與神面對面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讀《約翰福音》一定要認識約翰的目的,是要我們能夠信耶穌是基督、是神的兒子,叫我們能夠因衪的名而得著生命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你從死裡復活,你成了賜生命的靈,讓我們都能夠因著相信而得著生命,這是我們一生中最大的福分; 增加我們的信心,讓聖經中的每一句話,都能夠成為我生命的供應。祝福我每天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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