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帖記 1:13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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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以斯帖記第1章,今天我們要讀13-22節。

前面我們讀到,亞哈隨魯王在書珊城的王宮花園,舉辦了一連七天的流水席,宴請書珊城百姓。在這筵席當中酒無限量的供應,到了第七日亞哈隨魯王應該是喝多了,一時興起情感衝動,就吩咐身邊的七個太監,去請王后瓦實提戴著冠冕出來,讓王的臣民可以欣賞王后的美貌。或許他想藉著王后的美貌,以及她的冠冕及身上穿戴的華麗,得到在筵席中,他的大臣和百姓們的讚歎和羡慕。

而他身邊這七個太監居然都有名字,而他們名字的意思正好就是我們情感的剖析。情感是神給人的禮物,正常的情形,一個人的情感是在他的佔有慾、他的專注度、他的驅動力,這三個主導力量的平衡。但是一個醉酒的人,他的理智失去了功用,情感就被肉體牽引,而最終佔有慾來阻擋,這就讓他做了一個非常衝動的決定。這讓我們看到亞哈隨魯王,他不僅是一個暴君還是一個昏君,因著王后瓦實提不願意來而讓王的顏面受損,他衝動的情感就轉成憤怒的情緒。

13-14節:「那時,在王左右常見王面、國中坐高位的,有波斯和米底亞的七個大臣,就是甲示拿、示達、押瑪他、他施斯、米力、瑪西拿、米母干,都是達時務的明哲人。按王的常規,辦事必先詢問知例明法的人。王問他們說:」

不光是前面七個太監有名字,這裡七個大臣也有名字。我們知道太監是在王身邊,處理王個人生活起居、或者其他比較隱私的事情,這七個太監就預表人情感的方方面面。而這七個大臣是在朝堂之上,坐著高位常見王面的,他們是公開幫王處理國家大事的。而這幾個大臣都是識時務的明哲人,說出他們很會審慎度勢、很會看時機,是老練沉穩的人;他們是明哲人、是滿了智慧的人,這七個大臣就預表人心思的方方面面。

而王本來處理事情的常規,是在辦理事情或做決定之前,都要先詢問這幾個大臣,因為他們是知例明法的人,他們知道事情以前是怎麼做的,或者法律是怎麼規定的,因此當王來下達命令的時候,才能夠中規中矩。

然而前面那一個事件,王是在七日的筵席喝了許多酒之後,他在情感衝動之下,未經過理智審慎度勢,就衝動地做了一個決定。如果他在做那個決定之前,照著本來的常規處理,這幾個識實務有智慧的大臣,當然就不會讓他這麼做;但當時他完全越過了這幾個大臣,而是經由那七個太監直接去向王后下達命令。

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亞哈隨魯王喝醉了,在肉體放蕩之餘、情感衝動之下,越過了理智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,他闖禍了!而現在王后不肯來,讓他在眾大臣面前下不了臺,那該怎麼辦呢?

15節:「王問他們說:王后瓦實提不遵太監所傳的王命,照例應當怎樣辦理呢?」

當然照著本來的常規,在太監下達命令之前,若先經過這幾個大臣,當然事情就不會發生;然而現在王下達了一個不合宜的命令,而王后不肯來。現在王對這七個大臣所問的問題是:王后不肯來,王后抗命,照著例應當怎麼樣處理?這讓我們看到亞哈隨魯王,實在是自以為是,因為他是王,他根本不反省自己做錯了什麼?自己下達錯誤的命令而當別人不遵守,他反而詢問大臣要怎麼來辦理?

16節:「米母干在王和眾首領面前回答說:王后瓦實提這事,不但得罪王,並且有害於王各省的臣民;」

米母干是七個大臣中的一個,他果然是一個識實務的明達人,他不去問對錯,不去問是非,反而是順著王的意思,該怎麼樣為王找個臺階為王來開脫,因此他馬上說:王后這樣做,她不只是得罪了王,並且有害於王各省的臣民。我們知道亞哈隨魯王當時有127個省,幅員非常的遼闊,來自各個種族有不同的習慣、文化和習俗。他說:王后這件事不只是得罪了王,並且會對他的所有臣民都帶來極大的傷害。

17節:「因為王后這事必傳到眾婦人的耳中,說:亞哈隨魯王吩咐王后瓦實提到王面前,她卻不來,她們就藐視自己的丈夫。」

我們看這米母干真是會做文章,他說這件事會傳到全國每一個婦人的耳中,原來王后可以不聽王的傳令,這樣全國的婦女都會有樣學樣,她們就都會藐視她們自己的丈夫。也就是說他把瓦實提不肯應召前來,定義成為一個不好的示範,因為她藐視了王;如果王后可以藐視王,那全國的婦女就都會藐視她們的丈夫。

18節:「今日波斯和米底亞的眾夫人聽見王后這事,必向王的大臣照樣行;從此必大開藐視和忿怒之端。」

因為他們現在一連七天的筵席,在那之前有180天的國宴,在波斯和米底亞他們重要的大臣,和他們的夫人都來參加這個筵席,而他們在筵席上親自看到了,王后瓦實提不應王的召喚;當時王后是在王宮內宴請所有的婦人,因此這些所有大臣的夫人們也會學王后的樣子,整個國會上行下效就大開藐視和憤怒之端。

這裡讓我們看到一個人扭曲的心思,為著要幫亞哈隨魯王開脫,他可以無限的上綱,為了遮掩王自己所犯的錯誤,他反而編出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,怪罪到王后身上並且給王后戴上了一個大帽子,她要成為全國的大罪人,因為她開了憤怒和藐視丈夫的先端。

19節:「王若以為美,就降旨寫在波斯和米底亞人的例中,永不更改,不准瓦實提再到王面前,將她王后的位分賜給比她還好的人。」

本來是在筵席中所發生的一件小事,但是大臣米母干為了要掩飾王的過錯,把整個事情怪罪到王后身上,所帶下的處置卻是非常的嚴厲,他要王降旨寫在波斯和米底亞人的例中,就因為這件事要制定出一個事例。波斯國的法律都是剛性的,一旦定下來之後就不能夠更改的,因為瓦實提犯錯了,她不能夠再來到王的面前,王后因為這件事情就要被廢了,同時把王后這個位份要賜給比她還好的人。

「瓦實提」的意思就是美麗的,她是非常漂亮的婦人,其實王也非常愛她,卻因為王衝動的決定,瓦實提王后的位份就要被廢掉,並且把它賜給一個比她更好的人。當然我們今天從猶太人歷史的角度,這是神在背後運作,如果王后瓦實提一直還在那個位置,以斯帖就沒有機會成為亞哈隨魯的王后,所以這也是神在暗中,照顧那些留在被擄之地的猶太人。

但是從這個事件來看,瓦實提所受到的待遇實在是不公平,甚至於可以說這是一件很荒謬的事,只不過王后不聽喝醉的王,一道不合理的命令,結果王后就要被廢;米母干建議要廢掉王后之後,又非常冠冕堂皇地做了一個收尾。

20節:「所降的旨意傳遍通國(國度本來廣大),所有的婦人,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。」

因為他把王后不肯來這件事,定調為王后不尊敬王,他又用這件事成為一個判例,下旨給國中所有的婦人,要她們尊敬他們的丈夫,無論丈夫的貴賤。婦人本來就應該尊敬她們的丈夫,但另外一面丈夫也必須愛他們的妻子,這是家庭倫常本來就應該有的事。

21節:「王和眾首領都以米母干的話為美,王就照這話去行,」

因為這些發生的事情,商量怎麼樣處理的全部都是男的,這個詔書只是單方面的要求女的,「所有的婦人,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。」對男人而言當然沒什麼好反對的。

22節:「發詔書,用各省的文字、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,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,各說本地的方言。」

這事就成為波斯律法的一部分,詔書是用各省的文字、各族的方言達到各省,這讓我們看到波斯帝國,相當的尊重各個民族以及他們民族的文化。因此下了詔書,除了他們自己本來使用的語言亞蘭文之外,還要加上每一族的方言;詔書的內容就是不管在什麼樣的情形下,家中的丈夫都是要做主的,並且要說他本地的方言。這也讓我們看到當時異族通婚,應該是非常的普遍,因此在跨族的婚姻當中,要以男方的方言為主,這也讓我們看到,當時的波斯是一個文化的大熔爐。

而猶太人是神在舊約的選民,藉著摩西律法,很清楚地告訴他們不准與外族通婚,然而當猶太人落入被擄之中,他們就照著外邦的習俗與外族通婚。這也讓我們看到,神必須從他們當中興起第二代要回歸耶路撒冷,並且處理那些外邦人的妻子,這讓幾百年之後,才能有一批敬虔的以色列人,迎接耶穌基督的誕生。

現在我們再從屬靈的角度來看這一段經文,瓦實提預表人的良心,「瓦實提」這個字的意思就是美麗的,說出在一個墮落的人裡面,最美麗的是他的良心。然而一個墮落的人他的靈是沒有功用,良心是靈的一部分還有認知的能力,他還有感覺但他本身是軟弱無力,還沒有辦法約束人照著良心而行,只有當人違背良心的時候,他會有感覺。

而「亞哈隨魯」就預表我們這個人的魂,魂有情感、心思、意志這三大部分,而情感就由那七個太監的名字所代表的,我們昨天已經看過了。今天我們把重點放在心思,這七個在朝中有高位的大臣,他們是達時務的明哲人,他們預表人心思七方面的功用:

甲示拿,意思是 illustrious,就是說明當一個事件發生了,我們的心思會把事情組織起來,產生出一套合適的說法。示達,意思是 a star 是個星星,它是來指引我們的,我們把事情發生各樣的跡象全部整理在一起,做一些合適的分析,找出一個方向,這是心思的第二個功用。

押瑪他,意思是 a testimony to other people,就是能夠向其他人來證明的,說出我們找出很多事實的證據,用這些證據來支撐我們所要說的事。他施斯,意思是 yellow jasper 是黃色的玉,玉需要經過發掘、需要經過琢磨,這也是我們心思的一個功用,碰到事情我們不斷的往下深挖,並且反復的琢磨反復的思想。米力,意思是 lofty,是高大是深奧的,藉著反復的挖掘跟琢磨,最後一些高大深奧的事都能夠可以發展出來。

瑪西拿,意思是 worthy,是有價值的,我們最終能夠把一些事情,它最主要的價值尋找出來,根據這些價值就能產生出一些實踐。米母干,意思是 dignified,就是尊貴的,一些高大深奧的事,這些有價值的事,最終能在我們身上產生出尊貴,能讓人來尊崇、羡慕和讚美。

當然我們人的意志是做決定的,一方面在平衡的情感中,決定我們的喜好,也經過心思方方面面的考慮與計算,最後找出一個最合適的決定。我們一般所說的哲學,就是一個人魂裡面的追求,在最理想的情形,我們的情感來幫助我們追求那最美的事;而心思經過反復的琢磨和驗證,幫助我們追求那最真的事;意志最終就幫我們決定做那最善的事。因此在理想情況下,真善美應該是人魂中追求的最高境界。

然而,如果我們對人有真正的認識,我們會發覺我們的魂,他是站在一個妻子的地位,雖然他有各方面的功用,然而最終要決定誰是他的主人,他是服務誰的。在我們一個人得救之前,就像亞哈隨魯一樣,是我們的體在那邊做主掌權,或者更嚴格地說是住在體裡面的撒但。

亞哈隨魯因為喝酒喝醉了,肉體的放縱牽引著我們的情感,把人最醜陋的一面擴大了,而在衝動情感下做的決定當然是錯的,而這時候我們的心思就被扭曲了,他為了保全王的自尊,用冠冕堂皇的道理來遮掩王的錯誤,甚至於不惜扭曲地廢除了王后的位分,因此最終做出來的決定,根本就是一個惡的決定。

因此我們必須認識,我們的魂是站在一個妻子的位份上,如果你服務於體,就是體是你的主人,你的情感就放大了你醜陋的一面,你的心思就會扭曲的帶來各樣看起來是合理的解釋,而最終做出的決定,就是一個惡的決定。在這個惡的決定之下,代表良心的瓦實提就被廢了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是不是你我的光景呢?其實這就和羅馬書第七章所描述的幾乎是一樣,羅馬書7:2節,「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」這女人講到是我們的魂,而丈夫是我們的老我,肉體。當老我還活得很興旺的時候,我們的魂是被肉體牽引的。羅馬書7:5節,「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」我們的魂去服務我們肉體中的惡,結出來就是惡的果子,結果良心就被拋棄了。

這樣就帶下來羅馬書7:18-19節的結局,「我也知道,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」其實這也是我們每一個人,得救之前的光景。感謝主!羅馬書第七章的經文,居然在以斯帖記第一章有這麼一幅詳細的圖畫,擺在我們面前,求神幫助我們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!藉著以斯帖記第一章,我們真能看到一幅老我的畫像,這是我們真實的光景。有多少時候我們因為放縱肉體,在衝動的情感中做了錯誤的決定,我們還扭曲心思去做各樣合理的解釋,最終的結局就是我們的良心不再有感覺。主啊!幫助我脫離這必死的光景,在我們成聖的過程賜給我們恩典,經常能聽到聖靈在我們心中向我們說話,幫助我們過一個能夠討你喜悅的生活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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