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帖記 3:12-15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以斯帖記第3章,今天我們要讀第12-15節。

前面我們讀到亞哈隨魯王,不僅抬舉哈曼使他高升,又聽從他的計謀,摘下了手中的戒指給了哈曼,讓他可以任意對待他所舉報的民族。而哈曼的計謀得逞之後,他一刻也沒有停留。

12節:「正月十三日,就召了王的書記來,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,用各省的文字、各族的方言,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,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,並各族的首領,又用王的戒指蓋印。」

當哈曼取得了王的信任,有了王的戒指之後,他就召了王的書記來,把他所要做的事情用各省的文字,各族的方言都記載下來。我們知道波斯是一個民族的大熔爐,因為他們採用寬鬆懷柔的政策,以至於它在很短的時間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帝國。而最關鍵的因素,就是它能夠讓不同的民族被它爭服之後,還能夠和平共存。

雖然波斯是一個國家,每一個省經常還有不同的文字,每一個種族還用著他們本來的方言。因此當王要下達文書的時候,他的書記要把這王的旨意,翻譯成各種不同的文字和方言。各種不同民族能夠和平共存,其實是一件很美的事,而這樣的現狀卻因哈曼一個人的私慾,馬上就要改變。

哈曼得著了王的信任,能夠用王的命令來達成他想要做的事,同時整個國家的機器也掌握在他的手上。他能夠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,然後傳給總督和各省的省長,這是波斯國的官方機構;並各族的領袖,這是波斯國民間的機構,整個國家的機器都掌握在他手中。

他寫了文書之後,用王的戒指蓋印,就成為波斯國的律法,而波斯國是剛性律法,一旦蓋了印之後就不能再更改。亞哈隨魯王的戒指就代表他的意志,他意志所決定的,就是他所認同的價值。神非常尊重人的自由意志,神給人可以自由選擇的權力。

很多福音朋友經常會問,當初神造人,如果不給人自由意志,人就不會犯罪,豈不是更好嗎?會說這樣的話的人,就是他真的不認識神。墮落的人都喜歡操控別人,讓人能夠聽命於他,服從於他。就像在第1章的亞哈隨魯就是一個典型的墮落的人,他是一個屬魂的人。他要王后來,王后不來,他就大發烈怒,甚至於把皇后廢了,因為他想要操控王后那個旨意沒有達到。

但神完全不一樣,神造人給人自由的意志,人可以自己選擇。當然神也把好的、壞的,出於生命的、屬於知識的,很清楚地告訴人,並且容許人做自由的選擇。當然另外一方面就是你選擇之後,你必須為你自己的決定負責;神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,我們自己也要學會尊重自己的自由意志。

在做每一個決定之前,都要慎重考慮,什麼是我們的基本價值,而這決定會不會和我們的基本價值相違背。有這樣的認知,我們就不會輕易把戒指交給別人,尤其是交給肉體。就像亞哈隨魯,輕易的把他的戒指交給哈曼,哈曼就照著他自己的意思寫了文書,並且蓋上王的印,讓王必須替他背書。

13節:「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,吩咐將猶大人,無論老少婦女孩子,在一日之間,十二月,就是亞達月十三日,全然剪除,殺戮滅絕,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。」

當時波斯國傳達王的旨意都是用驛卒,而且他們在各地都設有驛站。因此當王的旨意要傳達到各省,能夠經由獄卒和驛站,很快的就把王的命令佈達到127個省。而哈曼要傳王的旨意的內容是什麼呢?針對的對象就是整個波斯國內所有的猶大人,無論老少、婦女、孩子,他們一個都不放過,吩咐要把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全然剪除。

定的時間就是在12月13日,也就是哈曼事先選定的一個黃道吉日,就在那一天,把猶太人定為全民的公敵,誰都可以起來殺猶大人,可以殺他們中間的老、弱、婦、孺,所有的人要把他們,「全然剪除,殺戮滅絕,並奪他們的財產為掠物。」

哈曼實在是非常的狡詐,他自己痛恨猶大人,他要殺猶大人,而其他的民族跟猶大之間,根本沒有深仇大恨,就給他們必須要有的動機,就是你殺了猶大人,就能夠搶奪他的財產成為你的。墮落的人都有私心,都喜歡強行霸佔別人的東西,幾乎每一個國家,都有法律明文禁止這樣的行為。

結果現在哈曼被王所下的旨意,就是在12月13號那一天,只要你的對象是猶大人,你就可以殺他們,奪他們的財產。波斯國本來是以包容著稱的,他能夠在短時間崛起,讓許多不同的民族能夠和平地共存。結果哈曼下的這一道旨意,又要在一日之間改變了這樣的情形,那一天,他要把整個猶大族完全的滅絕。

在人類的歷史上,種族滅絕的事也是發生過好幾次,所用的藍本其實都跟哈曼的文書一樣。就是把那一個種族挑出來,成為所有國家、所有人民的公敵,並且允許你殺他們,不需要負任何責任,並且還可以奪取他們的財產。這樣就把墮落人裡面,本來有了仇恨和私慾完全激發出來,尤其把它變成法律,你不需要負任何責任。

如果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,今天是這個民族,明天可以成為另外一個民族。結果這個民族殺那個民族,最終帶下來的,就是整個人類社會的瓦解。當然我們知道,每一個種族裡面都有好人和壞人,好壞的定義一般都是由道德的法則來定義,而不是根據你的出身、根據你的地域、根據你的膚色,這樣才能夠維持一個種族的延續。

當初神藉著摩西頒布的律法,其中尤其是道德的律法,就是要維持人類社會一個基本的公平,好讓這個種族,可以能夠繼續的繁衍。而摩西律法中道德的律法,到後來也成為各個國家律法的基礎,這也讓已經墮落的人,能夠在一定律法的架構下和平共存,而種族滅絕的政策,本質就是邪惡的,完全違背道德的律法。

從另外一面,神愛世人,願意拯救一切相信的人;神的恩典也是一樣,不分你的出身、你的種族、你的血緣、你的社會地位、你的財富、教育等等。只要你是人,只要你願意接受,神的恩典都可以臨到你。這也就是在教會歷史上,有這麼多的宣教士,願意冒著極大的危險,到不同的國家、不同的民族,甚至於到叢林、到山上、到海邊,向不同種族的人傳福音。

使徒行傳1:8節,神的本意就是要祂的使徒們把福音傳到地極,而今天在西方盛行的基督教國家主義,其實在本質上就是不合聖經的。當然從歷史的角度而言,哈曼掌權要滅絕所有的猶大人,他的背後就是撒但計劃滅絕神舊約的百姓。目的就是要讓400多年之後,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沒有辦法降生在伯利恆,因此神對人的救贖計劃也就不能完成。哈曼假藉王的旨意,用王的戒指蓋印,就是要執行撒但的計劃。

14節:「抄錄這旨意,頒行各省,宣告各族,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。」

頒行律法的日子,是在正月13日,而要殺害滅絕猶大人的日子,是在那一年的12月13日,所以整整有11個月的時間讓他們預備。

15節:「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,旨意也傳遍書珊城。王同哈曼坐下飲酒,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。」

哈曼精心策劃所有的計謀,且派驛卒把這個指令傳達到全國的127省,當然也傳遍了書珊省。做完這些事後,第3章就結束在,「王同哈曼坐下飲酒,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。」這和在第2章王選以斯帖為王后,產生正好是完全相反的結果。

第2:18節,王選了以斯帖為王后之後,王就大擺宴席,全國的軍民一同歡樂,一同慶祝。而現在王抬舉哈曼,並且把戒指給了哈曼,哈曼定下了一個滅絕猶大族的計謀,之後哈曼同王坐下飲酒,結果全城的人就都慌亂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不知道你得救多久了,但不論你得救有多少年,你不得不承認肉體都還在。這也就是為什麼,摩西吩咐以色列人,要世世代代與亞瑪力人爭戰。一方面我們要認識我們的肉體還在,另外一方面我們也要有這樣的警覺,每當我們的魂與肉體坐下飲酒,整個教會的聖徒都要慌亂。

因為一個基督徒,不管你得救年日有多少,不管你生命成長到什麼地步,你屬靈的經歷有多少,但是每當人大發肉體的時候,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。大至歷史上的十字軍東征,或者在歐洲的30年宗教戰爭,小至你所在教會裡面的紛爭,豈不都是因為肉體取得了戒指,假傳神的旨意,肆意打壓那些跟你意見不同的人。

神一向很尊重人的自由意志,神容許每一個人在他的環境中,學習來跟隨神。當然過程中或許會跌跌撞撞,神也允許他們犯錯,並且也期待他們趕快地回轉認錯。神赦罪的恩典一直都在,而肉體總是喜歡操控,它要帶下殺戮,帶下混亂,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非常害怕我們的肉體。

就像保羅在羅馬書7:18節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「肉體之中沒有良善」一旦你有這樣的認識,在你做任何決定的時候,都不能體貼肉體,「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,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和平安。」第3章因為亞哈隨魯王的昏庸,信任肉體,甚至於把戒指給了肉體,帶下一個非常悲慘的後果。

其實在我們人生中,不也曾犯下這麼極大的錯誤嗎?但是感謝主,聖靈仍然在,聖靈要在這看起來幾乎不可能的環境開始動工。以斯帖記不只是一本猶大人蒙拯救的歷史,也是每一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,他成聖的歷史。聖靈怎麼樣感動我們的靈,而我們的靈,怎麼樣一步一步地引導我們的魂,最終選擇聖靈,去除肉體,求神幫助我們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藉著這一章,讓我們看見我們肉體裡面真是沒有良善。而肉體背後的撒但,總是想盡各樣的辦法,要來敗壞我們這個人。賜給我這樣的警醒,能夠在生活中每一件事做決定的時候,都能夠在禱告中祈求聖靈的幫助。賜給我柔軟的心,可聽的耳朵,能夠明白聖靈今天在我身上的帶領。讓我的生活能夠越來越聖潔,我每天的日子都能夠在你面前算得數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