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帖記 7:6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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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以斯帖記第7章,今天我們要讀第6-10節。

以斯帖在第二次筵請亞哈隨魯王和哈曼的筵席上,公開指控哈曼就是仇人、敵人,和惡人,因他設計要殺害所有的猶太人,而在這個過程中,以斯帖也透露她自己也是猶太人。

6節:「以斯帖說:仇人敵人就是這惡人哈曼,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驚惶。」

這對於哈曼而言,真是晴天霹靂,萬萬沒有想到王后竟然是猶太人,因此,「他在王和王后面前甚是驚惶。」

7節:「王便大怒,起來離開酒席往御園去了,哈曼見王定意要加罪與他,就起來,求王后以斯帖救命。」

王的反應很特別,首先他是大怒,為什麼發怒呢?可能有幾個理由,第一個就是哈曼,他為什麼要殺害王后呢?接著他再想一想,似乎自己當時也同意要滅絕猶太全族,只是當時不知道王后是猶太人,接著又想,那為什麼王后要隱藏猶太人的身份呢?

似乎一時之間他也理不出頭緒來,但他能夠成為君王,也是個雄才大略的人,他知道自己需要先冷靜,然後才能夠做決定。一邊是他所愛的王后,另外一邊是他所倚重的大臣;而現在王后指控哈曼,要殺害她和她的全族,他必須要做一個決定了,於是他先起來離席往御園去,那是一個環境優美,草木復甦,是個能夠讓人冷靜思考的地方。

哈曼看到王氣沖沖地出去,又因為自己做了虧心事,直覺地認為王定意是要加罪於他了。王雖然離開了酒席,現在王后還在,並且王后是被害的當事人,或許他向王后認錯求情,並且請王后替他說好話,他知道王的話,一旦說出口就很難收回,因此趁著王還沒有回來,先求得王后的諒解,於是他起來向王后走去,要求王后救命。

我們要知道以斯帖的筵席是設在女院,王的妃嬪都住在女院,王有很多的妃嬪,但能夠接近這些妃嬪的,除了王自己,其餘的都是宦官。現在王已經離席了,根據王宮女院的規矩,哈曼應該也隨著王馬上離席,這樣才能夠避嫌,但他一時情急沒有多想,忘記了該避嫌的事。

8節:「王從御園回到酒席之處,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,王說:他竟敢在宮內、在我面前,凌辱王后嗎?這話一出王口,人就蒙了哈曼的臉。」

亞哈隨魯王在御園待了一會兒,人也冷靜下來,心中有了打算,就從御園回到女院的酒席之處,不巧這時候看見哈曼,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。在當時波斯的酒席上,人都是斜躺著的,讓人安適而舒服。王離開之後,王后仍然斜躺著,哈曼因為要請王后救命,因此來到王后的榻前,俯身要與王后說話,與王后這麼接近,又俯身在王后的榻上,這是犯了女院的禁忌。

恰巧就在那時候,王從御園回來,根本不知道哈曼的心思,只看到王后斜躺著,而哈曼似乎要撲到王后所在的榻上,王不禁大怒,喊著說:「他竟敢在宮內,在我面前,凌辱王后嗎?」王的這一句話,就定了哈曼的死罪,王身邊的侍衛立刻就捉拿了哈曼,並且用布蒙了他的臉,希臘和羅馬都有為死刑犯蒙頭的慣例,或許這慣例起源於波斯。

9節:「伺候王的一個太監,名叫哈波拿,說: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,做了五丈高的木架,現今立在哈曼家裡,王說:把哈曼掛在其上。」

哈波拿就是第1:10節,裡面提到有七個太監,他們是專門伺候王生活起居的太監,哈波拿的意思是 donkey driver 趕驢的人,他的消息非常的靈通,他聽到了哈曼連夜造了一個木架,就在這時候,他推波助瀾地向王報告,這個哈曼就是那個該死的哈曼,他為那有功的末底改,造了一個五丈高的木架;五丈原文是50肘或者75英尺高的木架,本意是要把那個有功的末底改掛在上面,而這個木架正好就在哈曼家裡。犯了死罪的哈曼,本來要殺害那個有功的末底改,殺他的方式是把他掛在木架上,這也就提醒了王,什麼都是現成的,於是王接著就下了一個旨意,把哈曼掛在其上。

10節:「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,王的忿怒這才止息。」

這實在是一件非常諷刺的事,哈曼為了末底改連夜不睡覺,建造了一個高達75英尺的木架,他想要把末底改掛在上面,以洩他心頭之憤;萬萬想不到的,到後來,被掛在木架上的是他自己,哈曼被吊死之後,王的憤怒這才止息。

接著我們要從屬靈的角度,來看這一段的經文,我們說過以斯帖代表人的靈,末底改代表聖靈,而亞哈隨魯王就是預表人的魂,哈曼預表人的肉體,就是我們的身體,再加上撒但住在我們身體裡,讓他成為肉體,人的靈在聖靈的催促下,向魂揭露了肉體的醜陋,和敗壞的真面目。

起初人的魂真是震驚,又因人的魂曾為著私利,同意肉體的計謀,因而一時不知如何是好。魂的功能裡有心思、有情感和意志,碰到一些複雜的情形需要冷靜衡量,然後再做決定,因此魂會暫時離開。然而再回來的時候,卻目睹肉體要冒犯靈的聖潔,這才發覺根本沒有任何妥協的空間;因此立刻將肉體蒙頭。人的肉體本來是非常喜歡出頭的,這個喜歡出頭的肉體,對於人不知有多少的傷害,因此先把他的頭蒙起來。

這時候哈波拿出現了,在第1章裡,我們看到王的七個太監,處理王日常生活起居的,當時我們說過,這代表情感中的七個方面,這是根據七個太監的名字,哈波拿是個趕驢的人,他預表情感中的驅動力,當時我們就說過,情感是神給的,其中有三個主要的部分,一個是專注度,再來是驅動力,再來是佔有慾。這三個主要的部分交集的地方,就產生出喜悅、憂鬱和憤怒這三種不同的情緒。

哈波拿是代表驅動力,而這個驅動力是中性的,當魂被肉體牽引的時候,驅動力就加速了墮落的過程;而魂被聖靈引領的時候,驅動力就幫忙曝露肉體的計謀。魂在驅動力的幫助下,做了一個決定,就是要把肉體釘死在木架上,而這個木架呢?卻是肉體為了迫害靈所做的,這一點值得我們深入的思考。

先從歷史的一面,2000年前,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地上,走過完全的一生,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。當然,一方面這是耶穌自願的,衪從未犯過罪,讓衪可以成為贖罪的羔羊,衪情願擔當世人的罪孽,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,好讓世人能夠因衪而蒙拯救。但另外一方面,也是撒但慫恿猶太人,藉著羅馬兵丁的手,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就如同哈曼設計,要把末底改掛在木架上一樣。

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前面三個小時,衪受到人的嬉笑辱罵,衪被人審判,而最後那三個小時,耶穌為眾人成為罪,而接受從神而來的審判。就像在約翰福音3:14-15節,耶穌親自說: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」。

當以色列人在曠野被火蛇咬,中毒而死的時候,摩西為以色列人禱告;神要摩西把銅蛇掛在木頭上,人只要注目仰望那銅蛇,就蒙拯救。耶穌把自己比成那銅蛇,銅蛇有蛇的形狀,卻沒有蛇的毒,銅是預表審判,耶穌自己遭受了審判,卻叫那些相信祂的人,能夠得著永生。

這也就是羅馬書8:3節所說的,「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。」耶穌取了人的形狀,成為人的樣式,衪成為贖罪祭的時候,就在衪的肉體中定了罪案,這也就是希伯來書2:13-14節所說的,「看哪,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。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特要藉著死,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。」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積極的一面,是要藉著死,敗壞那掌死權的。

也就是說,當世人的罪都歸在耶穌基督身上的時候,耶穌自己就成為罪了,雖然這些罪不是衪犯的,卻是歸到衪身上;而在那同時掌死權的魔鬼,也同時歸在耶穌身上。因此,當神審判耶穌的時候,你和我的罪包括過去所犯的,現在正在犯的,還有將來要犯的罪,都一併被審判被對付了。

而罪的源頭就是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就是撒但,就在同時,也被掛在木頭上接受了審判,這是兩千年前就已經成就的歷史事實。也就是哈曼被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。魔鬼本來是要用計謀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沒想到在那同時,魔鬼自己也被釘在木架上了。

當耶穌受神的審判,魔鬼同時也受了神的審判,這一個兩千年前的歷史事實,對每一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,都要成為他主觀的經歷。因此走成聖道路的聖徒,必須有一天真正認識自己肉體的敗壞,而願意做一個決定,就是取用耶穌兩千年前所完成的事實,應用在我們自己身上。

這也就是保羅在加拉太書5:24節所說的,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,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我們必須有一天,真正認識自己肉體的敗壞,而要承認這個肉體,已經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,我們的魂已經從肉體的轄制中得著了自由,只有經過這樣的認知以及決定,我們才能開始走在成聖的道路上。

成聖不是我們用我們自己的意志,像苦行僧一般禁戒各樣的事,不讓自己受肉體的引誘,這不是成聖。成聖的能力不是來自我們自己,而是來自聖靈,要取用聖靈這樣的能力,必須建立在一個基礎上,就是我們魂中決定,認同耶穌基督兩千年前所完成的,並且深刻的認識,我們的肉體,已經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了,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。只有我們的魂,把寶座讓給聖靈,我們才能夠得到從聖靈來的能力,幫助我們走成聖的道路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。兩千年前當你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我們的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,已經與你同釘在十字架上。幫助我們認清這樣的事實,知道肉體在我們身上,不應該有地位;聖靈本應在我們心中掌權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,能夠有從聖靈來的能力,在神安排的每一個環境中,能夠依靠恩典站立得住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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