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帖記 9:6-15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以斯帖記第9章,今天我們要讀第6-15節。

我們先就著經文讀過去,把這一段照著歷史發生的過程,把這些事實讀清楚。如果你有習慣看其他解經書,你會發覺許多的學者都會告訴你,這一段經文所記載的內容,不合乎道德的規範,因此不可以效法。但我們一定要認識,整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或者說都是神的呼出,裡面都有屬靈的功課。因此我們先把事實讀清楚,之後我們再從屬靈的角度來解釋這段經文。

12月13日到了,因為有末底改的第二封詔書,猶大人就可以自衛。又因為末底改在朝中當權的名聲傳遍了各省,因此許多人都起來幫助猶大人。

6節:「在書珊城,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;」

因為容許猶大人自衛,那些來攻擊猶大人的,有些是仇視猶大人,有些是覬覦猶大人的財產。但他們的攻擊好像以卵擊石一樣,幾乎全部失敗,在書珊城就有500人被殺。我要再提醒一次,這些被殺的,都是主動來攻擊猶大人的,對於猶大人而言,這是一個自衛的行動;猶大人不會去主動攻擊與他們沒有相關的人。

7-10節:「又殺巴珊大他、達分、亞斯帕他、破拉他、亞大利雅、亞利大他、帕瑪斯他、亞利賽、亞利代、瓦耶撒他;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、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。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。」

哈曼的十個兒子應該是為了要替父親報仇,他們也來攻擊猶大人,結果這十個兒子反而都被猶大人殺了。這十個人名字讀起來實在是拗口,等一下我們講屬靈含義的時候,再詳細來看這十個名字的意思。

哈曼的十個兒子在一天之內全部喪命,他們的名字也實在是拗口。因此當猶大人讀以斯帖記的時候,他們經常都會彼此挑戰,能夠用一口氣把這十個名字一下子都讀出來,來顯示哈曼的十個兒子要攻擊猶大人,結果在一日之內全部被殺滅。聖徒們不妨試試看,你有沒有辦法一口氣念出這十個名字。

接著,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。前面我們也說過,根據末底改的第二次詔令,他是准許對那些前來要殺害猶大人的,他們不僅可以把他們殺了,還可以殺他們的妻子、兒女,並且奪他們的財產。但是當事情發生的時候,猶大人根本沒有這麼做,他們是純粹自衛。前來尋仇的都是男人,因此殺了這500人都是男人,他們也沒有去奪取被殺之人的財物。

11節:「當日,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。」

500人雖然不是一個小數目,但若是沒有末底改的第二封詔書,所有在波斯國的以色列人一天之內,要全部被殺害。當時在波斯國所有的猶大人大概有200萬,也就是說在那一天會有200萬猶大人喪命。

而現在有了末底改的第二封詔書,來攻擊猶大人的顯然減少了許多。如果照比例來算,書珊城被殺了500人,而波斯總共有127個省,那一天被殺的人數大概是200萬人的3%到4%中間。也就是說末底改的第二封詔書,事實上把這流血的事件減少了快96%。書珊城是亞哈隨魯所在的地方,當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報到王面前。

12節:「王對王后以斯帖說: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,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,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?現在你要什麼,我必賜給你;你還求什麼,也必為你成就。」

亞哈隨魯王現在把以斯帖和末底改擺在高位,他得知書珊城有500人被殺,並且哈曼的十個兒子也被殺了。當然,在王的其他各省被殺的人數還沒有完全報上來。很顯然,猶大人預備得很好,他們很成功地自己防衛自己。王就特別問王后,現在你還要什麼?你要的我一定會給你成就。

13節:「以斯帖說:王若以為美,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,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,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。」

因為書珊城是哈曼所住的城裡,並且哈曼的十個兒子也被殺了。以斯帖或許擔心因為哈曼的十個兒子被殺,有一些繼續要為哈曼的兒子尋仇的人,還會來報復。因此在書珊城,她求王多寬限一天,也就是12月14號,仍然允許猶大人自衛。如果有其他尋仇的人要來殺猶大人,猶大人可以反過來殺他們。並且她要王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,也掛在哈曼為末底改所定做的那個高大的木架上。

14-15節:「王便允准如此行。旨意傳在書珊,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。亞達月十四日,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,殺了三百人,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。」

果然在12月14號,也就是哈曼的兒子的屍首被掛在木架的那一天,另外又有300人來向猶大人尋仇,他們也全部被猶大人殺了。同樣的,猶大人並沒有奪取他們的財物。也就是說,猶大人一直謹守著自衛的原則,如果去奪取財物,就開了一個貪財的大門。反而為了錢財去殺人,這就喪失了他們自衛的本意。

有許多的解經家不認同以斯帖,要把哈曼的十個兒子屍首掛在木架上的做法,覺得這好像是在鞭屍。他們被限制在自己道德的框架上,又很簡單的把這定義為不可取。如果真的不可取,那聖經為什麼要這麼記載?神到底在這裡要我們學什麼樣的功課?

我們一定要認識舊約其實是一幅圖畫,而屬靈的真理都在新約,舊約是新約的應用。因此剛蒙恩的聖徒最好先把新約讀清楚,有了新約的基礎,再來讀舊約。尤其舊約提到看起來有一些野蠻或殘忍的舉動,就像以斯帖要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,其實它有它屬靈的含義的。如果你真的認識了屬靈含義,就會贊同,果然需要這麼做。

現在我們從屬靈的角度再來看這一段經文。首先,我們說過許多次,哈曼是預表肉體,當哈曼被掛在木架上,就預表我們的肉體與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。因為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後面那三個小時,當神來審判耶穌的時候,耶穌為我們而成為罪。也就是說人們所犯的罪全部都歸在耶穌身上,以至於耶穌受到神嚴厲的審判。當然,在那個時候,罪的源頭就是撒但,也同時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。

有時候我們會覺得懷疑,為什麼撒但受了審判,而在今天世界上還有那麼多撒但所行的惡事呢?原來這是神的智慧。撒但雖然受了審判,但這審判的結局還沒有執行。耶穌在十字架上勝過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撒但,耶穌開啟了一個得勝的先例。撒但最終的結局應該在火湖,神之所以延遲執行撒但被審判的結果,是因為撒但在神的手中仍然有用處。

那撒但什麼時候才會被丟到火湖裡呢?這我們就要看啟示錄20章,也就是當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到地上的時候,祂是以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的身份來到地上。

那時候20:1-2,「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,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。他捉住那龍,就是古蛇,又叫魔鬼,也叫撒但,把牠捆綁一千年,」原來耶穌來的時候,有一個天使要把撒但捆綁在無底坑裡,並且捆綁1000年。因為撒但被捆綁了,也就帶下來了地上太平的1000年,也就是耶穌基督掌權的千年國。

接著在20:7-10,那1000年結束之後,撒但要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,牠要在地上掀起人類的最後一次背叛,也就是歌革和瑪各的背叛。他們要圍住聖徒的營,就是在千年國裡的基督徒;還有蒙愛的城,就是在千年國裡的以色列人;就在那時候,火要從天降下燒滅牠們。

20:10,「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,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所以撒但雖然在十字架上已經被審判了,因為審判的結局還沒有執行,因此撒但仍然猖狂,牠要帶領人和牠一同下火湖。

那哈曼如果預表肉體,哈曼的十個兒子又是誰呢?這我們就要回到加拉太書5:24,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原來肉體是會產生兒子的,他的兒子就是在我們身上各樣的邪情私慾。而每一個屬基督的人,不僅肉體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肉體在他身上所產生的兒子,就是邪情私慾,也要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。在加拉太書這裡,好像是肉體和邪情私慾一同被釘。

然而就著以斯帖記,我們知道哈曼是被先掛在木頭上,因為哈曼本來要害末底改,結果末底改反而得勝了。末底改得勝之後,下了第二道詔書,又過了幾乎快十個月,哈曼的兒子才被掛在木頭上。也就是說,從經歷上來講,肉體被掛在木頭上是一回事;而肉體的邪情私慾被掛在木頭上,是另外一件完全屬於經歷上的事。

這也就是為什麼歌羅西書2:20,這裡告訴我們,「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」而接著在3:5,繼續告訴我們,「所以,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,」原來在我們自己肢體裡有一個肢體犯罪的律,這個牽引著我們的邪情私慾。所以從經歷上來講,我們的肉體與基督一同掛在十字架上,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。但我們親自來在我們身上經歷的時候,就是我們要把邪情私慾,也就是肉體所產生的兒子,一個一個的也都要掛在木頭上。肉體我們都知道指的是什麼?邪情私慾呢?我們就要從哈曼的十個兒子的名字上來學習。這十個兒子的名字,就讓我們看到慾望在人身上發展的過程。

第一個兒子「巴珊大他」意思是 given by prayer;也就是說在我們肉體裡面有一個渴望,想要得著,以至於多方的禱告、祈求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不要以為禱告都是好的,很多時候我們的肉體被私慾牽引,以至於禱告一些我們不該得的東西。聖經也告訴我們,你們求也得不著,是因為你們妄求。因此禱告應該是照著神的心意來禱告,但一個被肉體牽引的人,他是照著他的慾望,千方百計的設法要得著。

第二個兒子「達分」意思就是 dripping;就是這樣的慾望,這樣的渴望,一滴一滴的慢慢佔有了你這個人。第三個兒子「亞斯帕他」意思就是 the enticed;以至於你這個人慢慢的就被引誘了。

第四個兒子「破拉他」,它有兩個意思:一個是 fruitfulness,結滿果子;另外一個是 frustration,就是沮喪的。當你被引誘了,一方面你的慾望得到了滿足,結出慾望的果子。而當你嘗到這果子之後,結果卻是空虛,你還要更多。

就來到第五個兒子「亞大利雅」意思是 I shall be drawn up;結果你這個人就完全被你的慾望所牽引了。

第六個「亞力大他」意思是 the lion of the decree;你的慾望成為你的嗜好。不僅成為嗜好,還成為你的習慣,最後在你身上成為一個定律了,成為一個法則了;這法則一來就像獅子一樣。

第七個兒子「帕瑪斯他」意思是 superior,高過一切。這慾望在你身上成為一個定律的時候,它一發動起來,就會高過你身上其他的一切,讓你不得不聽。而第八個就是「亞利賽」意思是 lion of my maners;我們這個人就像扯著旌旗的獅子,被慾望牽引而橫衝直撞。

第九個「亞利代」意思是 the lion is enough;你四處橫衝直撞,後來你這個人剩下來的,就是你的慾望。而第十個「瓦耶撒他」意思是 strong as the wind;結果你這個人慾望一來的時候,就像暴風一樣,完全無法可擋。

哈曼的這十個兒子就讓我們看見,慾望一旦在我們身上發動,我們開始的渴望,後來的橫衝直撞,一直到最後像暴風一樣無法可擋。所以,不僅哈曼要被治死,哈曼的十個兒子也要被治死。因為他們都是肉體所生出的邪情私慾,他們必須和肉體一樣被釘在十字架上。

而我們之所以能夠勝過肉體的邪情私慾,是因為耶穌基督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,耶穌基督已經替我們打了勝仗。就像末底改已經勝過了哈曼,而末底改所下的第二封詔書,就是猶大人得勝的保證。照樣的,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之後復活升天,差下聖靈,這聖靈也就是我們勝過邪情私慾的保證。

那以斯帖為什麼要求亞哈隨魯王,在12月14號把哈曼的十個兒子的屍體掛在木頭上呢?原來12月13號是勝過肉體的邪情私慾,12月14號把他們屍體掛在木架上,是一個勝利的展示,也就是誇勝。原來我們不僅要勝過肉體,我們還要向肉體誇勝。

那為什麼要誇勝呢?最好的解釋是在哥林多後書2:14-16,那裡保羅告訴我們,2:14,「感謝神!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,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。」當然我們能夠得勝,因為基督已經勝過仇敵。但基督不僅帶領我們戰勝仇敵,還要帶領我們在凱旋的行列中來誇勝;這樣我們才能夠顯揚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。在耶穌基督凱旋的行列中,因著我們已經有得勝的經歷,就能夠一起同著基督來誇勝,這時候我們身上就能夠散發出香氣。

2:15-16,「因為我們在神面前,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,都有基督馨香之氣。在這等人,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;在那等人,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。」原來我們傳福音最有效的方式,是我們身上散發出來的基督馨香之氣。這香氣是藉著我們戰勝身上的邪情私慾,而能夠加入基督凱旋的行列。香氣一出來,對於那些要得救的人,就是活的香氣,叫人活;而對於那些不願意聽福音的人,都變成死的香氣,叫人死。

因此保羅特別加了一句,這事誰擔得起呢?原來一個人的蒙恩得救,我們都擔不起的。我們只是在我們身上彰顯基督而有的香氣,這香氣是來自於我們勝過了邪情私慾,不僅治死了邪情私慾,還能在基督凱旋的行列中來誇勝。目的要讓我們身邊一些認識我們的人,原來某某人以前跟我也是一樣敗壞,然而他相信耶穌基督之後,藉著十字架的功效,他勝過了各樣的邪情私慾,以至於在他身上發出馨香之氣,就讓人羨慕,可以讓人受吸引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一定要寶愛以斯帖記這本書,因為它完全是講經歷的。當我們說我們勝過了肉體,這講起來有點抽象,甚至於有點客觀。如果提到我們每個人裡面有的邪情私慾,尤其對什麼事情的渴望,到後來發展成沒有辦法抵擋的慾望。這些經歷我們都有,我們需要藉著經歷十字架,一點一滴的來對付我們身上各樣的邪情私慾;最終能夠讓耶穌基督馨香之氣,在我們身上散發出來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!我們看見不僅要有得勝的經歷,還必須加入基督那誇勝的凱旋行列,以至於讓我們身上滿了基督的馨香之氣。求你幫助我們,也帶領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,學習能夠讓聖靈在我們身上掌權。把我們身上不討你喜悅的,容易被肉體牽引的,一點一滴慢慢地去除。幫助我們在成聖的道路上,能夠每天都經歷你新的恩典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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